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推理的说明论辩护
—— 读彼得·利普顿的《最佳说明的推理》
2017-01-26罗维鹏
罗维鹏
归纳推理的说明论辩护
—— 读彼得·利普顿的《最佳说明的推理》
罗维鹏
彼得·利普顿(Peter Lipton),剑桥大学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系教授,当代科学哲学领域的著名学者,研究领域集中于科学中的说明和推理及其结构、科学进步的本质、社会认识论、科学与宗教的关系、生物医学伦理等方面。《最佳说明的推理》①该书原书名为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我国学者将其翻译为《最佳说明的推理》或者《最佳解释推理》,“说明”与“解释”同义。一书为利普顿教授的代表作。最佳说明的推理对归纳推理涉及的两个问题有重要的启发:一个问题是,什么原理使我们推出一个假说而不是另一个假说?这是归纳的描述性问题;另一个问题是,我们是否有理由相信这些使我们接受正确假说而拒绝错误假说的原理是好的?这是归纳的确证性问题。对此,利普顿详细比较了传统描述和确证归纳推理的各种理论,认为这些理论或是过于严格或是过于宽泛,不能为归纳推理提供好的描述和确证。在他看来,对这两个问题比较好的解决理论应当采用一种说明论的观点,即最佳说明的推理模型。
一、利普顿对休谟问题的探索
(一) 休谟问题
发现关于世界的事实一直以来都是科学家从事科学研究的目的。例如,哥白尼通过“太阳中心说”告诉人们太阳是宇宙的中心,包括地球在内的行星都在环绕太阳的轨道上运行。牛顿提出万有引力定律,告诉人们宇宙中的每一个物体都对其他物体有引力作用,两个物体间的引力等于它们质量的乘积与它们距离的平方。沃森和克里克发现了生命体细胞中的组成基因的遗传物质DNA的结构,从而告诉人们为什么子女通常与父母长相相似。再如,19世纪塞麦尔维斯通过观察同一医院的两个产区在住院环境和医护方法上的差异,提出第一病区产妇的死亡率远高于第二病区而且多数产妇死于产褥热的原因,即第一病区的医科学生往往在结束尸体解剖后就直接来产科病房查房,这就将尸体上的细菌带到第一病区,而第二病区的助产士不参与解剖尸体,因此导致第一病区高产褥热发病的原因在于尸体细菌的感染。
推理有两种基本形式: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以下是一个演绎推理的例子:
所有放在这个盒子里的球都是红色的,
桌上的球是从这个盒子里拿出的,
因此,桌上的球是红色的。
演绎推理的特征在于:如果前提为真,那么结论必然为真。如果这个盒子里的球确实都是红色的,并且桌上的球确实是从这个盒子拿出的,那么桌上的球必然会是红色。换言之,如果一个人问另一个人为什么相信桌上的球是红色的?被问到的人一定会说,因为桌上的球是从这个盒子里拿出的,而这个盒子里的球都是红色的,所以桌上的球就是红色的。在这里,演绎推理为我们的信念提供了确定性,或者说演绎推理为我们提供了确定性的信念。
当然,不是所有的推理形式都是演绎的,在科学研究和日常生活中还存在着一种普遍的推理形式,那就是归纳推理。以下是一个归纳推理的例 子:
桌上的球都是从这个盒子里拿出的,
桌上的球都是红色的,
因此,所有这个盒子里的球都是红色的。
归纳推理同样是根据为真的前提推导结论。在科学研究中,归纳推理用于两个方面:一是从已知的证据中得出结论,旨在判断当前事物的性质;二是进行预测,旨在判断未知事物的性质,以及指引人们下次遇到同样的事物该如何应对。归纳推理看似非常合理,但是归纳推理并不能保证从前提到结论的必然性,即在归纳推理中:前提真,结论不一定为真。
首先注意到归纳推理这一特征的人是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休谟认为人类理性或探究的一切对象可以分为两类:观念的联系和实际的事实。前者例如几何、代数和算术,其他凡是通过直觉或证明获得确定性的科学均属此类;后者不能以同样的方式来获得其确定性。①休谟:《人类理智研究》,王江伟译,北京:北京出版社2012年版,第22页。那么,应当根据什么来保证实际事实的真实性,或者说如何保证关于事实和存在的或然性推理的可靠性?这是休谟针对人类理智活动提出的最初问题。休谟接着指出:“当问到‘关于事实的一切推理的本质是什么?’时,恰当的答案似乎是‘它们建立在因果联系之上。’如果进一步问道:‘关于因果联系的一切推理和一切结论的基础是什么?’答案只有一个:经验。如果我们依然穷追不舍,继续询问:‘从经验得来的一切结论的基础是什么?’这就隐含着一个更加难以解答和解释的新问题。”②同上书,第28页。对于此问题,休谟给出的是一种否定性回答:“即使在我们拥有关于因果作用的经验之后,我们从经验得来的结论也不是建立在推论或者任何理智活动之上的。”③同上书,第28—29页。休谟的否定性回答以经验论为基础,对归纳推理的可靠性提出了根本性质疑,又称“休谟问题”。
本文认为,休谟问题的核心是休谟对归纳推理所依赖的一个隐含前提“未来会继续与过去一致”的质疑,表现为两个方面:(1) “未来会继续与过去一致”得不到演绎上的辩护。“未来会继续与过去一致”这个前提借助“自然齐一性”将事物未来的状态与过去的状态联系在一起,并且将二者画等号。然而却有两个逻辑跳跃:“一是从实际观察到的有限事例跳到了涉及潜在无穷对象的全称结论;二是从过去、现在的经验跳到了对未来的预测。”④陈波:《休谟问题和金岳霖的回答—— 兼论归纳的实践必然性和归纳逻辑的重建》,载《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3期。逻辑上的跳跃导致从已知有限的事物是这样的不能必然得出未知全部的事物也是这样的,从过去的经验是这样的不能必然得出对未来的预测必然是对的。(2) “未来会继续与过去一致”不能自明。根据纳推理获得的关于因果关系的知识必须依赖“未来会继续与过去一致”这种隐含前提,而对这个隐含前提的论证却是循环的,最终导致我们关于因果关系的知识在逻辑上无法自明。以“太阳明天从东方升起”为例,归纳推理的过程是这样的:
太阳过去每天都从东方升起,
“未来会继续与过去一致 ”,
因此,太阳明天从东方升起。
我们对结论“太阳明天从东方升起”的信念取决于隐含前提“未来会继续与过去一致”的信念。休谟质疑道,我们又有什么理由相信“未来会继续与过去一致”?通常对“未来会继续与过去一致”的论证表现为以下形式:
在我们的经验中,未来与过去一致,
未来会继续与过去一致,
因此,未来会继续与过去一致。
上述推理明显是循环的,即使推理成立的前提又成为推理的结论,而且在推理中又再次使用了“未来会继续与过去一致”这个隐含前提,因此这样的推理不能为结论的成立提供充分的理由。
(二) 传统的归纳辩护及其缺陷
休谟向归纳推理发起挑战,不是为了彻底否定归纳推理,相反他是为归纳推理的合理性进行辩护。休谟认为,归纳推理之所以合理或者“未来会继续与过去一致”成立的原因不在理智,而是因为“习惯”或者“习性”。①休谟:《人类理智研究》,第38页。尽管不是所有的哲学家都支持这一观点,但哲学家们都在为解决休谟问题而努力,例如康德的“先验”辩护、穆勒的“自然的一律性”辩护、马克斯·布莱克和R. B.布瑞斯特的“归纳自证”辩护、罗素的“公设”辩护、卡尔纳普的“概率”辩护、休厄尔的“假说—演绎”辩护、波普尔的“可证伪”辩护以及古德曼的“新归纳之谜”,等等。这些解决思路可以概括为三个层面:(1)心理学层面,探讨得到归纳结论的心理过程和心理机制,以及对归纳结论所持相信或拒斥的心理态度;(2)逻辑学层面,探讨各种归纳推理形式的可靠性;(3)哲学层面,探讨归纳推理能否得出必然性结论,如果不能,那它的合理性何在?如何辩护?②陈波:《休谟问题和金岳霖的回答—— 兼论归纳的实践必然性和归纳逻辑的重建》。
在利普顿看来,上述心理学、逻辑学和哲学层面所要解决的问题可以概括为描述性问题和确证性问题。③彼得·利普顿:《最佳说明的推理》,郭贵春、王航赞译,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7页。“描述性问题就是要对如何做这件事进行解释。对确证性问题来说,这里的主要问题不是如何判断我们所主张的一个说明是否为真,而在于是否承认它为真,这实际上说明了它试图要说明的东西。”④同上书,第22页。前者指对指导科学家权衡证据和进行推理的原理所做的说明,即心理学层面探讨的问题;后者指对那些原理的合理性所做的说明,包括逻辑学和哲学层面探讨的问题。因此,解决休谟问题的关键归为理解归纳推理的描述性问题和确证性问题。
利普顿对既有研究在解决这两个问题上的尝试作了详细的评 述:
在解决描述性问题上,由于归纳推理既不能用于反省,也是不可观察的,所以我们只能通过一些间接的办法寻求描述的方案。然而,现有的几种尝试,例如“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实例模型”、“假说—演绎模型”、“贝叶斯方法” (后文将详细分析)等,这些尝试显得既宽容又严格,在不存在支持的地方寻找归纳支持,并忽视了真正支持的情形,它们并没有给决定我们实际推理和判断的归纳原理的认知黑箱以充分的结构。①彼得·利普顿:《最佳说明的推理》,郭贵春、王航赞译,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17—18页。此外,对描述性问题的解决仍要求归纳的支持,这就再次陷入循环。用归纳描述归纳推理的实际结构,这是徒劳的。例如,知道如何系鞋带或者骑自行车是一回事,而能够对某个人所知道的这些情况给出一种原理性的描述则完全是另一回 事。
在解决确证性问题上,诚如休谟所言,在一些情况下,证明性论证似乎不存在,因为自然的进程可能改变,某一事物虽然看起来和我们经历过的事物相似,但也可能伴随着相异甚至相反的结果,这些都是不相矛盾的。②休谟:《人性论》 (上册),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0页。这就是说归纳推理是不能确证的。在利普顿看来,只有坚持“保守性归纳的原则”才能使归纳推理得以辩护。但问题在于,尽管保守性归纳的成绩记录成就我们相信它的理由,但是这个确证却是循环的,此其一;③彼得·利普顿:《最佳说明的推理》,第10页。其二,保守性归纳仍然不能使“未来会继续与过去一致”得到演绎上的辩护。
总之,利普顿认为传统研究均不能解决归纳推理的描述性问题和确证性问题。
(三) 利普顿的解决进路
为解决归纳推理在描述和确证方面的困境,利普顿提出的解决思路是利用归纳推理自身的原理缺失,构建一种名为最佳说明的推理模型,以此回答这两个问题。在《最佳说明的推理》中,利普顿的总体论证可分为三步:首先,引入说明的概念;其次,比较说明与推理的关系;最后,将说明作为推理的指导,从而使问题得到解 决。
利普顿对休谟问题的解决呈现两个特点:一是将休谟问题分解成对归纳推理的描述性问题和确证性问题,《最佳说明的推理》一书的写作目的和核心任务就是回答这两个问题;二是将推理问题转换为说明问题,即传统对归纳推理辩护的重点是推理,所关注的只是世界的存在方式,而我们并不满足于发现世界的存在方式,还想知道世界为什么是这样的。这就将问题从如何推理转换为如何通过推理来说明。例如,如果我们想知道太阳明天从哪里升起,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太阳过去一直从东方升起且从未改变过,所以得出结论说太阳明天从东方升起。这是推理的作用,它告诉我们事物是怎么样的。更进一步,我们今天已知太阳是从东方升起的,我们还想知道它为什么会从东方升起。这就意味着不仅要关注推理的结论,还要关注对推理的说明。
二、最佳说明推理的理论基础
最佳说明的推理这一概念最初由哈曼提出,①哈曼的相关论述可参见Gilbert H. Harman, “The 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 The Philosophical Review, 1965, Vol.74, No.2;Gilbert H. Harman, “Enumerative Induction as 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1968, Vol.65, No.18;Gilbert H. Harman, “Knowledge, Inference,and Explanation”, American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1968, Vol.5, No.3。并非利普顿首创,但利普顿作为最佳说明推理模型的推崇者对该模型作了更加系统的论 述。
(一) 说明优于推理
推理活动与说明活动的关系是《最佳说明的推理》的核心内容,是利普顿所要构建的“最佳说明的推理”模型的基石。假设我们想要知道雪地里为什么会有印迹,我们的认识活动会有以下两种形 式。
第一种是“推理优先”,即推理第一、说明第二的认识模式。在“推理优先”模式下,我们首先推理雪地里有印迹,因为有人来过。该结论的得出取决于我们的信念库,而信念库就包含这样的一个信念:雪地里的印迹是有人来过而留下的;所以结论的正确性取决于其与信念库的符合程度。必须承认这是人们认识活动中最简单、最基本的推理模式。然而,“推理优先”模式存在两个缺陷:第一,我们如何保证一开始从信息库中选择的信息确实正确?第二,严重低估了说明上的考虑在推理中的作用。②彼得·利普顿:《最佳说明的推理》,第14—15页。
另一种是“说明优先”,即说明第一、推理第二的认识模式。这是利普顿主张的认识模式。在“说明优先”模式下,我们首先得到的不是推理结论而是对现象的各种说明,例如雪地里有印迹可能是有人来过,也可能是有猴子穿着雪靴踩过,还可能是环境艺术家刻意所为,等等,这些都是对雪地里有印迹现象的说明。然后,不能仅凭此就推理某一说明就是导致现象的原因,我们之所以认定某一说明,因为如果它为真,就说明了现象。
利普顿选择“说明优先”,认为从说明第一、推理第二的认识模式中能够提出一种新的归纳模型,即最佳说明的推理。③同上书,第55页。在这种模型下,推理活动受到说明上的考虑的支配,并且说明上的考虑是推理活动的指导。
(二) 认识上的双重过滤
最佳蕴含着唯一性,这种唯一性只能通过比较相互竞争的说明才能得出。因此,最佳说明的推理包括两个阶段,即认识上的双重过滤。
认识上的第一重过滤,是指创造一个由各种潜在说明组成的说明库,寻找导致某一现象的各种潜在的原因。在理论上,导致某一现象的潜在原因可以有无穷多,例如地上有水痕,可能是昨夜下过雨,可能是有人洒水,可能是管道漏水,还可能是自然形成的露水,这些说明都与现象相容,那么我们应当如何确定说明库的大小?为解决此问题,利普顿做了以下尝试。
第一,区分真实的说明和潜在的说明。我们推理的目标是真理,推理活动又是向真的,那么最佳说明的推理似乎就是最佳真实说明的推理。但是“最佳说明的推理不能被理解为最佳真实说明的推理。”①彼得·利普顿:《最佳说明的推理》,第56页。其一,如果二者等同,那么将说明所有的推理为真,这显然不合理,例如归纳推理就不能规避谬误。其二,如果二者等同,将不能说明相互竞争的说明在推理中的作用。其三,用最佳真实说明的推理描述归纳推理将是一种失误,因为只有在解决推理问题之后,才能辨明某一说明是不是真实的说明,这与最佳真实说明的推理显然是矛盾的。
既然最佳说明的推理不是最佳真实说明的推理,而最佳说明的推理又旨在描述归纳推理,应当如何协调这之中的张力?利普顿认为:“一个显而易见的解决办法就是把真实的说明与潜在的说明区别开来,并把最佳说明的推理说成寻求最佳潜在说明的推理。”②同上书,第57页。所谓的潜在说明,是指不要求它是真的,只要求它包含一个普遍的假说并且能够蕴含这种现象。所谓的真实说明,是指为潜在说明附上真值,即为真的潜在说明。这么区分的意义在于:其一,区分了有根据的推理与成功推理的关系;其二,最佳说明的推理所得出的真实的说明,只是在那些潜在说明中推出的那个真实说明。
第二,通过虚拟语气评价备选的推理。这是指如果这个说明是真的,那么它将会怎样?③同上书,第63页。例如,看到地上的水痕,如果是昨夜下雨所致,将会怎样?回答可能是地上将会有大面积的水痕、屋顶有积水、空气中有泥土的气息等,如果这些回答被证实,意味着昨夜下雨是一个可能的潜在说明。
认识上的第二重过滤,是指从竞争的可能说明中选择出最佳的那个说明。例如,看到地上的水痕,如果是有人洒水所致,又将会怎样?比如听见洒水车的声音、屋顶没有水痕、地面没有积水等,如果这些回答也被证实,意味着有人洒水也将是一个可能的潜在说明。那么,如何表明一个潜在的说明比另一个潜在的说明更佳?换言之,应当如何理解“最佳”?
首先,最佳的说明即最可爱的说明。最佳说明是相互竞争的潜在说明中的最佳说明,对于“最佳”的含义,一种理解是“最可能”的说明,另一种理解是“最可爱”的说明。这就提出了问题:一个说明的可能性与可爱性有何区别?利普顿认为,可能性说的是真值,而可爱性说的是潜在的理解。①彼得·利普顿:《最佳说明的推理》,第58页。这种区分与总体可用的证据有关。从静态的角度看,一个为真的说明必然会给事物提供好的说明,那么它也是最可爱的说明。从动态角度看则不同,即一个说明在不是最可能的情况下,也可能是最可爱的或者可以被理解的。例如牛顿力学,它曾经既是最可能的,也是最可爱的,而随后出现的狭义相对论等新证据使其变得不那么可能,但是它对于之前的旧证据仍然是可爱 的。
其次,“最佳”表示说明的高雅性、简单性和统一性。虽然利普顿将说明上的可爱性归为高雅、简单和统一这样的审美观点,②同上书,第64页。但可爱性仍然指称的是理解或者解释,属于认识上的优良性。通过认识上的优良性来判断,最佳的说明即我们最易理解的说明以及能够给我们提供最多理解的说明。一方面,最佳的说明比其他潜在的说明包含更多的信息,或者说最佳说明在解释现象时不需要或者较少借助其他辅助假说。另一方面,最佳说明比其他潜在的说明更少假设实体存在。③王航赞:《最佳说明的推理模式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04页。例如,老板发现桌上的文件不见了,只有其助手进过办公室。此时,最佳说明就是该助手拿走了文件,但也可能有其他潜在的说明,例如文件本就不在桌上、文件被风吹走了、老板自己拿走了文件等。在这里,助手拿走文件能够作为最佳的说明,因为它可以单独解释文件不见了的原因而不需要其他辅助的假说,相反要使其他潜在的说明成为最佳说明,例如文件本就不在桌上,至少还需要说明文件到底在何处;再如文件被风吹走了,还必须说明当时有风源而且风力足够吹走桌上的文件。
最后,最佳说明应当有利于实现我们对某一说明的偏爱。我们之所以偏爱某一个说明的原因:其一,它是对现象与原因之间因果机制的解释;其二,它是确切的说明;其三,它是使我们的理解和我们的说明性方案成为一体的说明。④同上书,第127页。因此,该说明就成为针对某一现象的最佳说明。
三、最佳说明推理的理论优势
回到休谟问题,一直以来科学家和哲学家都致力于寻求证据与推理之间关系的原理,认为归纳推理是基本原理和方法,但是如何证明归纳推理是可靠的?这就引出了归纳的描述问题和确证问题。如前所述,传统的归纳辩护在这两个方面存在不少缺陷,而相反最佳说明的推理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的进步性。
(一) 描述功能
为什么最佳说明的推理在描述归纳推理上具有进步性?《最佳说明的推理》给出了两个答 案。
第一,最佳说明的推理意涵发现的语境。最佳说明推理的进步性主要体现在它对“假说—演绎模型”、“贝叶斯主义”和“穆勒法”的批判式的发扬。这三种理论模型不能描述归纳推理的原因在于它们不能描述存在于归纳推理中的“认知黑箱”。所谓“认知黑箱”是指我们在推理时为什么这么推理而不是那么推理。例如,“假说—演绎模型”未能充分说明假说的来源以及一个假说好于另一个假说的原因,因为该模型没有注意到比较在推理中的作用。穆勒法虽然运用了比较的方法来确定现象的原因,但这里比较的并不是比较项本身的差异,而是它们与现象之间因果的关系;甚至有的时候通过“穆勒法”寻求的差异性具有较大的偶然性。那么,问题的出路将是重塑传统的认知机制,即要注重发现的语境,这也是最佳说明的推理在描述归纳推理方面所具有的启发。
其一,关注推理的原因性。“假说—演绎模型”强调对假说的证实,“穆勒法”强调对现象原因的推理,可以认为二者关注的都是推理的终端。对推理的前端问题,二者明显不够关注。例如,两个孩子只有一个感冒,这两个模型都会提出可能的原因,比如感冒的孩子穿衣单薄、长时间在户外、与感冒的小伙伴玩耍,通过比较如果两个孩子都穿衣单薄、没有去户外,只有感冒的孩子与其他感冒的孩子有过接触,穆勒法就会得出结论,与小伙伴玩耍导致了感冒。首先,这里比较的只是出现结果与不出现结果的差异,并没有说明可能原因之间的差异;其次,将比较的结果作为导致现象的原因,显得过于简单,无法回答为什么这么推理的问题。为此,就需要通过提出有关材料的为什么问题来进行推理和权衡证据,①彼得·利普顿:《最佳说明的推理》,第130页。只不过穆勒法自身无法标示出这一点。最佳说明的推理就能弥补上述不足:将穆勒法中“……导致……”的问题转换成“……说明……”的问题,或者说将“……引起了E?”问题转换成“为什么E?”而且是“为什么是A引起E,而不是B?”进而,为什么这么推理的问题就得以回答。一方面,通过“为什么是A引起E,而不是B?”在可能的原因之间做了区分;另一方面,通过“为什么”的问题,表明推理是一种有意识的、详述的思维过程,而不再是近乎自动的活动。②彼得·利普顿:《最佳说明的推理》,第130页。
其二,关注推理的竞争性。不能完全说明我们从差异中进行选择的方式,这是穆勒法的又一不足。穆勒法通过求同存异寻找现象的原因,其中有一个潜在的前提即事实与陪衬物之间的唯一差异才能是导致现象的原因。但这是理想化的,容易忽视多因一果的情况。在实践中,“假说—演绎模型”和“穆勒法”的推理机制表现为试错的过程,“产褥热”就是典型的例子,比较的只是单个假说与陪衬物的关系,一个假说代表一个推理,因为这两种模型并不存在可供选择的假说库。那么就会导致这种推理机制费时费力:一是不能穷尽全部的假说,二是不同假说可能会同时与证据在逻辑上被演绎地得出。此时,“假说—演绎模型”无能为力,而“穆勒法”则会认为不同的假说均成立。最佳说明的推理则不同,认为“说明优先于推理”,首先推理活动经过认识上的第一重过滤会形成潜在的假说库,这就避免了“假说—演绎模型”和“穆勒法”在确定备选假说上的盲目性;其次,认识上的第二种过滤能够提高一个证据的说明力或者在对比之下降低另一个证据的说明力,从而完成确证假说的任务。这种对竞争性假说的选择属于理解活动,容易形成特定语境下的确定性结论,避免了“假说—演绎模型”逻辑结论的普遍性,也避免了在“穆勒法”下结论的偶然性。
其三,关注推理的背景信念。背景信念是指我们在推理之前对一个假说的相信程度,源于推理者的知识背景。“假说—演绎模型”和“穆勒法”忽视推理的原因性和竞争性的根本原因就是忽视了背景信念在推理中的重要作用。利普顿认为,一般的比较推理并没有诉诸背景信念,尽管背景信念对推理的影响是多样的和难以理解的,但它们中有很多能给予一种说明论的诠释却似乎是显而易见的。①彼得·利普顿:《最佳说明的推理》,第135页。例如,贝叶斯方法中先验概率的确定。首先,背景信念在推理中会自然和必然的涉及。其次,如果说“假说—演绎模型”和“穆勒法”在被选假说的选择上是一种物理方式,倾向于经验判断,那么最佳说明的推理对潜在假说的选择则是一种说明上的考虑,是理性的判断。理性判断的基础就是在不同知识背景下对同一现象的不同说明。最后,背景信念对推理结论的影响较大。这体现在背景信念对说明的可爱性影响:一方面,一个说明有多可爱部分地取决于其他已被接受的说明是什么,并且这个标准本身将部分地被这个背景所决定。背景信念在推理上的重要性,以及什么将算作可爱说明的可能建议就是语境上可感性。②同上书,第136页。这意味着背景信念是可爱性的决定因素之一。另一方面,能够揭示推理结论的性质,即通过推理得出的结论是对现象或者证据的说明而非原因,因为说明可以被可爱性评价而原因不能。这样,就使得我们去考虑那些本身不属于因果关系但与推理有关的因素,就得到了逻辑思考和因果思考的优势。①彼得·利普顿:《最佳说明的推理》,第137页。
第二,最佳说明推理有助于确定证据的相关性。描述归纳推理必须回答为什么从证据中能够得出结论,前提是证据对推理活动或者假说有相关性。传统的归纳辩护比较忽视证据的相关性问题。最佳说明的推理在这方面较具优势,主要体现在两个例子中。第一个例子是“乌鸦悖论”。“假说—演绎模型”通过“证据—假说—演绎证成”的机制证实假说的同时肯定了证据的相关性。例如在“乌鸦悖论”中,通过归纳推出“所有的乌鸦都是黑的”,这在逻辑上等价于“不是乌鸦的都不是黑的”,“所有的乌鸦都是黑的”能够演绎地推出“这只乌鸦是黑的”;同理,“不是乌鸦的都不是黑的”也能演绎地推出“这只不是乌鸦的东西就不是黑的”。实践中,如果出现一只黑乌鸦(证据)则能支持“所有乌鸦都是黑的” (假说),但是出现一只不是黑色的东西(证据)却不能支持“不是乌鸦的都不是黑的” (假说),也就不能支持“所有的乌鸦都是黑的” (假说)。结论就是,“这只不是乌鸦的东西就不是黑的”在逻辑上能够支持“所有的乌鸦都是黑的”但在现实中却不能。原因在于,“一只不是黑色的东西”这个证据与“所有的乌鸦都是黑的”这个假说是无关的。然而,“假说—演绎模型”对此并不重视,甚至在推理中使用了该证据。如前所述,最佳说明的推理关注发现的语境,推理一开始就受到背景信念的影响,通过认识上的第一重过滤将推理描述成说明性活动,而非形式逻辑活动。这就避免了将原本无关的证据当作有关的证据。
第二个例子是“同因、同果”原理。“穆勒法”在推理现象的原因时使用了比较的方法,这与最佳说明的推理模型一致;不同的是,前者的比较是靠“同因、同果”原理。例如,A(现象)涉及a、b、c、d、e(证据),分别对应a、b、c、d、e导致A(假说),如果B(现象)与A相同,但只涉及b、c、d、e(证据或陪衬物),所以推出假说a导致A成立。“穆勒法”关注的重点是a。然而,从确定性角度来看,a是A的原因,不仅是靠比较a、b、c、d、e与A的关系,还应当包括比较a、b、c、d、e之间的相互关系,还要借助确定a、b、c、d、e之间关系的辅助证据。因为简单地认为A和B都有b、c、d、e的支持并不能肯定a是A的唯一原因,也不能排除b、c、d、e中的某个就不是A的原因。实际上,说a不是A的原因,不是指a在物理或者逻辑上不是A的原因,而是指我们有理由相信它不是一个原因。②同上书,第133页。这就将一个逻辑问题转换为一个认识问题—— 最佳说明的推理模型所强调的观点,进而避免将原本有关的证据当作无关的证据而忽 视。
(二) 确证功能
以“摸球实验”为例,我们在一个袋子中摸出的第一个球为绿色、第二球为绿色……第N个球为绿色,结论是袋子里的球都为绿色,那么N+1个球为绿色。休谟问题的影响在于如果我们选择相信上述归纳推理,就必须对它进行证明。如前所述,传统理论已经做了不少尝试。利普顿认为任何依靠归纳确证归纳的做法显然是没有希望的。①彼得·利普顿:《最佳说明的推理》,第10页。之所以需要探索新的理论—— 最佳说明的推理,原因如下。
第一,最佳说明的推理蕴含着确定性。对此,利普顿采用了比较保守的辩护思路。首先,归纳本身就不是产生真理的推理形式,即使最佳说明的推理在确证上存在不足,也不是该理论模型的错误,当然其他的理论也不比最佳说明的推理做得更好,相反它继承了归纳推理的各种其他解释所提供的一切确证。②同上书,第143页。其次,归纳推理与最佳说明推理一样,都是似真推理,但并非不能得到确定性的结论。因为最佳说明的推理通过认识上的双重过滤区分了假说形成与假说选择,在假说形成阶段借助背景信念生成一份“短名录”来限制备选假说的范围,从而保证在假说选择阶段能够从这份“短名录”中得出唯一的结论。“科学家并不必须知道他们已经考察了所有的竞争者,而是要知道在他们所考察的那些竞争者中有一个一定是真的。”③同上书,第151页。最后,最佳说明推理的“可爱性”同样蕴含确定性。一般情况下最可爱的说明等价于真理,也存在有的时候经过检验发现当初最可爱的说明是错的,但这并不可否定其中的确定性。新假说被验证为真的含义在于,一方面它是根据新旧证据,从新旧假说的比较中选择出来的最可爱的说明,这又是在一份“短名录”中的唯一结论,具有确定性。另一方面,由于最佳说明的推理注重背景信念,旧假说之错应当是背景信念之错而非推理本身的错,这就回答了归纳推理中的“不完全决定”问题,而传统归纳辩护对此是不具解释力 的。
第二,最佳说明推理形成结论的确定性较强。如果将传统的归纳确证视为一种顺应理论,与此不同的是说明论的辩护,即预言理论。“当数据被预言时,理论在归纳上的声望与它们被顺应时相比,应更高些,因为只有在预言的情形下,理论的正确性才是理论与证据之间那种适合的最佳说明。”④同上书,第157页。利普顿对顺应和预言作了比较复杂的定义,本文将其简化表达为:“顺应”,例如,因为a、b、c、d(证据),所以A(假说);“预言”,例如,如果(只有)①、b、c、d(证据),所以A(假说)。在两种情况下,如果a、b、c、d为真将为A提供支持,A则为a、b、c、d的最佳说明。
最佳说明推理的优势在于保证对预言成功的最佳说明是真理。一般情况下,一个可信的假说包含顺应与预言并且二者一致。但是,预言又涵盖顺应,一个被成功预言的假说总体受到的支持比一个被成功顺应的假说要多。如果A正确,将为a、b、c、d提供非常强的支持,而且A与a、b、c、d之间具有确定性关系;虽然正确的A也能为a、b、c、d支持,但这是弱的支持,可能存在与A相竞争的B、C、D同样能提供支持。这也说明,在认识上预言比顺应更深入,或者说预言比较自由,而顺应比较封闭,因为我们可以选择预言中的证据而不能选择顺应中的证据。当然,在顺应和预言中均存在“捏造”的问题,不过一定量的捏造并不算作坏的科学活动。①彼得·利普顿:《最佳说明的推理》,第169页。不同的是,顺应中的捏造基于观察,属于直觉性判断,而预言中的捏造与背景信念有关,属于解释性的,从可错性的角度来说,后者比前者更具确定性。
第三,最佳说明的推理趋向真理。传统理论在辩护归纳推理的那个隐含前提“未来会继续与过去一致”上是循环的,所以不能为归纳推理提供令人信服的确证。一个原因是源于怀疑论的思想,认为我们最多只能确证那些可被观察到的现象,无法对不可被观察到的现象做归纳确证;另一个原因是传统的理论从普世的角度指责确证归纳所用的循环论证。最佳说明的推理对这两个方面都有一定的启发。
第一个球为绿色、第二球为绿色……第N个球为绿色,到底能否为第N+1个球为绿色提供确证?利普顿给出了独到的见解,他认为这是可以的。“未来会继续与过去一致”并不总是循环的。首先,我们得出第N+1个球为绿色不是靠猜测而是靠推理,关于归纳推理的争议或者说关于“未来会继续与过去一致”的争议,也不在于归纳是否比猜测更好,而是在赞同归纳推理的相同原则的争论者之间的争论归纳的可靠程度。②同上书,第183页。进而,真理问题就转换为信念问题。根据真理的绝对性,不同人分享的真理应当是一样的,从这一点来看怀疑论者对归纳推理的质疑似乎无懈可击。不过,归纳推理的确证性问题不仅关涉真理问题,还关涉推理的可靠性问题即信念问题。“未来会继续与过去一致”之所以能将我们带向真理,并不是从真理的角度而言,而是从信念的角度而言。归纳推理包含对过去的顺应和对未来的预测,前者可以确证,后者也可以,只不过后者是信念上的确证。如前所述,最佳说明的推理将未来视为预言,“未来会继续与过去一致”因为过去的种种为我们相信未来也会是这样提供了很强的理由。虽然这仍然是归纳的,但它给出了相信结论为真的充分理由,因此该推理形式就成为获得真理的可靠指导。①彼得·利普顿:《最佳说明的推理》,第179页。
归结起来,传统对归纳推理的质疑和辩护忽视了主体要素。加入主体要素有助于削弱对归纳的质疑并加强确证的力度。一方面,循环性是相对于听众的。②同上书,第185页。由于归纳的确证性问题包括了信念上的确证,所谓信念上的确证指的是表明推理能为我们提供相信假说的理由。这又与背景信念有关。因此,可能不同的主体对归纳的确证有不同的信念,循环性对怀疑论者而言无法为归纳推理提供确证,但对接受归纳推理的人而言却是可以的。另一方面,真理等价于预言上成功的最可爱说明。其一,单纯的真理确证只能回答“是不是”的问题,例如第N+1个球是否为绿色,而不能回答“为什么”的问题,例如第N+1个球为什么是绿色不是蓝色。而说明上的确证或者说信念上的确证便可回答该问题,因为在最佳说明的推理中,最可爱的说明源于相互竞争的潜在说明,通过比较可以得出“为什么”的问题并且加强我们相信它就是这样的理由。其二,寻求最可爱说明能够为不可观察的现象提供确证。怀疑论者认为真理只存在于可观察的现象中,所以在面对不可观察的现象时归纳推理的结论不可靠。最佳说明推理的辩护是,不存在可观察的现象与不可被观察的现象之分,只有被观察到的现象与未被观察到的现象之分。③同上书,第193页。尽管对未被观察到的现象的推理比对被观察到的现象的推理显得较弱,对未被观察到的现象的推理实际上属于预言,如果预言能被证据所支持并且能够为我们相信假说为真提供充分的理由,那么该预言同样具有可靠性。
(责任编辑:肖志珂)
罗维鹏,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本文是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犯罪主观要素认定原理研究” (skzx2016-sb1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