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加强网络版权保护为重心促进版权产业更好更快发展
2017-01-27本刊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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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是“创新改变生活”。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核心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作为创新型的智力成果,是创新能力的集中体现。知识产权的最终价值在于运用,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的价值。
知识产权具有广泛的内涵,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其中著作权也即版权是知识产权中最为重要的部分。近年来,随着国家创新战略的不断深化以及版权保护力度的持续加强,我国版权事业不断取得新的发展成就,版权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根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的调查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已经突破5万亿元,达到50054.14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7.30%,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其中,与创新关系最为密切的核心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在全部版权产业中的比重已从2006年的48%增长至2015年的60%,其产值已经突破3万亿元,占当年全国GDP的4.41%。从2007年至今,我国版权产业创造的行业增加值年均名义增长率为15.68%,显著高于同期GDP的增加速度,版权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上升,以版权产业为代表的知识密集型产业正在成为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
在版权事业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注意到,当前版权工作面临着新挑战。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已经进入网络时代,网络正在广泛而又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在版权领域,网络已成为版权创作和传播的重要载体,网络新闻、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等应用飞速增长,网络版权资源日益丰富。但是,相比传统的版权保护,网络版权保护也面临新的严峻挑战。在传统的版权行为模式下,侵权行为和类型相对明显,侵权责任主体和侵权责任划分比较清晰。而在网络时代,由于网络传播的无边界性、实时性和虚拟性,网络侵权行为呈现新的特点,侵权责任的认定更趋复杂,网络版权保护的难度更大。面对新的形势,国家版权局站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高度,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不断强化互联网思维,逐步构建和完善以“立法、司法、行政、社会”四方力量共同作用的“四位一体”网络版权保护新格局。这其中,国家版权局发挥了关键性的主导和推动作用。近年来,国家版权局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剑网”专项行动,将整治网络侵权行为列为重点任务,目的就是不断改善网络版权环境。在“剑网”专项行动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密切配合,有力地打击了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与此同时,国家版权局还重视网络版权保护的制度化建设,构建保护网络版权的长效机制。去年11月14日,国家版权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有效规范了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秩序。与此同时,国家版权局积极指导和推动版权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有关企业加强自我约束,共同营造更加良好的版权网络社会环境。在今年的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家版权局举办了“2017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会上,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10家中央新闻单位发起成立了“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联盟致力于营造健康的新闻作品版权交易秩序,积极抵制网络新闻侵权,进一步促进网络新闻版权的保护。这一系列重大的举措充分说明,虽然网络版权保护面临的形势更复杂,任务更艰巨,但是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配合下,网络版权保护工作正乘风破浪,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版权产业的未来还蕴藏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为了激发版权产业的发展潜力,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版权保护,在网络时代,就是要把网络作为新时期版权保护的主阵地、主战场,以加强网络版权保护为重心,不断提升网络版权保护实效,促进版权产业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