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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体系研究

2017-01-27

法制博览 2017年27期
关键词:暴力事件暴力校园

张 涛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天津 301900

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体系研究

张 涛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天津 301900

近年来,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伤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不断冲击着社会的道德底线。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校园欺凌和暴力呈现出新的特点,可是我国目前对于校园欺凌和暴力却认知不足,预防、惩戒工作乏力,相关法律、规范建设滞后。本文通过对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分析研究,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做法,提出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建议,推动我国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体系的建设。

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国外经验;防治建议

一、校园欺凌的概念和类型

校园欺凌是指在学校场所发生的孩子之间的欺凌和压迫事件,方式包括身体上的暴力,如殴打,关系排挤和人际孤立,言语嘲笑、讥讽和性方面的骚扰。根据美国《新泽西州反欺凌法》的规定,欺凌是指通过书面、口头、电子工具,或者是身体动作和姿势,造成对方身体或者精神上的伤害,或者财产上的损失,或是使对方陷入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恐惧,或者为对方创造了不友好的学习环境,或者实质上影响到学校的教学和管理秩序。①此外根据美国各州对校园欺凌的界定,认为欺凌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身体欺凌,言语欺凌,精神欺凌,同伴欺凌以及更新的网络欺凌几种欺凌类型。②

二、我国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再次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尤其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频频曝光,让我们在惋惜的同时也在反思,为何现在的未成年人会做出如此疯狂的事情。根据新闻媒体报道,2016年5月,14岁的初二女生小丽被两名女孩从西安城北掳到朱雀门附近,在一小区内遭到三女一男一个多小时的殴打,遍体鳞伤。2015年6月,16岁的永泰县东洋中学初三学生小黄多次遭同班同学围殴,忍痛2天后被送医,被发现脾脏出血严重,经手术切除了脾脏。2009年12月,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第一中学董某,为了教训平时欺负他的那些同学,在宿舍水壶内投放抗凝血杀鼠剂,导致11人中毒。当然类似上面的案例还有很多,每一件的发生都使我们痛心疾首。据教育部在2016年4月份专项治理工作中统计,仅在2016年5月至8月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分别是28起、17起、17起、6起。校园欺凌和暴力已经到了亟待治理的时刻。

三、当前我国对于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防治措施

目前,社会各方对于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没有统一的认识,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预防和治理的规章制度缺失,只是规定了一些原则性的指导性意见,可操作性不强。2016年11月17日,教育部联合最高法、公安部等八部门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③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不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实施殴打、欺凌等轻伤害的行为难以追究刑事责任,甚至也不能进行治安拘留处罚,相当一部分校园暴力事件只能由教育机构内部处理。

四、国外对于校园欺凌和暴力的立法和防治

世界上的其他国家也不同程度上的面临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其他国家从国家以及社会层面对校园欺凌和暴力提出了不同的法律追究方式和惩处、预防措施,这对于我国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体系的建设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一)防患未然,注重预防教育

世界上许多国家无不把教育、预防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德国从孩子刚刚学会走路时就对他们进行“善良教育”,从爱护小动物到同情弱者、宽容待人,直至唾弃暴力。此外,德国人不赞成玩具商开发高科技“暴力玩具”,更不支持孩子与玩具枪炮、玩具坦克为伴。在法国“暴力玩具”同样也不受欢迎。④美国非常重视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和预防欺凌教育,《新泽西州反欺凌法》规定,每年10月的第一周为“尊重周”,在该周所有学校都要开展反欺凌教育,使学生认识到欺凌产生的原因及后果,并在整个学年不间断的对学生开展反欺凌教育。

(二)及时干预,肃清欺凌源头

英国学生遭遇欺凌时,可以打民间公益组织的反欺凌热线,得到相应教育援助,也可以把遭遇写下来放到学校的专用信箱里给老师看,让老师有机会适时介入。以色列则要求学校建立全校范围的反欺凌政策,并对教职员工进行专门的教育培训。学校采取切实措施保障校园安全,如增加警力、保证照明、休息时间在走廊上安排更多教师、让父母接送孩子,办法虽然简单,但效果比较好。挪威在校园里实行学校、班级、个体反欺凌三级干预方案和“零容忍方案”,全方位实时监控学生在校园里的活动,一旦发现有欺凌的苗头,立刻进行干预,力图将欺凌现象消灭在萌芽中。

(三)严格惩处,守护校园安全

日本参议院于2013年6月通过了由执政党和在野党共同提出的《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案》,要求日本的地方教育委员会和各级学校,都要设置欺凌事件的相关调查机构。英国教育白皮书规定,对于没有为学生恃强凌弱行为尽到责任的人,学校、法庭会强制家长接受养育课程教育,学习如何正确引导儿童,不服从这项法规的家长,将被处以最高1000英镑的罚款。德国规定对两次记过后仍不思悔改的“小霸王”,学校可果断地予以开除,接着再交由“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给予管教。

五、我国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体系完善的建议

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绝不仅限于对个案的调查研究和处理,而应思考缓解和根治的办法,构筑起长效的治理和防治机制,建立起更加有效的监督机制,多措并举的扭转欺凌横生的学校环境,将校园欺凌的危害降到最低。笔者结合国外立法和治理经验,对我国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体系的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政府部门职责

我国政府作为整个社会的管理者,在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防治中应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统筹社会各种力量,加强顶层设计和引导,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防治体系。首先作为立法机关要尽快明确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概念和行为特征,并对当前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和处罚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完善,明确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法律界限和责任。此外,在立法时法律法规还应当明确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社会有关机关、学校、家庭在治理校园欺凌和暴力中的责任,尽快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校园欺凌的良好风气,保障校园反欺凌工作能够有效、持久地开展。

(二)重视教育预防,充分发挥校园阵地作用

通过分析外国立法经验,我们不难看出,无论是德国和法国的“善良教育”还是美国的“尊重周”反欺凌教育,无不把学校的教育引导放到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于校园欺凌和暴力我们要树立一种教育为先、预防为辅、惩处为后的总体防治思想。但是,检视我国时下的中小学教育,没有真正的将校园欺凌的教育工作当成一种日常性的工作来抓、来做。因此,首先要明确学校在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中的权责,提高学校和老师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其次,要积极开展针对校园欺凌的专项培训,将每年的反欺凌培训列入教学计划和年度重要工作中,并结合中小学生的认知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的反欺凌和反暴力的教育活动。此外,学校在预防校园欺凌的过程中也要明确反欺凌的处理程序,制定反欺凌处理方案,保证在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后能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将危害降到最低。

(三)提升公民意识,打造良好社会风气

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全社会都应该积极参与其中。目前,随着互联网、手机技术的发展,人们接触信息的方式多种多样,互联网也与人们的工作、生活、消费、娱乐需求紧密贴合。近年来频发的网络欺凌案件也使我们清醒的看到,互联网、手机技术在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一些负面的、消极的、未经处理的信息也在影响着青少年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尤其是对于缺少鉴别能力的中小学生,很容易受到不健康信息的影响,有的甚至不加辨别的进行模仿,进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对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防治提出了不小的挑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尤其是互联网提供平台,应自觉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努力为青少年打造绿色、和谐的互联网环境。

(四)重视家庭教育,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我国经过多年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不断增多,全家人围着一个孩子转,甚至三个家庭围绕一个孩子转,对孩子过分溺爱,有求必应,对于孩子存在的问题总是过度纵容,让孩子从小养成了自私自利、任性嚣张的道德品质。还有些家长由于忙于工作生计,疏于对孩子的管教和关心,使孩子家庭教育缺失,很容易受不良事物的影响,进而走上歧途。防范校园欺凌需要政府、学校、社会、包括家庭在内的各方力量共同努力。家长作为和孩子朝夕相关最亲近的人,要多与孩子沟通,尽早关注并发现孩子的异常,及时干预。而且要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影响孩子的行为,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孩子树立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做到与人为善。只有为孩子提供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环境,才能真正的从根本上杜绝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注释]

①方海涛.美国校园欺凌的法律规制及对我国的借鉴——以2010年<新泽西州反欺凌法>为研究视角[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6.

②马焕灵,杨婕.美国校园欺凌立法:理念、路径与内容[J].比较教育研究,2016(11).

③教育部联合最高法、公安部等八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2016-11-17.

④王道坤.国外如何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J].云南教育视界,2016(6):14-15.

[1]方海涛.美国校园欺凌的法律规制及对我国的借鉴——以2010年<新泽西州反欺凌法>为研究视角[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6.

[2]马焕灵,杨婕.美国校园欺凌立法:理念、路径与内容[J].比较教育研究,2016(11).

[3]教育部联合最高法、公安部等八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2016-11-17.

[4]王道坤.国外如何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J].云南教育视界,2016(6):14-15.

D924.3

:A

:2095-4379-(2017)27-0018-02

张涛(1986-),男,河南柘城人,任职于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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