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村落文化建档式保护研究
——以广东省佛山村落为例
2017-01-29周秋萍广东省佛山市档案中心
周秋萍/广东省佛山市档案中心
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开展的背景下,传统村落作为我国乡村历史和文化的“活化石”,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相关领域研究者、工作者大力探索传统村落保护方式。档案部门在传统村落保护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通过对传统村落文化进行建档式保护,可以把传统村落的历史与文化更直观、更清晰地呈现在广大公众面前,提高广大公众对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意识,培养其对传统村落文化的归属感。
1 佛山古村落简介
传统村落指在长期的历史演变过程中,保存下来的比较完整的,受外界影响较小的,能够清晰地反映出传统的建筑模式、空间格局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的村落。佛山目前有3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4个中国传统村落,7个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11个广东省文化村落。最具代表性的是禅城区石湾镇湾华村、南海区西樵镇碧云村。另外还有200余个符合具有完全的空间格局、能够反映地区历史特色的建筑群、具有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等特征的传统村落。
佛山市政府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于2014年启动了30个特色传统村落的宜居示范和活化升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佛山传统村落数量众多、类型多样,仅靠政府的开发保护工作,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佛山地区各部门、各企业以及广大公众共同努力,为佛山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贡献自己的一分力量。
2 我国传统村落文化建档式保护工作应把握好的几个关系
总体上讲,对传统村落文化建档式保护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没有形成成熟的实践经验和学习范本,加上标准规范欠缺,这项工作举步维艰,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在此情形下,更要加强对传统村落文化建档式保护工作的探索与实践,让传统村落文化建档式保护工作的星星之火形成燎原之势,为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发挥更大的作用。笔者结合自身多年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经验,提炼出我国传统村落文化建档式保护工作应把握好的几个关系。
2.1 文化建档与民族情感、宗教的关系
任何一个地区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都会形成一种共同的民俗民风,这种民风民俗是本地区广大民众认同和践行的东西。尤其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一些传统村落中的民俗民风以及宗教信仰表现得更为突出。传统村落文化建档式保护工作开展前,必须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对本地区、本村落的民风民俗以及宗教信仰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在信息采集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当地的民俗与信仰,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举个简单的例子,有些传统村落中有盛大的民俗仪式或古老的宗教仪式,对当地民众来说,这些仪式神圣而庄重,绝不允许任何人亵渎。因此,在对这些仪式的图像采集过程中,工作者要尊重当地民俗,不可做出任何干扰仪式正常进行的行为。
2.2 档案征集入馆与信息采集的关系
档案征集工作的实质是将具有档案属性的文字材料、影像资料收集起来,由档案机构统一保管。实际上,除了文字资料、影像资料外,还包括具有文化价值的实物。档案征集工作也不是将这些资料或实物全部征集入馆,而是由文化行政部门和档案机构牵头,确定档案征集的范畴与方式,建立能够完整地反映传统村落文化内涵的信息库。因此,在档案征集工程中,要处理好档案征集与信息采集的关系,不可过度征集文化遗存,以免引发广大民众出于“私利”过度保护这些能够反映当地文化特色的资料或实物。
2.3 建档后档案资源产权与使用的归属关系
传统村落中的文化遗存一般归村落集体或家族继承人所有。也就是说,村落集体或家族继承人具有这些档案信息资源的产权和使用权。档案信息资源入馆后,文化行政部门和档案机构具有对这些资源的监督、管理与指导的权利,产权和使用权仍归村落集体或家族继承人所有,这一点必须明确。档案机构在后续对这些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中,必须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在不损害古村落村民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提高这些档案资源的利用率、共享率。
2.4 信息采集规范性与后续使用的关系
一般情况下,传统村落中村民使用的都是地方方言,与现代汉语使用规范往往有很大差异。档案机构在进行传统村落文化信息采集的过程中,不能单纯地根据汉文化经验去理解和判断这些文化遗存的内涵与价值,应充分尊重文化遗存持有者的观念、情感与想象。这就需要档案机构工作人员在采集信息的时做好双语注释工作,保证信息采集的规范性。这样做一方面便于传统村落民众对档案资源的使用,另一方面也为这些文化遗存档案的后续使用打好基础。
3 推进佛山传统村落文化建档式保护的具体对策及建议
3.1 明确档案收集范围,分清档案门类
佛山市传统村落文化建档式保护工作面临的最主要的困境是缺乏明确的收集范围和统一的收集标准,使得各传统村落的档案收集零零散散,信息丢失现象比较严重。另外,大部分传统村落的档案以纸质载体为主,缺乏录音、录像等载体的档案。
关于传统村落档案收集的范围和类型,学术界一直存在很大争议。大部分学者认为传统村落的档案收集应划分成三个类型,分别是基本介绍、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但是不同地域传统村落文化的表现形式不同,载体也各不相同。以佛山市为例,该地区的传统村落祠堂、书院以及民居风格独树一帜,彰显了该地区建筑文化特色。另外,村落中居民的生产生活用具、衣冠服饰、交通工具、手工艺品也都独具特色,是对传统村落文化实体、活动、现象与行为的另一种记录方式。针对佛山市实际情况,建议把档案征集对象划分为三类:一是历史文献类,包括与传统村落有关的村志、村史、大事记、文学作品以及其他各种能够反映传统村落历史文化的文献资料。二是习俗与仪式活动类,习俗类包括村民的饮食习惯、烹饪方式、传统手工艺技法、音乐舞蹈等,仪式类包括婚丧嫁娶、节日庆典、祭祀活动等。对于这一类档案资料建议通过影音和图像的方式记录。比如,佛山市南海区松塘村的孔子诞辰活动,可在活动当日进行录像拍摄,把整个活动的规程、秩序、场所布置以及表演者的衣着打扮完整地记录下来。三是器物类,包括民用器具和生产工具两类,比如花瓶、墙画、烹饪工具等。可以收集各种器物类档案样本,同时用文字形式完整地记录各种器物的历史背景、使用方式、样式以及制作工艺等。
3.2 建立保管联动机制,开展档案摸底
传统村落档案保管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从保管主体来说,乡镇政府是开展传统村落档案保护工作的主体。但是,乡镇政府的人力、财力有限,加上对档案管理工作认识不足,导致传统村落档案保护工作问题突出。以佛山市为例,该地区的传统村落中基本上都没有专门的档案室,村民又缺乏档案保护意识,导致部分文字、照片、音像档案散落在村民手中,很容易遗失。鉴于村镇级档案保管条件有限,笔者建议建立档案保管联动机制,由村镇级文化保护部门牵头,与档案管理机构联合,建立专门的传统村落文化档案管理中心,各部门分工合作,共同致力于传统村落文化档案保管工作。
3.3 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丰富档案载体
信息化是现代档案管理的重要途径。传统村落文化建档式保护工作也要顺应这一发展趋势,加强传统村落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及时建立传统村落档案数据库,重点推进档案目录数字化、档案全文数字化、档案实体图片化。另外,在传统村落档案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明确信息化处理的原则和范围,减少冗余的档案信息。二是重视安全和备份工作。为保障数字档案信息的长期可读和持续利用,应针对信息化管理的安全漏洞,采取专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避免数字档案信息损坏或遗失。三是建设数字档案信息的网络交流服务平台,提高档案信息的共享性和利用率,满足各种社会化利用需求。
3.4 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档案利用服务工作
文化式建档作为传统村落文化的一种创新性保护方式,其主要目的是保护传统村落文化遗存,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传统村落档案的保护工作并不意味着把档案全部保存起来。相反,开放式利用才是保护传统村落档案的最佳方式。换个角度讲,传统村落档案保护并不是把村民与档案隔绝开来,而是让档案以更好的方式融入村民生活中,唤醒村民对本村传统文化的认同,调动村民参与传统村落文化建档式保护工作的积极性。这就需要档案机构大力开展传统村落文化档案社会利用与推广活动,让本村村民和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传统村落文化。比如,可以建立资源共享机制,设置传统村落文化档案“开放日”,开展传统村落文化档案巡展,举办各种传统村落文化档案入校、入企活动,制作各种传统村落文化档案宣传小册子、卡片等,帮助村民重拾旧忆,让村民真切地感受到传统村落文化带来的生活价值,进而形成保护传统村落文化的自觉性。
在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传统村落文化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传统村落文化建档式保护是一条可行路径,应大力推广和实践。但这是一项长期的、浩大的工程,不仅要靠档案部门的努力,还需要地方政府及广大公众的支持。就目前佛山市传统村落文化建档式保护工作而言,亟需建立一套系统的、规范的传统村落档案管理体系,确保传统村落文化建档式保护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推进传统村落档案保护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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