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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卖假货5万以上可获刑

2017-01-31

新传奇 2017年11期
关键词:销售者假药朋友圈

“朋友圈”卖假货5万以上可获刑

案例解读

甘肃省金城律师事务所叶宁律师介绍,根据法律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其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叶律师说,分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是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和客观方面的结果来考虑。当行为人故意制造、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5万元以上时,即构成犯罪;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的制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一般属违法行为,可由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对于实际发生的仅仅查处到伪劣产品本身,而难以甚至根本无法查清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的案件,根据2001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叶律师还介绍说,在微信圈中销售食品,必须要“持证上岗”。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里有明确规定:网上销售食品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经营者具体信息也要担责。而且,办法要求,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不得委托他人从事网络食品经营。

比如,当销售的是特殊的假冒商品如假药(海外代购未经批准进口,按假药处理),达成一定的数量或金额,涉嫌构成销售假药罪。依刑法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当销售的假药出现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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