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红包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
2017-02-04柳瑛
柳瑛
[摘 要]在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下,第三方支付平台被广泛应用,为企业提高知名度和利润创造了机遇,所以各行各业不惜掷重金于互联网用户,但相关的会计处理却没有很好地进行规范。本文主要通过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电子红包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浅析,寻求一种对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新型经济业务活动最佳的处理方式。
[关键词]电子红包;第三方支付平台;会计处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24.011
[中图分类号]F724.6;F71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24-00-02
电子红包最早是由某银行推出的新业务,但该银行并没有对这一新业务做过多的宣传。后来,随着互联网消费的普及,企业通过组织互联网线上活动派发红包让利网友,并逐渐成为一种促销式的营销模式。基于网络消费的电子红包,摆脱了“红纸包+现金”的传统模式,深受年轻消费者的欢迎。而收到电子红包的公众可以将金额用在淘宝网等网络平台进行消费,购买喜欢的礼物和商品,因此,电子红包的实用性也越来越强。
1 电子红包的种类
1.1 现金电子红包
企业使用银行资金发放电子红包,收到现金电子红包的个人或企业可以把红包里的钱转至自己的银行账户或用于网络资金结算。没有收取而被退回的现金电子红包也会自动退到对应的银行账户中。可见,现金电子红包只用做货币资金账户的会计处理。
1.2 非现金电子红包
这类电子红包主要包括企业向社会公众发放的优惠券、折扣券、代金券、团购券等。此类电子红包不能直接作为现金使用,而必须消费到一定金额才能使用,不消费不能用,它主要是企业出于广告宣传和提高销售收入的目的而发放的。非现金电子红包的实质就是企业进行促销,和实物的折扣券、优惠券等是一样的,可通过销售折扣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2 电子红包的会计处理
2.1 现金电子红包的会计处理
2.1.1 企业向社会公众发放现金电子红包
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发放现金电子红包时,公众只有通过各种设置才可以抢这个企业的现金电子红包。每一个人都知道,现金电子红包是带有游戏性质的,并不是每一位用户都可以得到电子红包,而红包的金额也是带有不确定性的,所以说,企业派送红包是与有奖销售活动有相似之处的,为自己的品牌做宣传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站在企业的角度来看,进行这样的红包活动不仅可以加强企业和公众之间的相互了解,还可以大力的推广移动支付这一逐渐成长的平台,让公众抢到现金电子红包并提取现金时必须捆绑银行卡,使公众习惯于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发放现金电子红包的企业,其发放红包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品牌的知名度,以此作为宣传手段,来增加企业产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这笔资金用于业务宣传、市场推广,所以企业应该把这一部分支出计入“销售费用”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在准备发现金电子红包时应做的会计处理为,“销售费用”在借方,同时“预计负债”记在贷方;发放现金电子红包完成后可以借记“预计负债”,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并计入发放的金额。企业在第三方平台上给公众派发了现金电子红包,金额都比较小,因此企业并不需要帮助公众来缴纳个人所得税。
2.1.2 企业向内部职工派发“现金电子红包”
企业给自己的职员以企业的名义发放现金电子红包时,通过第三方平台派发,这就等同于是给职工发放工资或福利,这时,这部分费用就应当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这一会计科目。对于收到红包的职工来说也应当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根据收到红包的大小或是工资金额的多少来进行不同程度的缴纳。
对企业来说,给不同部门的员工发放现金电子红包,其相关的会计处理也是有所不同的,“应付职工薪酬”的对应科目也应对号入座。如企业发放现金电子红包给生产部门的管理职工,应该借记“制造费用”;如企业发放现金电子红包给生产部门的职工,应该在“生产成本”的借方计入发放金额;当企业给管理人员发放现金电子红包时,借方应计“管理费用”;给销售部门的职工发放现金电子红包时应借记“销售费用”,同时贷方全部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当企业向自己员工发放完现金电子红包后,应作相关分录:“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计入发放的金额,“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贷方记入企业减少的资金。如果企业是以工资的形式进行发放,记在“应付职工薪酬”这一科目,所以对收到红包的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就要企业来代扣代缴。
2.1.3 企业发放“公益现金电子红包”
企业的捐赠都为现金,并没有代金券和折扣券这样的形式,因此是属于企业以现金的形式做出捐赠。对外进行捐赠是企业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的捐赠给相关的利益获得者,以捐赠的形式发出的电子红包金额应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并记入发放的金额。
2.2 非现金电子红包的会计处理
非现金电子红包是电子红包的另一种发放方式,收到的优惠券和代金券存放在第三方平台的卡包内,它主要是为发放非现金电子红包的企业提高产品销售的金额及数量。现在非现金电子红包的形式包括折扣券、代金券、礼品券及优惠券等。公众取得非现金电子红包当然觉得开心,但发放非现金电子的企业会计处理该如何进行呢?
2.2.1 电子代金券的发放及使用
这里的电子代金券是指:“在有效期间、有效的适用范围内且满足优惠券上的说明,才能够当作现金使用”。
(1)电子代金券的发放。发放时企业的现金没有变化,以后消费的时候才会充抵现金,实质上就是现金折扣,只是现在没有支付。可以在“销售费用”(发出多少计入多少)的借方计入相应金额,贷记“其他应付款——代金券”。
(2)电子代金券的使用。各个用户摇到的代金券有不同的金额,顾客只有在购物时达到一定的金额才可以使用代金券。在顾客满足使用代金券的前提下,使用了企业发放的代金券进行购物或体验相关服务时,企业就需要做出会计分录,“其他应付款——代金券”“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在借方,而“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贷方计入收入和税费。如果这个企业的相关业务涉及营业税的缴纳,就应该同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在缴纳完营业税后,应做一笔相关的冲销分录,借记“应交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而企业为制造业类的,可以借记“营业成本”,贷记“库存商品”。
(3)电子代金券过了期限。代金券是有一定使用期限的,过期之后是不可以使用的,所以当代金券过期后应该将未兑换的进行冲回。此时借记“其他应付款——代金券(没消费的电子代金券)”,贷记“销售费用”。
2.2.2 电子优惠券、电子折扣券的派发
电子优惠券是指:“可以在有效期间、有效的适用范围内且满足优惠券上的说明,能够根据优惠券上的规定享用一定的折扣”。
(1)电子优惠券、电子折扣券的发放。在企业发放电子优惠券和电子折扣券时,一般情况下企业没有专人从事相关的会计事项,而是要进行备查登记。
(2)电子优惠券、电子折扣券的使用。当顾客使用电子优惠券、电子折扣券产生销售额时,应当以折扣销售计入。产生消费行为时,计入提供服务的所得或销售商品的所得,按照确认的价格借记“银行存款”。因为电子折扣券和电子优惠券都是属于企业给顾客的优惠,所以计入银行存款的价格应是减去了商业折扣之后的价格。“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则是在贷方并确认收入,根据需要缴纳的税费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中。商品成本需要结转时,“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金额在借方,贷记“库存商品”。在当年的资产负债日,依据需缴纳的其他税费,如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及教育税费附加等,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及应交资源税、应交教育费及附加等)”相应的会计科目在贷方计入。出售货物或商品有折扣时,若注明的折扣额及销售额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呈现,就以扣除折扣额的销售金额来缴纳增值税;但如果销售商品的折扣额在单独的发票上注明,不论在其财务上如何进行处理,均不可以在其销售额中扣除折扣金额。
(3)电子优惠券、电子折扣券的到期处理。许多人在抢到电子优惠券和电子折扣券之后,发现并不是自己喜欢的品牌或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企业所发放的,那么这些人就会选择不去使用,再去重新抢新的电子优惠券和电子折扣券,而之前抢到的就会任其过期。遇到这样的情况企业该如何进行处理?其实十分简单,企业发放时并没有做任何的会计处理,只是对这些电子优惠券和电子折扣券做了备查登记,所以到期的非现金电子红包,企业需要对其进行核销,并消除备查登记。
3 结 语
第三方支付平台管理方式还不完善,会计人员对新型业务进行会计处理时争议较多,如何取得会计凭证,如何界定电子红包种类,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等,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主要参考文献
[1]郭宗睿.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相关的会计处理——以支付宝为例[J].财会月刊,2013(7).
[2]陆兴凤.企业发放电子红包的会计处理与纳税核算[J].财会月刊.20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