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公民隐私权的保障
2017-01-27隆晓敏
隆晓敏
(411105 湘潭大学法学院 湖南 湘潭)
网络时代公民隐私权的保障
隆晓敏
(411105 湘潭大学法学院 湖南 湘潭)
伴随网络的发展,网络隐私权作为传统隐私权在网络时代的扩展和延伸进入了研究视野。但在法律界已经公认隐私权作为人格权之一的今天,我国仍然没有在法律上确认其地位,立法保护严重滞后于现状,且行业自律缺乏、网民自我保护意识薄弱。我国应从具体国情出发,构建以法律保护为主,行业自律和公民自我防卫为辅的网络隐私权保护制度。
网络时代;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行业自律;自我保护
网络隐私权是隐私权在网络时代的扩展和延伸,是因为信息化的冲击而对隐私权在法律保护方面提出的特殊要求。法律的滞后性和网络迅速发展之间的矛盾使得网络隐私问题日益尖锐,大麦网600多万用户信息被泄密、售卖,携程网宕机12小时等一系列案件的发生,反映了网络时代对公民网络隐私权进行法律保护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一、网络时代我国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现状
1.法律保护现状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在法律上明文将隐私权规定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也没有关于隐私权保护的专门法律法规,更没有针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建立起一套系统性的法律体系,只在一些相关的法律中有些零散的规定,例如名誉权、一般人格利益。我国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多为间接保护,都是一些笼统抽象和原则性的规定,立法的效力层次较低,缺乏可操作性。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没有准确的执法依据,使得权利人在权利遭受侵害时很难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网络的全球性有时候会使得一起网络侵权案件出现多个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结果发生地,从而发生管辖权争议,使得管辖困难。网络的技术性和匿名性,让侵权人的身份和侵权行为隐蔽性增强,如果没有强大的技术支持很难认定侵权人的身份和追究其侵权责任,取证也极为困难。
2.行业自律现状
第一、行规约束方面。2004年我国制定了《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制定了《中国电子商务诚信公约》。但是两个公约的规定太过简单笼统,没有统一的自律标准,不具备有效的执行手段和保障措施,而且在网络业者的侵权责任方面也没有具体的规定,因而使公民的网络隐私权很难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
第二、网络业者的自我约束。目前我国网络业者对网络隐私的保护也仅限于一些网站所张贴出的隐私保护声明,但是这些保护声明大都没有实质内容,也没有对个人资料的使用说明和相关的安全保护,还都附有免责条款,声明的修改权也属于网站。
3.自我保护现状
我国公民对自身网络隐私的保护意识较为薄弱,对网络中涉及隐私权的问题不够重视。随着一系列网络隐私侵权案件的出现,人们也开始认识到网络隐私的重要性,一些人开始学习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信息。但是从总体上而言,在网络上懂得自我保护隐私权的只有少部分人,绝大部分人的网络隐私仍然极易受到侵害,处于弱势的需要受保护的地位。
二、网络时代我国公民隐私权保障制度的完善
1.完善我国隐私权法律保护体系
第一、明确隐私权的法律地位。我国法律一直没有明确将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加以保护,从而也使得司法实践中侵犯隐私权的案件基本无法可依,而只能作为侵犯名誉权或肖像权案件进行处理。因此必须在宪法中以法律条文的方式确认隐私权的人格权地位,明确其概念与保护范围,将其与肖像权、名誉权、通讯自由与秘密等权利区分开来,同时也为公民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基础。
第二、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进行专门立法。网络社会是一个发展极为迅速的社会,网络隐私权的侵权行为也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层出不穷,专门法律相对于强调稳定性的民法和刑法而言,更具灵活性,更能适应网络的发展。对网络隐私权的专门立法应该明确其概念和保护范围,明确规定网络从业者和网络用户的权利义务,明确规定侵犯网络隐私权的所应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也要处理好隐私权保护与政府行政行为、知情权、公开权、言论自由以及信息自由传播的关系。
第三、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司法、行政救济措施。首先,在民法中明文规定公民网络隐私权是一种独立权利,规定侵犯隐私权所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其次,修订刑法,使严重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行为上升到刑法领域,加强网络隐私权保护规则的可操作性。再者,在侵权责任法中规定侵犯公民隐私权的法律责任及其责任承担的方式,还可以创设惩罚性承担方式。同时,还要加强司法保护和政府的行政监管。允许公民以隐私权受到侵犯为由提请诉讼,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诉讼制度,提高司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此外,政府对网络行为的监管能有效的弥补法律的不足,有效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但是,政府的行政监管必须有必要的限度,不能有损网络的健康发展。
2.加强行业自律
我国行业自律可以借鉴发展比较成熟的美国模式,美国的行业自律主要包括建议性行业指引和网络隐私认证计划,首先由网络隐私权自律组织制定权威指南,然后通过网络指导监督机构依据指南实施监督和评价,最后由网站和用户采取技术保护手段。要加强行业自律必须有权威高效的网络行业自律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行业规则和制度,更要有有利的监管组织,对没有遵守行业规则,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进行经济上或政策上的处罚。网络行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加强网络安全的规范化管理力度,大力发展网络安全技术,增强网络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思,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3.构建公民自我防卫机制
首先是要加强公民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意识,不仅要保护自身的网络隐私权,而且不能侵犯他人的网络隐私权。国家、社会和网络行业组织可以通过报纸、电视、网络、讲座等各种方式加强关于保护网络隐私的宣传,加强人们对网络隐私的认识,不断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国家和社会要加强公民的思想道德教育,提升公民的自我控制能力,自觉抵制网上的不良行为,规范自我行为,尊重他人的网络隐私权。
其次便是学会采取技术保护措施。面对网络的开放性,网民在设置防火墙和杀毒软件之余,还可学习数据加密和用户授权访问控制技术,前者是对静态信息的保护,后者是对动态信息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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