我国校园足球政策执行的制约因素与路径选择
——基于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的视角
2017-02-11姜南
姜 南
JIANG Nan1,2
我国校园足球政策执行的制约因素与路径选择
——基于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的视角
姜 南1,2
JIANG Nan1,2
2009年,国家体育总局与教育部联合颁布《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体群字〔2009〕54号),标志着我国校园足球活动正式启动。随后的7年中,又陆续颁布多项政策来推进我国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如,2013年2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2014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15年7月,教育部等6部门共同颁布《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发布《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等,都对校园足球活动做出重要指示。
在良好政策环境的支持下,在国家和社会的殷切期盼中,校园足球活动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娄方平[8](2016)指出,当前校园足球活动存在教育价值缺失、发展目标缺位、管理运行分化、内容形式化、教师教练化、评价考核偏离等不足之处。美国政策学者艾利森认为,在实现政策目标的过程中,方案确定的功能只占10%,而其余的90%取决于有效执行[1]。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强调“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战略任务中,要加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16]。因此,通过提高校园足球政策执行力可以解决校园足球实践过程中应然和实然相背离的现象。目前,对于我国校园足球政策执行的研究仍处于初级阶段,笔者发现有2篇文章对校园足球政策执行进行研究:1)邱林[15]从利益博弈的角度分析校园足球政策执行过程中不同层次的利益博弈关系,并探索校园足球政策执行利益的协调途径;2)杨成伟等[17]运用米特-霍恩政策执行模型对青少年足球政策执行的各个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促进青少年足球政策有效执行的优化路径。由于我国校园足球政策执行是涉及到多个部门、多方利益的复杂过程,需要借鉴公共管理学相关理论并选择成熟的政策执行模型对这一过程进行深入分析,厘清政策执行的影响因素以及彼此间的关系。鉴于此,本研究借用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对我国校园足球政策执行的复杂性进行分析,解析影响我国校园足球政策执行的制约因素,并提出提升政策执行力的优化路径。
1 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的分析与引入
在国务院的监督指导下,由国家体育总局与教育部共同构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办公室,在地方上由布局城市所属的省、市体育局和省、市教育局成立省、市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负责校园足球的相关政策制定、物质条件保障、足球联赛组织、教学大纲修订、师资力量培训等事务。进而由校园足球定点学校开展一系列校园足球活动,对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学校体育教育,从而完成整个校园足球政策的执行过程。我国公共政策执行一般采用“以政策为中心”的自上而下的途径[18],从目前我国校园足球政策执行的组织结构来看,符合政策执行“自上而下过程模式”的特征与要求。美国学者史密斯是最早构建过程模型(图1)的学者,他在《政策执行过程》一书中首次提出政策执行的四因素论,认为影响政策执行的因素主要有理想化的政策、目标群体、执行机构、环境因素4个方面[9]。
我国校园足球政策执行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是涉及到政策本身、执行主体、目标群体、执行资源、执行环境等多方面的利益博弈过程,需要从更高层次上对其进行整体审视和顶层设计,对执行因素进行优化配置,最终形成校园足球政策执行协同合力。本研究将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引入到校园足球政策执行研究中,可为校园足球政策执行提供清晰的研究思路及分析框架,以专业的公共政策执行理论为基础,剖析校园足球政策执行阻滞表象,探究隐于深处的原因,进而提出提升政策执行力的路径及策略。
图1 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示意图Figure 1.The Smith’Model of the Policy Implementation
2 史密斯政策执行模型框架下我国校园足球政策执行制约因素分析
本研究借助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从政策本身、执行机制、目标群体以及执行环境4个维度对可能产生执行阻滞的因素进行分析,从而为优化政策执行力提供现实依据。
2.1 我国校园足球政策体系情况分析
2.1.1 校园足球政策体系延续性和衔接性不足
我国校园足球活动启动9年以来,国家和各省、市陆续颁布了若干政策来推进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对这些政策进行整体分析发现,相关校园足球政策仍存在有待改进的地方。如,有关校园足球活动的资金保障方面出现政策重复的现象,前后政策承接性和深入性不够。2009年,《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中提出,其资金来源为国家体育总局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拨出专款,各地按不少于1:1的比例匹配资金,通过多种渠道开放市场资源。2013年,《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中强调,各体育部门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拨出专款并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多种形式的赞助。2015年,《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中再次指出,要建立政府支持、市场参与、多方筹措的校园足球发展经费投入机制。然而,关于如何进行资金筹措,又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并没有进一步说明。因此,校园足球政策体系内部前后政策递进性不足,有可能导致校园足球政策执行效率降低。相关研究显示,当前我国欠发达地区部分城市的校园足球活动,特别是县级市存在资金不足的现象,不能满足场地器材的改善、教学训练比赛的需要以及师资力量的引进与培训[4-10]。
2.1.2 校园足球政策内容形式化和操作性不足
政策的可操作性也是影响政策执行效力的重要因素。操作性是要求所有的规则制度都与工作方法相联系以便制度得以落实[12]。我国校园足球政策体系中存在政策内容形式化以及表述模糊的现象,2013年,《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中强调,要保障足球教师在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所组织的课外足球活动及竞赛活动应当计算工作量。但由于目前校园足球活动缺少配套的指导政策和相应的体制改革,使得旨在调动教师积极性的政策并未得以落实。2015年,《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中提到,要科学统筹足球教学与其他学科教学,在课时分配、教师配备、教学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为足球教学改革创造条件,然而,在沉重的升学压力及学校体育不受重视的大背景下,能从其他学科中分一杯羹并不容易。2015年,《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中强调,完善考试招生政策,鼓励足球特长生在升学录取时在一定范围内合理流动,却并未明确“一定范围”的具体标准和操作细则。因此,这种形式化、模糊性的政策表述以及未配有具体实施方案的校园足球政策体系极易导致校园足球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阻滞或异化的现象。
2.2 我国校园足球政策执行机制情况分析
本研究将“执行机制”替代史密斯政策执行模型中的“执行机构”,是因为作为校园足球政策执行这一复杂过程,建立完善的政策执行机制体系才能够保障校园足球活动顺利开展。正如校园足球办公室主任冯剑明所言:“发展校园足球,关键是理顺管理体制”[19]。根据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和《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2016年工作要点》(教体艺〔2016〕1号)等文件精神,本研究将校园足球政策执行机制主要划分为管理机制、监督评价机制、教学机制、训练机制、人才机制、竞赛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从而为校园足球政策执行提供良好的机制保障。其中,激励机制归入“目标群体因素”中论述,保障机制归入“执行环境因素”中论述。
2.2.1 执行机制协调不畅,监督评价形式单一
我国校园足球是在政府指导下、由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联合成立指导小组负责相关政策的执行,目的是要形成以政府为主导、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相互配合、其他部门通力合作的跨界整合运行机制。但在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中,系统分离和条块分割是长期存在的一大弊端[20]。教育部门的责任主体与体育部门的权力主体之间的对立分化将会带来一系列部门协调运行的缺失和政令执行的失效[8]。值得欣喜的是,目前已成立全国及地方校园足球办公室统筹规划校园足球政策的执行,在校园足球活动开展过程中,教育部门已经承担了大部分工作,并与体育部门不断加强合作,保障校园足球活动顺利开展,但由于教育系统中足球教师的专业能力与体育系统中的足球专业人员有较大差距,导致校园足球优秀教训人员缺乏。现实中,优秀足球人才与场地器材设施多存在于体育系统内,体育系统与教育系统衔接不足,使得优质的体育资源无法与学校教育共享。此外,其他权力部门的保障机制、激励机制、联动机制尚未建立,没有配以相关的政策执行制度和详实的实施标准,从而导致校园足球政策执行出现体制瓶颈,无法保障良好的政策目的达成。
我国校园足球政策执行过程中缺少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督机制和多元化的监督手段。而对政策执行进行适时监督是防止政策执行失控的必要措施[14]。目前,对于校园足球的监督形式过于单一,监督过程趋于表面化,过多集中于对足球联赛的监督检查,“听汇报看名次”成为主要的监督手段。导致学校在执行校园足球政策时常以参与比赛的场次、所取得竞赛的名次作为政策执行的检查标准以及获得奖励的资本。从而忽略了学生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运动素质、思想品质、社会交往等能力改善的综合评价,极易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状况,未起到对校园足球活动进行实时监管、及时调控的作用。
2.2.2 教学开展形式化,训练水平业余化
校园足球作为学校体育的一个分支,是体育教育的重要组成,理应归属教育学范畴当中,校园足球是通过足球这一运动手段实现增进全体学生身体健康、提高运动能力、培养健全人格的教育目的,并在此基础上发现足球人才,进行科学训练和比赛来提高部分青少年的足球竞技水平。但在校园足球政策执行过程中,易出现本末倒置的现象,如,学校为应对“政治任务”组建校足球运动队来参加比赛、取得名次、完成指标,将校园足球做成面子工程和表演项目,而没有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学校体育教育方面。如果无视学生发展需要以及体育教育的本质规律,没有进行相应的足球教学改革以及校本课程的开发,会使校园足球的教学趋向形式化,很难实现校园足球惠及全体学生健康的本质初衷。而校足球运动队由于缺乏专业足球教师,使其运动水平较为业余、竞技能力难以提高。目前,校园足球活动多由学校现任体育教师承担教学与训练任务,由于其未进行专业足球教学培训以及缺乏训练比赛经验,难以保障足球训练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因此,当前校园足球陷入了发展瓶颈,足球教学不受重视、足球训练又不专业,既不能实现增强全体学生身心健康的目的,也不能达到培养足球人才的高度。
2.2.3 人才培养出路狭窄,竞赛体系仍不健全
传统观念使得校长和家长对于“学校体育、校园足球”难以形成正确的价值认知,将校园足球视为耽误学习、阻碍升学的无用之举。相比于德国、日本、韩国等足球强国所建立的完善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人才培养体系,我国校园足球学生的人才培养出路相对狭窄,仍然采用的是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才培养方式,没有打通学生升学成才的渠道。现实中,高水平运动员的招考指标有限,加之取得足球运动等级证书的名额较少且难度较高,造成普通学生难以顺利通过“高竞技”的独木桥。使得校长、家长不支持、不鼓励甚至反对、打压学生参与校园足球的积极性,难以形成大、中、小学足球人才层层输送的动力链条,从而再次走上传统体育学校、传统足球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此外,我国校园足球初步建立了高校、高中、初中、小学4级联赛机制,并实行县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赛事分级管理的竞赛制度。目前所构建的竞赛体系是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竞技角逐,选拔足球竞技人才为校争光。这种竞赛体系仍然是以少数学生参与为主的,而处在校园足球普及阶段的广大青少年学生所能参与机会则相对较少,无法实现通过比赛对青少年学生进行体能、技能、思维能力、心理能力、团队合作等体育教育的目的。因此,需要完善4级联赛的体制,比如,要求每级联赛都要有年龄组别,各个学校每个年龄组都要有队参赛等。此外,在开展4级联赛机制的同时应加强学校内部的比赛数量以及非正式、娱乐性、教育性的比赛形式,从而让广大青少年学生真正享受足球运动带来的喜悦,而不是以比赛名次和比赛胜负为追求目标。
2.3 我国校园足球政策执行目标群体自利性分析
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中的目标群体是指受政策影响而必须采取相应反应的那些人[1]。校园足球政策归根到底是通过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等目标群体对政策产生认同以及形成遵从行为来实现的。基于“传统经济人假设”和“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说”2个理论,在执行政策过程中,绝大部分群体首先从自身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感情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出发来考量所要执行的政策,产生对于政策不同程度的认同,形成最有利于自我利益最大化的执行行为。这种行为既可能成为有效推动政策执行的动力,也易成为政策执行阻滞的诱因。毛振明等[13]强调,要搞好校园足球必须有新的动力机制,抓动力就要抓住两个长,即校长和家长。
在注重分数、升学为上的教育环境下,校长和家长是阻碍校园足球活动开展的主要因素。校长从学校的利益出发,学校的升学率、教学质量、上级领导的重视、外界社会的认可等都可能成为学校工作的风向标。如果校长持有校园足球政策不得不执行的消极态度,极易将校园足球变为政绩足球、面子足球、表演足球等异化形式。家长从孩子升学出路、人生发展的利益出发,把校园足球归属为浪费时间、耽误学习、无益升学的行列,即便认识到校园足球具有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健全人格等宝贵价值,也会屈服于应试教育的体制之下。当家长和校长将校园足球活动置于边缘地带时,对于体育教师而言从事校园足球活动只是增加自身的工作量和负担,不会带来自身价值的实现和相关利益的补给,这使得体育教师产生对于校园足球活动开展的敷衍和抵触情绪。而对广大学生来说,即使抱有浓厚的兴趣和参与的积极性,也会在升学和分数的压力、校长和家长的督促以及体育教师的拖延态度里化为泡影。这就导致校园足球良好的政策目的、政策价值在政策执行阻滞中发生了质的改变,偏离校园足球正确的发展轨道。
2.4 我国校园足球政策执行外界环境情况分析
2.4.1 应试教育体制的大环境
校园足球政策执行是一个具象化的过程,是将政策意图具体实施于学校体育教育过程当中,这一过程与政策所处的外界环境有密切的关系。在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升学率成为考评学校、校长、教师的主要指标,会带来一系列的关联效应。应试教育对于智育的过度推崇其实是对体育的倾轧与束缚[14]。校园足球政策所推崇的强身健体、阳光体育、足球知识和技能普及、足球人才培养、素质教育、文化建设的活动价值[6],抵不过高升学率、高校文凭的诱惑,再加之校园足球相关人才输送制度、激励制度、保障制度、监督制度不健全,从而使校园足球在应试教育体制下失去发展动力。在成绩主导的学校教育环境中,体育不被学校教育所重视,有些体育课时不能被保证,校园足球活动推广更是举步维艰,即便是从事足球运动的青少年学生多数也是将足球运动当作升学的捷径。
2.4.2 政策执行的物质环境
在这样的政策实施环境中,校园足球发展所需的物质资源难以惠及所有定点足球学校。在2016年4月颁布的《中国足球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中重点强调,要完善公共财政对足球事业发展的投入机制,加大对校园足球运动场建设力度。从拨款情况来看,根据全国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冯剑明介绍,在第1个5年规划期间,国家财政拨款只有国家体育总局每年下拨的5 600万元,即使把拨款全部平均分配到现有的5 000多所试点学校,每所学校拨款总额也不过1万元左右[7]。在国家拨款的基础上,校园足球的开展还需要各省、市财政的专项拨款。但由于各省、市地区财政差异,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对于校园足球活动的专项经费支持不及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从而造成校园足球整体发展不均衡的状况,无法使全国广大青少年都享受校园足球活动的诸多益处。如果校园足球经费只能够满足日常训练及比赛需要,又如何实现《中国足球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中所要求的全国特色足球学校达到2万所,每个中小学足球特色学校均建有1块以上的足球场地的近期目标。
2.4.3 政策执行的人力资源环境
我国校园足球同样存在足球教师相对缺乏的现象,按上述所要求的到2020年全国足球特色学校达到2万所的目标,如果每个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足球教师,未来5年至少需要2万名足球师资配备。而当前校园足球的开展绝大多数是由学校非足球专业的体育教师兼职进行,缺乏专业的足球教学训练经验,无法保证校园足球活动质量。校园足球运动是将足球项目与体育教学相结合的产物,既不是单纯的足球竞技训练活动,又区别于其他体育教学项目,校园足球真正需要的是既具有足球专业知识技能又通过教师资格考核的足球教师,并非单纯的体育教师或足球运动员所能承担。因此,国家及各省、市已经开展国培和省培计划,对现有体育教师进行足球师资培训,且探索制定退役足球运动员从事校园足球工作的政策措施,从数量上满足了校园足球活动对于足球教师的需求。然而,在足球培训的过程中对受训体育教师缺乏严格的考评标准和长期系统的培训计划,短时间内培训出的足球教师能否保证校园足球教育和足球技能方面的质量值得商榷。
3 突破瓶颈:提升我国校园足球政策执行力的路径选择
3.1 明晰校园足球政策目标,摆脱激进的发展模式
准确的政策目标定位是公共政策执行的起点,对整个政策执行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是防止政策执行出现异化和阻滞现象的关键所在。我国校园足球是以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完善人格品质、增强体育兴趣、掌握运动技能为主要目的的学校体育活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果对校园足球政策目的出现了认识偏差,过多地把培养后备人才的重任压在校园足球上,易产生竞技定位与育人定位相博弈的现象,导致校园足球成为以赛事为中心、以名次为目标、以训练为手段、以精英培养为核心的功利主义发展模式,完全背离以全体学生为中心、以增强学生体质为目标、以教育为手段、以运动习惯养成为核心的学校体育发展道路。因此,校园足球政策执行要充分体现学校体育规律及校园足球的教育价值,毛振明等[13]强调,要认识到校园足球不只是体育、更是教育、是培养亿万青少年的系统工程。此外,我国校园足球政策执行应摆脱激进的发展模式,政策执行时所追求数据上的激增能否带来广大学生主动参与足球运动的积极性,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张廷安[21]指出,真正的校园足球活动场面应当是使更多的学生能够自发地利用课余时间参与足球活动,更多的是那种无拘无束,自由掌握时间和基本规则,个个脸上带着汗水但却流溢出内心快乐无比的样子。在此基础上,扩大足球人口、提高足球技能、发掘足球精英,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中实现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目标。
3.2 完善政策执行机制,建立协同校园足球政策体系
校园足球政策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涉及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竞赛组织、人才输送、条件保障、师资培训、鼓励措施、社会宣传等多个方面,需要多领域多部门协同配合。在校园足球政策方针的指导下,积极推进校园足球制度标准化建设,应既有校园足球的主体政策又配以具体化的方案,既有顶层设计又配以实施路径,使校园足球具体事务的实施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值得欣喜的是,2014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分别围绕校园足球的开展进行工作部署,涉及到校园足球教学课程改革、联赛机制建立、保障水平提高、激励机制完善、财政资金投入、场地设施构建、人才师资引进、校园足球文化普及等多项措施,多筹并举为政策执行提供制度保障,推动校园足球活动取得实质性突破。此外,校园足球政策执行还应处理好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整体目标与具体目标、全局目标与局部目标的关系。在“强健体魄、健全人格、运动习惯养成以及足球技能普及、足球人才培养”的长远目标引领下,踏实做好现阶段校园足球切实需要达成的短期目标和具体目标的落实工作。从而建立起统筹兼顾、互相衔接、逐级深入的校园足球政策体系,最终形成校园足球政策执行合力。
3.3 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构建体教结合培养模式
我国校园足球是在校园场域内,以广大学生为目标群体、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及足球竞技能力提高为目标的一项教育过程。从某种程度上说,校园足球是将学校教育与竞技体育相融合的一种体教结合培养模式。这种“教”与“体”的结合是将足球运动回归国民教育系统的重要探索,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作为保障,并不是单纯地在校园中开展足球项目。我国校园足球的体教结合应既包括教育系统与体育系统执行机构的结合,也包括学校领域与校外俱乐部执行环境的结合;既包括学生身心全面发展与足球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结合,也包括体育教育与竞技训练实施手段的结合;既包括教学效果与竞赛成绩监督评价的结合,又包括应试升学与人才输送培养出路的结合等多个方面。
通过对德国、日本、韩国青少年足球培养模式的分析发现,这些足球发达国家的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方式是典型的、成熟的、卓有成效的体教结合模式。1)从体教结合的理念上看,应是培养兴趣、教育为先,踏实做好校园足球的普及工作,提高青少年足球运动的人口基数。2)从体教结合的方式上看,在上述国家参与足球运动的青少年都要完成在教育系统中的必修文化课程,对其进行必要的文化素质培养,在此基础上利用课余或节假日时间接受足球俱乐部的专业训练,提高其竞技能力水平。3)从体教结合的出路上看,这些国家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培养输送模式,即“小学-中学-高中-大学”自下而上的人才输送渠道,并有严格的招生选材、进入职业队等方面的明确制度,实现不同年龄阶段及时分流和回流。由于文化课的必修要求及足球技术的专业训练,使得这些学生既可以选择进入大学也可以选择进入职业足球俱乐部,而当不能成为优秀足球人才时,也可转向学历教育从而解决出路难的问题[11]。通过借鉴国外成熟的体教结合发展模式,可以解决现阶段我国校园足球育人与竞技、普及与提高、学习与训练、国民教育与职业运动等方面的矛盾,促使我国足球运动走向良性发展道路。
3.4 扩大交叉利益范围,优化目标群体行为
丁煌等[2]指出,政策执行是相关政策主体之间基于利益得失的考虑而进行的一种利益博弈过程。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阻滞现象往往是由于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等发生矛盾,即没有满足各目标群体的个人利益同时又没有产生交叉利益,不能最终形成政策执行合力。徒法不足以自行,因此,需要清楚地认识到校园足球各目标群体的利益内容,并通过完善的保障机制、激励机制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例如,通过教师的激励机制实现其个人价值,在教学工作量、职称评定、年终评优等方面给予相关的制度保障;在学校的评价机制上,摆脱单纯以升学率、足球比赛名次作为评优的手段,建立包括以学生参与足球运动的人数、足球教学课程改革、足球校本课程建设、校内足球竞赛开展等在内的综合评价考核机制;以国民教育为平台,通过体教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及人才选拔输送机制,打通各级升学通道,真正消除校长和家长的后顾之忧。此外,要实现校园足球政策执行目标群体交叉利益的最大化,各利益主体应全面理解校园足球活动的推广价值和目标定位,即通过校园足球的开展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学生勇于拼搏、团结合作的体育精神,掌握足球技能,培养学生的体育运动习惯,进而产生准确的政策认知,形成深层次的政策认同,提高政策执行效率,优化政策执行行为。因此,以实现学生全面身心健康为出发点和最高价值追求来扩大各群体的交叉利益范围将成为我国校园足球政策有效执行的根本动力。
3.5 拓宽政策执行资源,优化政策执行环境
面对现阶段我国校园足球活动开展的资金配备、场地设备及师资力量不足的现状,各省、市主管部门应通过多渠道改善校园足球政策执行资源。首先,要打破我国校园足球活动资金投入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的现状,在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充分整合社会及市场的资金投入渠道,形成国家拨款,省、市资金配备,社会赞助等多元化的资金链条,并设立校园足球活动的专项资金,改善校园足球开展的场地设施等物质条件,建立促进校园足球发展的长效支持机制,切实为我国校园足球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此外,应建立校园足球教师多渠道培养和选拔模式,例如,加大师范院校对于足球专业后备教师的培养力度,在教师招聘过程中增加足球教师的招考名额;对于具有较高竞技能力的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行教育学培训,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并鼓励其获取教师资格证书;对学校现有体育教师进行长期、有计划的足球专业技能培训,并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提高其足球项目教学训练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校园足球师资力量配备和人才队伍建设并不局限于学校领域内,对于校外的足球俱乐部也应加强教练员师资规范化管理,从而提高我国青少年学生业余训练的标准化。在德国、日本等足球强国实施的是学校与俱乐部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德国至少有27 000个业余足球俱乐部用于培训各年龄段的青少年足球人才[3];日本是以足球俱乐部训练中心培养系统为主,以学校足球培养系统和职业俱乐部后备梯队培养系统为辅的“三位一体”的青少年足球培养模式[22]。校外足球俱乐部体系的建立促进校园足球发展的社会化、市场化,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既拓宽了资金来源,又可改善青少年足球的物质条件,既解决了教师准入制度的限制,又提高了青少年足球训练的专业化水平,从而营造“政府主导-学校为主-社会补充-家庭支持”的校园足球发展的优良环境。
4 结语
我国校园足球政策执行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的系统工程,借助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可将繁杂的执行因素进行整合,通过洞察整个校园足球政策执行过程发现,校园足球政策体系自身具有限制性、执行机制协调不畅、监督评价形式单一、教学与训练水平有待提高、人才培养出路狭窄、竞赛体系不健全、目标群体自利性、应试教育环境、物质资源匮乏以及人力资源不足都会对校园足球政策的执行产生阻滞作用。因此,应建立起我国校园足球政策执行的协同系统,为此先要明确校园足球政策目的,防止校园足球异化现象,建立完善的配套执行机制,多渠道拓宽政策执行资源,改善政策执行环境,通过构建体教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来扩大各目标群体的交叉利益范围、优化目标群体的政策执行行为,最终形成政府主导-学校组织-社会补充-家长支持-学生参与的校园足球的良性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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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training Factors and Path Choice of Policy Implementation in Campus Football in China——Under Smith’Policy-Implementation-Processing Framework
运用文献资料调研、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结合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对我国校园足球政策执行过程进行分析。研究认为,我国校园足球政策执行是一个复杂的整体,政策体系自身具有限制性、执行机制协调不畅、监督评价形式单一、教学与训练水平有待提高、人才培养出路狭窄、竞赛体系不健全、目标群体的自利性、传统的应试教育观念、物质资源匮乏以及人力资源不足都是阻滞校园足球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因素。因此,校园足球要想突破发展瓶颈,必须明确政策目标并进行顶层设计,形成具有协同效应的校园足球政策体系,优化政策执行环境,构建“体教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扩大目标群体的交叉利益范围,从根本上提高校园足球政策执行效率。
校园足球;政策;执行;史密斯模型;制约因素;路径选择
By using the method of literature review and logical analysis,combining with Smith’Policy-Implementation-Processing Framework,this paper makes an analysis on the campus football policy implementation in China.The result shows that campus football implementation is a complex entirety.The policy system’s limitation,inharmonious implementation,single super vision and evaluation form,teaching and training neeeds to be improved,narrow talent training way,imperfect competition system,selfish of target group,the traditional exam-oriented education concept,lack of material resources and insufficient human resource are the factors that prevent the implementation of campus football policy.In order to make the breakthrough the bottleneck of campus football development,we must understand the aim of policy and have the top-level design,form a harmonious campus football policy system,optimize the policy implementation environment,set up combination of sport and education development pattern,broaden the aim group benefit’s scope and radically improve the efficiencyof campusfootballpolicyimplementationefficiency.
campus football;policy;implementation;the Smith model;restraining factors;path choice
G80-05
:A
1002-9826(2017)01-0003-06
10.16470/j.csst.201701001
2016-06-04;
:2016-09-27
姜南,女,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族传统体育理论与实践,E-mail:785670628@qq.com。
1.山东科技大学体育学院,山东青岛266590;2.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山东济南250100 1.Shand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Qingdao 266590,China;2.Shandong University,Ji’nan 250100,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