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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积极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

2017-01-26蔚晓贤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7年12期
关键词:昌乐县业户摊点

文 / 蔚晓贤

2016以来,根据山东省、潍坊市的统一部署,昌乐县扎实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工作。特别是2017年以来,昌乐县健全机制,加强监管,共建共治,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显著提高。2017年上半年,在山东省食安办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中期绩效评估中,昌乐县成绩位居全省前列。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多位领导到昌乐县调研食品安全工作时均给予高度评价。

把源头治理作为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的重要保障,探索出了新路子

实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农产品种植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落实产品准出管理制度,将监管环节前置到“田间地头”,确保农产品产地源头可追溯,部分种植基地试行了外销食用农产品二维码追溯系统。同时推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食用农产品进入集中交易场所,必须提供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无法提供的,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在食品流通领域全面推广 “一本通”,确保问题食品来源可追溯;实施食品生产企业抽样检测全覆盖制度,从源头上杜绝问题食品流入市场。

把专项整治作为创城的关键措施贯穿始终,取得了新成效

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并重,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开展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托老机构食堂、大姜市场、肉及肉制品、大桶水、露天烧烤、集体食堂、酒类、高剧毒农药、农产品、病死畜禽等40多项专项行动。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涉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人员,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核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把山东省“三小”《条例》贯彻实施作为突破口,强化重点难点治理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历来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提升昌乐县创建工作水平,昌乐县制定印发了《昌乐县贯彻落实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实施方案》,并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环卫、卫生计生等部门以及各镇(街、区)的职责分工。制定了《昌乐县贯彻落实“三小”条例学习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对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监管人员、登记备案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对各镇(街、区)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轮训,共开展专题培训12场次,参训人员1400余人。为做好食品摊点备案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转发山东省食品摊点备案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关于做好食品摊点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昌乐县食品摊点备案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按照山东省食安办统一格式,印制了《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备案信息表》,设计制作了食品摊点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保证了“三小”登记备案工作的规范性、统一性和严肃性。截至目前,昌乐县已登记小作坊9家,小餐饮135家,食品摊点326家,登记备案数量和登记备案率均位居潍坊市前列。

把“户籍化”管理作为创建的基础性工作,实现了动态管理

落实“县—镇—村”网格监管模式,以镇(街、区)、社区、自然村为单位,将昌乐县划分为10个大网格,97个中网格,874个小网格,分别明确了网格分管领导、监管责任人员和村级协管员,落实了基层监管责任。开展了“以业户底数清、业户位置清、业户经营范围清、监管责任清、整治基础信息缺失、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食品安全隐患”为内容的“四清四整治”活动。在整治活动的基础上,将各类业态所有食品业户全部纳入监管范围,逐户建立档案。同时,将业户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抽检检测、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全部录入信用管理系统,建立了信用档案,并根据实际监管情况及时上传相关信息,划定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实现了动态管理。

把智慧监管作为创建的创新性措施,迈出了新步伐

充分发挥互联网信息传递快、共享面大、动态更新及时的优势,从源头管控、执法监管、诚信自律入手,构建了事前风险防控、事中行为监管、事后电子归档的全程智慧监管体系。启动了“阳光厨房”餐饮后厨视频监控系统、学校食堂快检信息联网、“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等工程。目前,昌乐县首批120余家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厨房试点安装了180余个高清探头,并安装了20余个带云台可360度旋转的探头,利用互联网技术将经营、加工及生产过程的图像传送到监管部门平台,同时接入“智慧昌乐”信息化运管平台,未来还可实现依托广电网络在电视、手机App上播放,实现了食品安全远程实时监控。昌乐县市场监管局开发了“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监管人员全部配备了移动执法终端,每个小组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实现了监管手段信息化,并在“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上设计了快检信息录入模块,可实现学校食堂、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快检信息的在线上传,每一家被纳入监管平台的单位,都清晰地呈现在“智慧监管”平台的大屏幕上,通过监管平台的大屏幕,可以看到每一家餐饮单位的食品加工场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也一目了然。同时,积极探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赋码追溯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产品包装上加贴二维码标贴,实现扫码溯源。目前推广率已达70%以上,计划年内实现生产企业全覆盖。

把“快检三进”活动作为加强执法监管的重要方式,实现了全覆盖

全面开展了快检进超市、快检进市场、快检进学校的“三进”活动,推动经营单位自我检测,自我防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目前,昌乐县农贸城批发市场、各镇(街、区)学校食堂、3家大型超市均建立了食用农产品检测室,即时检测,即时公开,确保问题食品不流通、不食用,实现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有效防控。对农贸城、大中型超市实行快检第三方托管制度,对进入市场的果蔬、肉类、水产品等实现批批检。此外,昌乐县还实施了“三随机”抽检制度,建立了“检验机构库”“抽检人员库”“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库”3个信息库,对检验机构、抽检人员、被抽检单位进行随机抽取。目前,“三随机”已经在所有监管领域实现了全覆盖。

把品牌创建作为提升农产品质量的重要抓手,实现了新突破

发挥地域特色农产品丰富的优势,积极推动“三品一标”认证,提升农产品知名度。目前昌乐县已拥有“火山小米”“朱汉苹果”等5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崔家庄草莓、崔家庄芦笋和昌乐小南瓜等3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材料已上报国家工商总局。

把多元共治作为提升创建效果的重要手段,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立足食品安全全民共建、共管、共治、共享机制建设,大力抓好多元共治。积极引入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红黑名单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等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在整合投诉举报平台热线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昌乐县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注重强化宣传引导,对昌乐县373个行政村,按“四个一”标准分别设立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一条街、一个文化大院、一个公示栏、一个便民卡,其他村也全部安装了宣传牌,粉刷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在汽车站等人员聚集场所和主要路段滚动播出食品安全公益广告;昌乐县电视台开设了《市场监管在行动》栏目,宣传食品安全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同时曝光违法行为,倒逼业户落实主体责任,目前已播出120期,社会反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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