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教育关键词民办教育新法落地
2017-02-09
关键词解读
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本次修改的核心内容为:明确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允许举办实施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以及非学历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该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法,不仅破解了民办教育机构的法人属性不清、财产归属不明、支持措施难以落实等问题,而且非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依法获取办学许可证并办理法人登记,也使得原有政策障碍逐步破除。
新闻背景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10多年来,在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指导方针的引领下,我国民办教育事业迅猛发展,一批优质的民办校开始崭露头角。《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当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6.27万所,各类民办教育在校生达4570.42万人。然而,民办教育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和困惑,这集中体现在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区分、不同性质民办学校的土地财税优惠政策差异等方面。
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表示:“现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均为非营利性办学,如果允许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将影响义务教育政府责任的落实,影响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在对民办学校按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进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民办学校的扶持政策,是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显著特征,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在财政、税收优惠、土地、收费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民办学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保障等,都有明确的法律界定。
已在全国各地举办20多所幼儿园及200多所加盟园的上海金太阳教育集团董事长翁学院觉得:新法落地“肯定是利好消息”。对租赁场地举办的幼儿园和非学历教育机构来说,无论是举办者还是投资者,在这些领域进行投入时都不会再有顾虑。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完成,未来教育资产上市的不确定性将逐渐消除,教育板块将迎来扩容,资产证券化将加速。有投资机构人士认为:“该规定短期内会让投资人对义务教育领域有所规避,调整其投资策略或权重。直接的资产证券化虽不可行,但投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也并非没有出路,业内将会探讨和实践其他的收益实现途径。比如学校上面可以架设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可以通过为学校提供场地、软件服务来收取管理费获得收入。”
“当然,在新法落地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法律制度体系,将关键事务进一步细化。”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认为:各省区市需要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现有民办学校选择的路径和时间表,保证分类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制定收费具体办法。毕竟,教育外部的政策环境如果没有营造好,对民办教育发展是有制约的。
温州是全国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之一。2011年11月,温州市出台了“1+9”文件,从法人登记管理、财政扶持、税费优惠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制度设计;2013年,出台民办教育综合改革“1+14”升级版政策;2014年,出台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和住房公积金两个文件;2016年出台《关于温州市民办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温州通过改革试点,为国家在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提供了试点经验,特别是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上提供了鲜活的案例。
温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戚德忠提到:温州市前几年出台《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中要求,按照营利性、非营利性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登记管理。给予非营利性的全日制民办学校“民办事业法人”身份,而对营利性的全日制民办学校按照民办企业法人登记管理。2012年,首批推出100所试点学校;2013年,完成第二批300所试点学校的分类登记工作;2015年,全面放开分类登记试点工作。目前,全市登记学校达964所,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816所,营利性民办学校148所。
“这次修法也多次来温州调研。新法里的一些规定,其实温州已经进行了先期探索,比如分类扶持措施、营利性学校的专设办法等。总的来说,这次修订对温州的民办教育冲击不会太大,只需按新法要求对现有政策进行微调。”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体制改革研究室主任王烽说。
本刊点评
新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放开了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各级教育领域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管制,明确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用地、收费、税收等问题,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可以根据上位法修改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章文件,出台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这些举措从根本上破除了民办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从而有望构建政府依法行政、民办学校依法办学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