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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刑事保护的思考

2017-01-31章婧

西部论丛 2017年12期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权益互联网

章婧

摘 要:本文将从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出发,通过对其消费者权益所面对的各项刑事风险进行思考分析,提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刑事保护的合理化建议,以期进一步为消费者提供法律保障,从而为我国刑法立法的完善进行科学推动,为司法部门的执法工作提供有效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 金融消费者 权益 刑事保护

引 言

互联网的金融交易方式采用虚拟化、网络化的模式运行,为居民带来了极大的便捷。但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所具有的各种刑事风险也逐渐显现出来。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主要是指互联网相关企业与传统的金融机构将金融的功能以及网络技术相结合,运用信息通信的技术和互联网有关技术实现消费者资金支付、融通、投资以及信息中介服务,属于新型的金融业务体系。互联网金融并非单一地将互联网产业和金融企业进行结合,它需要实现移动、便捷、安全等互联网技术,并且易于被用户接受和熟练掌握。

但是,通过破解消费者个人信息而威胁其财产安全等相关的网络刑事犯罪日趋增多,因此,在消费者进行互联网金融交易的过程中,相关各级部门必须建立有效的防御机制,对消费者的信息以及财产等安全提供有力保障[1]。

二、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面对的刑事风险

(一)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信息隐私安全问题

消费者的隐私信息由于缺少相应的监察机构和制度,加之网上的保密体系不完善,经常被不法商家随意使用、盗用甚至泄露。通过网络在平台的信息共享,使得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得到了多渠道的侵害。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具体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信息、银行账户信息、联系电话,甚至其投资以及理财的意愿等。在面对信息的不法泄露,消费者需要寻求相应的司法援助。

(二)互联网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问题

消费者在享受着互联网金融带来个各项便捷、福利的同时,也面对着资金财产方面的各种网络威胁。例如“零钱通”,在微信保持网络安全的时候,零钱通的资金也能得到安全保障。一旦微信被盗,零钱通也将面临被盗取的威胁。因此,在手机卡被复制或者丢失后,微信也将没有安全性,通过短信认证等方式,盗取方能很轻易地将资金转出。另外,虚假的钓鱼网站、黑客技术以及诈骗电话、短信等技术也常被利用。

(三)互联网金融缺乏有效的风险提示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很多时候都是通过网络和金融服务的提供方交易,对于其信息的真伪很难分辨,因此,消费者无法对其进行准确判断,另外,许多投资平台对于自身的投资风险定义和描述都很模糊,只是在其能带来的经济利益上强化宣传,没有给消费者尤其是“零基础”的人进行网络金融投资风控知识的普及,导致互联网金融消费者进行盲目投资,资金受到一定损失,严重的还可能本息皆失,给互联网金融行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四)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维权难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在收到利益损失、权益侵害时,许多相关部门互相推诿,而司法维权的成本也相对较高,耗时耗力耗资金,这导致消费者的维权诉求难以快速得到解决,也影响了人民对相关司法部门的信任,为社会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阻碍。

三、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刑事保护的建议

在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日常消费生活中,相关司法部门必须依照宽严相济、衡平主义以及协同保护的原则,在慎用相关刑事手段对社会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基础上,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保护,对其诉求妥善处理,如此一来,不仅能够规避插手相关的经济纠纷,也能维护我国司法公正性原则,从而有效减少互联网金融的过度犯罪。随着互联网通信技术的不断提高,互联网金融犯罪事件日益增加,为社会治安、公民财产安全都带来了恶劣的影响。因此,除了相关部门要对互联网金融犯罪严厉打击之外,也要在我国刑事立法的基础之上逐渐对相关规定进行完善,为互联网犯罪刑事执法打造相应的专业团队,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当今我国互联网金融技术的发展十分迅速,网络金融犯罪和传统的金融犯罪之间差异较大,而刑法罪名的适用也缺乏一定的实证支持,很多相关法律法规都是照搬而来。因此,刑法必须在新的网络形势下进行调整和完善,这有助于推动我国整体法律体系的进步和完善。因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犯罪的综合性和多元化,司法机关也应当采用综合的立法形式。

例如,可以把有關的互联网金融犯罪整理出来,制定出台针对性的单行刑法。另外,各级宣传部门也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公众平台、广告标语等形式为消费者普及、推广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金融风险理论,以达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另外,也要推动电子取证技术的应用,把电子记录信息作为一种新的证据,逐渐完善电子取证的制度,节约司法的成本,有效打击犯罪者。

(二)提升相关人员专业水平

相关的司法部门,需要在不断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案件定性、互联网监察系统运用操作等方面能力进行提升。

例如,司法机关可以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案件分析的讨论会议,对各类别的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进行分析探讨,进行案件定性,为完善刑法法律法规提供参考实证依据。

再如,相关部门也要定期邀请互联网技术人员为执法和监管人员进行互联网监察系统运用的讲解,促进相关人员快速提升执法专业能力,以适应当前不断发展的互联网时代。

通过不断的只是更新、执法水平强化,才能更好地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提供刑事保护[2]。

(三)多方合作加强监管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需要多方协作,共同监督,才能有效预防网络犯罪。因此,司法机关应该与银行、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进行合作,一方面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进行法律和金融知识的普及,如在相应的APP软件或网络平台添加明确、清晰的风险提示,从而让消费者第一时间对所选产品进行初步了解和评估。另一方面,多方应该将相关数据、信息、监管影音资料进行共享,以便在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多方第一时间明确自身责任,简化追查流程,进而让刑法执法人员快速取证、顺利追查,帮助消费者减少损失。

结 论

总体而言,互联网金融犯罪也会影响社会的治安稳定,相关部门必须落实、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各方合作力度,才能有效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徐翔.对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思考[J].现代金融,2017(03):42-44.

[2] 张笑荷.当前国内互联网金融创新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思考[J].才智,2016(1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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