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讯
2017-02-10高仲芳
国际税讯
OECD更新国别报告指引
OECD发布两份新文件来推动BEPS第十三项行动计划中提出的在全球范围内实施国别报告。第一份文件通报了各税收管辖地的国别报告法律框架细节,其中包括各税收管辖地国别报告立法现状,第一次报告期间是何时,是否适用代理申报,是否适用自愿申报原则,以及是否要求提交本地文档。第二份文件为了国别报告法规落实具有一致性,以及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合规上有确定性,强调了五个关键问题:对在母公司管辖地适用自愿申报的跨国企业提出了过渡期的报告备选方案;在过渡期间对跨国集团提出的国别报告通知要求;投资基金应用国别报告的指引;合伙制企业应用国别报告的指引;汇率变动对于适用7.5亿欧元申报门槛的跨国集团的影响。
欧盟出台电商税法新规
欧盟委员会日前出台跨境线上交易增值税新法案,旨在规范欧盟区域内线上交易缴纳增值税行为,改善跨境线上交易服务环境。新法案根据电商企业的年营业额界定了小型电商(年跨境贸易额低于1 000欧元)与中小型电商(年跨境营业额低于10万欧元)的范围,同时简化了跨境电商缴纳增值税的方式,未来电商将根据自身营业规模,按季度向欧盟监管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新法案还取消了“22欧元跨境贸易免增值税制度”。
王军出席金砖国家税务局长第四次会议
近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出席了在印度孟买举行的金砖国家税务局长第四次会议。会议围绕BEPS成果落实、依托大数据提高抗风险能力以及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等税收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会后,金砖五国税务局长共同发布了会议公报,承诺支持建立公平、透明的国际税收体系,支持G20为建立国际税收体系所采取的行动;倡议金砖国家及时、协调地落实BEPS行动计划成果;扩大税收合作及税收能力建设范围,鼓励发展中国家深度参与国际税收合作。
希腊实施欧盟母子公司指令中的反混合错配规则和一般反避税规则
希腊税务局发布2016年第1181号通知,对实施欧盟母子公司指令中的反混合错配规则和一般反避税规则作出具体规定,该规则适用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实现的利润和发生的支出。
匈牙利出台初创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匈牙利议会通过公司所得税法修正案,从2017年1月1日起对初创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措施包括:第一年适用10%税率的纳税人,税基可以按股权成本的2.5倍扣减;其他适用19%税率的纳税人,税基可以按股权成本的1.5倍扣减。
韩国提高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
韩国议会通过2017年预算,其中将增加一档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即对个人年应税所得超过5亿韩元(约42.85万美元)的部分,适用40%税率。但原计划将公司所得税一般税率从22%提高至25%的建议未被采纳。
中国台湾地区通过“纳税人权利保护法”
2016年12月9日,中国台湾地区立法部门通过“纳税人权利保护法”,采用纳税人权利保护官、纳税人保护咨询委员会和税务法院三个层次保护纳税人权益。
高仲芳 整理
责任编辑: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