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差异性探讨
2017-01-28蔡佳麟
蔡佳麟
中央民族大学,北京 100081
海峡两岸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差异性探讨
蔡佳麟
中央民族大学,北京 100081
我国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虽然实施“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但是海峡两岸的人民皆为中华儿女,共同传承着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然而,因为政治背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海峡两岸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上存在许多显著的差异。本文在深入分析了海峡两岸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的异同点之后,提出了完善海峡两岸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的建议,应改善民族倾斜标准,出台区别对待政策,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教育立法进程,保障少数民族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
海峡两岸;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差异性
一、引言
作为少数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不仅仅是维护少数民族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权益的制度化绿色通道,还是塑造少数民族栋梁之才的关键方式。纵观海峡两岸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会发现这二者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从其发展历史的角度来看,其所表现出的具体内容也存在着显著的不同。我国大陆地区少数民族招生政策主要有三种,分别为降分和加分录取政策、同等成绩优先录取政策、举行预科班及民族班政策。而台湾地区同样也有三种政策,分别为降分录取与保送政策、加分录取政策以及语言认证加分政策。
二、文献综述
学者刘额尔敦吐在《海峡两岸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比较分析》这篇文章当中表示,海峡两岸的人民一母同胞,传承着共同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海峡两岸尽管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不一样,但受同一种传统文化等因素的长期影响,在民族教育特别是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的内容等方面具有一些相似之处。当然,因产生的政治背景等原因,海峡两岸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在本质上和实行的目的、内容和惠普对象等方面也存在十分显著的差异。
学者王晓勇和郑若玲在《新时期海峡两岸高校开放招生问题探讨》这篇文章当中表示,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海峡两岸的高校开放招生是促进台湾与大陆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重要方式。对自改革开放以来海峡两岸的招生政策进行系统化的归纳,可以发现推动两岸大学开放招生的积极因素,例如高校专业的优势、生源及教学资源的互补、共同的文化继承等等。不过海峡两岸扩大开放招生,在高校的知名度和两岸学子的沟通方面也存在着阻碍因素,可以针对这些漏洞,制定减少歧视性条款,扩大招生规模、建立交流事务常设机构等举措,从而开创两岸招生工作的新局面。
三、海峡两岸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的共同点
尽管海峡两岸少数民族的教育公平问题存在着不一样的定义,但是对少数民族考生大学升学权益的维护却存在着很多的共同点。
(一)均受本地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影响
海峡两岸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受海峡两岸政治制度、经济状况以及文化教育及其特定的价值观等因素的束缚,其内涵和形式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表现出特定的差异。
我国内地以及台湾地区高校少数民族招生制度的出台和实施,一直都是以各自的政治制度、社会经济以及文化教育发展情况作为依据的。这些因素均持续深入地影响着海峡两岸高校少数民族招生制度的核心内容以及相应的形式[1]。
(二)旨在实现教育均衡发展
我国内地与台湾地区所实施的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均对教育的公平性和多元文化的维护进行了深入的考虑,主要目的在于实现教育均衡发展。于“积极差别待遇”思想的背景之下,实施海峡两岸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是确保两地学生升学权益的有效方式,此是值得给予充分认可的。纵观政策的实施效果,内地与台湾地区通过经济手段及行政手段的灵活运用,推动了教育公平的早日实现。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其强化了各民族之间的沟通交流以及文化的大融合,对社会和谐的维护发挥了一定作用。
(三)对少数民族实施倾斜政策
在高校招生的整个过程当中,内地和台湾地区对少数民族的考生采取倾斜政策,这是一种补偿性政策,两地实施的其目的是一致的。倾斜政策的实施是完全和我国少数民族历史以及文化教育发展现状的,在承认民族差异的同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尊重,此补偿性政策更加体现了招生的公平性原则。其是立足于地域各群体平等的角度,在漫长的时间范围内让群体间遥不可及的差距逐渐缩小,进而实现个体之间的平等。纵观内容及形式,在政策的实施之中也存在很多的类似之处。比方说,给予一定的加分和降分的政策,这些方案皆毫无疑问的提升了少数民族考生的升学率。
四、海峡两岸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差异性
(一)降分和加分录取政策方面
内地与台湾地区高校的少数民族招生政策的部分内容有些类似,比方说降分录取政策和加分政策。不过在实际实施的内容以及形式上体现出非常显著的差异。在我国内地大学的少数民族招生制度当中,涵盖了预科班以及民族班的政策,这也是其新颖和独特的地方。而台湾地区大学的少数民族招生政策当中,取而代之的是保送政策以及语言认证加分政策,这和大陆存在显著的差异。
(二)优先录取政策方面
我国内地大学的少数民族招生制度主要的优惠对象是除汉族之外的其他五十五个少数民族学生。不过近些年来,我国依据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考生实际的受教育情况,也对其实施相应的优先录取政策,这也是大陆大学少数民族招生制度的创新点。而在我国的台湾地区,大学招生政策的优惠录取对象是阿美族、泰雅族、排湾族、布农族、卑南族、鲁凯族、邹族、赛夏族、达悟族、邵族、噶玛兰族、太鲁阁族以及撒奇莱雅族等十三个原住民族的考生,不过也会对来自于藏族和蒙古族的考生实施优先录取政策,这是和内地的各大高校截然不同的地方[2]。
(三)其他录取政策差异
我国内地高校的少数民族招生政策的核心目的是,在对民族差异以及历史给予充分尊重的基础上,维护少数民族学生上大学的权益,从而有效提升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总体质量,让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大学生的整体素质更上一层楼。另外,大陆所实施的倾斜政策并没有抬升汉族学生入学的门槛,虽然二者在入学机会上会存在一定的竞争,但是不会影响各民族之间的友谊,反而能够促进民族团结。
可是台湾地区的大学所实施的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有效提升少数民族考生上大学的几率,不过在政策实际的实施过程中也包含了一定政治上的安抚意味。除此之外,我国台湾地区大学少数民族招生制度的实施中普遍存在着“弱者更弱,强者更强”的问题,这一问题亟待解决,不可忽视,因为其不但阻碍了民族团结,而且还促进了各民族的同化。
五、完善海峡两岸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的建议
虽然海峡两岸高校少数民族的招生政策存在本质上的区别,不过也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非常有必要站在客观理性的视角,对海峡两岸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所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倾斜政策在运行的过程中,对教育公平的实现既产生了一定的正面影响,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例如,很多符合倾斜政策条件的学生并未享受到倾斜政策,反之不符合条件的却受到了优惠。所以笔者提出了以下几点完善海峡两岸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的建议。
(一)改善民族倾斜标准,出台区别对待政策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繁荣,少数民族地区的总体经济水平也有了质的飞跃,考生内部开始出现了多层性和多元化的局面,少数民族的高校招生制度应当改善民族倾斜标准,充分考虑各民族间经济水平、文化教育和地域方面的差异,还有群体融入主流社会程度的具体情况,从多个方面进行系统化考量,用“区别对待”的思想来面对差异和多元化。在实施政策的具体过程之中,不仅要将民族间的差异纳入到考虑范围之中,还应当综合考虑因各类原因而出现的弱势群体,这样一来,可以更加明确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的宗旨,做到尽可能地扩大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须对已经制定的招生政策进行进一步的改良以及调整。打个比方,民族区域内的汉族学生所享受的教育资源和少数民族学生相差不大的化,那么在招生中应当根据其接受教育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倾斜录取[3]。
(二)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教育立法进程
必须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教育立法进程,把各大高校少数民族的招生制度拉到法制化的正规上来,让其有法可依。
尽管大陆以及台湾地区皆先后制定了许多有关高校少数民族招生策略的规定、纲要以及方案,这些纲领性文件也的确为政策的有效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根据,不过很多皆滞留在政治领域,灵活性极强,实际可操作性不高,并不是非常规范的立法,进而对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的顺利实施形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应当依据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具体的政治、经济、文化,合理修订和招生政策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制定一些针对性较强的法律法规,让法律的实际可操作性更上一层楼,进一步加强政策实施的监管力度,防止“走后门”现象的频繁发生。
(三)保障少数民族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
若要将高校少数民族招生政策充分落实到位,就必须尽可能地开辟拓展少数民族基础教育范围,从根本上提高少数民族的基础教育水平,不要治标不治本,应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所在,这也是保障政策顺利实施的关键。唯有保障少数民族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才可能具有数量可观的学生,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不然的话,维护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入学权益,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的健康稳定发展将会论文一句空荡荡的口号。少数民族中小学教育发展的制度设计及选取,均必须将少数民族的特殊性纳入考虑范畴,并且根据具体的需求,对少数民族地区实施有针对性的民族教育政策,推动少数民族基础教育的稳定发展。唯有这样,才可以保障我国少数民族的高等教育不会过于落后[4]。
[1]刘亮.海峡两岸高校境外研究生招生考试比较研究[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6(1):56-60.
[2]郑若玲,王晓勇.新时期海峡两岸高校开放招生问题探讨[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1,13(9):48-53.
[3]陈庆伟.海峡两岸体育博士研究生教育现状比较研究[J].许昌学院学报,2013,32(5):53-58.
[4]罗树杰.浅谈海峡两岸加强民族事务的交流合作——从两岸对台湾少数民族的不同称谓谈起[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5,25(5):4-6.
G7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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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2017)26-0103-03
蔡佳麟(1968-),男,汉族,台湾台南人,硕士,中央民族大学,研究方向:民族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