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守英:城乡中国下的乡村转型
2017-02-08陈娜
本刊记者 陈娜
刘守英:城乡中国下的乡村转型
本刊记者 陈娜
这一轮土地制度改革,实际上是要为“城乡中国”这个形态构建相适应的土地制度。由于人走资本不回,未来将出现一部分特色村庄的活化。独特产品、独特文化与风俗、乡村旅游、乡村企业家的创新将会是村庄活化的关键因素。4月12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守英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农村发展论坛”上指出。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7.35%,流动人口2.45亿人。刘守英认为,我国已经从单向的城市化走向城乡互动,并将长期处于“城乡中国”这一新社会经济形态,当前的农村改革要面对的是一个城和乡长期互动融合的社会。他详细介绍了城乡中国下的乡村转型表现。
刘守英认为,当前,农业功能、形态与发展方式已发生转变。他介绍道,当前土地主要由第一代农民工打理,“家长在家种全家的地。”同时,种地的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农业从高劳动投入转变为机械化作业,用工成本上升、用工数量减少。不管是在平原还是在丘陵、山区,不论大田还是小田,各种型号的农业机械的使用已非常普遍,“甚至连山上的梯田,都已经开始依靠农业机械和农业生产性服务。耕牛没有了。”刘守英说。数据显示,从2000年开始,各类农业机械的使用量显著增加,去年农业机械化率已超过65%。
“实际上,叫农民的已经不再是一拨儿人了。”刘守英说,当前,农民已经开始由均质化转为异质化。第二代农民工基本没干过农活,也不知道地在哪里,他们出来了,就不回村了。“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农民开始回流,但是回流不回村,大多回到家乡地级以上的(县)市,最明显的表现是,县城80%的购房者是农民工。”而农村结婚条件也从盖新房变成了到县城买房。刘守英表示,“你可能不认为他(农二代)是城里人,但他实际上已经是城里人了。”农二代的生活方式完全是“城市化”的,比如,春节回家不住村里,县城、乡镇的宾馆一到春节便人满为患。2012年全国农户构成数据也表明当前农民高度分化,纯农户只占18.28%,一兼户(农业收入为主)占30.07%,而二兼户(非农业收入为主)与非农业户占比则超过了50%。
2004年至2015年,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增”,对此,刘守英表示,新形势下农业的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近年来,我国对农业的政策也在转型,开始以追求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目前我国土地流转率已超三分之一,6600万农户或多或少地流转了土地,经营主体开始往多元化发展。此前,中央全面推进农地“三权分置”,刘守英认为,“三权就像三明治,要避免田面权大于田底权,避免高租金挤占经营者收益。”随着土地流转比例的增加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兴起,他还发现当前农业的区域集中化趋势增强,服务的规模化逐渐显现。
刘守英指出,通过研究,从效果、利润以及对土地的关心来讲,新型经营主体中家庭农场是最合适的一种农业经营形式,相较于种养植家庭农场,机农一体家庭农场则更具潜力。
最后,刘守英提出,除了推进农地“三权分置”、培育农业生产经营新主体,宅基地改革亦亟需推进。“如果不推进宅基地改革,就不能激活要素,城乡资源的双向流动就无法落地,就活化不了乡村,乡村很多新的产业就长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