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方传统美德整体论的“妄”与“虚”及其启示
2017-01-28刘婷婷
刘婷婷
安阳师范学院,河南 安阳 455000
论西方传统美德整体论的“妄”与“虚”及其启示
刘婷婷
安阳师范学院,河南 安阳 455000
从伦理学史来看,西方传统哲学家在美德间关系问题上主张的是一种整体论的立场,这一美德整体论不仅包含了诸多极端性的道德意蕴,而且其所支撑的论据实际上也可谓并不成功,因此西方传统美德整体论具有相应的“妄”与“虚”。通过对传统美德整体论的“妄”与“虚”的探讨,我们在美德的统一性问题研究上可得到一些启示。
美德整体论;妄;虚;启示
在美德间的相互关系问题上,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等西方先哲持有的是一种美德整体论的观点。那么,美德整体论学说到底蕴含了怎样的道德意蕴?这一学说所支撑的论据是否又是成功的呢?我们想围绕这样的问题展开讨论。
一、美德整体论的“妄”
如果说美德不是只有一种,那么这些纷繁多样的美德相互间到底又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应该看到,自苏格拉底起,西方传统哲人就已对美德间的关系问题展开讨论,在他们看来,虽然从表面现象来看存在着多样性的美德项目,但这些美德项目之间并非是相互分离的,相反,它们组成了一种紧密的整体关系,伦理学把这样的一种观点称之为美德整体论。这里所说的美德整体论,指的是主张各种美德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密不可分的整体关系,由此人对任一美德的真正拥有需要对其他所有美德的拥有为前提。美德整体论虽然具体呈现形态不一,但就其认为各种美德间是一种密不可分的整体关系来说,这一点可谓是相同。在我们看来,美德整体论包含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主张行为主体对任一美德的真正拥需要对所有其他美德的拥有为前提,反之,行为主体对任一美德的缺失则意味着其对所有其他美德的缺失;二是认为行为主体所拥有的各种美德在程度上是无差别的,拥有任何一种美德意味着毫无差别地拥有所有其他美德,因此美德的整体论否认了真正的有德者彼此间存在不同的道德个性的可能,当然也否认了不同有德者在美德拥有问题上存在程度不等的可能;三是认为美德仅与美德相容,任何种类的非美德品质的存在都必然会破坏主体对任一美德的真正拥有,进而使得行为主体丧失对所有美德的拥有。由此不难看出,从美德整体论的立场来看,一方面,有德者的道德人格结构被认为是单一性的,一个人要么被认为是一个拥有了所有美德的完全的好人,要么被认为是对美德一无所有的完全的坏蛋,恰如有学者所说,“美德整体论在道德评价上的不良影响是:它容易将人绝对地划分为好人与坏人这两个阵营”[1]。另一方面,人一旦成为一个真正的有德者,其总体品质状态就不会有进一步提升的可能与必要,因为在美德整体论的语境下,人有了美德就意味着拥有了所有可能的美德且达到至善的境地,这样当然也就意味着人无需在美德修养上做出更大的努力。由此不难看出,美德整体论包含了一些极端性的道德意蕴,我们可将之称为美德整体论的“妄”。
二、美德整体论之“虚”
美德整体论不仅具有一些极端性的道德意蕴,而且其所依赖的论证依据似乎也难以说是合理的。在传统哲学家那里,实践智慧在美德整体论的推导过程中具有至关紧要的作用。然而在我们看来,美德与实践智慧间的紧密关系实际上并不足以推出所谓的美德整体论,我们可将之称为美德整体论的“虚”。下面我们进入美德整体论之“虚”的具体讨论。
概括地说,美德整体论以真正美德的拥有离不开实践智慧的存在与作用为着手,由此认为各种美德以实践智慧为纽带而相互间组成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关系。一般认为,美德整体论的具体论证可分为这样的两步:第一,如果一个人拥有真正的美德,他将拥有实践智慧;第二,如果一个人拥有了实践智慧,他将拥有所有的美德。[2]
我们认为,通过美德与实践智慧间的紧密关系来论证美德相互间为一种密不可分的整体关系实际上并不成功。第一,由美德的构成及其要素的分析可知,美德的构成包含了观念、情感与理智这三大要素,实践智慧只是美德构成要素中的一种而非全部。[3]因此,实践智慧的拥有不能等同于对美德本身的拥有,当然更不能等同于对所有美德的拥有,即实践智慧的拥有只是美德拥有的一个必要条件而非充足条件。第二,实践智慧的拥有存在一个过程的问题,即人对实践智慧的取得当然并非是一种一劳永逸的过程,由此当然也就不可能说一个人有了实践智慧就拥有了所有的道德美德的可能,应该说实践智慧的拥有以及美德的拥有都应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逐步过程。第三,从现实生活经验来看,实践智慧的拥有本身当然也存在程度上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对实践智慧的拥有不可能是一个没有过程的“全有或全无”式的拥有。在我们看来,实践智慧在存在的形式上虽然只有是“一”,但实践智慧在形式上的单一并不等于说其存在程度与具体内容也毫无差别的。应该看到,实践智慧作为一种知善的能力,当然也包含有手段与工具的价值,起到某种认知判断与行动技能的作用,因此,不同美德相应的实践智慧在具体内容与发展程度方面当然也存在相应的差异。如此来说,一方面,在同一有德者身上,其所拥有的实践智慧可随着其道德生活经验的不断积累而逐步完善;另一方面,在不同的有德者那里,他们所具有的实践智慧也往往由于道德生活经验的不同而呈现出一定的差异。实践智慧存在程度上的不同,因此某一有德者所具有的实践智慧可能要相对完整与完善,而另一有德者所拥有的实践智慧则可能处于较低的阶段,正如约翰·科克斯所说,“道德智慧的拥有存在着程度上的问题:拥有越多的道德智慧可使生活变得更好,而拥有越少则会使生活变差”[4]。由于实践智慧的拥有存在程度上的问题,所以,实践智慧的获取就不可能意味着对所有道德美德的拥有。
总而言之,实践智慧是美德的构成因素之一而非其全部,因此实践智慧的获取只是美德拥有的必要条件而非充足条件;实践智慧的获取是一个逐步的过程,其本身存在程度上的问题,因此,实践智慧的拥有并不意味着对所有道德美德的全部拥有。由此来看,传统哲学家试图以实践智慧来论证美德间是一种密不可分的整体关系,可看作是美德整体论之“虚”。
三、美德整体论之“妄”与“虚”对我们的启示
长期以来,美德的统一性学说往往是以一种美德整体论的面目出现,由此,美德整体论所具有的极端性道德意蕴使得美德统一性学说本身在近现代以来遭到了人们普遍的质疑甚或拒斥,恰如珍妮·波特所说的,“今天已很少再有人认为各种美德之间是相互关联的,美德的统一性学说遭到普遍的拒斥,被当作是与我们道德经验绝对地相冲突的道德学说的一个主要案例”[5]。实际上,由于在传统哲学家那里,其所主张的美德统一性学说往往导向一种美德的整体论立场,由此导致了美德统一性学说本身在近现代以来不仅在一般人看来难以接受,而且即便在哲学家那里似乎也越来越难以获得原有的那种欢迎与支持,“哲学家加入到宣称各种美德为相互统一的时代无疑是很久以前之事了”[6]。问题是,传统美德统一性学说并不等同于美德统一性学说本身,正如赫斯特豪斯所说的,“所谓的美德统一性学说实际上可采取令人吃惊的各种形式”[7]。因此,美德整体论的难以令人接受并不意味着美德统一性学说本身的非合理性。应该说,恰是由于传统的美德统一性学说往往是以强式美德统一论的面目出现,而强式美德统一论又蕴含着一些令人难以接受的道德意蕴,由此导致了人们对美德统一性学说本身的诸多误解或不当指责。在我们看来,从美德整体论之“妄”与“虚”为出发,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第一,即便我们承认美德间具有某种相互统一的关系,但美德间的相互统一却并非是一种密不可分的整体性的统一。第二,在美德的统一性的论证问题上,单纯依靠实践智慧来论证美德间的统一显然没有出路。应该看到,实践智慧只是美德的构成要素之一而非其全部,美德自身构成除了实践智慧这一理智因素之外,还包括了善的价值指向的观念因素以及特定的情感附着的情感因素,这样,我们关于美德统一性的论证就不能仅是基于其中的任何一种单独因素,即美德的统一性论证不能是一种单一维度的论证,而应该走向一种多种维度的复合论证。
[1]Robert M.Adams,A Theory of Virtue:Excellence in Being for the Good[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200.
[2]Elizabeth Telfer,The Unity of the Moral Virtues in Aristotle's Nicomachean Ethics[J].Proceedings of Aristotelian Society,New Series,1989-1990(90):36.
[3]黎良华.美德是可不正当使用的吗——兼谈美德伦理的一些基本问题[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13:40.
[4]John Kekes,Moral Wisdom and Good Lives[M].Ithaca and London: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5.1.
[5]Jean Porter,The Unity of the Virtues and the Ambiguity of Goodness[J],Journal of Religious Ethics,Vol.21,1993(1):138.
[6]Bonnie Kent,Moral Growth and the Unity of the Virtues,in David Carr and Jan Steutel(eds.),Virtue Ethics and Moral Education[C].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1999:114.
[7]Rosalind Hursthouse,On Virtue Ethics[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153.
B82-054.9
:A
:2095-4379-(2017)26-0277-02
刘婷婷(1986-),女,山东青岛人,安阳师范学院,助教,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