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视角下广场舞面临的困境和对策探究
——以商丘市梁园区为例
2017-02-01郭佳宁
郭佳宁
湖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00
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视角下广场舞面临的困境和对策探究
——以商丘市梁园区为例
郭佳宁*
湖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00
广场舞作为一种新型的公共文化活动形式,具有锻炼身体,抒发压抑情绪等诸多优势,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难题。为了广场舞能够健康、有序的进行,促进公共文化的快速发展,我以商丘市梁园区为例,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的方式对广场舞爱好者经常跳舞的小区、公园以及中环广场进行了随机的调查。以下是调查的详细结果,对此,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积极完善法律,采取有效措施来构建健康、文明的公共文化。
广场舞;公共文化服务;自治组织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满足,精神需求日益增多。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政府对公共文化设施大力投资,在全国县以上各地区都建了广场,使人们茶余饭后能在此做些娱乐活动,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广场舞作为一种群体性的文化活动,因为门槛低,时间自由等诸多优势而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作为一种新兴的公共文化活动形式,广场舞深受中老年人的喜爱,对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具有极为深远的影响。但同时也因噪音扰民,抢占公共场地等原因而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探究广场舞遇到的难题及对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视角下广场舞发展现状
公共文化服务是由政府和社会组织主导,满足人们大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活动形式。作为一种新兴的公共文化形式,其优劣直接关系着人们精神生活的满足度和幸福感,研究广场舞发展的现状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提升具有不可忽视的借鉴作用。
为了深入考察广场舞当前的状况,我以商丘市梁园区为例进行了调查问卷,共发放问卷调查200份,实际收回195份,有效率97.5%,为了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发放问卷的地点分为2个,一个是广场舞爱好者经常练舞的广场和小区,一个是在商丘中环广场。
统计数据表明:对于跳广场舞的好处,79.4%的调查者认为跳广场舞可以锻炼身体。39.6%的人表示可以减缓压力,40.6%的人表明可以陶冶情操,55.4%认为有利于结交朋友,45%认为可以丰富自己的生活。39.21%的受访者表示这一活动形式有利于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下面是有关广场舞当前的现状以及面临的困境。
(一)人员活动集中,且年龄相近,多为女性
广场舞爱好者是群体性的活动,人员多为40-60岁的中老年妇女,人数十几到几百人不等,活动比较集中,所选地点多为开阔的广场,公园等。
(二)舞蹈形式缺乏多样性
广场舞多用于自娱自乐,舞蹈动作多为自创或是某种其他舞蹈形式的演变,无专业人士的指导和编排,所以内容比较单一乏味。
(三)活动组织形式松散
据问卷调查显示:61.8%的人表示,由于没有严密的组织来规范其活动,导致组织形式松散。73.1%的人表示,发生冲突,没有组织者领头协商,容易导致冲突的升级,事态的扩大。因此,练舞者需要一个完善的组织来加强技术指导和组织管理来实现自治。
(四)城市公共用地被过度使用
城市公共用地大多被用于商业建设,而用于满足公共文化服务的空间不足10%,但这极为有限的空间也抵挡不住大妈们对跳广场舞的热情。因此城市公共用地被大妈们长期私自占用,且不允许车辆停靠,过量的噪音扰乱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实属过度使用公共资源的行为。
(五)政府相关部门管理重叠,处罚模糊
政府相关部门管理重叠,各个组织单位包括政府没有明确职责范围,相关法律处罚也模糊,针对噪音扰民的音量范围有明确的规定,对违法者也指明要进行处罚,但怎么处罚,却没有详尽的规定。
(六)周围居民普遍存在抵触情绪,冲突不断
过量的噪音扰乱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导致周围居民普遍存在抵触情绪。
据新闻报道:2014年5月高考在即,由于接到不少用户投诉:声音太吵,孩子没法专心复习,相关部门采取了措施,不到两天又恢复了“热闹”。可见,周围居民的不满情绪日益增多,我们需要正规合理的渠道来疏通他们的这种不满。
二、广场舞发展面临困境的原因分析
广场舞作为一项全民健身运动,风靡全国,甚至走向世界,但在广场舞兴盛的同时,麻烦也不断,“鸣枪,放藏獒,”等抵制广场舞的行为越演越烈,在美国,跳广场舞者甚至把警察都招来了,针对广场舞现今面临的困境,急需我们分析广场舞面临困境的原因。
(一)社会自治组织活力低下,监管不到位
广场舞是自发性的娱乐活动,没有严密的组织来规范和指导其活动。随着聚集的群众越来越多,优美健身的广场舞有时甚至变成了“群魔乱舞”,甚至出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套近乎的方式来拉近与中老年人的关系,利用她们薄弱的防范意识而采取诈骗活动。
(二)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建设严重不足造成了练舞场地的匮乏
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公共场所的数量却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据全国第五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显示,在2003年,全国体育场所共有81万多个,其中社区体育场所仅占全国体育场所的5%,所有场地中,对外开放的体育场所不足26.78%,这种情况使群众只能选择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健身。
其二,公共场所多为露天的,附近又有许多居民居住,高分贝的音量使写作业的孩子戴上了耳塞,看电视的老人不断调大音量,星期天补觉的上班族用被子蒙头。而造成这一切困境的客观原因之一便是:公共场所设施的严重缺乏。
(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导致公共资源被过度使用
小区中的空地,广场都可称为“公共资源”,联合哈定教授所提出的“共享资源的悲剧”,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大妈们自然而然会去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明知自身的行为可能导致社区居民的厌恶,仍为了一己私欲而过度使用公共资源,导致使用场地出现“超载”的情况。
(四)政府管理部门职权缺位,导致多重管理权限重叠,权责不清
在“放藏獒,鸣枪冲突”发生之前,当事人无法找到可以处理该事件的部门,最终只能选择用自己的方式来“解决”此事。政府相关部门如若明晰权责,明确职责,不互相推诿,就不会造成冲突的进一步升级。
(五)相关法律不完善,处罚条例不详尽
根据我国目前有许多相关噪声标准的法律,《声环境质量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等对城市环境噪音标准有十分详细的规定和描述,但对处罚结果很“温柔”且笼统,这就造成了广场舞不断噪音扰民事件的升级。公安、环保、城管等部门不能依法做出强制裁决,只能双边协调,以劝说的方式来和解,监管力度大大折扣。
其二,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坏他人或集体的正当权益。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中都没有明确规定居民在行使自己健身权利的同时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时该如何处罚。正是由于这些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详尽的实施细则,使得行政部门无法可依,处理此类事件无从下手,以致事态扩大,因此,中国急需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解决广场舞面临困境的对策
上述我们分析了广场舞发展面临困境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而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
(一)加强广场舞爱好者的组织自治建设
明确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简政放权,积极发挥社会的作用,因此,做好广场舞组织的自治建设至关重要。
1.发挥组织的规范作用
广场舞的群体是自发组织起来的,易造成混乱无序的状态,需要一个专门的组织来加强引导。制定组织规则和管理规范,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2.发挥组织的能动性作用
组织可以先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素养的广场舞爱好者,从而提高整个群体的音乐素养。同时开展各种比赛和推广活动如太极拳,舞扇子,打拳等,既丰富大家的业余生活,又多方面地锻炼了人们的身体。
(二)加强体育服务设施投入建设
政府要加强体育服务设施的投入建设,避免噪音扰民,抢占练舞场地等事件的发生。
1.充分利用现有场地,使公共资源优化合理配置
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如学校的体育场馆,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从广场舞的练习时间来看,一般集中在晚上7点到9点,可以充分利用学校的体育馆,一方面可以减少噪音扰民的发生,另一方面可以使这个时间段空闲的体育场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规划,扩建新场地
我们既可以对年久失修的公园重新规划建设,划出作为练习广场舞的场地,又可以扩建新的公共场所,满足人们的需求。
(三)政府相关部门必须权责明确,加强监管
有效的发挥政府部门的监管作用。明确相关部门的权责范围。坚持权责由法定,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其二,需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不作为的责任追究。因为权责不明确,各个部门互相推诿责任,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相关部门失去了信心,大大降低了政府的权威,因此必须对不作为的部门和官员严厉处罚。建立相应的追责机制,并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更好地使政府履行全心全意为人们服务的宗旨。
(四)加强社会舆论的宣传引导
尽管广场舞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很多,但其对个人和社会的积极作用仍不容忽视,我们仍需对其加强社会舆论的宣传引导
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法为人所知。只有人人知法,才能使广场舞爱好者“依法跳舞”,让执法者知道要“依法行政”,让受噪音困扰的群众“依法维权”。
2.充分整合宣传媒体
百度引擎中关于广场舞大多是负面报道,甚至还有一些偏颇言论充斥于媒体中,而社会安定所急需的公正客观言论宣传少之又少。面对这种状况,必须整合宣传媒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平台,营造充满正能量的社会氛围。加强宣传媒体,大力报道有关广场舞爱好者好的工作方法,经验,树立领舞典范,倡导健康,有序,文明的公共文化活动。
(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详尽的法律条例,做到有法可依
根据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我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是其前提。政府在广场舞方面做的还远远不够。
基于广场舞的现状,2015年9月6日,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公布《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其中,对广场舞噪声扰民、活动场地缺乏、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具体举措。截止目前,这是我国针对广场舞问题出具的最有权威性的政策规定。然而这一通知的法律规范仍不能完全解决现今广场舞面临的困境,还需不断在此基础上完善。
四、结论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是实现人民基本权益的主要途径,广场舞作为人们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形式,对个人和社会都具有积极的作用。但同时又出现人们过度使用公共场地且缺乏有效的制约,公共资源匮乏,制度法律规范不周等一系列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通过以商丘市梁园区为例,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的方式得出结论:我们可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舆论导向,加大服务设施建设,明确权责,加强监管,激发社会自治活力,来共同解决这一困境。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是现今政府职能转变的结果,是对公民文化权利的尊重和对文化民生的主动担当。广场舞作为人们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活动形式,促进其健康,有序的发展对构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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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佳宁(1991-),女,汉族,河南洛阳人,湖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方向:学科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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