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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食品与药品犯罪侦查难点与对策

2017-01-27陈亚涛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6期
关键词:司法鉴定食品药品证据

陈亚涛

(510663 广州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 广东 广州)

论食品与药品犯罪侦查难点与对策

陈亚涛

(510663 广州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 广东 广州)

食品与药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我国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频频发生,不仅使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严重侵害,而且给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巨大损失。加强食品与药品安全侦查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也对公安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从现阶段食品与药品侦查的难点出发,针对相关难点,提出相关侦查对策。

食品与药品侦查;难点;对策

近年来,各类食品与药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凸显了我国食品药品安全严峻的形势,各类食品药品问题层出不穷,严重威胁到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甚至危及到我们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针对严峻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2015年伊始公安部部署开展“食药打假利剑行动”,迅速吹响新一轮食药打假的集结号。在此大形势下,笔者写出此篇文章,以期对食品与药品犯罪侦查工作有所借鉴。本文主要阐述食品与药品犯罪的侦查手段,针对新形势下食品与药品侦查难点,提出相关策略。

一、食品与药品犯罪的侦查难点

(一)案源发现难

首先,食品与药品犯罪生产、销售隐蔽。由于食品与药品的生产、销售涉及到多个环节,同时随着食品与药品犯罪现多以合法外衣掩盖着非法行为,犯罪隐蔽,难以发现。其次,行政机关移送案件主动性差。目前侦办的大多数案件来源于公安机关在配合其他行政部门执法行动过程中的发现,其次是来自于人民群众的报案或举报,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查处后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较少。最后,随着互联网等相关产业发展,网络售假情况猖獗。网络销售假劣食品或药品具有虚拟性、隐蔽性等特点,通过日常检查、产品抽检等传统渠道很难发现案源线索。

(二)取证调查难

首先,行政查处工作与刑事侦查工作缺乏衔接,取证难度大。行政执法工作和刑事侦查工作两者之间对证据要求不同,证据意识差异明显,导致涉食药安全的行政部门执法工作与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衔接困难。其次,食品药品犯罪的专业性要求高,需要相关司法鉴定,而相关司法鉴定工作难以适应证据标准。现实中具有食品药品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寥寥无几,有些机构虽然具有鉴定资质,但由于相关资质规定其仅能出具食品药品成分的鉴定,不能出具侦查机关要求的相关危害程度的鉴定意见。最后,面对新的犯罪形势,网络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的窝点隐蔽、供货渠道多,往往存在多个窝点、多个供应商通过同一平台同时供货的情况,任何一条供销渠道出现问题,立即停止该平台交易,重开渠道、死灰复燃,同时,下线分散,药品一旦卖出,警方难以找到实物,取证相当困难。

(三)询问讯问难

食品与药品犯罪由于其询问讯问对象及相关原因,造成了询问讯问难的问题。首先,食品与药品犯罪侦查中的询问对象主要是与犯罪嫌疑人有利害关系的亲朋好友、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的生产工人等。这些人员在案件中有着不同的地位,这就决定了他们具有不同的作证心理和态度,无形中给询问造成了难度。其次,侦查队伍专业素质和能力不足。现阶段,新成立或正在组建的食品药品侦查部门的人员多来自原有公安队伍,多是由各部门的老民警组成。这些民警缺乏应对食品药品案件相关的专业知识,从而给公安队伍自身给询问讯问带来了难题。最后,作为讯问对象的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高,反侦察能力强,落网后,很难从其口中敲得有价值的线索,经常以零口供告终,给侦查工作带来很大的难题。

四、食品与药品犯罪侦查对策

(一)加大案源信息的收集力度

食品与药品犯罪侦查机关要建立自己的情报网,要以线索为导向,以情报为支撑,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情报信息收集力度,拓展案源信息来源渠道,从多方面、多角度开辟案源信息的来源。通过公安群众工作发现线索,各级派出所要对辖区内食品药品流通经营户进行摸底排查。依托经侦基础工作,拓宽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情报信息来源,具体是指经侦情报信息工作、经侦阵地控制工作、经侦协作和经侦秘密力量建设工作,要在公安基础工作上狠下功夫,确保案源信息来源。同时,要完善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制度,从而扩展案源信息,要主动加强与工商、卫生、质监、食药监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定期上门、座谈、定人联络的方式,拓宽线索渠道,及时掌握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行政执法中获取的犯罪线索。另外,要特别注意发动人民群众提供线索,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采取对外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手段,实行举报有奖制度,从而扩展侦查工作的案源信息。

(二)积极开展侦查取证

食品与药品犯罪侦查的成功与否,离不开侦查取证工作。在侦查过程中,首先要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证据衔接,建立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同机制。完善顶层设计,提供法律支撑,建立证据协同机制,公安机关应派专业负责人员到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证据提取、固定,保证侦查机关在二次取证时证据的完整。其次,要重视司法鉴定工作,推动鉴定方式方法改革。加大对司法鉴定的资金投入,培养专业的鉴定人员,为食品药品案件的侦查提供物质保障和技术支持,提高鉴定意见的科学性与证明力。最后,针对现阶段食品与药品犯罪利用互联网犯罪的方式猖獗,应该在查处打击过程中,特别重视对电子证据的收集与保存,第一时间对涉案人员的电子物品进行控制。

(三)建立专业的侦查队伍

面对当前日益严峻的食品与药品安全犯罪形势,以专业的侦查队伍打击来迎接食品药品犯罪猖獗的挑战应该是最好的选择。食品与药品犯罪的专业性、特殊性需要我们建立一支具有专业法律知识、了解食品与药品的专业队伍。食品药品侦查队伍在技术侦查、网安和情报等刑事科学技术手段的强大支撑下,有效依托技术、情报、侦查三位一体的打击模式,可为有效打击食品与药品犯罪提供有效支撑。于此同时,建立一支专业的食品药品侦查队伍,加强跨区域警务合作,有利于深挖食品与药品犯罪产业链。应形成侦查部门集群战役式的区域统筹模式,加强区域间信息共享,提高跨区域执法协作效能,形成打击合力,从而有效的遏制食品与药品犯罪。

陈亚涛,男,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讲师,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硕士研究生,刑事侦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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