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现状及路径探讨
2017-01-30彭程宇
彭程宇 汤 丽
赣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关于我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现状及路径探讨
彭程宇*汤 丽**
赣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李克强总理形象的比喻政务信息,“目前我国信息数据资源80%以上掌握在各级政府部门手里,‘深藏闺中’是极大浪费。”政务信息公开就是人民监督政府,人民当家做主。全面推动我国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于提高我国政府公信力、促进政府与公众的紧密联合、推动全国范围内的廉洁从政、从严治党都具有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
一、政务信息公开的内涵
信息社会就是信息和知识将扮演主角的社会,政府信息涵盖全社会信息的80%,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政务信息公开是指行政主体在履行行政职能的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的方式记录、保存,依法向公众发布。
实施政务信息公开是推进民主政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一)政务信息公开具有行政性
政府信息具有行政性,政务信息公开同样具有行政性。一方面,政府信息是政府在开展工作中所获得的资料,或者政府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资讯,政府工作与公民紧密相连,是政府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可以说没有公共信息,也就没有政务信息公开。
(二)政务信息公开具有权利性
信息公开是为了让公民获得政府信息并在获得之后对政府工作提出要求和意见,这是公民的权利。现代的法律精神告诉我们,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中包含着,政府应该公开信息,政府应该向公民提供信息。公民个人根据宪法权利和具体的法律规定,政府应当主动的向公民公开其行政过程中所掌握的基本信息,公民在这之中可以自由的、选择性的获取信息。
(三)政务信息公开具有例外性
从整个国家的基本信息安全的角度考虑,我们有很多的政府信息是无法公开的,这在全世界各个国家来说都是一个比较常见的做法。当政府信息的内容涉及到国家的安全,公开会影响国家的利益时,其公开就会受到严格禁止,并通过《保密法》严格管制。所以,政务信息公开具有例外规定,对可以公开的信息很难全部公开。
二、我国政务信息公开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
1.政务信息公开的理念已经确立。近些年,政府网站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做到覆盖。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统计,2013年度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显示,中央和省级政府网站普及率达到100%,地、市级达到99%以上,区、县级超过85%。政府网站日益成熟,与人们所关注热点问题和民生问题紧密联系,服务也日渐完善。政府对于公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也越发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在政府和公民的政治生活中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政务信息公开的理念慢慢的在人们心中烙下印。
2.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日益多元化。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迅速,除了传统的信息公开渠道,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传统的公开渠道包括政府公报、图书报纸以及新闻发布会,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政府微博、政府微信也渐渐走入人们的眼中,成为人们了解政府信息的“新宠儿”,渠道的多元化也使得人们更加容易获得政府信息,政府与公众的交流更加密切。
3.越来越多的政府信息通过各种形式走进公众的视野。国务院办公厅政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22个类别。主要涉及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类、行政许可类、重大建设项目和为民办实事类、科教文体卫生类、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与社会进步一样,政务信息的
分类也从另一方面显示我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逐渐完善,随着分类的多样化,形式的多样化,公民可以有更多的方式更多的选择来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
(二)我国政务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1.落后的观念影响政务信息公开。首先,在于意识上的不足。公职人员对于公民所想知道的情况漠不关心,对于自己的职能和责任停留在以前,在政府与公民中总是以上位者自居,高高在上,对于许多公民想了解的应该知道的政务信息或是选择无视或是选择隐瞒。其次,由于社会历史及诸多综合因素,中国历史走过的上下五千年,一下从封建社会到更加文明的社会需要更多的时间,人民对法律的认识普遍不多,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更多的认识,对于这是公民的权利和政府的义务也并不了解,这也影响了政务信息的公开。
2.不健全的制度制约政务信息公开。首先,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单一。现在的公开方式主要有赖于政府的自觉行为,依靠政府主动的公开政府信息,这是一种单向的政府与公民的交流,一方面有利于全体公民了解政府工作和公民维护自身利益,但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公民获得自身需要的信息,很难通过申请来实现。其次,司法救济制度相对滞后。虽然《条例》赋予了公民的行政复议的权利,但是法律无法彻底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就这几年的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案件来看,首先这样的案件经常发生,而且发生之后大多案件以法院拒绝受理或原告失败而失败,仅有少数胜诉。
3.滞后的技术束缚政府信息公开。21世纪以来,我国进入的信息时代,信息技术正逐渐的被引入各个领域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在行政管理方面的作用也同样出彩,信息技术能有效处理和存储各类事件和资料,提高办公效率,而且更加有利于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使公民更容易获得政府信息。现代社会,政府信息资源将渐渐成为一种新型的战略资源。然而,对于政府信息资源的认识上还不够重视,粗放式的管理,对于政府信息的采集、管理、使用、共享、保护和公开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技术上的滞后已经严重影响着政务信息的而公开。
4.缺失的法律限制政务信息公开。这里所说的法律限制主要是法律条文上的不明确,导致政务信息公开面临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情的尴尬境地。法律的缺失就在于《条例》中公开的范围界定模糊,对于政府部门中的哪些信息可以公开,政府部门乃至司法机关本身都把握不住哪些不明确而不能公开。规定十分模糊,公开和保密的界限十分模糊,政府部门自己都无法把握尺度,公民更加无法把握,这使得政务信息公开受到影响。
三、推进我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新型路径
(一)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理念培育
1.要逐步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务公开理念。在政治生活中,因为国家安全的问题,不少的政府信息无法公开,但是这些范围应该保持在最小的范围里,让公民尽可能的知道政府的一举一动,这能够有效的防治腐败,避免权力失去监督和限制,建设一个阳光、透明
的新型政府。
2.要更加坚定“公开信息是政府义务,申请公开是公民权利”的信息公开理念。应该准确的认识到,政府信息实际上是一种公共产品,政府的义务是快速、科学的公开政府信息,让公民可以及时的获取政府信息。知情权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公民有权利知道公民应该知道的政府的政治行为,政府通过公开政府信息来获得公民的支持和信任,保证政府的正常运行和长远发展。
(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
1.坚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政府网站已经渐渐成为政府公布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政府网站正在取代传统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使公民能更快捷方便获取政府信息。各地政府网站依据公民的需求,加强了查询当地政务服务的功能、政府政策和政府事务公开和依法行政的模块功能。政府网站是政府部门与当地企业和普通大众互动沟通的桥梁,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尤其在当代,政府网站更是宣传政府工作,体现政府形象的窗口。
2.创新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的互动模式。目前,许多政府部门已经在利用新媒体来进行政务信息的公开,这些新媒体主要包括网站、微博和微信等等。但是,新媒体才刚刚开始走入政府的视野中,各种规则和技术还不够成熟,存在着认识不足,技术之后和管理粗放等等问题,需要认识到新媒体对于政府信息的极大帮助和我们对于新媒体的利用的不足,充分利用新媒体为政务信息公开搭建平台。主要通过优化政府网站,完善政务微博,开通政务微信,构建新媒体跨平台连通机制。使政务微博、政府网站、政务微信之间形成互动连通,相互配合进行信息公开、舆情收集、民意调查等,形成一个服务型政府的信息公开体系。
(三)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机制建设
1.建立信息公开的立法机制。在目前法律体系下将《条例》以及相关法规与《保密法》、《档案法》和《公务员法》进行衔接。规制内容,制定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法》。一方面,是为了减少我国的现在实施的法律条文中的冲突,尽可能做到政务公开,让老百姓能够真正做到当家做主;另一方面,要明确“公开”和“保密”的界限,让公民充分了解自己所获得的权利,对于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健全舆情收集和专家解读机制。密切关注重要的政府事务的相联系的舆情,并加强分析。网络舆情是现实问题的网上具体反映,网络舆情的平息有赖于现实问题的根本解决。政府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收集信息,并及时更新解决问题的动态,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让人们看见我们的政府部门解决问题的决心和行动力。对于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应该积极、主动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进入新媒体时代,一条信息从出现到成为公民关注的热点问题,所需要的时间非常的少,远远少于以前。大多数的政策内容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比较难理解的,政府和媒体积极组织专家对于政策内容和变动,运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做好群众的解释和解读工作,除此之外,也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专门组织和部门的力量,有利于提高公民对于政府信息的了解,针对政府信息的解读,提高科学性、增加权威性和保证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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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0049-(2017)03-0068-02
**作者简介:彭程宇(1993-),男,汉族,江西赣州人,赣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汤丽(1993-),女,汉族,江西赣州人,赣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