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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史研究中发现“时间”—评王加华《被结构的时间》*

2017-01-27李向振

民间文化论坛 2017年1期
关键词:农事观念传统

李向振

在社会史研究中发现“时间”—评王加华《被结构的时间》*

李向振

我们没有任何办法可以跳出时间和历史。但是,我们只要在经受着短暂世界的考验,经受着瞬息的改变,我们就会意识到时间即是善良的助手,也是邪恶的帮凶。a[法]阿加辛斯基:《时间的摆渡者——现代与怀旧》,吴云风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年,第9页。——阿加辛斯基

2016年11月30日,“二十四节气”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作为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基于农事实践经验而形成的“二十四节气”迅速成为社会热门话题,研究民间节日的民俗学者、历史学者纷纷奔走相告。可以预见,关于时间的民俗正在成为民俗学、人类学、历史学等学科的“新宠”。

不过,注重“过去”研究的历史学,相较于社会学、人类学等社会科学而言,对于“时间”本身的关注并不多。不可否认,在传统史学领域,时间虽未缺席,却也几乎从未被摆上台面。不少史学研究者的学术表达中,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描述和构建历史事实似乎是天经地义的,是理所当然的,是不言而喻的。而如果把反思的目光聚焦于这种以“事件”为核心的史学研究传统时,不难发现,在传统史学著述中,时间是被隐匿在事件背后的,研究者遵循一种连贯叙述。在这些学术表达或历史叙事中,时间的先后顺叙好像是理所当然的,时间作为历史事件本身的语境特征被小心地隐藏起来,或者仅仅成为一种标识“前后”顺序的符号,即某年某月发生了某事,在这些叙事文本中,时间的社会意义几乎没有任何呈现。

如果在研究中加入“时间”维度,就不难发现任何历史事件都是过程性的,同时也是结构性的。王加华在《被结构的时间》中尝试将“时间”拉回史学研究现场,将“时间”本身作为重要关注对象,不但是对传统史学范式的反思,同时也为民俗学、人类学等社会科学提供了新视角。

一、时间是什么——关于时间的类型学分析

(一)“时间观”与“时间感”

时间本身是习俗和文化构建的成果。传统社会生活中,人们不用去追寻时间的精细程度,人们所需要的仅仅是一种时间感,一种模糊的时间感,即过去、现在和未来。在古代人的观念里,人有生老病死,人的生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终归结束。在这个层面,人们认为时间是线性的,是一去不复返的,所以孔子曾感叹:“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于是,人们对于生命永久性存在的渴望产生了长生的观念。“长生”的观念又进一步产生了“神仙”的观念,人们认为神仙是长生不老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神仙生活在天上,天上的时间和人间社会的时间不同,天上的时间要缓慢得多。这样才有了“烂柯山”传说,古典神魔小说也经常说“天上一日,地上一年”等等。当然也有神话故事里将另一个世界的时间看作是极快的,如南柯一梦,梦境中享尽荣华富贵,人世间不过一瞬。

同时,春种秋收、暑往寒来、日月盈仄等等,又给人一种时间是循环的感觉,时间是首尾相衔的环,人们正是在这种循环往复中,不断老去。在这个意义上,死亡也不代表永久消失,而是去到了另一个世界,继续存在。尤其当佛教信仰传入中国以后,人们普遍接受了“轮回转世”的观念,认为死亡意味着新生,是另一种生命的开始。

某种意义上说,时间就是社会秩序。它被人们赋予结构性意义,同时也使得生活于其中的人们变得有序化。人们按照时间的顺序安排日常生活、农事活动、信仰仪式等等。虽然在传统农业社会,大多时候时间的边界是模糊的,但绝不是说时间没有其内在约束性。对于农民来说,“不违农时”不仅是一种时间观念,更是一种生命体验。违背农时就会受到严重的惩罚。

另一方面,“天时不可违”,但天时可以为人所用。古语说,“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还有说“一寸光阴一寸金”等,这些观念正是人们认为同样的时间对于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价值,只要人把握住时间的价值,就能改变命运。这也是古代中国人朴素的时间观。人们从日月盈仄、白天黑夜又生发出阴阳观念,白天为阳,晚上为阴,一天之中阳气最重时是“午时三刻”,而这在封建时代正是行刑的时刻,人们认为杀人是犯阴,只有在阳气最重时才能阴阳平衡,少获灾殃。传统农耕时代,在人们的观念中,时间既是一个连续的状态,“不舍昼夜”,同时又可以随意截取,比如人们经常用燃香来指代约定的时间,比如一炷香的时间等。

因此,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时间观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观念,它主宰着世间万物的荣枯,同时也主宰着人类的生死。总的来说,时间并不意味着恒长,时间是易变的,同时时间是相对的,不同时间对应着不同的世界体系。

研究者可以辨认出一种与社会生活节奏有着具体联系的社会时间的总模式,而这也是其进行社会时间研究的逻辑起点,即社会时间总是呈现出区域大体一致性。比如,华北地区和江南地区的时间生活安排与时间观念就具有差异性,从更大范畴来看,东方和西方社会时间观念与时间生活存在着巨大分野。这些区域间的差异正可以说明,一定区域内社会时间是有模式和规律可循的。传统时间与现代时间的重要区别之一在于社会时间的类型学研究,这需要引起更多注意,因为社会时间的意义最终是由人在特定的社会生活场景中所赋予,不同群体的人,同一群体不同时段的人,对于时间的感知和时间观是十分不同的。

总的来说,时间感和时间观大体上与以下几个范畴或因素有关。一是年龄,即同一社会时段的不同年龄群体,在社会条件与自然生态环境一致的情况下,老年人和青年人和小孩子对待时间的观念是极不相同的。二是生命周期,即同一群体或个体在不同年龄阶段,对于时间的观念和感知也是极不相同的,对于同一个人来说,青少年时期和退休后的老年时期对于时间的观念也是极不相同的。三是性别和社会角色。生活于同一社会的人们,性别之间的差异直接导致时间观的差异,另外角色也非常重要,俗话说“百日床前无孝子”,这就是将时间与角色相勾连的例证,人们通过时间长度来衡量社会角色,同样的例子还有“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等等。四是生产方式。农耕生产和工业生产所带来的时间观念是极不相同的。五是社会分层。同一区域社会中,处于社会上层的人们与处于社会下层的人们的时间观是极不相同的。六是组织和社会机构。尤其是现代工业时代以来,组织和机构成为生产时间的主体之一,它们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将时间分割为不同的组合形式,从而产生了不同的时间观念。七是个体所处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个体所处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不同,其对于时间的支配和观念是极不相同的。

(二)时间的类型

埃文斯-普理查德在研究努尔人社会时,曾将努尔人的社会时间分为“生态时间”和“结构时间”两类。其中,生态时间反映的是人们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结构时间反映了人们在各自社会结构中的相互关系①[英]埃文思-普里查德:《努尔人——对尼罗河畔一个人群的生活方式和政治》,褚建芳、阎书昌、赵旭东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年,第114页。。就二者关系来说,结构时间更为重要,因为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往往是嵌入社会关系的,由此,生态时间也经常在结构时间里得以显示,并按照结构时间的节奏而进行调整。比如,农业种植时间属于生态时间,但其并非有严格的边界限制,而是在一定范围内可以适度调整,或者,人们可以根据社会需要,对农作物种植结构与种植制度进行调整,随之生态时间也会发生显著变动。在《被结构的时间》中,王加华分析了集体农业时期,政府政策改变农作物熟制和种植结构的变化如何影响到了江南农民日常生活安排和时间观念的变化。

《周易•系辞》中提到,“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想退耳鸣盛焉;寒来则暑往,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在乾卦中说“六位时成,时乘六龙御天”。说明古人以自然物候变化为参照,将自然物候变化加以神话化来解释时间,这样时间就从自然界被纳入到社会生活了。只不过早期的时间观念更多的是一种巫祝思维,其神圣意味较早于其世俗意味。于是时间有了分野,首先是自然时间和社会时间,社会时间又有了神圣时间和世俗时间之分。自然时间是连贯有序的,社会时间是以事件或活动等为标志的结构性的。

王加华注意到传统农业时期,中国民众的时间观念更多的受到农事节律影响。本质上来说,时间是人们认识世界的重要象征体系,因此,时间具有了社会属性,时间并非个体的事情,而是个体在集体生活中才能感知到的存在物。换句话说,时间之于纯粹的个体来说,没有实质意义,时间只有被纳入社会结构中去时,它的意义才会凸显出来。

二、传统社会农事节律与时间的“结构化”

在以往的学者研究中,社会时间的结构性特点被视为理所应当的、不言而喻的,王加华正是在这里看到了问题的所在,他从社会时间结构性特点的理所应当性何在入手,把时间拉入社会史学研究的现场。

农耕社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只能孕育自然时间观或循环时间观。农村生活凝滞不变,农事活动四季更替,这些都把相对静止的、周而复始的时间观念强加给了人们。对于传统农耕文明时代的农民来说,年度时间变化是非常明显的,从天象和物候来看,有四时季节轮替,有作物冬夏枯荣;从农事活动来看,农忙与农闲交替出现,这些都为农事节律的形成提供了基础,而农事节律本身又是一种时间制度安排。

就传统中国乡村社会而言,乡村民众日常时间生活具有何种结构性关系、这种结构性关系又因何而生,并对民众时间生活与时间观念产生何种影响?王加华在《被结构的时间》中即着重论述了传统农业时代,社会时间如何被农事节律结构化,并结合相关材料和案例分析了传统社会农民围绕着农事活动而安排时间生活的实践,他从劳作时间与闲暇娱乐时间入手讨论了农民如何根据农作物物候变化的节奏而安排日常生活。

虽然从表面看来,传统中国乡村生活杂乱无章、毫无规律可言,但实际情况是在纷繁复杂的背后有一定的结构性特征。在《被结构的时间》中,王加华指出,“传统乡村生活的最大特点即以农为本,以农事节律为基本轴心展开进行,因此对农事活动参与度的不同,必将导致不同的年度时间生活安排与具体节奏。”①王加华:《被结构的时间:农事节律与传统中国乡村民众年度时间生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21页。这种农事节律与乡村生活间的关系问题,又根本上体现出的是一种乡村民众对于年度时间周期的结构性安排策略。换句话说,农事节律是为传统中国乡村民众年度时间生活的基轴,其他生产与社会活动均以其为轴心展开进行,并分别依其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而依次镶嵌于这一轴心之上,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年度时间生活周期。

周星在分析民俗生活中的时间时,指出“很多文化都给生活的不同时间段分别赋予了不同的价值,其中有些时间往往被认为其价值高于其他一些时间”②周星:《关于“时间”的民俗与文化》,《西北民族研究》,2005年第2期。。人们总是按照时间的重要程度安排日常生活,在此意义上有了所谓的“时间核”。王加华指出,“传统中国农业生产的个体小农特点,决定了传统中国乡村民众年度时间生活以个体时间为主、群体时间为辅的态势,但又通过农事节律的‘时间核’作用而在整个社会形成大体模式一致、充满循环性的总体社会时间节律,即文化时间节奏。”③王加华:《被结构的时间:农事节律与传统中国乡村民众年度时间生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20页。一切时间生活都围绕着这个时间核展开,比如传统农耕时代,农业生产时间是被赋予最高价值的时间段;年度时间中,一切其他的时间都以农业生产时间为核心展开,亦即一切其他时间的安排都要以保证农业生产时间为基础。所以,某种意义上说,认识到时间价值的不匀质性,就找到了分析社会时间意义的切入点了。

在王加华的研究中,最核心的概念大概非“结构化”莫属。时间的结构化,实际上是一种结构过程,其最重要的特征在于它的动态生成性。“结构过程”(structuring)由美国人类学家萧凤霞提出,她在一篇文章中提到,“我们一直以来往往不必要地把‘结构’和‘变迁’这两个概念截然二分。实际上,我们要明白‘个人’在分析研究中所发挥的‘作用’,要了解的不是‘结构’(structure),而是‘结构过程’。个人透过他们有目的的行动,织造了关系和意义(结构)的网络,这网络又进一步帮助或限制他们做出某些行动;这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④[美]萧凤霞:《廿载华南研究之旅》,《清华社会学评论》,2001年第1期。。因此,时间的结构性特征并非理所当然的,而是有其产生过程,并且一直处于结构过程之中。

三、现代人如何“失去”了时间

(一)机械时代与被规训的身体

在前机械化时代的传统农村社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一种近乎恒常的生产或农事活动节律,人们以此作为一天的时间安排;而随着四季轮换带来的气候和物候变化,人们在千百年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又总结出极富地域意义的二十四节气,并在这些节气的指导下进行农事生产安排,人们以此作为一年的时间安排;再辅之以各种农闲和各种节令时期的节日活动以及实现简单贸易的周期性比较强的农村集市活动,构成了人们对于时间意义的总体认知。在人们的日常生活观念中,时间的变化大概最明显的就是体现在昼夜交替和四季轮回之中,以及由此带来的个人身体结构与社会结构的变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或者说在整个传统农业社会里,人们对待时间,大体上都遵循着这样的认知。

以机械生产为代表的工业时代的到来,将这种传统的以自然时间为主的生活状态彻底改变了。被赋予了结构意义的社会时间开始变得更加重要,自然时间逐渐退居到时间属性的第二位。尤其当机械进入到农村社会以后,它所带来的生产方式和社会交往方式无不对时间有了更为精确的要求,时间社会学者将之称为“机械时间”。机械生产方式,用现代钟表等物品将时间精细地划分到时、分,甚至秒,并且将这种时间与资源相结合。正如社会上流行的那句口号一样,“时间就是金钱”。当人们把时间赋予为可以量化的金钱意义时,“争分夺秒”就已经不仅仅是对于生命的一种珍惜了,而是嵌入了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的意义。石言指出,“时间作为一种资源,是工业社会特有的理解,确切地说,把时间作为字眼来看待,是工业社会行将告别自己的时候才醒悟到的。”①石言:《时间社会学研究》,《兰州学刊》,1987年第5期。时间的社会属性归根到底还是生活于其过程中的人们赋予的,所以要想理解社会空间中社会时间的意义,就必须立足于日常生活以及日常生活中的人们。

(二)权力与时间

对于社会治理与社会运行来说,社会时间的起始点往往与权力有关,或者说,时间本身就是权力规训的结果。比如,现行的公立纪年就是来自于西方基督教神权体制下的规定物,他们以基督诞生为定位元年,之前的称为公元前,之后的按照顺序排列。与之相应,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体系、不同文化体系的社会,都有其特有的纪年方式,比如伊斯兰教有回历、藏族有藏历、中华民族有传统的农历等等。具体到中国传统社会,纪年方式往往成为象征权力正统的重要符号,比如历代皇帝新登基后,都会颁布通行全国的用以纪年的年号。近代以来,随着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纪年方式成为民族认同的重要工具,比如民国时期纪年方式以1912年1月1日定为民国元年 ,迄今台湾地区仍然沿用民国纪年体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纪年体例再次变更。由此可见,目前人们司空见惯的纪年体例背后是一种权力结构与政治过程的实践。

具体到民众个体,时间背后则更多的是社会过程,即民众按照社会生活的节律性特征,赋予自然时间以社会意义,并在这些时间内安排生活。可以说,社会时间一旦被确定,就有了客观实在性的特点,生活在社会共同体中的个体必须遵循时间,并在约定俗成的时间内安排日常生活,否则将会遭遇种种障碍,甚至遭遇失败。换句话说,时间一旦被约定俗成就有了内在规定性特征,它往往与社会秩序结合起来,成为维系社会正常运行的重要社会工具。时间的秩序规定性最重要的表现就是对于不遵循时间的民众具有惩罚性,比如农村集市按照约定的周期,或三天一集、或五天一集,按约定的日期,如逢一逢十,如果不按照这个周期和日期去赶集,村民将难以满足其交易的生活目标。

(三)从事件中的时间到时间中的事件:时间的主体性获得

某种意义上说,时间的意义都被包含在事件之中。在田野中,讲述者把关锁着时间的牢笼打开,让时间的意义得以现出原形。人们回忆过往的事件,最先想到的是通过另一个相对更为普遍的事件。时间正是产生于事件之间的相互参照过程中。在涉及极具个体性的事件时,人们总是会将其置入公共事件中,比如我是在北京奥运会那年结的婚。对于他来说, 用机械刻度标识的2008年,并不如“北京奥运会”更有现实意义。正如阿加辛斯基所言,“任何‘事件’,无论是我们秘密地、还是集体地加以参照的事件,都是一切时间结构的建造材料,它也已经成了最普通的时间体验。”①[法]阿加辛斯基:《时间的摆渡者——现代与怀旧》,吴云风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年,第48页。

可以说,传统社会是事件主导的社会,现代社会则是时间主导的社会。在传统社会中,时间的意义隐藏在事件之中,其被感知被结构化也都是通过事件或活动而实现;现代社会一切事件和活动都被嵌入在时钟时间里,事件或活动的意义都在时间这里获得生命。换句话说,前现代社会或传统社会,时间是一种客体的存在,而现代社会时间获得了主体性,成为一种“主体的时间”②马大康:《拯救时间:叙事时间的出场》,《文艺理论研究》,2009年第3期。。传统农业社会,时间就是生命,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在现代工业社会,时间就是金钱,浪费时间就是浪费金钱。现代社会里,生命已经臣服于金钱。时间的身体性特征也就越发明显。时间被分配到身体的每一个部分,比如心脏跳动可以精细化时间计算出心率,同样眨眼睛这样的活动也被精心计算出来等等。

从传统农耕社会到现代工业社会转型,表现在时间安排和时间观念上,呈现出从“事件中的时间”到“时间中的事件”转变的趋势。换言之,传统社会里,时间只是事件呈现的序列维度,时间是以断片化状态呈现的,而现代社会时间被看作是一条连续不断的线条,任何事件都是嵌入在时间之流上的片段。

四、时间的“被发现”与民俗研究的可能性

王加华认为,“以农为本的时间生活模式深刻影响了中国传统时间观的形成与发展,反过来,时间观一旦形成,又会对整体社会文化产生反向作用,发挥自身影响力。因此,以时间观为切入点,能为进一步理解传统中国文化的整体面向及其社会发展提供一个新的视角与思路。”③王加华:《被结构的时间:农事节律与传统中国乡村民众年度时间生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285页。正如周星所说的那样,“以‘时间’为关键词,以‘时间’为生活的基础,观察和分析中国民众的生活方式及其变迁过程,探讨中国社会之复杂性及中国文化之多样性,是非常有价值的学术思路,也有着颇为宽广的学术空间。”④周星:《关于“时间”的民俗与文化》,《西北民族研究》,2005年第2期。

在现有的社会学、民俗学和人类学研究中,存在一个普遍的偏见,即研究者之间达成一个默认的共识,在特定历史阶段或社会类型中,社会秩序与社会关系是确定的,时间没有实质性意义。或者说,连时间也成为嵌入特定社会结构中的一种元素。诚如社会学家成伯清所言,“关注时间,既不是为了缅怀辉煌的过去,也不是为了期待缥缈的未来,而是为了深刻地透视现实。”①成伯清:《时间、叙事与想象:将历史维度带回社会学》,《江海学刊》,2015年第5期。周星在论文里提出“时间的民俗”②周星:《关于“时间”的民俗与文化》,《西北民族研究》,2005年第2期。概念,十多年过去,应者寥寥,实在是一桩憾事。这个概念的意义不在于其让研究者注意关于时间或与时间相关的民俗事象,而在于时间本身。

民众在不同场合体验和实践不同的时间模式,并在日常生活中不同的时间模式里来回转换,而没有出现生活秩序的紊乱,反而使生活看起来井井有条,这不能不说是老百姓的一种生存智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研究者有必要对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时间观念的生成、转换机制进行探讨。尤其是在民俗仪式、事件中,时间总是被巧妙地表现出来,有时是通过口头叙事,有时是通过行动或肢体动作。研究者需要做的就是将这些时间观念与其日常生活相结合,分析时间安排与特定表达方式背后的生活逻辑。

因此,王加华的研究至少给民俗学两个启发:一是研究中要注意时间的维度,在历史叙事中,时间不应该被隐匿起来;二是时间本身作为研究对象,要从过往的事件叙事中抽离出时间,要重视时间的社会属性,它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如影随形,小心翼翼地隐藏在人们的日常行动与生活事件中。当人们意识到时间的存在时,那一定意味着“此时”正有事件发生。传统农业时期更是如此。王加华《被结构的时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实现了突破。他将时间本身作为关注对象,将日常生活和劳作方式作为切入点,运用时间社会学的相关研究路径,对社会时间的结构进行了独具特色的分析,并提出传统农业社会“农事节律”成为时间安排的基本参照,或者说,农事节律是“时间核”,其他一切时间生活都以此为中心展开。某种意义上说,这不仅为农业史、社会史提供了一种思考路径,同时对于民俗学来说也开辟了一种研究视角。民俗事象中时间的社会性,本来就是需要专门的对待。虽然民俗学界对于与时间有关的民俗事象的关注并不在少数,尤其是对于节日的研究,已经形成不少研究路径,出现不少经典著述,诚如周星所言:“长期以来,民俗学也花了很多气力研究涉及时间的各种民俗事象,尤其在节令岁时、年中行事、农耕礼仪、人生礼仪、择吉顺时等民俗事象的调查和研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资料和成果。”③周星:《关于“时间”的民俗与文化》,《西北民族研究》,2005年第2期。但这些著述中缺乏了一个研究视角,就是将节日还原为时间本身,将节日纳入到区域社会结构中以“过程”的视角去分析其意义以及形成机制。而这种研究视角对于节日研究来说,并非可有可无,因为特定区域的民众的特定时间观念正是节日形成的根本原因,比如有些学者考证了不少传统节日实际上来自西方,但仍未说明为什么这些节日能够被中国普通民众所接受,除了节日里相应的文化内涵外,时间上的合理性也是其重要因素之一。

小 结

现代社会中的全球化将所有地区拉到了同一个时空中来,每个区域的社会时间都被束缚在同一个框架之中。“原始的”“过去的”“传统的”已经不复存在,它们都成为一种观念和文化上的认定,它们失去了时间的意义。它们及其载体甚至成为展览品,以供所谓的现代人观赏。现代人控制了机器和技术,同时也控制了相对应的社会时间,他们给全世界的时间定下标准。就像正在发动一场游戏,一场关于时空的游戏,参加游戏的人必须遵守规则,无论这个规则对于生命个体来说有多费解,甚至与原有的生活相抵牾。在传统农耕社会,人们会根据生活和生产安排时间;在现代技术社会,人们都要按照时间来安排生活。现代人发现了“时间”,却失去了对时间的支配权。

就像在现代社会里,传统完全处于被支配地位一样,时间也表现为现代工业的时间战胜了传统农业的时间。在现代社会,时间不再循环往复,而成为一去不回的无情物,时间变成了一条单向道,人们尽管不知道它将会通向哪里,但仍在追逐利益的进步过程中不断地将时间推向未来。不管是社会学、人类学,还是民俗学、时间地理学,都有一个共同特点,主要是基于研究者所处时代展开讨论,即是一种“当下”研究,而非有关“过去”的研究。由于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经济结构与社会组织方式,因而民众之时间生活亦必然会有所不同,因此了解了“当下”并不代表就了解了“过去”。

在《被结构的时间》一书中,王加华借鉴时间社会学的相关理论概念,将“社会时间”这一学术概念应用于传统农业社会及日常生活的分析,是一项极具创见的社会史研究。这为在时间中研究的传统史学注入了新的血液,让研究时间本身进入到社会史学家的研究视野,本身就是一种对既有学术实践和研究路径的挑战和尝试。

不过,作为一种尝试,不免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从作为一门现代社会科学的时间社会学来看,它本身就是产生于工业社会或者现代社会中的学术体系,其将时间进行社会时间和自然(或机械)时间的二元划分,也是基于工业时代的社会特征而为的。如果离开工业社会或现代社会这个基本前提,作为学术概念的“社会时间”的学术价值和意义,是否需要重新界定和讨论?作者显然在分析中并没有特别关注这个问题。正如学者石言所分析的那样,“人们现在流行的时间观念基本上是一个工业社会内部的概念。这个概念的实质是机械性,牛顿的机械力学,法国的机械唯物主义是这个概念的理论代表。这一点是没有人怀疑的。机械论时间观的技术秘密在于把时间转化为空间并投入到空间中去。”

另外,王加华在论述传统农业社会民众时间生活安排与时间观念时,除了采用传统史学比较重视的“正当资料来源”的资料外,更是将视野扩展到方志、期刊报纸、各类调查资料、小说、散文以及口述资料等,这无疑是一种突破。不过,正是受到相关研究材料的限制,本书中仍有一些问题尚待进一步论证。比如作者在本书中提及“传统农业生产以个体小农为基本组织方式的生产模式,导致了传统中国民众个体时间观念至上、群体时间观念淡薄的思维模式,而这必然不利于团体社会结构的形成”①王加华:《被结构的时间:农事节律与传统中国乡村民众年度时间生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287页。。笔者认为,对于传统中国未能形成西方社会中的“法团主义”而形成了“差序格局”的社会形态,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如果以时间观念为切入点进行论述,则需要更多的材料作为支撑。另外,作者强调新中国成立后农业合作化运动失败原因是“在这种社会结构与时间观念的支配下,试图从整体上对社会组织进行团体式变革的努力也将失败”②王加华:《被结构的时间:农事节律与传统中国乡村民众年度时间生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288页。。对于这样的论断,同样需要更多的口述资料和其他文献资料加以佐证。但无论如何,瑕不掩瑜,王加华《被结构的时间》无论是对于社会史研究,还是对于民俗学研究来说,都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

[责任编辑:王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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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7214(2017)01-0105-08

李向振,武汉大学社会学系讲师,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民俗学在研博士后。

* 王加华:《被结构的时间:农事节律与传统中国乡村民众年度时间生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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