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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被剥夺出版自由者的出版权问题
——由周作人著作权继承案引发的思考

2017-01-26

法制博览 2017年19期
关键词:政治权利出版权民事权利

厉 静

宁波大学,浙江 宁波 315211



论被剥夺出版自由者的出版权问题
——由周作人著作权继承案引发的思考

厉 静

宁波大学,浙江 宁波 315211

出版自由和出版权有着十分紧密的内在联系,同时又有所区别。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被剥夺政治自由,其中包括出版自由的人,其出版权亦同时被剥夺,其作品无法被出版。但出版自由和出版权并不能画上等号,两者是不同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依然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因此其仍享有著作权等民事权利,即仍应享有出版权。

出版自由;出版权;政治权利;著作权

1994年12月,周丰一等人以北京某出版社未经其许可出版《周作人散文》(第一至四集)、《周作人小品散文》等书,侵犯其依法享有的著作权中使用权及获得报酬权为由,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后认定该出版社侵犯了周丰一等人依法继承的周作人作品著作权,判令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①

在这个案子中,值得引起注意的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作者是否还享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出版权?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作者享有的出版权和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政治自由中的出版自由又有何关联?本文将对以上两个问题进行探讨。

一、出版自由与出版权之关联性

出版自由成为今天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自由经历了漫长而艰难的斗争历程。最早开始提倡出版自由的当属英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约翰·弥尔顿。而言论出版自由的观念真正在法律上得到确认,是从18世纪末各种近代权利法典和人权宣言开始的。现代社会很多国家均将言论及出版自由写入了宪法中,将此项基本权利用一国根本大法的形式固定了下来。

现今的著作权被各国公认为是一种民事权利,作为一种新型民事权利,著作权的历史可以说是非常短暂的。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著作权法是英国的《安娜女王法》。该法将保护的重点从出版商转向了作者,赋予了作者对其作品的印刷和发行权,即出版权,从而确立了以作者为权利主体、以出版权为核心,辅之以法定保护期的现代版权制度雏形。随后,著作权法开始在世界各国被确立起来。

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出版权是基于出版自由这一基本政治自由而产生的,正是由于人人生而享有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参加正常社会活动和国家管理的基本权利,由此赋予创作作品的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的继受主体依法出版的权利。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两者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出版自由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而出版权作为著作权的一部分,属于公民的民事权利。两者有相关性但是不应该被混为一谈。

二、出版自由之剥夺对出版权的影响

在周作人著作权继承案中,该出版社辩词中提到,周作人系被剥夺政治权利之人,其出版自由已被剥夺,故其本享有的出版权也已消亡,出版社出版其作品无需经过其著作权继承人的同意。但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中有如下一条:“……(三)销毁该社库存的《周作人散文》(第一至四集)、《周作人妙语录》、《周作人小品散文》等六本书,不得再行出版。”②

这一判决似乎侧面说明了: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作者之出版权也同时被剥夺,其作品无法再被出版。由上述司法实践可看出,在我国被剥夺政治权利之人其出版权亦同时被剥夺。

本文认为司法实践中对于剥夺政治权力者同时剥夺其出版权这一做法的妥当性有待商榷。

(一)政治权利是否应当被全部剥夺

我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此条最后有项但书“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而在第三十五条,即规定了包括出版自由在内的政治自由的条款中并未有类似但书。这样的规定和刑法中将政治权利全部剥夺的规定又是否有冲突呢?但现实中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人依然有可能创作出优秀的、对社会有益的作品,此时剥夺其出版的权利则意味着社会将失去一批优秀的文化作品,这显然是不符合法理的。

(二)出版自由与出版权并不能划等号

本文认为,即使出版自由可以作为政治权利之一而被剥夺,也并不意味着属于著作权的出版权同时被剥夺。我国《著作权法》中规定了出版即为复制和发行,出版权是作者依自己的意愿将作品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编辑加工后,经复制而问于世间的权利。作为著作权的一部分,出版权无疑是一种民事权利,由我国《宪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等法律加以规定和保护。而出版自由由我国《宪法》所规定,并被明确列为是一项政治自由,很明显属于政治权利。可见,两者之间性质并不相同。作为政治权利的出版自由偏重于政治性,而作为民事权利的出版权更侧重于经济性或者说财产性,即使作为政治权利的出版自由被剥夺了,作为民事权利的出版权不应也被同时剥夺。政治权利只不过是公民诸多权利的一种,并不是唯一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并未失去其民事主体身份,理应享有出版权。

[ 注 释 ]

①辛白.找回<自己的园地>——周作人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介绍[J].中国质量万里行,1996(9):45-46.

②辛白.找回<自己的园地>——周作人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介绍[J].中国质量万里行,1996(9):45-46.

D922.16;D

A

2095-4379-(2017)19-0217-01

厉静(1995-),女,浙江人,宁波大学,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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