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水产品检疫新规再升级
2017-02-02
澳大利亚水产品检疫新规再升级
根据澳大利亚发布的G/SPS/N/AUS/422/Add.1通告,该国2017年1月6日起因对虾白斑综合征病毒(WSSV)而暂停进口的生虾和虾制品,将于7月6日被解禁。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解禁之后,澳官方机构要求所有进口生虾及虾制品必须按照最新的检疫检验规定进行,将对所有产品进行严格检测,以保证产品安全,相关出口企业应予以高度关注并及时做好应对措施。
解禁后,澳方对进口生虾及虾制品执行最严检疫新规。所有进口生虾及虾制品,包括腌制、裹面、去头及碎虾产品在运抵澳大利亚口岸之前,必须随附OIE认可机构签发的证明文件,证明产品不携带对虾白斑综合征病毒(WSSV)及黄头病毒(YHV)。在抵达口岸后,还将按照100%的比例送交澳大利亚政府批准的检验机构,再次检测WSSV及YHV项目,经检验通过的产品才可能进入澳大利亚市场。目前,澳方相关部门正在对进口生对虾的风险进行完整评估,科学分析从各个贸易伙伴国家进口生虾可能带来的风险,整个评估过程预计需要两年左右。在最终评估报告发布之前,将按照新规定实行,以此保护澳大利亚的渔业与水产业以及海洋生态环境的安全。
2016年底,在澳大利亚多处的虾养殖场发现了对虾白斑综合征疫情,澳方在认为与未煮熟的进口虾(包括虾肉)的对虾白斑综合征风险水平已变得不可接受后宣布了暂停未煮熟的对虾、对虾肉的进口及虾肉加工成的饺子、春卷、三明治和其他类似产品及已经裹粉裹浆的面包虾产品,甚至包括禁止了作为诱饵的生虾进入澳大利亚境内。
对虾白斑综合征是由白斑综合征杆状病毒复合体引发的一种综合性病症。白斑综合征杆状病毒复合体主要有皮下及造血组织坏死杆状病毒、日本对虾杆状病毒、系统性外胚层和中胚层杆状病毒及白斑杆状病毒等。病毒粒子为杆状,包含双链DNA。属于高度传染性病毒,虽不会造成人类健康风险,但对虾养殖业风险极大,例如斑节对虾、日本对虾、中国对虾、南美白对虾等都能因感染而患病,并且白斑病病程急,一般虾池发病最多不过7天就可导致全池虾死亡。
到2017年上半年,宁波地区共出口虾类产品885.2 t,货值达620.1万美元,与2016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7.9%、28.68%。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相关水产品出口企业,一是及时关注并熟悉了解澳大利亚新规要求,加强虾产品等水产品出口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二是要把好原料入厂关和成品出厂关,指导养殖户严格按照澳大利亚标准要求使用药物,同时积极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工作,加强出口水产品品质控制和检测,完善原料采购验收、存放、批次管理、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等质量监管措施,提高外贸风险防范能力;三是企业应推动出口水产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出口虾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确保水产品出口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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