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不得让留守儿童脱离监护独自生活
2017-02-09
教育 2017年1期
四川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涉及多个部门的一系列工作任务和措施中,重点聚焦了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的现象。实施意见把“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作为重点任务的第一条,要求父母外出务工时须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外出务工人员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