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市场经济下如何强化全民法律意识
2017-01-28张祖义
张祖义
江苏金矛律师事务所,江苏 镇江 212300
浅析市场经济下如何强化全民法律意识
张祖义
江苏金矛律师事务所,江苏 镇江 212300
全民法律意识的产生,源于整个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克制的行为关系,尤其是当人与整个社会之间存在必然联系之后,这种叠加效果就会形成道德和法律意识。人们在整个社会中从事生产活动,在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变动时,这种相互影响产生的法律意识就会进一步反应整个社会的变化。所以,全民法律意识发生巨大变化时,也就是社会产生大规模变革的时候。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后,我国人民的社会生活也随之产生巨大变化,同时都到冲击的也有人民法律意识,因此,如何在市场经济逐渐发展的当下,加强全民法律意识的建设,是研究者应该关注的课题。
法律意识;市场经济;强化
一、市场经济与全民法律意识之间的联系
大量的研究表明,研究者倾向于在市场经济建设影响下,全民法律意识的建设和加强与经济体制的转变是相互影响的关系。其中的有利影响主要有:我国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在推动中国经济发展上有巨大的成果,经济不断发展,社会建设才能朝着更文明的方向前进,同时社会道德建设也能在经济支持下不断提升,因此市场经济能为全民法律意识的强化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基础,同样的,只有经济条件达到一定程度,人们的自我提高和竞争的意识才能随之上升,人们能将目光更多的转向自由意志和民主意志上,这种观念的转变能使全民法律道德意识得到提升,同时加快我国素质建设的步伐。
与此同时,市场经济也具有一定的法律道德性,研究者一致认为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是重要的进步,市场经济的建设不仅是历史时期的经济规律现象,也能代表社会文明在不断进步,市场经济也不是专属于资本主义社会,同样适用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因为市场经济能过包容各种社会形态。因此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是以消除资源分配不均为目的,希望最终实现物质资源丰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目标。当我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建设市场经济体系时,就意味着我国将以等价值交易作为核心价值实行经济建设,通过对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进行统一,促进全民法律意识的提升,在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道路上,实现经济发展、道德提升、法律意识强化的全面统一。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全民法律意识强化
更多的研究者和具备基础意识的学者认同这样的观点,在市场经济下的全民法律意识强化,对整个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应该具备正面影响的。也就是市场经济建设和全民法律意识强化能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社会主义下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良好的法律意识作为成长土壤。我国当下需要通过强化全民法律意识提升道德观和正确的而价值取向建立,在法律意识强化的基础上,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体系,是社会进步发展的前提。
(一)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强化的核心
针对如何建立正确的法律意识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但大多数人更倾向于将集体主义作为指导思想进行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强化的核心,集体主义包含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在社会主义制度指导下,坚持集体主义的建设和影响,通过这种影响联系到道德文化建设,人们自身视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使自身利益让位于社会和集体利益,为建设更科学更文明法律意识更强的社会主义国家共同奋斗。在我国又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也有一部分人扭曲集体主义的含义,并对集体主义视为一种利他主义来曲解,认为集体主义的传播是忽视个体价值和尊严的,这种误解会造成极端的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导致人们将自私作为个人价值的维护手段,这对法律意识建设是极其不利的,同时也会抑制个体创造性的产生。
(二)加强市场经济下全民法律意识的措施
在市场经济下强化全民法律意识首先要提高对法律传播和道德传播的重视度,全民法律意识在市场经济下的建设和强化绝不应该脱离我国传统道德,中国文化博大精深,长久以来积淀的传统法律意识在现代社会并非毫无用处。相反,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能在新世纪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再结合西方优秀的文明成果,才能在我国国情下建设出更实用的法律法规和道德体系,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下市场经济建设,让经济水平的提升成为强化群民法律意识的基石。
三、结论
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特殊国情,市场经济下如何强化全民法律意识依旧需要研究者不断地努力以及全体人民共同实践,研究者不能将眼光放在事物的表面,片面分析仓促做出定论,简单地认为法律意识的提高仅仅需要消除社会不公平现象,或者将法律作为武断的解决措施,用于惩戒社会不文明现象。实际上我们应该将研究重点放在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的联系上,道德意味着对社会上只顾利益忽视法律行为的惩戒,这种意识应该是自发的,而维持一个道德的社会形象,是在市场经济下强化全民法律意识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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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步云,刘士平.论法与法律意识[J].法学研究,2014.
D422
:A
:2095-4379-(2017)26-0123-01
张祖义(1972-),男,汉族,湖南常德人,本科,任职于江苏金矛律师事务所,中级职称,研究方向:市场经济下如何强化全民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