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刚性条件的坚守是确保教育公平的门阶条件
——兼论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应然与实然的关系
2017-01-26王后雄邓阳
王后雄 邓阳
(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武汉 430079)
高考改革:刚性条件的坚守是确保教育公平的门阶条件
——兼论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应然与实然的关系
王后雄 邓阳
(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武汉 430079)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然而,在当前的教育实践中,素质教育主导下推出的一系列高考改革政策却伴随着教育不公平因素的产生。高考综合改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一旦脱离统一考试刚性录取条件,公平性将遭受重创,科学性也将沦为空谈。应试教育通过高考证明其存在的合理性,又以高考的刚性与精细选拔成为实现教育公平的门阶条件。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应然与实然的背离是客观存在、长期存在的问题,这是中国现今国情诸多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协调好两者的应然与实然之间的关系,在应然与实然间找寻一种有效的互认机制,才是缩短梦想与现实之间守望距离的应有之义。
素质教育;应试教育;高考;教育公平
我国于20世纪末提出素质教育的理念,并从国家层面提出了诸多战略性文件。例如,1999年6月,国务院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强调了教育在我国综合国力的形成中所处的基础地位,而劳动者的素质决定了国家的强弱。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进,作为教育评价重要手段之一的考试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成为许多人诟病素质教育推行不利的由头。但是,伴随着对应试教育、考试的片面认识,新时期高考改革政策的出台,一系列教育公平问题也滋生出来。为什么应试教育有人讥为狗血,有人捧为鸡汤?为什么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正确关系总是难以辨清?为什么国家大力推行素质教育,而应试教育却在现实大行其道?为什么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普遍增加,而民间对“寒门再难出贵子”的公平呼声越来越高?……中国恢复高考40年,这些追问仍令我们深思。
1 素质教育背后的教育公平反思
我国实施的素质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基于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综合我国国情作出的决定。20余年素质教育的发展也证明了此决策的正确性。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是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1]。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是我国实施素质教育的内容与途径,正如马克思认为的那样,人的全面发展,“就其最基本的意义而言,是指人能够适应不同的劳动需求,”“其次是指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发展,最后是指人的先天和后天的各种才能、志趣、道德和审美能力的全面发展,即人的个性的自由发展。”《决定》明确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可以看出,素质教育的精髓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关注的是人的自身需要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全体国民的素质为目的,重点是培养公民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尊重人的主体性,培养人的各方面的素质。
对于目前社会的各个领域来说,公平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在教育领域,教育公平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关于高考改革的话题一直甚嚣尘上,如何在保证学生的素质发展的同时,又有一套体系化的评价标准来对学生评价,这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诚然,素质教育在帮助学生提高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社会素质等各方面有重要意义。但是,这也必然带来一个显著的问题,即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对学生的评价一定不能单纯地像传统教育的纸笔测验一样,重点考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现今,人们迫切需要的是一种能够全方位地对学生各方面的素质进行考查的方法。这个问题在素质教育提出之初就得到了广泛的关注,许多专家和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例如,蒋漫云与雷鸣强指出,教育评价观应完成6个方面的转变:目的从“选拔”转移到“发展”,评价从“他评”转移到“自评”、从“单一化”走向“多元化”,评价客体从“智育”转向“五育”,评价标准不局限于生生间的比较、而更关注于学生自身的发展,从关注分数的定量评价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式[2]。吴迪也指出,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最重要的就是多元性,包括评价功能的多元性、评价标准的多元性和评价主体的多元性,强调素质教育的形成性评价、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3]。在素质教育经历了20余年的发展之后,可以看到,现在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很多都趋近于实现评价的多元性、发展性、过程性。
这种教育评价方法上的革新,在公平性方面,显然存在着与以纸笔测验为主要方式的考试所无法抵及的劣势。首先,学生很多难以被量化的素质造成评价上的困难。例如德育,其主要目的是逐步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如果评价方式过于简单化,则会显得有些功利,也会使素质教育失去帮助学生全面提高个人素质的初衷。
其次,在运用上述评价方式进行教育评价的过程中,因评价的主观因素会造成更为严重的教育不公平。例如,在素质教育的推行过程中,衍生出的某些加分制度,就直接成为某些人升学的捷径。加分的背后,甚至反映出某种权力、钱财当道的恶俗。虽然科技、体育、艺术等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但是很多家长为了获取某种加分利益,不惜将其扭曲成为升学的“敲门砖”,成了功利化的东西[4]。为了给孩子争取到艺术和体育的考级考证,进而拿到高考加分,家长逼着孩子过度练习的例子屡见不鲜,这使得孩子感受不到这些科目带给他们的快乐以及对他们情操的陶冶,反而认为这些科目是一种苦役,更加厌恶这些科目。更突出的问题还表现在,能够让孩子有机会参加各类培训、获得加分资格的家庭,往往都是家庭经济尚可的家庭,但对于某些家庭经济条件落后,甚至是处于农村边远地区的家庭来说,为孩子创造各种培训的机会几乎不存在,学生借此实现某种技能的发展从而获得考试加分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显然,这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了教育公平,特别是人才纵向流动的公平。
在目前中国,特别是在那些经济欠发达、优质教育资源匮乏、教学质量不高的农村中学,学生正是通过自己时间上的付出、学习上的勤奋、应试教育机制,弥补教育起点、机会和过程中的不公平所造成的差异。在我国素质教育主导下出台的一系列高考改革政策:高考加分、高校自主招生、保送生、综合素质评价与多元录取等政策,由于政策设计的目标偏差、教育资源实际不均等和权势阶层为子女加分及自主招生中的弄虚作假等多因素作用的结果,“寒门再也难出贵子”成为人们的普遍呼声。正是因为应试教育合理机制,寒门学子仍可通过以高考为坐标、以勤奋为路径,凭借高考“裸考”成绩改变命运,抛开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的因素,分数成为那些没有家庭背景的学生的“硬实力”,寒门学子才能在资本存量不公的现实处境下寻找向上流动的路径。应试教育机制的合理性在于阻止中国人情关系、权力寻租的可能。
因此,当我们看到一些中学生被片面应试课业负担压得没有快乐的时候,在主流社会及优势阶层疾呼改革现行高考制度的当下,我们要辩证地看待应试教育机制,理性维护高考制度,坚持刚性指标为主,辅之以多元的考核,防止“理想化”“精英化”改革取向践踏教育公平。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应然与实然的背离是客观存在、长期存在的问题,这是中国现今国情诸多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协调好两者的应然与实然之间的关系,在应然与实然间找寻一种有效的互认机制,才是缩短梦想与现实之间守望距离的应有之义。
2 考试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评价手段
在素质教育的实施过程中,高考改革一直是各界关注的重点。近年来,有一种声音引起了我们的思考:高考是不是应当取消某些科目的考查,或者要像清末科举那样废除高考以寻找素质教育的突破口?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高考作为以纸笔测验为主要形式的选拔性考试,考查的仅仅是学生对各门传统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并不能完全表现出学生的能力,更不用说在倡导素质教育的今天,需要测评学生的综合素质。他们认为,现在高考的模式就是应试教育,即片面追求升学率,忽略学生的身心发展、学习兴趣的教育。这种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带给学生的是做不完的习题,以及一切为了考试,或者说一切为了高考的学校教育教学模式。
针对这种观点,首先要理解应试与应试教育的含义。对于应试这个词,从词语本身来看,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应”字读ying一声时一般引申为“该、当、料想理该如此”,显然无法解释这里的应试。而“应”字读ying四声时有4种意义:回答或附和(应答);接受、允许、答应要求(应邀);顺应、适合(应机、应景);对待(应付、应变)。对应试中的“应”一般理解为第4种意义,即“应付”,应试也就成了“以应付考试为目的而采取的行动”。但必须要看到,“应”这个字也有顺应、对待的意思,因此应试可以解释为“对待考试、以考试为目的进行的学习活动”,并无贬义,代表的只是一种事实,即应试与考试的关系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应试是为了考试而进行的学习活动。其实,考试的存在本身也有一定的目的,即督促学生系统学习、领悟、理解、复习自己所学习的内容。因此,应试无可厚非,只是为了考试而采取的一种客观行为活动。
其次看一下应试教育。在我国,应试教育一般表示为“以考试为中心”的教育。正因如此,高考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社会矛盾与教育矛盾的集合点。高考虽说客观上对绝大多数考生是非常公平的,但是高考的过程对于考生来说十分艰辛,这让很多人产生了抱怨、不满的情绪。应试教育作为人们认为的以高考为中心的教育模式,自然是首当其冲,被主流社会所诟病。
2017年是我国恢复高考的第40个年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1978年的1.55%提升至2016年的40%。据最新调查显示,来自中低收入阶层的子女占重点大学全部生源的60%以上,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5]。这一结果最主要受益于统一高考录取刚性条件的坚守和我国政府对推进高等教育公平政策的调整。然而,这一统计结果实际上具有一定程度的表面性和隐蔽性。一是,大量中等收入阶层实际对低收入阶层数据的“屏蔽”掩盖了高教入学机会的差距;二是,没有以每一个阶层升学人数在总的人口基数的比例(即阶层“辈出率”)去分析各个阶层实际差距。实际上,由于教育资源分布不均长期存在,保送生、自主招生、加分政策、多元录取等多项政策的叠加结果,弱势阶层子女升入重点大学机会逐渐变小,底层上升渠道变窄、寒门难出贵子、贫穷代际相传等现状已客观存在。尽管高等教育(尤其是重点高校)入学机会区域差距、阶层差距、城乡差距不断拉大,但“二维效应”发生了作用,许多人一方面对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区域差距、阶层差距、城乡差距扩大不满,另一方面又对中低阶层子女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确有增加感到慰藉,社会心态相对稳定。然而,我们不能因此无视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质”上的差距和“隐性”不公的现实。
实际上,虽然单纯的一切以考试为中心的学校教育模式不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但是,人们对应试教育的定义可能还存在着误解,而且很多人对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有很大的错误认识[6]。正如前文所述,应试只是为了准备考试而进行的活动,应试的本身不是一个消极的活动,但是在现实中却变得有些畸形:既然都在准备,那为了取得更好的成绩,我们就来研究考试。于是,我们发现,不停地做题、一遍又一遍的重复会有效地提高成绩,因此就把做题与重复发挥到极致,耗费学生更多的时间,变成了另一种应试教育,也即目前人们理解的应试教育。此外,很多人认为,现在中学里一切负面的、阴暗的、令人不悦的现象都来自于他们认为的应试教育。例如,某位教育研究者曾接触过一位因孩子早恋而被班主任找到学校谈话的母亲,母亲愤愤道:“孩子早恋,学校的应试教育也有一部分原因。”这位教育研究者吃惊地问其缘由,这位母亲回答说,应试教育使班上每个孩子都如临大敌,气氛过于紧张,他们每天神经绷得太紧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因此他们抵御诱惑的能力就差。如果有能让他们放松的事情,他们就会一发不可收拾。多么奇怪的逻辑!现在很多人对应试教育的妖魔化,也逐渐让本来只是为了准备考试而进行的应试活动背上了沉重的“黑锅”。
理想主义者追寻素质教育的应然性,现实主义者则寻求应试教育的实然性,其实两者之间的应然追求与实然发展的背离乃是梦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本来不是对立的,也并不矛盾,没有应试能力的素质教育不是真正的素质教育。素质是内容,应试是形式,内容与形式之间本来就不具有可比性,素质教育以全面提升人的素质为目标,而应试则是成绩评估的方式,是资格认证的手段[7-8]。从教育政策看,我们过于强调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抽象两分,却忽略了第三方的需求,即人民群众的要求。只要忽略教育是“求公济民”,我们就永远说不清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关系。
另外,既然说到教育公平问题,就不得不提及教育的社会功能之一——教育的社会流动功能。教育的社会流动功能是指社会成员通过教育的培养、筛选和提高,能够在不同的社会区域、社会层次、职业岗位、科层组织之间转换、调整和变动,以充分发挥其个性特长,展现其智慧才能,实现其人生抱负。其实,综合现在的国情,高考依然是相对公平的存在,不仅为人在社会阶层间流动提供了机会,同时也为所有人提供了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平台。在现代社会,学历是衡量一个人接受教育的程度,也是一个人拥有知识、技术多少的标志,促使人们取得更高的学历可以充分调动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进而调动起整个社会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再者,教育的流动功能关乎人的发展权利和教育资源分配以及由此产生的教育机会均等问题。财富、权利甚至是居住地等因素影响着学生的受教育机会,贫富差距越来越体现在教育上,“天价学区房”的新闻现在屡见不鲜。高考无关乎出身,无关乎相貌、贫富等因素,所有人的成绩都呈现在一张试卷上,衡量考生的好坏就是看考生的成绩。严格的保密措施与客观的评卷措施,高考已经是相对公平的,考生可以靠自身的努力抓住实现社会阶层流动的机会。因此,通过考试,教育可以充分实现其社会流动功能,这是目前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
3 优化素质教育下的考试功能的策略
正是因为考试在实现教育公平方面具有重要的功能,所以,在素质教育的背景下,必须要充分发挥考试的教育功能;同时,要针对目前由于对考试本身的错误认识而造成的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优化策略。
3.1 丰富评价手段,明确素质教育的目的
考试一定不是素质教育唯一的评价手段,但一定是其不可或缺的一个评价手段。素质教育的目标必须要明确,是全面促进学生的发展,而不是将教育变成一种选拔的手段。教育评价的内容应当逐渐从单纯的智育转向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并且关注学生自身的评价,即让学生对自身的素质是否提高进行充分地衡量,而不是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相比较。因此,需要进一步形成对考试的深刻认识,实现考试在素质教育中所发挥的教育评价功能。
3.2 更新评价内容,增加评价素质的维度
要发挥考试在素质教育中的教育功能,就一定要考虑到素质教育中难以被测量评价的部分。目前正在进行的高考综合改革中,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录取,如果在实践中做到公平公正,并运用更为科学的、客观的量表和评价制度保证分数的效度,也是改进考试评价方式的重要部分。
3.3 转变教育观念,形成素质教育的正解
目前,人们对“素质”的理解和认识大多停留在“旧素质”的阶段。他们认为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与学生的学习成绩挂钩。持这种观点的人忽视了学生全方位素质的培养,仅仅关注考试成绩,使得应试教育中不值得提倡的部分反而受到追捧。在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的今天,教育主管部门、教师以及学生、学生家长应当树立正确的素质观念,并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去。教育观念的转变直接影响到素质教育的实施,如果观念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那么再多的口号提出来也只是“换汤不换药”,素质与应试的矛盾也得不到解决。
3.4 加强评价监督,提升招考公平的力度
教育的公平需要贯穿在整个考试过程的始末,同样也需要贯穿在素质教育的始末。在素质教育中,应当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够接受公平的教育,这并不是说每个人接受一致的教育,而是要考虑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都接受适合自己的教育。要保证教育结果的公平,并不是说每个人接受教育之后都能够获得同样的分数,升入同样的学校,而是每个人都在素质教育中得到了提高,发展了身心,提高了自身素质。因此,要保证高考的各个阶段公平,要对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过程制定刚性的标准并严格执行,要对加分制度等特殊情况制定严格的、可量化的刚性指标把控,加大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
我国的人才培养需要素质教育,我国的教育现状离不开应试教育。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既非水火不容,也非非此即彼,两者互为依存,都具有存在的合理性。精英阶层或许更加钟情于素质教育评价而获取竞争的优势,弱势阶层或许寄希望于应试教育获得高分去争取公平的机会,“新常态”下缩小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距面临诸多挑战。素质教育通过中国在诺贝尔奖上的稀缺证明其推行的迫切性,又以名校的各类奖牌和高升学率印证其可行性。应试教育通过高考证明其存在的合理性,又以高考刚性与精细选拔成为实现教育公平的门阶条件。高考改革一旦弱化了对录取条件的刚性要求,公平性将遭受重创,科学性也将沦为空谈。
[1]王道俊,郭文安.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95.
[2]蒋漫云,雷鸣强.构建素质教育的教育评价观[J].上海教育科研,1998(5):21-23.
[3]吴迪.多元性:素质教育评价的特征[J].中国教育学刊,2001(4):38-40.
[4]中国教育报.评论:后加分时代如何回归素质教育[EB/OL].[2017- 08- 23]. http://edu.people.com.cn/n/2013/1112/c1053-23514188.html.
[5]陈超.调查:寒门子女占重点大学全部生源的60%以上[N].光明日报,2017-05-20(7).
[6]刘朝晖,扈中平.论“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对立性[J].课程·教材·教法,2005(10):3-8.
[7]郑若玲.高考与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关系新论[J].教育发展研究,2007(7-8A):14-17.
[8]王策三.认真对待“轻视知识”的教育思潮[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4(3):5-23.
(责任编辑:周黎明)
Sticking to the Rigid Requirements in the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Reform:A Prerequisite for Ensuring Equal Access to Education
WANG Houxiong,DENG Yang
(Institute of Examination,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Wuhan 430079,China)
Comprehensively promoting quality-oriented education is the strategy of education reform and development in our country.However,in the current educational practice,under the auspices of quality education,a series of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reform policies are accompanied by the emergence of educational unfair factors.Once the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and multiple admission of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the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are separated from the rigid admission conditions of the unified examination,fairness will suffer and there will be no scientific significance.Examination-oriented education is proved to be reasonable by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and becomes basic condition to achieve education fairness by rigid and fine selection of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The deviation of the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qualityoriented education and examination-oriented education is an objective and long-standing problem.This is the result of the interaction of many factors in China.It’s an essential part to shorten the distance between the dream and reality by coordinating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then finding an effective mutual recognition mechanism.
Quality-oriented Education;Examination-oriented Education;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Education Fairness
G405
A
1005-8427(2017)09-0030-6
10.19360/j.cnki.11-3303/g4.2017.09.004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国家教育考试公平监测指标体系及保障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14YJA880066)的研究成果。
王后雄(1962—),男,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邓 阳(1988—),男,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讲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