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顒生卒年新考
2017-01-26謝文學
周顒是我國南北朝時期南朝宋齊間的一位著名人物,爲官清正,厭惡暴政,爲滂民請命,百姓思之。他“汎涉百家”,“兼善《老》《易》”,“長於佛理”,“善識聲韻”,能詩(日僧空海《文鏡秘府論》《天卷》《文二十八病》:“周彦倫詩云:‘二畝不足情,三冬俄已畢。’”足證能詩,不過大都散佚),最早發現漢語的四聲,著《四聲切韻》。他與沈約、王融、謝朓等把四聲自覺地運用於詩文創作,創制永明體新詩,開格律詩之先河,對我國詩歌的發展,功莫大焉。周顒是治我國哲學史、宗教史和文學史都繞不開的人物。然而,對周顒這樣一位傑出人物的生卒年代,迄今尚未有定説。現僅就所看到的有關史籍,探索隱,成此短篇。懇請學界同仁,不吝賜教,匡我不逮。
周顒生年考
《南齊書》卷四一列傳第二十二《周顒傳》(《南史》卷三四,列傳二十四《周朗傳》附《周顒傳》同;《建康實録》卷一六,齊下列傳《周顒傳》同)云:
周顒,字彦倫,汝南安城(今河南省平輿縣西南)人。晉光禄大夫顗七世孫也。祖虎頭,員外常侍。父恂,歸鄉相。顒少爲族祖朗所知。解褐海陵國侍郎。
海陵國者何?
《宋書》卷七九列傳第三十九文五王《海陵王休茂傳》(《南史》卷一四列傳第四宋宗室諸王下《海陵王休茂傳》略同)云:
孝建二年,年十一,封海陵王,食邑二千户。大明二年,以爲使持節、都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隨二郡諸軍事、北中郎將、甯蠻校尉、雍州刺史五年夏四月丙午,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殺司馬庾深之,舉兵反,義成太守薛繼考討斬之。
《宋書》卷六本紀第六《孝武帝紀》(《南史》第二宋本紀中第二《孝武帝紀》略同)云:
孝建二年秋七月癸巳,立第十四皇弟休茂爲海陵王大明二年四月甲午,以海陵王休茂爲雍州刺史五年夏四月丙午,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殺司馬庾深之,舉兵反,義成太守薛繼考討斬之。
《宋書》卷八七列傳第四十七《蕭惠開傳》(《南史》卷一八列傳第八《蕭思話傳》附《蕭惠開傳》略同)云:
(蕭惠開)與汝南周朗同官友善(蕭惠開)家素事佛大明二年,出爲海陵王休茂北中郎長史、甯朔將軍、襄陽太守,行雍州州府事還爲新安王子鸞冠軍長史,行吴郡事。
《宋書》卷八〇列傳第四十孝武十四王《始平孝敬王子鸞傳》(《南史》卷一四,列傳第四孝武諸子《始平孝敬王子鸞傳》略同)云:
大明四年,年五歲,封襄陽王,食邑二千户。仍爲東中郎將、吴郡太守。其年,改封新安王,食邑如先。五年,遷北中郎將、南徐州刺史,領南琅邪太守。母殷淑儀,寵傾後宫,子鸞愛冠諸子,凡爲上所盼遇者,莫不入子鸞府、國。及爲南徐州,又割吴郡以屬之。
《宋書》卷六本紀第六《孝武帝紀》(《南史》卷二宋本紀第二《孝武帝紀》略同)云:
大明四年正月庚寅,立第八皇子子鸞爲襄陽王九月丁亥,改封襄陽王子鸞爲新安王五年冬十月乙卯,以東中郎將新安王子鸞爲南徐州刺史。
按:大明五年十月甲寅的次日为乙丑,以新安王劉子鸞爲南徐州刺史。《南史》漏記。
從而可知,蕭惠開從大明二年四月爲雍州刺史海陵王劉休茂北中郎長史、甯朔將軍、襄陽太守,行雍州州府事,直至大明五年四月丙午劉休茂殺司馬庾深之,遂還爲新安王劉子鸞冠軍長史,行吴郡事。
蕭惠開與“汝南周朗同官友善”,“周顒少爲族祖朗所知”。當由周朗介紹,蕭惠開與周顒相識。周顒由蕭惠開引薦,解褐爲海陵王劉休茂侍郎,時間在宋孝武帝大明二年(458)四月至大明五年(461)四月之間。
《梁書》卷一本紀第一《梁武帝紀》云:“甲族以二十登仕,後門以過立試吏。”周顒家世屬甲族還是後門?
《元和姓纂》云:
漢汝南侯周仁徙汝南,六代孫燕。魏周(裔)[裴][注]《元和姓纂》第647頁岑仲勉校記:“余按《大典》本實作‘魏周斐孫浚。’唐人冩裴姓字亦當作‘斐’,则周斐即《晉書》之周裴,館臣缉《姓纂》者不知滙通,强依《新表》改作‘裔’,文遂不可皢矣。‘裔’字應依《大典》本回正爲‘斐’,惟此云斐孫,《晉書》云裴子,则相差一代,‘孫’或‘子’之訛。”,孫浚,晉揚州刺史,生顗、嵩。顗,左僕射、安城侯。六代孫顒。顒生捨。
《晉書·周浚傳》云:
浚父裴,少府卿。浚仕魏爲尚書郎。歷任御史中丞,拜折衝將軍,揚州刺史,封射陽侯。遷侍中。後代王渾爲使持節、都督揚州諸軍事、安東將軍。三子:顗、嵩、谟。顗嗣爵。
唐長孺在《九品中正制度試釋》一文中指出:
總之一到南北朝時門閥制度業已確立,九品中正制對其所起的鞏固作用發揮到了頂點,士庶之别成爲無可懷疑的原則;也是此時九品陞降的重要性倒顯得减少了。因爲士族進身已不必關心中正給他的品第,問題只在於自己的血統,防止士庶混淆最好的辦法乃是辨别姓族,企圖享受特權也只有假造譜牒,中正品第只是例行公事,無足輕重。甚至父祖官爵高低都不再計較,而所重視者乃是魏晉間祖先名位[注]唐镸儒:《魏晉南北朝史論叢》,三聯書店1978年11月版,第122~123頁。。
如此看來,周顒家世當屬甲族。若周顒以二十歲時,由蕭惠開引薦解褐爲海陵王劉休茂侍郎。上推,周顒當生於宋文帝元嘉十六年(439)至元嘉十九年(442)之間。而周顒究竟在哪一年生大體接近歷史實際呢?
《南齊書》卷四一,列傳第二十二《周顒傳》云:
胤兄點,亦遁節清信。顒與點書,勸令菜食。曰:“丈人之所以未極遐蹈丈人於血气之類丈人得此有素,聊復寸言發起耳。”
《南史》卷三〇、列傳第二十《何尚之傳》附《何胤傳》云:
汝南周顒與胤書,勸令食菜。曰:“丈人於血氣之類丈人得此有素,聊復片言發起耳。”
周顒致書勸令菜食,是與何點抑或與何胤,《南齊書》《南史》孰是孰非?
《梁書》卷五一、列傳第四十五處士《何點傳》云:
天監三年,卒,時年六十八。
《南史》卷三〇列傳第二十《何尚之傳》附《何點傳》云:
天監二年,卒點弟胤。
《梁書》卷五一列傳第四十五處士《何點傳》附《何胤傳》(《南史》卷三〇列傳第二十《何尚之傳》附《何胤傳》略同)云:
胤字子季,點之弟也。年八歲,居憂,哀毁若成人。既長好學。師事沛國劉瓛,受《易》及《禮記》《毛詩》;又入鍾山定林寺聽內典:其業皆通。而縱情誕節,時人未之知也;唯瓛與汝南周顒深器異之中大通三年,卒,時年八十六。
《南史》之《何點傳》只記何點“天監二年卒”不著年歲,而《梁書》之《何點傳》:何點“天監三年,卒,時年六十八。”上推,何點當生於宋文帝元嘉十四年(437)。《梁書》《南史》之《何胤傳》均記何胤:“中大通三年,卒,時年八十六。”上推,何胤當生於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446)。
上文已知,周顒當生於宋文帝元嘉十六年(439)至元嘉十九年(442)之間。從而可知周顒年齒小於何點而長於何胤。周顒在《書勸令菜食》中,一而再再而三地稱“丈人”。丈人,在古代是對長老的通稱。何點雖年齒長於周顒,以丈人稱之,似感覺不很適宜,周顒豈能對年齒小於他的何胤稱丈人呢?《南齊書》《南史》孰是孰非,不言而自明。清人嚴可均火眼金睛,在編輯《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全齊文》卷二〇時,選取《南齊書》卷四一列傳第二十二《周顒傳》周顒《與何點書勸令菜食》,而擯棄《南史》周顒致何胤書,是很有見地的。
今姑定周顒於宋孝武帝大明四年(460),由蕭惠開引薦解褐海陵王劉休茂侍郎,時年二十嵗,上推,周顒當生於宋文帝元嘉十八年(441)。如是,周顒年齒長何胤(生於446年)五歲,小何點(生於437年)四歲,而長張融(生於444年)三歲,長孔稚珪(生於447年)六歲,而與沈約(生於441年)同庚。筆者認爲周顒當生於宋文帝元嘉十八年(441),大抵是接近歷史實際的。
曹道衡、沈玉成認爲周顒約生於元嘉十八年(441),未附詳考。[注]曹道衡、沈玉成:《中國文學家大辭典·先秦漢魏晉南北朝卷》,“周顒”條,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279頁。
周顒卒年新考
竊以爲鈴木虎雄獨具慧眼,從沈約《與約法師書》寫作時間探索周顒的卒年,其思路是對的。我受其啓示,沿着這一條思路再作進一步考索。
如劉躍進所説,那麽,沈約在《與約法師書》中滿篇傾吐的是他對周顒“去冬”去世的沉痛緬懷之情,連一言也没有對慧約守喪的慰藉之辭,豈不是太不近情理嗎?顯然,沈約《與約法師書》不當寫在隆昌元年以前慧約在家鄉守喪期間。如是看來,考訂沈約《與約法師書》的寫作時間,成了解開周顒卒年密碼的鑰匙。
爲了討論的方便,先將沈約《與約法師書》從《大正藏》第52册第326頁迻録於下:
周中書風趣高奇,志托夷遠。真情素韻,冰桂齊質。自接彩同棲,年逾一紀。朝夕聯事,靡日暫違。每受沐言休,逍遥寡務,何嘗不北茨遊覽,南居宴宿,春朝聽鳥,秋夜臨風,匪設空言,皆爲實事。音容滿目,言笑在耳,宿草既陳,楸槚將合,眷往懷人,情不勝慟。此生篤信精深,甘此藿食,至於歲時包篚,每見請求,凡厥菜品,必令以薦。弟子輒靳而後與,用爲歡謔,其事未遠,其人已謝。昔之諧調,倏成悲緒。去冬今歲,人鬼見分。石耳紫菜,愴焉興想,淚下不禁。指遣恭送,以充蔬僧一飯。法師與周,情期契闊,非止恒交。覽物存舊,彌當楚切。痛矣如何!往矣奈何!
弟子沈約和南
書中的“約法師”就是釋慧約,“周中書”就是周顒。
釋道宣《續高僧傳》卷六《梁國師草堂寺智者釋慧約傳》云:
釋慧約,字德素,姓婁,東陽烏場人也,祖世蟬聯東南冠族齊竟陵王作鎮禹穴,聞約風德,雅相嘆屬。時釋智秀、曇纖、慧次等,並名重當鋒,同集王坐。約既後至,年夏未隆。王便斂躬盡敬,衆咸懷不悅之色。王曰:“此上人方爲釋門領袖,豈今日而相待焉?”故其少爲貴勝所崇也如此。齊中書郎汝南周顒爲剡令,欽服道素,側席加禮。於鍾山雷次宗舊館造草堂寺,亦號山茨,屈知寺任。此寺結宇山椒,疏壤幽岫,雖邑居非遠,而蕭條物外。既冥賞素誠,便有終焉之托。顒嘆曰:“山茨約至,清虚滿世。”且約孝通冥感,思歸遄返,而二親喪亡,並及臨訣。孺慕嬰號,不交人世,積時停鄉,以開慈道。後還都,又住草堂。少傅沈約,隆昌中外任,攜與行。
《南齊書》卷四〇列傳第二十一《齊竟陵文宣王子良傳》云: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已发展至第三代,具备卫星无线电测定系统(Radio Determination Satellite System, RDSS)和卫星无线电导航系统(Radio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RNSS)两种模式。RDSS模式采用主动定位方式,即先由用户接收机主动发出定位请求(通过卫星转发),北斗系统的地面控制中心进行相应解算后,下发定位信息和授时数据。RNSS模式采用无源定位方式,通过地面运控系统监测整个导航系统的卫星位置并同步卫星时钟,该模式与GPS系统的原理相同[5-6]。授时精度上,北斗一代是100 ns,二代是50 ns,三代可达20 ns。
昇明三年,爲使持節都督會稽東陽臨海永嘉新安五郡、輔國將軍、會稽太守。
從而可知,此時周顒爲山陰令,非爲剡令。可證《續高僧傳》誤。昇明三年,周顒與慧約在會稽結識。
沈約何時與周顒相識?這是考索沈約《與約法師書》寫作時間的關鍵,亦是考索周顒卒年的關鍵。
首先,考察周顒在齊初的行年。
《南齊書》卷四一,列傳第二十二《周顒傳》云:
建元初,爲長沙王參軍,後軍參軍,山陰令。縣舊訂滂民,以供雜使。顒言之於太守聞喜公子良曰:“”還爲文惠太子中軍録事參軍,隨府轉征北。文惠在東宫,顒遷正員郎。
《南史》卷三四,列傳第二十四《周顒傳》云:
建元初,爲長沙王後軍參軍,山陰令。還爲文惠太子中軍録事參軍。文惠在東宫,顒遷正員郎。
《南史》“顒遷正員郎”,當是。
周顒何時遷爲文惠太子中軍録事參軍?
《南齊書》卷二一列傳第二《文惠太子傳》(《南史》卷四四列傳第三十四《文惠太子傳》略同)云:
昇明三年,太祖將受禅,世祖已還京師,以襄陽兵馬重鎮,不欲處他族,出太子爲持節、都督雍梁二州郢州之竟陵司州之隨郡軍事、左中郎將、甯蠻校尉、雍州刺史。建元元年,封南郡王,邑二千户。江左未有嫡皇孫封王,始自此也。進號征虜將軍會北虜南侵,上慮當出樊、沔。二年,徵爲侍中、中軍將軍,置府,鎮石頭四年,遷使持節、都督南徐兖二州諸軍事、征北將軍、南徐州刺史。世祖即位,爲皇太子。
從而可知,建元二年,文惠太子蕭長懋從襄陽還建康,爲侍中、中軍將軍,置府,鎮石頭。也就在這時,周顒離開山陰來到建康,爲蕭長懋中軍録事參軍。
其次,考察沈約在齊初的行年。
《梁書》卷一三列傳第七《沈約傳》(《南史》卷五七列傳第四十七《沈約傳》略同)云:
齊初爲征虜記室,帶襄陽令,所奉之王,齊文惠太子也。太子入居東宫,爲步兵校尉,管書記。
蕭長懋何時入居東宫?
《南齊書》卷三本紀第三《武帝紀》(《南史》卷四齊本紀上第四《武帝紀》略同)云:
建元四年六月甲申,立皇太子長懋。
從而可知,建元元年(479),沈約爲征虜將軍蕭長懋記室,帶襄陽令。建元二年(480),文惠太子蕭長懋爲侍中、中軍將軍,置府,鎮石頭,從襄陽還建康,沈約就隨之到了建康。建元四年六月甲申,蕭長懋爲太子,入居東宫。沈約爲步兵校尉,管書記。至於沈約從襄陽隨蕭長懋到建康,迄蕭長懋爲太子之前所任何職,史無明文,已無從考察。不過,沈約是一直在蕭長懋麾下,這是毋庸置疑的。
由此可見,建元二年,沈約隨蕭長懋回到建康。這時,周顒離開山陰,還建康爲文惠太子中軍録事參軍。沈約遂與周顒相識,同在蕭長懋幕府供職,從而結下了深厚的情誼。文惠在東宫,周顒遷正員郎。
從建元二年(480),沈約與周顒“結彩”,下推十二年,即永明十年(492),這即是沈約《與約法師書》的寫作時間。這既與書中的“自接彩同棲,年逾一紀”相符,又與“宿草既陳,楸槚將合”,“去冬今歲,人鬼見分”相合。從而可證,周顒當卒於永明九年(491)冬。
另外,從周顒其子周捨出任齊後軍行參軍的時間,亦可以證明周顒當卒於永明九年。
《梁書》卷二五列傳第十九《周捨傳》云:
起家齊太學博士,遷後軍行參軍。
後軍是誰?
《南齊書》卷四〇武十七王《南海王子罕傳》云:
南海王子罕字雲華,世祖第十一子也鬰林即位,進號後將軍。
鬰林王蕭昭業何時即位?
《南齊書》卷四本紀第四《鬰林王紀》云:
鬰林王昭業字元尚,文惠太子長子也永明十一年,給皁輪三望車。诏高選國官。文惠太子薨,立昭業爲皇太孫,居東宫,世祖崩,太孫即位。
《南史》卷五齊本紀下第五《廢帝鬰林王紀》云:
廢帝鬰林王昭業,字元尚,小字法身,文惠太子長子也武帝即位,封爲南郡王(永明)十一年,給皁輪三望車。文惠太子薨,立南郡王爲皇太孫,居東宫。其年七月戊寅,武帝崩,皇太孫即位。
由此可知,南海王蕭子罕爲後將軍,在永明十一年七月戊寅之後。而周捨爲蕭子罕後軍行參軍,當在永明十一年七月戊寅蕭子罕任後將軍之後。
永明十一年七月戊寅後,周捨服闋,爲南海王蕭子罕後軍行參軍。從永明十一年七月,上遡至永明九年冬,跨過三個年頭,周捨服除,亦可證明周顒卒於永明九年冬。從而進一步證明,從沈約《與約法師書》的寫作時間考訂周顒卒於永明九年(491)冬,是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