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研究与开发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2017-01-28辛雪
辛 雪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四川 成都 610000
新药研究与开发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辛 雪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四川 成都 610000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信息的飞速发展,知识经济的重要性越来越被看重,全球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国家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以及文化的繁荣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它的出现对新药研究与开发起到了促进作用。新药的研究与开发,是对新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体现,在国家关于新药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下,采取必要的措施,从新药的研究与开发时就要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从我国新药的研究与开发中找出对于新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合理的方案,对其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新药研究开发;知识产权保护;建议
一、引言
新药研究与开发中知识产权保护,是对医学药物研发者的劳动成果的保护。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对于新药研究与开发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保护措施也趋于完善,颁布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法规的施行,也促进了我国打拼医学工作者投身于新药的研究与开发中,为我国的医学事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二、新药研究中的专利现状分析
(一)授权药品类别及专利申请质量
目前我国授权的药品类别中,中药的授权比例占据了很大一部分,而生物药以及化学药品的授权种类相对较少。而国外却与国内的授权药品种类的情况相反,生物药与化学药的授权比重比较大,中药的比重却很少。一方面,生物药与化学药品的成本比较大、技术要求高、研发时间长且风险也是相对较高的,而中药是我国传统的医学优势,主要由我国提出申请。另一方面,国内的生物药与化学药主要以仿制药为主。因此,我国的药品授权及质量上与国外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市场竞争的压力也是很大的。
(二)医药专利申请归属的变化
根据调查,有职务的医药专利申请比较多,主要是以企业的形式来申请的,说明企业在申请专利后,将专利产品商品化以及市场化,并通过专利的特权垄断市场,以此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而非职务的专利申请所占比重大,由于资金投入的较少,对于新药品的研发也受到了限制,多数以仿制药为主,将药品开发集中于剂型和规格的改变,这样的药品是不受专利保护的。
(三)专利的产业转变困难
我国对高等院校以及科研所的资金投入很大,而即使研发出来了新成果,但大多都是以论文的形式发表出来,而没有对研发成果进行申请专利来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大部分的个人专利申请,都是因为资金上难以保障,专利难以维系,为了获取经济效益还需要找生产厂家以及投资者,因此,专利的产业转化也很困难。
三、新药研究与开发的知识产权的价值观
知识产权其实是一种无形的资本,它的价值主要在于专利转变为商品流通于市场上。就目前来看,医药公司对医药类技术专利的转让,有最大兴趣的是新药品以及新产品的专利证书或者临床批文。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有专利保护的新药品能够形成市场的垄断,还能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以及支持,例如产业化基金以及药品定价权等。另外,拥有新药品的专利权,这对企业的发展也是有很大帮助的,科研单位通过专利的转让,企业也就成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企业的创新能力得到提升,竞争力也就随着提高。而且地方政府对于专利有有一定的资金扶持。所以,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对社会、企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四、新药研究开发中知识产权的监督管理
(一)对知识产权的监督管理是为了监督他人侵犯我放的知识产权状况,这包含了多个方面,主要有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中药品种保护等多个方面。
(二)对知识产权的监督管理也是为了监督我方医药研发者有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状况,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三)最后一点是为了监督药品研发者有没有将本该属于企业的或单位的知识产权占为己有。
对于以上对于知识产权的监督管理时出现的状况也有相对的解决措施,出现他人侵犯我方知识产权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决定利用法律的手段进行解决。对于第二第三种情况,可以根据企业或单位内部的公司规定,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五、对新药研究与开发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建议
(一)建立科学而规范的管理制度
我国对于科研工作的管理是十分重视的,而在多年的管理工作经验中,也形成了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科研管理体制,这对于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在一些医学领域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管理者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不强,也对知识产权的具体管理方法不是很了解,这就造成了没有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对于这种现象,应建立一个独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地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专业知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一定的保障作用。另外,对管理部门划出专项资金,用于对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费用。成立管理部门主要是为了保护新药研发者的知识产权不受他人侵犯,也避免了新药研发者侵犯了他人的权益,通过监督管理并协助的形式,帮助他们申请专利,积极促进新药研发出来之后利用以及转化等。
(二)建立专利使用以及转化的机制
这种机制主要考虑到一些个人或者企业获得专利,由于自身资金不足,无法将专利转化为相应的经济报酬,这时就应该建立这种机制,国家制定科研机构与其他企业合作的方式,既可以解决研发者的资金问题,又可以促进企业的创新。另外研究机构也可以主动向相关的企业推荐自身的科研成果,比如参加一席医药展览会以及科研研讨会等。另外,科研机构也可以将科研人员入驻到企业,为企业培养相关地技术人员。
(三)加强专利人员培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加强对专利人才的培训,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知识产权局及科研机构应对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培养相关的专利人才,培训出一批知识产权专业的人才。经过多种渠道以及路径,积极开展办学工作,争取建立一批懂得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人才。只有在专利人才的带领下,企业或个人才会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同时,在进行知识产权转移是,要制定相关的技术转移的管理方法,让他们
懂得知识产权各方面的工作,确保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六、总结
在现在知识产权保护受到重视局面下,对新药物的研究与开发所获取的知识产权,需要提升自身的创造能力,推动新药物研发进程。研发者还应根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进行保护。科研单位在竞争力日益加大的情况下,应更注重单位知识产权的保护。另外科研机构应重视自己的求生手段,对专利技术的转让等,获取一定的资金支持。通过对我国新药研究专利现状进行分析,了解知识新药品研究与开发中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出现纰的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出一些建议,希望对我国的知识产权的保护起到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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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26.72;F204
:A
:2095-4379-(2017)26-0204-02
辛雪(1989-),女,汉族,四川成都人,硕士,任职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研究方向:中药药剂学、知识产权法、专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