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今注》献疑
2017-01-28杨林玫山东省图书馆250100
杨林玫 (山东省图书馆 250100)
《诗经今注》献疑
杨林玫 (山东省图书馆 250100)
本文通过通假使用不当、分章不当致韵部割裂、错误引用前人观点三方面,分析了《诗经今注》存在的一些问题,以供学界参考。但瑕不掩瑜,《诗经今注》仍然是一部高水平学术著作。
诗经;诗经今注;指瑕
高亨先生所著《诗经今注》抱着“从不迷信古人,盲从旧说,而敢于追求真谛,创立新义,力求出言有据”的态度,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为《诗经》提出许多很有开创性的新解。高先生此书一大特点是对文意有全新解释,另一创建在对很多语词通过通假或其他方式赋予新的意义。笔者在拜读先生大作同时,亦对先生有些观点提出商榷。
一、通假方面
1.词本身义可解释清诗义,却另造通假字以释之
(1)《周南•汝坟》:“遵彼汝坟,伐其条枚。”高注:“坟,借为‘濆’,水边。”《毛传》“坟,大防也。”《尔雅•释丘》:“坟,大防。”郭璞注“谓堤。”堤防之意在此可讲通,且古无“坟”“濆”通用之例。关于“条”字,高注“借为槄,木名,又名山楸。”毛传“枝曰条,干曰枚。”此处,用枝条之意符合文意。而“条”用作高注义时,是在《秦风•终南》:“终南何有?有条有梅”句,郑玄注:“条,音同槄,山榎也。”山榎即山楸。
(2)《卫风•伯兮》:“焉得谖草,言树之背。愿言思伯,使我心痗。”高注:“背,借为瓿,小瓦盆。”古无背瓿假借例。毛传:“背,北堂也。”解释为北堂,意义上本通,不必再臆造背瓿通假。
(3)《郑风•风雨》:“既见君子,云胡不瘳!”高注:“瘳,借为憀,乐也。”其一,憀瘳通假无文献支撑;其二,憀没有“乐”的释义,相反地,《广韵•尤韵》云:“憀,悲恨也。”其三,瘳本身的含义可以解释文意。朱熹注:“瘳,病愈也。”《说文•疒部》:“瘳,疾愈也。”徐锴《系传》:“忽愈若抽去之也。”言见到君子,病愈。和前后两章的“夷”和“喜”都是讲好的方面。
(4)《齐风•还》:“揖我谓我臧兮。”高注:“臧,借为壮。”其一,借为壮无文献支撑。其二,朱熹注:“臧,善也。”此意更符合文意,与前两章相同位置的“儇”和“好”对应。其三,诗经其他地方也有臧,释义也多为善。如《邶风•雄雉》:“不忮不求,何用不臧。”毛传:“臧,善也。”再如《齐风•猗嗟》:“巧趋跄兮,射则臧兮。”朱熹注:“臧,善也。”
2.所用通假字至诗句不协韵
(1)《召南•摽有梅》:“摽有梅,顷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塈”“谓”同为“物”部字协韵。高注“谓,读为汇,聚会。”“汇”为“歌”部字,与“塈”不协韵。
(2)《邶风•雄稚》:“雄雉于飞,泄泄其羽。我之怀矣,自贻伊阻。”“羽”“阻”同为“鱼”部字协韵。高注“阻,借为戚,忧愁。”“戚”为“歌”部字,与“羽”不协韵。
(3)《卫风•竹竿》:“淇水在右,泉源在左。巧笑之瑳,佩玉之傩。”(左、瑳、傩,歌部)。高注:“瑳,借为龇,开口见齿貌。”一无文献根据,二者龇为支部,与歌部不协韵。瑳,白色。意义上也通。
3.弃已有通假不用,另造通假,故立新说
(1)《邶风•新台》:“燕婉之求,籧篨不殄。”高注:“殄,借为珍。《尔雅•释诂》:‘珍,美也。’”殄珍二字,虽然同为文部(一说殄文部,珍真部),然古无通假之例。且郑笺曰:“殄,当作腆。腆,善也。”另《仪礼•燕礼》:“寡君有不腆之酒。”郑玄注:“古文腆皆作殄。”《说文•歺部》段注:“腆,古文假殄为腆。”可见,古代腆殄假借的普遍性,而殄珍假借实无文献依据,不能算是“出言有据”。
(2)《郑风•风雨》:“既见君子,云胡不夷!”高注:“夷,通怡,喜悦。”其实,古代夷字本有喜悦意,后写作“恞”。《商颂•那》:“我有嘉宾,亦不夷怿。”郑笺:“夷,说也。”朱熹注:“夷,悦也。”《尔雅•释言》:“恞,悦也。”陆德明《经典释文》:“恞,本作夷。”可见,夷恞关系密切,没必要言借怡为夷。
二、分章不当,至韵部割裂
《邶风•简兮》,《诗集传》分章为:
简兮简兮,方将万舞。日之方中,在前上处。(舞、处,鱼部)硕人俣俣,公庭万舞。有力如虎,执辔如组。(俣、舞、虎、组,鱼部)左手执钥,右手秉翟。赫如渥赭,公言锡爵。(钥、翟、爵,药部)山有榛,隰有苓。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榛、苓、人、人,真部)高本依《毛诗正义》,分三章,章六句。则变为:
简兮简兮,方将万舞。日之方中,在前上处。硕人俣俣,公庭万舞。(舞、处、俣、舞,鱼部)有力如虎,执辔如组,(虎、组,鱼部)左手执钥,右手秉翟,赫如渥赭。公言锡爵。(钥、翟、爵,药部)山有榛,隰有苓。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榛、苓、人、人,真部)“硕人俣俣,公庭万舞。有力如虎,执辔如组。”本为句句押韵的一章,却被割裂在两章。“有力如虎,执辔如组,(虎、组,鱼部)左手执钥,右手秉翟,赫如渥赭。公言锡爵。(钥、翟、爵,药部)”此句不仅韵脚割裂,而且标点不当,韵脚处应当有的句号无,押不同韵的句子竟然用逗号连接。
三、关于引用
引用他人观点,更改或者作者原文,致不确。
《邶风•新台》:“鱼网之设,鸿则离之。”高注引闻一多《诗经通义》曰:“鸿即苦蠪之合音。《广雅•释鱼》:‘苦蠪,蛤蟆也。’”闻氏原文当是:“鸿当为蠪之假。蠪即苦蠪。《广雅•释鱼》:‘苦蠪,蛤蟆也。’……《诗》鸿读为蠪,蠪即蛤蟆,故得误絓于鱼网之中,又得与鱼对举以分喻美丑。”高所引省去鸿为蠪之假借这一环节,而直接认为鸿为苦蠪合音,不准确。
高先生的《诗经今注》体现了现代学着研究《诗》的维度,其开创之功不可磨灭,然我们在不尽信书的同时,亦要抱着谨慎的观点,不可尽弃前人学说。今所举例子,集中在《国风》之《周南》《召南》《邶风》《墉风》《卫风》《王风》《郑风》《齐风》,余文还未涉及,待读书深入,再补充。
[1](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正义.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79.
[2](宋)朱熹注.诗集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3]高亨注.诗经今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4]王力着.诗经韵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5]唐作藩编着.上古音手册.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2.
[6]徐中舒主编.汉语大字典(缩印本).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武汉:湖北辞书出版社.1993.
[7]宗福邦主编.故训汇纂.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8]李晓梅.上博简与清华简诗赋文献校注.西南大学,2015.
杨林玫(1978年-),女,汉族,安徽六安,中级,本科,山东省图书馆,古籍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