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美国历史街区保护方法对国内历史街区的启示
2017-02-01杨文琪
杨文琪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 西安 710000)
浅谈美国历史街区保护方法对国内历史街区的启示
杨文琪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 西安 710000)
历史街区的保护是当前我国在推进城市化建设方针下一种新的保护形式,同时在保护街区的过程中还需要不断地完善自身在各方面的措施,提高我国对历史街区的保护方式,本文主要分析美国历史街区的保护方法与经验,以此来提高我国对历史街区改造的新思想和新建议。
历史街区;保护更新;规划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加快,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发展逐渐成为当前发展中的主要难点,我国的历史城市与历史街区在保护工作上同样也取得一定的进步,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缺乏健全的管理机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同时公共意识和社会意识薄弱,城市化的开发与保护工作很难协调一致等问题,最为严重的便是在加快城市开发的过程中极大地破坏了原有的历史街区风貌。因此来说如何有效地协调、发展对历史街区的保护便成为当前时期中最为棘手的问题。
一、美国历史街区保护概述
二战后期,美国在世界的经济逐步崛起并且城市化发展也开启了高速的模式,但是这种高速发展的城市化结构的调整必然会带动城市格局的变化,使得原有的历史街区遭到破坏,也发生了一些严重的破坏活动,例如最为著名的便是波士顿的汉考克故居的拆毁,该故居拆毁对于波士顿人来说无疑是令人痛心棘手的,同时对于美国的历史保护来说也是一个无法弥补的伤痛,根据此次事件使得当地人民对于保护历史建筑变得非常重视,而后又出现了因修缮红砖街道而引发的第一次“砖石之战”和第二次“砖石之战”。从这些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出美国人民对于历史街区的保护已经形成自身的意识,并且在保护中先后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和协会对其进行专门的保护与监督,同时在发展中随着法律的相应成熟,美国在历史街区的保护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具备了非常完善的整体制度与措施了。例如对于街区改建过程中,以贝肯山为例,这里的历史街区私人建筑是没有权利进行直接改造的,例如沿街的历史建筑现在需要更换窗户,持有者必须先向街区保护协会提交申请,并且在材质和材料于工艺中都需要保持和历史的原貌,通过审核后才可以由协会安排人员进行修缮,并且其修缮的过程中还需有协会专门的人员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如果出现私人私自对历史建筑进行更改原貌和私自修缮那是要接受重罚的,严重者甚至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如果说美国历史街区保护的是最为完善的,那么这里在再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其严谨性:例如沿街区的正面历史建筑,如果需要对门厅口进行修缮,需要更换门把手,也同样需要向协会进行申请,要保证门把手在造型、材质、工艺上与原始把手的一致性才可能被通过。因此来说我们可以通过一些相关的细节发现美国对历史街区的保护是十分严格的,甚至严格到建筑材料与材质的一致性上,也许正是由于这种严格的作风,才使得我们走在波士顿街区中可以发展这里包含在世界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风格的历史建筑,同时它们保存得是那么的完好。
二、对国内的启示
美国的历史街区保护理论和实践等方面都已经相对成熟,但是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的时期,其中城市化改造与建设新城市的口号也在各地涌现出来,这样一来在改造中便难免出现相关的问题,例如在保护与协调方面,城市旅游开发与发展方面和本地特色发展与历史街区保护问题。在技术方面,其基于计算机软件和数学建模的模拟与研究方法,定量解决历史街区保护与开发的问题。总之,国外在保护历史街区方面由物及人的保护方式以及平衡协调发展的理论、方法与技术都值得我国学习与借鉴,同时国内在大力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同时难免会对历史建筑与历史街区构成一定的破坏,这就需要我们在发展中不断地重视历史街区的价值和树立保护历史街区的意识,加强相关部门的重视程度,以此来完善我国在历史街区保护的整体方针。因此根据以上情况,本文在下面列举了几点经验并提出以下启示。
(一)可将我国历史街区保护更新规划的阶段划分、核心内容、技术模型与实践模式的关系总结如下
核心内容是主体,阶段划分作为基础依据,技术模型是工具支撑,实践模式是实际验证。同时在整体调控方面需要不断地增加自身的优势,并且在保护历史街区的方面设立相关的保护机制,例如在街区设置保护组织或者保护协会,同时把街区作为历史建筑来进行整体的规划和保护,其中在保护过程中要保持其原有的特点,并且在指导方向中还需要不断地增加多元化的指导形式,把生态、历史、法律、经济等等结合在一起进行保护,如果还需要进行相关的技术分析,那么便需要增加相关的技术单位对其进行有效的评测与高新技术的支持,同时在保护中借鉴美国对于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方案,把整体街区作为历史价值来进行构建,并且通过立法来完善保护过程中的行使权力。
(二)在保护规划这方面
要对整体的历史街区进行相应的保护性规划,首先要对街区有完整的面貌保护,并且以保护性为核心方针,同时在改造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与周围环境的一致性。其次便是道路的保护中还需要不断地进行修复,并且在修复中需要尽可能地还原历史的原貌,而不能对其进行直接性的拆除重建。再次便是对历史街区的建筑及景观等节点性历史遗存应在保持整体协调的基础上展现与强化细节;从历史街区的功能与形态上进行边界活化,加强其与城市外部空间的联系;最后突出特色化标志:应采用当地元素对历史街区内的标志物进行强化。
(三)构建一种自下而上的公众参与模式
即由民众、规划部门、房地产开发商和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模式,主要是自下而上,逐层收集意见,共同参与历史街区的保护更新。在今后的历史街区保护中应尝试听取民众的呼声,以民众意见为主导进行保护。民众是历史街区的直接居住者,同时民众对于街区的熟悉情况与保护心情都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情感的,所以对于成立街区保护组织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四)可实行“动—静、动—动、静—静”等多种理论结合实践的模式
即采用“动态理论 + 静态实践模式”或“静态理论+动态实践模式”的“动—静”结合方式;或采用“动态理论+动态实践模式”的“动—动”结合方式;或采用“静态理论+静态实践模式”的“静—静”结合方式。同时在我国历史街区的保护活动中还可以采用一边保护一边发展的模式,就是在保护历史街区的同时还可以开发该地区的旅游行业,把经济与历史进行发展中的合并,当然这种合并模式并非是紧紧以经济作为纽带,而是正好相反,要时刻把历史街区的保护作为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并且在景观建筑、历史遗址、名人故居、特色街道等方面做出应有的保护与发展的合理规划,以此来完成在经济发展中保护历史街区的两手抓任务。
综上所述,对于我国的历史街区保护还需要更多的经验与理论的支持,本文通过对美国历史街区保护的几点经验介绍,以此来引申出国内保护的措施和方式。从美国对历史街区的保护方式来看,他们对于历史价值的重视程度远远高于国内,当然这也是与不同地域不同国家对于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时间积累有一定的关系,但是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他们在历史街区的保护、改造与发展中都是具有详细的规划的,并且设立了专门的组织进行审核与监督,以此来避免个人对历史建筑的破坏和私人改造,并且设立了专门的法律,以上种种对于我们国内的保护方案来说是非常有启示意义的。因此在启示经验的方面本文也提出了相关的改进方案和保护措施,希望以此来不断提高国内对于历史街区的保护意识和保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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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981
A
杨文琪(1991-),女,陕西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