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数字版权管理模式的探析
2017-01-27周彦宏
周彦宏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
对数字版权管理模式的探析
周彦宏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
数字版权管理就是在数字版权经济关系中,版权权利人所享有的法律权利终极保护方式。目前在开展数字版权管理的前期阶段中,往往是从现授权使用后监视管理来进行的,但是在效果上来说却并不理想。在这一背景下,数字版权管理也开始借助连续性不间断的管理方式来进行,以此来排除非法授权访问以及获取资源等。基于此本文针对数字版权管理模式进行了简要阐述,并提出几点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数字版权管理;模式研究;探析
可以说数字版权管理就是数字内容从生产到最终的使用,都要具备一定的权利保护,运用好控制技术与管理技术。从目标上来说,就是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来遏制盗版以及非法使用等现象,以此来保证数字化产品销售渠道,保护好作者以及出版商等方面的利益。
一、现阶段数字版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数字版权管理来说,在面对版权盗版问题时已经具备了比较全面的技术方案,但是通过调查可以看出,虽然数字版权管理上已经采用了先进性的技术,然而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如“暗网”的存在与发展已经成为了数字版权管理中的掘墓人,且在“暗网”的影响下,能够为大量的消费者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盗版服务,这样也就使得暗网成为了合法数字霸权产业中的主要竞争来源之一。就今天来说,数字版权管理中存在着许多的不足,现有的数字版权管理只能单纯解决数字版权保护上一些比较浅显的问题,就是借助科学技术手段来打击数字版权盗版上的问题,但是如果不能有效解决版权内容规范、暗网侵权技术等问题,也就难以规范好行业市场,实现数字版权管理的目标。其次,通过研究发现,借助过去的数据充分证明了数字版权管理并不能有效抵御黑客方面的攻击。黑客可以借助相关技术来工突破限制与控制,获取到大量的作品,同时数字版权管理技术也给一些还未熟练掌握电脑技术的合法用户带来了影响,如在下载过程中解锁数字版权管理的相关装置,甚至一些用户根本不了解应该怎样使用这一软件、虽然数字版权管理已经进入到了互联网时代,但是管理模式以及相关法律等也只是根据当时的客观情况来制定的。在大数据的影响下是否还要使用这一法律依据以及管理模式就成为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之一[1]。
二、现阶段数字版权管理模式的分类
对于数字版权管理来说,其实就是用户查看与访问的管理权限,通过授权来促使用户使用或是复制的管理方式。一般来说数字版权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维护好版权权利人或是持有人上的利益,并没有从用户的角度上来进行思考。第一,数字互联网世界难以实现全面控制。在这一观念中,公司借助相关技术将初始内容进行转化,以数字产品的方式提供给用户,以此来满足用户的需求,并在服务或是产品中得到利益。第二,从互联网公司的角度上来说,与其他种类的技术存在着一定的一致性,现阶段的通信与信息技术已经逐渐超越了法律调节上的问题。从某一层面上来说,传统版权中的法律保护难以有效运用到数字版权保护中。所以实现全面、多层次的管理就成为了发展的目标。第三,从广义的角度上来说,数字版权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控制进入到市场中的使用内容,所以只要不存在多代次降低拷贝内容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就可以借助相关原则与律法等在进行管理。但是现阶段的版权内容存在着客观物质载体,所以在转售等方面上并不会增加原始品质的数量,但是在供应与销售的数量上却可以由版权权利人所掌握。所以权利的原则就是从允许一次性发行权的销售。但是在数字时代的影响下,这一模式发生了变化,受到复制数字版权内容技术的发展与二级转售市场的影响,使得这一原则是否适用于数字版权管理上就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从实际上来说,数字版权中的复制技术与内容保护权利上出现了紧张且对立的状态。第一次的内容获得者喜欢复制所得到的内容,以此来满足市场中的潜在需求,所以也就会主动找出数字二级转售市场中的准买家,并借助多次复制低价销售的方法来增加盗版的销量,从而满足盈利的目标。在这一现象的影响下,也就对传统的版权法律保护制度等方面产生出了冲击[2]。
三、数字版权管理模式
(一)柔性数字版权管理模式
对于这一版权管理模式来说,主要是从互联网行为习惯与规范等方面来进行的,就是借助先控制后使用的原则来进行,且在使用中如果存在侵权行为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目前数字版权权利人在面对盗版侵权的过程中主要是借助诉讼等方式来进行维权,所以在柔性数字版权管理中就是借助大量售后使用检监测手段来进行的。如诫子书消费用户网络注册或是售后使用建议等来识别非授权用户,借助增加使用宽带频率等方式来实现监控的目标,但是在这一模式下对消费者的隐私保护上也产生了影响。
现如今,数字版权机构擅自销售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已经成为了社会中的焦点问题,且在柔性数字版权管理模式中,大多数的消费者受到信息披露有限等因素的影响,并没有认识到自身隐私出现了泄漏的问题,但是在媒体曝光的影响下,这一模式所采取的网络监控行为已经影响到了消费者隐私上的问题,虽然一些消费者对数字版权权利人提出了诉讼,但是其焦点上大多集中于拆封许可证的问题上。作为现阶段柔性数字版权管理中所采用的最为广泛的模式之一,借助假定等方式来进行辨别。但是从实际上来说,这些条件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不足,这样也就出现了消费者与数字版权权利人之间的矛盾。另外,现如今相关的管理监测机制开始节节刚性数字版权管理方式,以此来增加对用户的限制,这样也就使得柔性数字版权管理出现了不断的扩大,从而也引起了消费者的反感[3]。
(二)刚性数字版权管理模式
对于刚性数字版权管理模式来说,与柔性管理模式不同,其所表现出的主要是从持续管理与权限管理等方面来进行的。在刚性数字版权管理模式中借助技术来修复与解决非法复制问题,其目的就是要杜绝未经授权的侵权行为。但是由于受到技术修复上的影响,使得数字版权版权人开始寻求全新的模式。现阶段中已经建立出了刚性数字版权管理模式,也借助这一技术来实现对数字版权控制的目标,运用法律来约束消费者行为,数字版权权利人的权利也是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进行规定的,可以避免借助先进科技侵权行为而造成法律保护出现滞后等问题,从而杜绝侵权行为的发生。但是在这一方法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合理使用上得到问题。数字版权权利人借助“授权-许可”的使用模式,但是权利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并不会慷慨的让出授权,另外在这一管理模式中过度收缩了消费者的权利,这样也就压缩了消费者的使用空间以及程度[4]。
数字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是需要从数字版权管理模式需求的角度上来进行的,所以在采用刚性数字版权管理模式的过程中就要从合法购买的角度上出发,避免出现副本。且在刚性数字版权管理模式中,所采用的是特定的访问许可系统,从设备上来说不仅可以对用户的身份进行确定,同时也可以不限制地点的信息管理服务器。就目前来说,一些数字版权领域中的专家提出了现阶段中所使用的杜绝盗版有效数字版权管理模式会造成数字版权管理模式向着极端化的方向发展。因此,在实际中就要做好研究与分析工作,找出科学的数字版权管理模式[5]。
四、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通过对比数字版权管理模式可以发现现阶段中存在的数字版权管理问题。所以为了保护好创作者的知识产权,要创造出具有创新性的作品,以此来满足社会上的需求,同时也要解决现阶段中存在的矛盾,借助科学的管理机制来满足数字版权管理的发展需求,保护好作者的权益,提高数字版权市场中的竞争力与活力。
[1]刘国龙,魏芳.数字版权管理模式探析[J].知识产权,2015(04):118-123.
[2]王艾.数字版权管理不只是技术[J].出版参考,2011(07):10-12.
[3]杨海生.邬扬帆.数字版权管理技术研究与实践[J].广播与电视技术,2005(11):62-66.
[4]刘美林.浅谈数字版权管理[J].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4):37-39.
[5]薛辉,邓军.浅析数字版权管理现状与发展[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11(06):75-77.
D923.41
A
2095-4379-(2017)29-0172-02
周彦宏,女,汉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方向:民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