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盗版电子书传播反思公众版权意识如何提升*
2017-01-27张利洁张艳彬
□文│张利洁 张艳彬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进入数字阅读空间。根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第13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国民的数字阅读接触率持续上升,从2008年的24.5%上升到2015年的64.0%。然而,数字阅读率的上升并未相应地带动电子书出版产业的快速发展。造成这一结果的因素固然很多,但是广大读者的免费与分享需求带来的盗版电子书的大肆传播对市场生态的冲击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一、读者对盗版电子书的免费偏好
目前,电子书的盗版平台众多,在百度上输入“电子书免费下载”关键字,就会出现很多网站,从分享开放平台到专门网站,从电子书论坛到电子书吧、贴吧,从自定义搜索引擎到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等,电子书的盗版已经泛滥成灾。这些平台提供的电子书多数未经版权所有者许可,而是通过从正规网站转载或者私自将传统出版商出版的纸质图书数字化等方式存在,并以免费或者极低的价格供读者下载,这种接近零成本的消费模式吸引了海量的消费者,给正版电子书的传播与经营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如著名作家余秋雨所有的数字版权都在中文在线,但中文在线发现整个互联网采用或者提供他的电子书的网站有49.5万家。而其中获得中文在线授权的只有10余家。[1]
对电子书的免费偏好导致电子书的盗版者不仅仅是有着商业需求的不法商人及不法网站,还有更多的“热心”读者参与其中,在个人博客、微博、百度贴吧及各种论坛等平台自发上传并分享盗版电子书的链接,积极向网友介绍各种获取盗版电子书的途径和平台,免费偏好已经根深蒂固。2011年百度文库事件之后,著名出版人路金波曾发出这样的感慨:虽然百度提供了一个盗版的集中营,但背后的根源还是中国人的盗版习惯。习惯不改,盗版问题就无法真正解决。[2]
二、盗版电子书大肆传播对出版业带来的影响
盗版电子书的盛行极大地破坏了出版者的热情和市场秩序,严重制约了电子书的发展。
1.掌握内容资源的传统出版商对数字出版不甚热心
电子书产业本身是一个很有前景的产业,但是在盗版盛行的情况下,我国电子书产业发展较慢。虽然国家政策导向是鼓励传统出版商数字化转型的,然而对于传统的出版商而言,观望的多,实施的少。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盗版盛行。各种盗版网站以及大量来自网民的自发性盗版,将尚未进入公有领域的图书以免费共享的形式公开在互联网上传播,使真正作为商品的正版电子书难以实现其商业价值。这种状况导致很多掌握优质内容的传统出版商对其拥有的资源数字化态度并不是很积极。原三联书店总编辑李昕明确认为“数字出版是一盘没有胜算的棋”,并以三联书店为例进行说明,“我们掌握数字版权的图书有2500种以上,但我们只拿出了不足200种去做数字出版尝试,所占比例不到10%”。[3]事实上,在出版界,因为担心盗版,相当一部分出版社都持有同样的想法:虽然数字阅读是一种趋势,但是一些拳头产品、销量好的产品都是先不推出电子书,只将那些在市场上销量一般的图书拿出来做尝试。即使这样,依然有很多出版社的部分图书虽然没有授权任何平台,但还是被挂到了网上。“这些图书被全部扫描上传,供他人阅读和下载,有些甚至是收费的,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追查,如果是出版社,我们还能联系他们让对方停止继续侵权,也能起诉对方要求赔偿,但网上的侵权盗版者既没有电话又没有地址,而我们也难以聘请专业的法务人员做这项工作。”[4]这是众多出版者的心声。在电子书出版传播中,传统出版商在遭遇盗版时较难获得相应的版权救济,因而缺少来自市场的动力。
2.正版电子书价格超低且销售不佳
我国一般电子书的定价“仅为纸质书价格的10%左右,而欧美等发达国家电子书则呈现与纸质书定价相当的趋势”,[5]“在德国、法国、北欧等国和地区的出版商一直尽力将电子书定价维持在较高水平,平均价格比纸质书低20%~25%”。[6]可见,国外电子书的定价普遍高于我国,但其销量并未受到价格的影响。2009年亚马逊电子书的销量已经超过了纸质书。[7]比起数量众多的盗版电子书网站超高的浏览量与下载量,我国售卖正版电子书的平台经营状况一直不佳。2015年国内数字出版产业整体收入规模为4403.85亿元,其中,电子书49亿元,在数字出版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仅为1.11%。[8]事实上,读者购买图书主要是因为图书的内容而购买。就一本书而言,纸质书和电子书的区别就是载体的不同,制作成本减少的也主要是纸张和印刷费用,这个成本仅占到印刷图书价格的两到三成,其他的如信息采集费、作者稿费、整体设计费、编辑校对费、市场营销费等,不论做纸本书还是电子图书,都是不可少的。据此,电子书的定价应该占到纸质图书的五成以上。然而现实是低价格的电子书销售尚且低迷,更遑论正常定价的电子书销售了。
三联书店曾经做过一个实验,“2012年1月,我们将三联书店的33本学术书放到京东网上,让读者付费下载。我们强调不降价,售价绝不低于纸质书的七折。结果半年过去了,到了7月份,京东网向我们报告,可以支付给三联的电子书销售收入总共人民币150元(其中还包括作者的收益!)”。[9]可见,电子书的阅读价值与商业价值严重失衡。电子书的市场生态被盗版完全破坏。读者能接受纸质书的价格,却接受不了定价很低的电子书。
三、读者热衷盗版电子书的原因分析
读者对盗版电子书的热衷有自身的原因,但也与版权知识普及不到位有关。
1.长期以来大量免费资源以及盗版资源养成了读者在数字环境中的免费依赖
在我国,当互联网还没有成为一个产业,仅仅表现为一种新的传播载体的时候,网络上的资源基本就是免费的。那个时候,互联网尚不足以对传统媒体造成威胁,所以一些版权所有者无视网络媒体的随意转载,甚至还希望借助网络平台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影响力。而在这期间,从收费的传统媒体进入到免费的互联网世界,大众是欣喜的。而且这种免费状况在互联网的世界里不断被强化,乃至形成了广大网民的免费依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各种论坛、贴吧以及个人博客、微博、微信等不断普及,既是作者又是读者的网民越来越多,海量的来自个人的未经编辑选择的作品在这些平台上不断进行免费分享与交流,网民关心的是自己粉丝的数量、转载的数量,至于版权问题则甚少关注——你用我的,我用你的,在网民的心里,相互交流是天经地义的。于是这种天经地义、理直气壮的交流范围开始从自身作品向他人作品扩大,从网络游戏、电脑软件、影视剧、网络原创文学作品到音乐作品、书籍等无一幸免。在网民对他人享有版权的作品狂欢式的拿来就用模式中,网络版权集体无意识诞生了。所以,我们能够看到当政府相关部门开始针对各种网络盗版进行规制的时候,如剑网行动,从一些盗版网站的留言里就能看出网民们对免费的盗版传播内容表现出的万般不舍。
在海量的网络免费资源里,网民的数字阅读意识逐渐培养起来了,然而相应的,免费的习惯也养成了。所以,在图书出版领域,虽然读者对电子书的阅读需求很旺盛,但需要的前提是免费。而作为具有很强的商品性的图书,免费即意味着商品价值的丧失,因而正版电子书的资源及市场并未得到很好的开发。于是面对节节攀升的数字阅读需求,大量打着免费旗号的盗版网站与分享平台诞生了:不但有网络服务商提供的盗版电子书,更有大批读者通过分享平台自主上传与下载他人享有版权的电子书,成为分享平台的盗版助理。至此,读者的免费依赖已被锁定在盗版电子书的世界里。
2.针对普通读者层面版权保护意识培养的缺位
在数字环境中,一方面,大量的盗版资源在培养网民的免费依赖;另一方面,正版付费意识及版权意识培养长期缺位。虽然我国在1990年就颁布了《著作权法》、2005年颁布了《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2006年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规,但是因为缺少相应的传播与普及工作,很多普通网民对这些法规的内容基本不知晓。比如,热心读者看到有人在找一本电子书,如果自己有,马上上传,还以为在做助人为乐的善事;有人将自己喜欢的作家的作品上传网上,供网友下载,还以为是在替自己的偶像做宣传;更有读者在作家们状告百度、盛大文学状告百度及一些盗版网站之后,纷纷留言明确表示支持百度,对作家们及盛大文学的维权行为不解,甚至认为“作家们想钱想疯了”。
读者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认识,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没有意识到这是侵权行为,对于《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具体的内容根本不了解。
纵观我国在版权领域的教育,会发现针对普通读者的普及性的宣传与教育是比较少的,更多的是小范围的零星的一些版权宣传活动。如大学生版权征文大赛、大学生版权辩论赛、全国著作权知识大赛、版权保护宣传周、全国青少年版权保护知识竞赛等。这些活动都是由相关参与单位经过选拔之后派代表参加,因为参与者的范围相对较小,活动的时间较短,所以对版权知识的传播影响也就有限。一些具有规模性的教育活动如知识产权示范教育活动在部分省市的一些学校进行试点,尚未全面展开。
综上可以看出,因为对普通读者在数字环境中免费习惯的培养和对反盗版意识的培养两股力量的强弱对比悬殊,培养效果自然不同,读者心理天平很容易倒向无须付费的盗版电子书。
四、提升读者电子书版权保护意识的相关思考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爱德华·菲尔顿认为,个人选择是一切法律实施的根基——很多法律依靠于公民有意愿的合作。只要人们相信版权系统是正确而且公平的,那么这个系统就会起作用。[10]从这一点而言,警醒并提升广大读者版权保护意识与执法部门加大力度打击不法盗版网站同样重要。
1.强化针对普通读者版权意识的培养力度
强化,是较之以前的弱化而言,主要是指培养内容要通俗,培养对象要大众,培养方式要常规,培养效果要持久,从而达到知行合一的效果。自2011年4月国家版权局颁发《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以来,全国范围内针对版权意识的培训工作确实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针对普通读者的普及性的版权意识宣传与培养工作依然不足。当前,在培养领域,最应该引起重视的是警醒广大读者版权意识,解决从“不知”到“知”、从“对”到“错”的认知和是非观念问题。
首先要将严肃的法律规定以通俗化的典型案例、故事、漫画、广告等形式在广大读者中进行普及,让他们充分认识数字环境中的种种侵权盗版行为,认识到哪些行为是不应该的。其次,培养对象一定要面向大众,既然电子书的侵权盗版行为涉及广大读者的普遍参与,那么对于版权保护意识的教育对象就应该面向公众而不是部分人参与。最后,培养方式一定要常规化。版权意识犹如一粒种子,要想让它生根、开花、结果,自然需要精心养护以及日常维护,仅靠几次大型的相关活动就希望版权意识生根发芽是不可能的。孙中山曾经说过:“行之非艰,而知之惟艰。”解决了知难的问题,在电子书传播中,公众的选择将有了法律的根基,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就不再是全社会的一种习惯了。
2.大力削弱免费意识的源头,打破读者的免费依赖
对于广大读者而言,既然网络上有相同质量、相同内容,甚至更为方便的免费资源,为什么要选择付费资源呢?在传播效果基本相同的情况下,读者一般不会介意自己所选择的资源是正版还是盗版。所以,大力削弱盗版资源的存在就显得非常必要。削弱主要是从依法打击盗版电子书的传播网站、完善分享网站的激励机制等方面而言。
第一,依法打击盗版电子书的传播网站。事实上,我国在数字领域的立法水平还是比较高的,但是执法力度一直较弱。对于盗版源头的治理主要采取的是“民”举官究的方式,这里的“民”主要是指电子书版权所有者。目前,面对铺天盖地的电子书盗版现状,国内的一些出版单位已经展开了相应的维权行动,但是,还有为数很多的出版单位,被不法企业、不法分子损害数字权益,并没有或者不能开展相关的维权行为,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盗版者。
因此,近年来,在打击盗版电子书领域,少数几个案例引起普通读者关注。如,2009年谷歌侵权门事件、2011年的百度文库事件、2013年快眼看书电子书盗版案、2014年路茗茗诉新浪爱问共享资料侵犯路遥《平凡的世界》版权案等。在这些侵权案件中,涉案主体主要是一些影响较大的网站。但是还有数万家专门依靠盗版生存的小网站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原因是盗版者太多,版权所有者甚至不知道该告谁了,民不举则官不究,所以这些盗版网站侥幸得以存在。当前加强执法力度,笔者以为执法部门要主动出击,主动寻找违法线索,治理数字传播领域的盗版乱象,使读者在网络上不再轻而易举就能获取打着免费旗号的盗版资源。
第二,一些共享网站的激励机制应该进一步完善。在电子书领域,如果版权所有者愿意放弃利益与公众免费分享自己的作品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我们免费分享的是没有得到许可的他人作品,是以牺牲他人的版权利益做自以为是的善事,则应该停止侵权。当前,很多共享网站实行的积分激励制,由于把关不严,事实上纵容广大网民为了获得积分而盗版。所以,各共享网站应该进一步完善激励模式,严格管理,只许可网民上传自己的作品或者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在这方面,可实行预审与追惩相结合的办法,坚决杜绝侵权作品在共享网站传播。
五、结语
诚然,从免费习惯到版权保护意识的转变会比较艰难,因为“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但是我们更相信,如果能够在广大读者中进行持之以恒的普及性教育与宣传,如果对盗版传播者的打击力度更大一些,真正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那么读者对于盗版电子书的免费依赖一定会被改变。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