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學術的求真時代
——北宋的疑古思潮與考據學的興起
2017-01-26謝桃坊
一
中國新文化運動以來,由於西學的大量輸入與新學的逐漸興起,學術思想極爲活躍。馮友蘭於1937年論及史學界之趨勢説:“我曾説過中國現在史學界有三種趨勢,即信古、疑古及釋古。就中信古一派,與其説是一種趨勢,毋寧説是一種抱殘守缺的人的殘餘勢力,大概不久即要消滅疑古一派的人所作的工夫,即是審查史料。釋古一派所作的工夫,即是將史料融會貫通。就整個的史學説,一個歷史的完成,必須經過審查史料及融會貫通兩階段,而且必須到融會貫通的階段。”[注]馮友蘭:《古史辨第六册序》,《古史辨》第六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重印本,第1頁。這是對近世史學趨勢的概括。我們若考察中國學術的發展過程,其實對待古代典籍及古代歷史的基本態度也存在信古、疑古和釋古的三種趨勢。在宋代以前,學者們的信古曾達到癡迷的程度,對儒家經典尊奉爲神聖,而於其他古籍——包括其中的神話傳説,均信以爲真。他們也釋古,是以信古的態度去發掘經典的微言大義,或作章句的訓詁注釋。古代學者們並不懷疑,或不敢懷疑典籍或儒家學説的真僞,也不去追索所述事實的矛盾的議論的依據。他們如果立論著書則是對聖賢之訓或諸家之説的闡發,而引以爲據的均爲未經檢核的古史古事,甚至荒誕的神話傳説。西漢史學家司馬遷在《史記》卷六一《伯夷列傳》裏説:“夫學者載籍極博,猶考信於六藝。《詩》《書》雖缺,虞夏之文可知也。”他在撰著《史記》時也重視搜集資料,甚至實地考察,關於五帝、老子及先秦人物的紀述留下存疑的意見,但卻未進一步去考信。顧頡剛説:“這‘考而後信’的態度,的確是我們研究史料學的主要任務。可是司馬遷提出這個口號,卻没有在實際寫作中貫徹到底。我們翻開《史記》來看,仍然遺留了不少的古代的神話和傳説,而和歷史真實不符。”[注]顧頡剛:《我是怎樣編寫〈古史辨〉的》,《古史辨》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7頁。東漢學者王充在經學極盛的時代,認爲“儒者説《五經》多失其實”,又説:“世儒學者,好信師而是古,以賢聖所言皆無非,專精講習,不知難問。夫賢聖下筆造文,用意詳審,尚未可謂盡得其實,况倉卒吐言,安能皆是?”[注]王充:《論衡》卷二八《正説篇》、卷九《問孔篇》,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他有疑經疑古的思想,但未認真去考實根核。北齊學者顏之推在《顏氏家訓》的《書證》裏對於古代詞語、名物和典籍有所考證,表現出求真知的精神。然而在古代像王充和顏之推這樣的學者畢竟極爲罕見。中國學術思想與方法的巨大變化是始於北宋時期的。
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結束了五代中國封建割據的局面,重建了封建中央集權的國家,並使中央集權穩固發展。這在中國歷史上是一個重大的轉折。中國封建社會自唐代中葉以後,政治經濟發生了變化,到北宋時期漸趨於定型:它表明中國封建社會進入了後期發展階段。北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都呈現與前代相異的面貌,尤其是經濟的發展方面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水準,初步具有資本主義萌芽的條件,同時因社會改革的進行而導致政治思想與學術思想的變化,促進中國學術史上宋學的誕生。宋代學者對儒家經典的研究,不同於漢唐學者注重章句訓詁,而是注重義理的探討,以求認識經典的真正意義;也有學者注重經世致用之學,最後形成新儒學派。新儒學派的興起始於對儒家經典及傳注的懷疑,形成最能代表宋代學術特色的理學。然而長期以來論宋學者忽略了在宋人疑儒家經典與傳注的過程中,爲釋疑而求證,遂興起了考據之學。清代乾嘉時期考據學盛行,追溯其淵源則始於北宋。近世胡適認爲:“考據的學風是兩宋開始了的,並不是近三百年的事。歐陽修的《集古録》、司馬光的《通覽考異》、趙明誠的《金石録》、朱熹、洪适、洪邁,並不‘把情感壓下去’,他們是考據學的開山人,因爲他們生在學術發達的時代,感覺有辨别是非真僞的必要了,纔運用他們的稍加訓練紀律的常識,用證據來建立某些新發現的事實。這纔是考據學的來源。”[注]胡適:《復陳之藩》,《胡適書信集》(下),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1309頁。傅斯年:追溯新史學——史料學的淵源認爲:“當時(宋代)史學最發達,《五代史》《新唐書》《資治通鑑》即成於是時,最有貢獻而趨於新史學方面的進展者,《通鑑考異》《集古録跋尾》二書是爲代表,前者所引之書多達數百種,折衷於兩種不同材料而權衡之,後者可以代表利用新發現之材料以考訂古事,自此始脱去八代以來專究史法之學的窠臼而專注於史料之搜集、類比、剪裁,皆今新史學之所有事業也。”[注]傅斯年《中西史學觀點之變遷》,《傅斯年全集》卷三,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52頁。胡適和傅斯年認定中國考據學興起於北宋,它是近三百年考據學之發創。這是中國學術史的重大發現,但他們没有對此展開論述,許多具體問題尚待考察。
慶曆三年(1043)北宋建國已經八十餘年。此年名臣范仲淹、富弼、韓琦同爲諫官,他們在仁宗皇帝的支持下進行社會改革,史稱慶曆新政。這標誌着北宋社會進入中期發展階段。慶曆新政雖然以失敗告終,卻因政治的爭論,引起學術思想的變化,疑古成爲一個時代的思潮。歐陽修、劉敞、王安石、蘇軾開始對儒家經典及漢唐經師的傳注表示懷疑,繼而劉恕、司馬光、劉攽、蘇轍對上古史表示懷疑,同時歐陽修、司馬光、徐無黨、吴縝、吕大臨、王黼等開始從事金石和歷史的考證,爲求真知而開創考信的時代風尚。這樣由疑古而考信,遂在中國學術史上造成一個新的時代。晚清經學家皮錫瑞從傳統經學的觀點認爲宋代是經學的變古時代。他説:“經學自唐以至宋初,已陵夷衰微矣,然篤守古義,無取新奇,務承師傳,不憑胸臆,猶漢唐注疏之遺也是經學自漢至宋初未嘗大變,至慶曆始一大變也。”[注]皮錫瑞:《經常歷史》,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220頁。縱觀宋代學術,北宋學者們在疑古思潮的推動下興起的考據學應標誌中國學術進入了一個求真的新時代。
二
儒家經典及傳注在北宋受到空前的懷疑是始於歐陽修的。他以繼唐代韓愈之後取得古文運動的勝利而成爲一代文宗,同時他也是學者和史學家。其子歐陽發説:“公於經術,去取如此,以至先儒注疏有所不通,務在勇斷不惑。平生所辨明十數事,皆前人不以爲非,未有説者,如五帝不必皆出於黄帝,春秋趙盾弑君非趙穿,許世子非不嘗藥,武王十有一年非受命之年,及力破漢儒災異五行之説,《正統論》破以秦爲僞國然亦不苟立異之諸儒,嘗曰:‘先儒於經不能無失,而所得已多矣。正其失,可也;力詆之,不可也。盡其説而理有不通,然後得以論證。余非好爲異論也。’”[注]歐陽發:《事跡》,《歐陽修全集》附録卷三,世界書局1936年版。歐陽修關於儒家經典與傳注的懷疑,在當時起到了振聾發聵和驚世駭俗的作用,但他是在發現義理有所不通時而進行考辨的,指出前人之失誤,而並無攻擊前人之意:這是真正的學者的態度。他以爲儒家的經典——《六經》及其傳注都是值得懷疑的:
昔者聖人已没,《六經》之道,幾熄於戰國,而焚棄於秦,自漢以來,收拾之逸,發明遺義,而正其訛謬,得以粗備,傳於今者,豈一人之力哉:或有之矣。若使徒抱焚餘殘脱之經,倀倀於去聖千百年後,不見先儒中間之説,而欲特立一家之學者,果有能哉!吾未之信也。然則先儒之論,苟非詳其始終而抵牾,質於聖人而悖理,害經之甚,有不得已而改易者,何必徒爲異説以相訾也。[注]歐陽修:《詩補亡後序》,《居士集》卷四一。
儒家經典《六經》它所體現的聖人之道,經過戰國和秦代之後,僅存《五經》——《周易》《尚書》《儀禮》《詩經》《春秋》,而它們已殘缺,雖然西漢初年由儒者加以整理並闡釋以傳,但必然存在許多謬誤。因此漢代經師欲立一家之説以繼儒家之道是根本不可能的,尤其是漢儒諸家之説往往自相矛盾,更難相信《六經》之道的真實性了。歐陽修甚至認定:“自孔子没而周衰,接乎戰國,秦遂焚書,《六經》於是中絶。漢興蓋久而始出,其散亂磨滅,既失其傳,然後諸儒因得措其異説於其間。”[注]歐陽修:《廖氏文集序》,《居士集》卷四三。這皆從儒家經典流傳的歷史而懷疑其真實性,更指出後世儒者之説有違經典原意。這樣漢以來所謂的儒家之道也是可疑的了。歐陽修的《詩本義》十六卷,是開啟疑經風尚的最有影響的著作。他首先指出漢代毛公和鄭玄對《詩經》傳注的謬誤,例如關於《鴟鴞》,“毛鄭於《鴟鴞》失其大義者二,由是一篇之旨皆失。《詩》三百五篇,皆據序以爲義,惟《鴟鴞》一篇,見於《書》之《金縢》,乃作詩之本意最可據而易明,而康成(鄭玄)之箋與《金縢》之書特異,此其失大義一也。但據詩義,鳥之愛其巢者,呼鴟鴞而告之日‘寧取我子,勿毁我室’,毛鄭不然,反謂鴟鴞自呼其名,此失其大義者二也。”[注]歐陽修:《詩本義》卷五。據《尚書·金縢》記述,《鴟鴞》乃周公所作,其本事爲:“武王既喪,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於國曰:‘公將不利於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無以告我先王。’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於後,公乃爲詩以貽王,名之曰《鴟鴞》,王亦未敢誚公。”鄭玄根本無視此詩之創作背景,而又將雀鳥哀求鴟鴞,誤爲鴟鴞之自叙,則更違作品之本義:可見這樣的解釋是完全錯誤的。歐陽修感嘆説:“毛鄭之説既存,汩亂經義,則中人以下,不能無惑,不可以不正也。”[注]歐陽修:《詩本義》卷一三。《毛詩》的小序相傳爲子夏與毛公合著,或傳爲東漢衛宏所作,其解釋《詩經》各篇之主題,多有穿鑿附會之説,例如《麟之趾》序云:“《麟之趾》,《關雎》之化行,則天下無犯非禮,雖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之趾之時也。”歐陽修辨析云:“疑此二篇之序,爲講師以己説汩之,不然安得謬論之如此也。據詩以國君有公子如麟有趾爾,更無他義也。若序言《關雎》之應,乃是《關雎》化行,天下太平,有麟瑞出應,不惟怪妄不經,且與詩意不類。《關雎》《麟趾》,作非一人,作《麟趾》者了無及《關雎》之意。”[注]歐陽修:《詩本義》卷一。歐陽修以詩人創作之意以探討各詩的本義,糾正了漢儒的誤解,他説:“蓋自孔子没,群弟子散亡,而《六經》多失其旨。詩以諷誦相傳,五方異俗,物名字訓,往往不同。故於《六經》之失,《詩》尤甚。《詩》三百餘篇,作非一人,所作非一國,先後非一時,而世久失其傳,故於《詩》之失時世尤甚秦漢以來,學者之説多矣,不獨鄭氏之失也。”[注]歐陽修:《詩本義》卷一四。漢以來儒者對經典的傳注大都違背原意,這在關於《詩經》的傳注中尤爲明顯。歐陽修的《詩本義》對傳注的否定,拋棄權威之説,力求對詩歌本義的探討,由此引發學者對經典的懷疑。如果説《詩本義》是對漢以來經師傳注的否定,歐陽修關於《易傳》的論辨則是對儒家經典的懷疑。
《周易》是儒家最古老的經典,其經的部分爲古代卜筮用的卦爻辭;其理論闡釋的部分是《易傳》,即經之輔助之作,由《篆》上下、《象》上下、《繫辭》上下、《文言》《序卦》《説卦》《雜卦》組成,稱爲“十翼”。自漢代以來,儒者們皆認爲《易傳》爲聖人孔子之作,歐陽修開始否定此説:
“十翼”之説,不知起於何人,自秦漢以來,大儒君子不論也。或者曰然則何以知非聖人之作也:曰大儒君子之於學也,理達而已矣。中人以下指其跡,提其耳而譬之,猶有惑焉者,溺於習聞之久,曲學之士喜爲奇説以取勝也。[注]歐陽修:《易或問》,《居士集》卷一八。
他特舉了一個實例以否定孔子作“十翼”之説。《周易》乾卦引《文言》解釋元亨利貞云:“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此語實出自《春秋·左傳·襄公九年》:“穆姜薨於東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谓之隨。隨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曰:‘亡,是於《周易》曰隨,元亨利貞,無咎。元,體之長也;亨,嘉之會也;利,義之和也;貞,事之幹也。體仁足以長仁,嘉德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合義,貞固足以幹事,故不可誣也。’”《文言》對元亨利貞的解釋乃魯襄公夫人穆姜之語,歐陽修據此推論:“方魯穆姜之道此言也,在襄公之九年,後十有五年而孔子生。左氏之傳《春秋》也,固多浮誕之辭,然其用心,亦必欲其書之信後世也。使左氏知《文言》爲孔子作也,必不以近附穆姜之説而疑後世。蓋左氏者,不意後世之《文言》爲孔子作也。”[注]歐陽修:《易或問》,《居士集》卷一八。這證實《文言》非孔子所作。《易傳》中經常有“子曰”云云,儒者以爲皆聖人孔子之語,歐陽修認爲:“蓋漢之《易》師,甯取其文以解卦體,至有所不取,則立斷而不屬,故以‘子曰’起之也。其先言‘何謂’,而後言‘子曰’者,乃講師自爲問答之言耳,取卦體以爲答也。今《上繫》凡有‘子曰’者,亦皆講師之説也。然則今《易》皆出乎講師臨時之説矣,幸而講師所引者得載於篇,不幸不及引者,其亡豈不多耶!”[注]歐陽修:《傳易圖序》,《居士集》卷一五。這揭示了《易傳》中的“子曰”皆是漢代講師解釋卦體之言,而非孔子之語。關於八卦的産生,在《繫辭》裏講得很神秘,認爲“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又説“古者包犧(伏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歐陽修發現此二説是相矛盾的:“河圖之出也,八卦之文已具乎:則伏羲授之而已,復何所爲也。八卦之文不具,必須人力爲之,則不是爲河圖也。其曰觀天地、觀鳥獸,取於身,取於物,然後始作八卦,蓋始作者前未之言也。考其文義,其創意造始,其勞如此,然後八卦得以成文,則所謂河圖者,何與於其間哉!若曰已授河圖,又須有爲而立卦,則觀乎天地鳥獸,取於人物者,皆備言之矣,而獨遺其前始所授於天者,不曰取法於河圖,此豈近人情乎!考今《繫辭》,二説高絶,各自爲言,義不相通,而曲學之士,牽合以通其説而誤惑學者,其爲患豈小哉!”[注]歐陽修:《易童子問》卷三。河圖即八卦,河出圖,洛出書,以及伏羲造八卦,皆爲神秘之説。如果伏羲所作,便不存在河出之説。故二説皆是荒誕的。歐陽修認爲不僅《繫辭》非聖人之作,“《文言》《説卦》而下皆非聖人之作,而衆説淆亂,亦非一人之言也。昔之爲《易》者,雜取以資講説,而説非一家,是以或同或異,或是或非,其擇而不精,至使壞經而惑世也。”[注]歐陽修:《易童子問》卷三。他認定《易傳》是諸經師雜取衆説以附託聖經,以至歪曲《周易》之本義,因而給予徹底的批判。此外關於《周禮》,歐陽修並未深究,但以爲:“今所謂《周禮》者,不完之書也。其禮樂制度,蓋有周之大法存焉,至於考之於事,則繁雜而難行者多。故自漢興,《六經》復出,而《周禮》不爲諸儒所取,至或以爲黷亂不驗之書,獨鄭氏(玄)尤推尊之。”[注]歐陽修:《詩本義》卷一四。自歐陽修疑經及傳注之後,疑古思潮得到廣大學者的回應。
劉敞爲慶曆六年(1046)進士,乃歐陽修的好友。歐陽修每遇到疑難的學術問題,便以書信方式向劉敞請教。劉敞的《七經小傳》三卷是讀書筆記,凡是他認爲經義不通之處,均以意改動經文。他對《春秋》的研究極深入,著有《春秋權衡》十七卷,依經立義,倡導徴實的學風。關於《左傳》與《春秋》的關係,自來認爲《春秋》是孔子作的經,同時的左丘明爲之作傳。劉敞否定此説,他認爲:“前漢諸儒不肯爲左氏者,爲其是非謬於聖人也,故曰左氏不傳《春秋》,此無疑矣。然爲左氏者皆恥之,因共護曰丘明受經於仲尼,欲以此自解免耳;其實非也。何以言之邪?仲尼之時,魯國賢者無不從之遊,獨丘明不在弟子之籍。若丘明真受經作傳者,豈得不在弟子之籍哉,豈有受經傳道而非弟子者哉?以是觀之,仲尼未嘗授經於丘明,丘明未嘗受經於仲尼也。然丘明所以作傳者,乃若自用其意説經,汎以舊章常例,通之於史策,可見成效耳。其褒貶之意,非丘明所盡也,以其不受經也。”[注]劉敞:《春秋權衡》卷一。這已辨析左丘明與孔子的關係,説明左氏是以己意説經,注重史實的記述,而與《春秋》褒貶之意的取向是不同的。同時關於《春秋》的論著尚有佚名的《春秋通義》一卷,作者對此經的真實性表示懷疑:“《春秋》者,魯史之所志也,時不一世,史不一官,內事外事,載諸方册而已,非所謂微而顯,志而晦,婉而成章,盡而不污,能寓褒貶乎其中,如聖人之旨者也。逮孔子之修《春秋》也,因其舊文,乘以新義,達例筆之,常事削之,其有謬戾乖刺,然後從而正之;於是乎王道明於上,人紀振於下,勸善懲惡,一歸於正。顧魯史不可得見,而孔子之傳《春秋》僅采諸‘三傳’,是孔子之《春秋》,卒乎不知爲何等也。”[注]佚名:《春秋通義小序》,《春秋通義》卷首。《春秋》本是魯國史官所記之事,孔子並非著者,僅是修訂而已,其結果弄得它既非魯史原本,而孔子修訂情况亦無從考核。這樣《春秋》爲孔子所著之經被否定,其神聖性亦隨之喪失了。學者兼政治家王安石對《春秋》的否定更爲徹底,他説:“至於《春秋》,‘三傳’既不足信,故於諸經,尤爲難知。”[注]王安石:《答韓求仁書》,《臨川集》卷七二。他甚至以鄙視的語氣説《春秋》是“斷爛朝報”。[注]宋人周麟之跋孫覺《春秋經解》云:“初荆公(王安石)欲釋《春秋》以行天下,而莘老(孫覺)之書已出,一見而有惎心,自知不能復出其右,遂詆聖經而廢之,曰:‘此斷爛朝報也’。”見《經學歷史》,周予同注,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29頁注15。朝報即邸報、公報;因《春秋》多闕文,故曰斷爛。這樣,《春秋》是毫無價值的東西,而《春秋三傳》更不可信了。
蘇軾是繼歐陽修之後主盟文壇的重要人物。他的《東坡先生易傳》九卷和《東坡先生書傳》十三卷,皆從新的觀點重新闡釋它們的義理,在經學變古時代是很有影響的著作。關於《春秋》,蘇軾認爲:“若乎《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間,天下之是非,雜然而觸乎其心,見惡而怒,見善而喜,則求其是非之際,又可求諸其言之喜怒之間矣。至於《公羊》《榖梁》之傳則不然,日月土地,皆可以爲訓也。夫日月之不知,土地之不詳,何足以爲喜,而何足以爲怒,此喜怒之所以不在也。《春秋》書曰‘戎伐凡伯於楚丘’,而以爲‘衛伐凡伯’;《春秋》書曰‘齊仲孫來’,而以爲‘吴仲孫’,甚而至於變人之同。此又喜怒之所以不及也。愚故曰:《春秋》者,亦人之言而已,而人之言,亦觀其辭氣之所嚮而已矣。”[注]蘇軾:《春秋論》,《蘇軾文集》卷二,中華書局1986年版。《公羊傳》和《穀梁傳》轉述經的內容多有失實和訛誤,它們由此闡發的微言大義也必然有違經旨,因此蘇軾否定此兩傳的價值。他並不將《春秋》視爲神聖的經典,以爲它所記的是一般人之言,從中可見到記事者之喜怒的傾向。這種記事者個人的喜怒傾向必然具有主觀的性質。由此可見《春秋》僅是普通的典籍而已,並無經的權威性。在《五經》之中,蘇軾以爲《儀禮》和《春秋》是紀實的,而《尚書》紀述的是古人一時的言論,《周易》僅是卜筮之書,《詩經》的內容極爲雜亂,更不可能從中得到法度。他説:“夫聖人爲經,惟其《禮》與《春秋》合,然後無一語之虚而莫不可考,然猶未嘗不近乎人情。至於《書》出於一時言語之間,而《易》之文爲卜筮而作,故時亦有不可前定之論,此其於法度已不如《春秋》之嚴矣。而次《詩》者,天下之人,匹夫匹婦,羈臣賤隸,悲憂愉佚之所爲作也。夫天下之人,自傷其貧賤困若之憂,而自述其豐美盛大之樂,上及於君臣父子,天下興亡,治亂之跡,而下及於飲食床笫,昆蟲草木之類。蓋其中無所不具,而尚何以繩墨法度,區區而求諸其間哉!”[注]蘇軾:《詩論》,《蘇軾文集》卷二,中華書局1986年版。這樣,《五經》雖爲古代聖人所著,但實際上是無經典意義的。
北宋慶曆以來,歐陽修引起的疑古思潮,逐漸成爲學術風尚。司馬光説:“竊見近歲,公卿大夫,好爲離奇之説,喜誦老莊之言,流及科場,亦有習尚。新進後生,未知臧否,口傳耳剽,翕然成風。至有讀《易》未識卦爻,已謂‘十翼’非孔子之言;讀《詩》未盡《周南》《召南》,已謂毛、鄭爲章句之學;讀《春秋》未知十二公,已謂‘三傳’可束之高閣;循守注疏者謂之腐儒,穿鑿臆説者謂之精義。”[注]司馬光:《論風俗劄子》,《傳家集》卷四二。由此可見在疑古思潮的影響下,甚至青年學子對儒家經典尚不熟悉便發妄議了。這表明學術思想與士風正在發生巨大的變化。
三
中國歷史的開始,西漢史學家司馬遷的《史記》認爲始於黄帝,特撰《五帝本紀》以補遠古歷史。“五帝”的傳説出於戰國後期至西漢初年的文獻。此概念甚爲混亂,宋人裴駰説:“太史公依《世本》《大戴記》以黄帝、顓頊、帝嚳、唐堯、虞舜爲五帝。譙周、應劭、宋均皆同。而孔安國《尚書序》、皇甫謐《帝王世紀》、孫氏注《世本》,並以伏羲、神農、黄帝爲三皇,少昊、顓頊、高辛、唐、虞爲五帝。”[注]裴駰:《史記集解》,《史記》卷一《五帝本紀》注引,中華書局1959年版。司馬遷記述了五帝的事蹟,但已存疑,他説:“學者多稱五帝,尚矣,然《尚書》獨載堯以來,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馴,薦紳先生難言之。”[注]司馬遷:《史記》卷一《五帝本紀》。雖然如此,但自此史家皆以黄帝爲中國歷史的開端。北宋疑古思潮興起之時,歐陽修對傳説的古史,開始進行辨僞的工作。他以歸謬的推理方法揭示神話傳説在事理上的荒謬。關於五帝記載的根本錯誤,是缺乏可靠的事實依據,他説:“以孔子之學,上述前事,止於堯舜,著其大略而不道其前。(司馬)遷遠出孔子之後,而乃上述黄帝以來,又詳悉其世次,其不量力而務勝,宜其失之多也。”[注]歐陽修:《帝王世次圖序》,《居士集》卷四三。爲證實五帝世次的荒謬,歐陽修據司馬遷所述列圖考察,於是可見:堯、舜、夏、商、周五代皆是黄帝之後人。由此推測,則舜爲四世孫,禹卻爲四世祖,文王以十五世祖,而爲十五世孫紂王之臣,武王以十四世祖而討伐十四世孫;又周之祖先稷,殷之祖先契,均爲高辛之子,爲同父異母兄弟,而稷的世次竟在契之後。這種倫理秩序的錯亂,説明五帝世次是不合於常理的,也是不可信的。歐陽修進一步以《尚書》《孟子》《帝王世紀》等記載的古帝年歲進行歸納:堯一百一十六歲,舜一百一十二歲,禹一百歲。堯十六歲即帝位,在位七十年,八十八歲時試以舜攝政;這時舜三十歲。舜攝政三十年而堯去世,舜服喪三年後即帝位,在位五十年去世。舜在位三十三年時,命禹攝政,十七年後舜去世,禹服喪三年後即帝位,在位十年去世。從三位古帝的年歲,再結合他們的倫理世次,便可得出這樣的結論:“堯年五十七,已見四世之玄孫(舜)生一歲矣。舜居試攝及即位通八十二年,而禹壽百歲,以禹百年之間推而上之,禹即位及居舜喪通十三年,又在舜朝八十二年,通九十五年,則當舜攝試之初年,禹纔六歲,舜爲玄孫年十三歲,見四世高祖(禹)方生六歲矣。”[注]歐陽修:《帝王世次圖後序》,《居士集》卷四三。由此證實古帝傳説的混亂和荒謬,已没有必要再去詳考其事跡的真僞了。歐陽修以實證的歸謬的方法,破除了中國古史傳説的迷誤。
司馬光曾編撰《稽古録》二十卷,記述自伏羲迄於北宋英宗治平之歷史要事,以供帝王閲覽。此以三皇之首的伏羲爲中國歷史的開端。這是司馬光依據《周易·繫辭》所載而紀述的,對此他作了説明:“夫天地者萬物之父母,諸侯者一國之父母,天子者萬國之父母,人之至尊,無與爲比。惟父事天,母事地,故曰天子。伏羲以前爲天子者,其有無不可知也。如天皇、地皇、人皇、有巢、燧人之類,雖於傳記有之,語多於怪,事不見經,臣不敢引,獨據《周易》自伏羲以來叙之。”[注]司馬光:《稽古録》卷一。唐代司馬貞曾認爲中國古史以五帝爲首是不恰當的,此前還有“三皇”。他據漢代緯書以三皇爲伏羲、女媧和神農,特撰《補史記三皇本紀》,並附有另“三皇”——天皇、地皇、人皇之説。[注]司馬貞:《補史記三皇本紀》,《史記》卷二〇,《國學基本叢書》本,商務印書館1934年版。司馬光已見到這些傳説的怪異而不可爲據,只得依《周易·繫辭》所載,未辨析此説的真僞,但當他撰著《資治通鑑》時,記述中國歷史是起於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三家分晉,戰國開始之年。劉恕參與《資治通鑑》的編撰,他記述與司馬光的一次談話:“治平三年(1066)公(司馬光)以學士爲英宗皇帝侍講,受詔修歷代君臣事跡,恕蒙辟置史局,嘗請於公曰:‘公之書不始於上古或堯舜,何也?’公曰:‘周平王以來,事包《春秋》,孔子之經,不可損益。’曰:‘何不始於獲麟之歲?’曰:‘經不可續也。’恕乃知賢人著書,尊避聖人也。”[注]劉恕:《資治通鑑外紀序》,《資治通鑑外紀》卷首。《春秋》紀事始於周平王四十九年(前722)至周敬王三十九年(前481)。司馬光認爲《資治通鑑》之著當尊崇《春秋》之經,不再重複,亦不存在續編之意,故不記述上古之事,亦不繼起於獲麟之年,而是始於戰國。這樣的决定並不在於尊經,而是因爲戰國開始之年是中國歷史的重大轉折點,所以司馬光這樣的决定是體現了其深邃的史學觀點的。
《資治通鑑》紀事始於戰國,劉恕爲補紀戰國之前的古史,特記述自伏羲以來迄於戰國的歷史爲《資治通鑑外紀》十卷。劉恕雖紀上古之事,但作了認真的考辨。關於“三皇五帝”的記載,見於《六韜》《周禮》《管子》《穀梁》《亢倉子》《鶡冠子》《世本》《大戴禮》《孔子家語》《三統曆》。劉恕對以上諸書所記之事進行考辨,以證其僞。他發現《周書》、老子、曾子、董仲舒、慎子、鄧析子、尹文子、孫子、吴子、尉繚子,皆不言三皇、五帝、三王之事;《論語》和《墨子》只稱三代(夏、商、周);《左傳》《國語》《商君書》《孟子》《司馬法》《韓非子》《燕丹子》稱三王;《穀梁傳》《荀子》《鬼谷子》《亢倉子》稱五帝;只有《文子》《列子》《莊子》《吕氏春秋》《五經緯》始稱三皇。這樣可見關於古帝的傳説是層累的附會的,其傳説出現的時間愈後,則其傳説的時代愈古遠,也愈荒謬。劉恕的考辨共三千餘字,已是一篇翔實的考據論文,其結論是:
《六經》惟《春秋》及《易》《篆》《象》《繫辭》《文言》《説卦》。《序卦》《雜卦》仲尼所作,《詩》《書》仲尼刊定。三皇、五帝、三王,《易·下繫》曰古者伏羲氏王天下也,伏羲氏没,神農氏作,神農氏没,黄帝、堯、舜氏作。載繼世更王,而無‘三’‘五’之數,或以伏羲至舜爲五帝,然孔子未嘗道,學者不可附會臆説也《莊子》又在《列子》之後,與文(子)、列(子)皆寓言,誕妄不可爲據。秦漢學者,宗其文辭富美議論辯博,故竟稱三皇五帝,而不究其古無其人,仲尼未嘗道也。[注]劉恕:《資治通鑑外紀》卷一。
經劉恕考證,所謂“三皇五帝”在古代實無其人,而且孔子不曾説過,顯然這些傳説不是中國歷史的開端。
蘇轍仿《史記》體例記述上古至秦末之史事爲《古史》六十五卷。他特作《三皇本紀》以補《史記》之缺失,但他説:“孔子删《詩》及《書》,起於堯、舜、稷、契之際,以爲自是以上,其事不可詳矣。司馬遷記五帝,首黄帝,遺羲、農,而出少昊,以爲帝王皆出於黄帝,蓋記其世,非記其事也。故余因之。”[注]蘇轍:《古史》卷一。蘇轍認爲司馬遷關於五帝的記述,僅僅是記述了那個時代,並不在於所記之事。他記述三皇也是如此,僅記述曾經有過這樣的時代,它是傳説的時代而已。關於中國傳統文化的認識,如果不破除儒家經典的神聖性和三皇五帝傳説的謬妄,便不可能進入求真的境地,也就不可能興起考據學。北宋自慶曆以來對儒家經典的懷疑與否定和對古史的辨誤,促進了學者們以實證的方法探討中國傳統文化的學術問題。
四
考據學的興起是以北宋嘉祐八年(1063)歐陽修完成《集古録跋尾》十卷爲標誌的。此著考釋與研究古代鐘鼎彝器文字與墓誌碑刻文字,屬於金石學。清代是中國金石學最盛的時期,而追溯此學的淵源則始於歐陽修。宋人蔡絛記述金石學之興云:“虞夏而降,製器尚象,著焉後世。由漢武帝汾陽得寶鼎,因更其年元。而宣帝於扶風得鼎,款識曰:‘王命尸臣,官此栒邑。’及後和帝時,竇憲勒燕然還,有南單于者遺憲仲山甫古鼎,有銘,而憲遂上之。凡此數者,咸見諸史記可彰灼者。殆魏晉六朝隋唐,亦數數言獲古鼎器。梁劉之遴好古愛奇,在荆州聚古器數十百種,又獻古器四種於東宫,皆錯金字;然在上者初不以爲事。獨國朝來,寖乃珍重,始則有劉原父侍讀公爲之倡,而成於歐陽文忠公。”[注]蔡絛:《鐵圍山叢談》卷四,中華書局1983年版。劉敞字原父,曾得先秦彝鼎數十之銘文釋讀,以考古代制度。歐陽修與劉敞是好友,受其影響而搜集金石碑刻搨片。他與劉敞書簡云:“余家所藏《集古録》,嘗得故許子春爲余言:‘集聚多失,此物理也,不若舉其要,著爲一書,謂可傳久。余深以其言爲然。昨在汝陰閒居,遂爲《集古録目》,方得八九十篇,不徒如許之説,又因得與史傳相參驗,證見史家闕失甚多。’”[注]歐陽修:《與劉侍讀原父》,《書簡》卷五。歐陽修不僅好古收藏,而且重在對金石文字的考釋,糾正史籍紀載之失誤,借以求史事之真實。歐陽修關於石鼓文之考釋是極重要的一篇考古論文:
右石鼓文。岐陽石鼓,初不見稱於前世,至唐人始稱之,而韋應物以爲周文王之鼓,宣王刻詩,韓退之直以爲宣王之鼓。在今鳳翔孔子廟中,鼓有十,先時散棄於野,鄭餘慶置於廟而亡其一。皇祐四年(1052)向傳師求於民間,得之乃足。其文可見者四百六十五,磨滅不可識者過半。余所集録文之古者莫先於此,然其可疑者三四。今世所有漢桓、靈時碑,往往尚在,其距今未及千歲,其畫深刻而磨滅者十有八九。此鼓按太史公年表,自宣王共和六年至今嘉祐八年,實千有九百一十四年,其文細而刻淺,理豈得存,此其可疑者一也。其字古而有法,其言與《雅》《頌》同文,而《詩》《書》所傳之外,三代文章,真跡在者惟此而已,然自漢以來,博古好奇之士,皆略而不遒,此其可疑者二也。隋氏藏書最富,其志所録秦始皇刻石、波羅門外國書皆有,而獨無石鼓,遺近録遠,不宜如此,此可疑者三也。前世紀傳所載,古遠奇怪之事,類多虚誕而難信,况傳記不載,不知韋韓二君何據而知爲文宣王之鼓也。隋唐古今書籍初備,豈當時猶有所見,而今不見之邪?然退之(韓愈)好古不妄者,余姑以爲信耳。至於字畫,亦非史籀不能作也。[注]歐陽修:《集古録跋尾》卷一。
石鼓是唐代初年出土的十塊鼓形石,上刻籀文(大篆)四言詩,每鼓十首爲一組。關於刻石的時代,唐代張懷瓘、韋應物、韓愈皆認爲是周宣王時遺物。歐陽修記述了石鼓出土以來情况,對唐人之説提出三點懷疑意見,但肯定其文字爲大篆,這爲後世學者考定其時代爲秦刻提供了重要的學術綫索。此十鼓今存北京故宫博物院。因史籍無關於石鼓的記載,故難確考其年代。古器物與墓誌碑刻,凡見於史籍記載者,歐陽修採取實物與史籍相互參驗的方法,辨析了諸多史籍之失。戰國時秦昭襄王詛楚懷王之罪於神之刻石爲《秦祀巫咸神文》,俗稱《詛楚文》,其文字今存。歐陽修將石刻文字的內容與《史記》關於秦國與楚國的記載相比較,考定其所詛之對象爲楚國頃襄王熊橫。[注]歐陽修:《集古録跋尾》卷一。《後漢太尉張寬碑》與《後漢書·張寬傳》所記張寬之仕歷有異,歐陽修進行比較:“碑云‘大將軍以禮脅命拜侍御史,遷梁令,三府並用博士徵,皆不就。司録校尉舉其有道,公車徵拜議郎司徒長史。’而傳但云:‘大將軍辟,五遷司徒長史。’今據碑文止四遷爾,博士未嘗拜也。碑於‘長史’下遂云:‘入登侍中。延熹八年地震,有詔詢異,而拜尚書,遷南陽太守,拜太中大夫,復拜侍中屯騎尉宗正光禄勳,遂授太尉。’傳至太中大夫始云遷侍中,其前至長史入登侍中,史闕書也。碑又云:‘因疾遜位,拜光禄大夫,遷衛尉,復作太尉。’而傳云:‘以日食免,拜衛尉。’‘以日食免’當從傳爲正,而不書光禄大夫,史闕也。”[注]歐陽修:《集古録跋尾》卷二。關於漢獻帝遜位的時間,歐陽修據《魏受禪碑》與各種史籍的記載相比較,以碑文證史籍之誤:“按《漢獻帝記》延康元年(220)十月乙卯皇帝遜位。魏王稱天子。又按《魏志》是歲十一月葬士卒死亡者猶稱王令,是月丙午漢帝使張愔奉璽綬,庚午王陞壇受禪。又是月癸酉奉漢帝爲山陽公。而碑云十月辛未受禪於漢。三家之説皆不同。今據裴松之注《魏志》,備列漢魏禪代詔册書令、群臣表奏甚詳,蓋漢室以十月乙卯策詔魏王,使張愔奉璽綬,而魏王辭讓,往返三四而後受也。又據侍中劉廙奏,問太史令許芝,今月十七日己未可治壇場。又據尚書令桓階等奏云,輒下太史令擇元辰,今月二十九日可登壇受命。蓋十七日己未,至二十九日正得辛未。以此推之,漢魏二紀皆謬,而獨此碑爲是也。”[注]歐陽修:《集古録跋尾》卷四。《集古録跋尾》中如上述以出土實物資料證史籍記載之闕失與訛誤之例甚多。近世王國維談到研究古史採用的二重證據法説:“吾輩至於今日,幸於紙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種材料,我輩固得據以補正紙上之材料,亦得證明古書之某部分全爲實録,即百家不雅馴之言,亦不無表示一面之事實。”[注]王國維:《古史新證第一二章》,《古史辨》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重印本。我們若讀了《集古録跋尾》,不難見到此種二重證據法,早在歐陽修已經使用了。
在歐陽修考證金石文字的影響下,吕大臨於北宋元祐七年(1092)完成了《考古圖》十卷、《續考古圖》五卷。他説此著之緣起:“漢承秦火之餘,上視三代,如更晝夜,夢覺之變,雖遺編斷簡,僅存二三。然世態遷移,人亡書殘,不復想見先王之緒餘,至人謦欬。不意千百年後,尊彝鼎敦之器,猶出於山巖屋壁,田畝墟墓間,形制文字,且非近世可能知,况能知所用乎?予於世大夫之家,所閲多矣,每得傳摹圖寫,寖盈卷軸,尚病窽綮未能深考。暇日論次成書,非敢以器爲玩也。觀其器,誦其言,形容仿佛追三代之遺風,以見其人矣。以意逆志,或探其制作之原,以補經傳之闕亡,正諸儒之謬誤。天下後世之君子,有意於古者,亦將有考焉。”[注]吕大臨:《考古圖記》,《考古圖》卷首。他搜集鐘鼎古器物的目的是在於補正經傳和辨正諸儒之誤,因其博覽群書,故其考證甚爲精審。他考敦爲周武王之器云:“此敦二器同制,同文,則如古人作器勒銘非一物,器器皆有銘也。周大夫,有功錫命,爲其考作祭器也。宣榭者,蓋周宣王之廟也。榭,射堂之制也,其文作古射字,作弓矢以射之象,因名其堂曰射(原注:音謝,後從木)。其堂無室,以便射事,故曰凡無室者皆謂之榭(《爾雅》云)。宣王之廟制如榭,故謂之宣榭。《春秋》記成周宣榭火,以宗廟之重而書之,如桓、僖公之比。二傳云藏禮樂器,非也按《集古録》作毛伯敦,云劉原父(敞)考按其事,謂《史記》武王克商,尚父牽牲,毛叔鄭奉明水,則此銘謂鄭者,毛叔鄭也。銘稱伯者,爵也;史稱叔者,字也。敦乃武王時器。此云宣榭,爲宣王之榭則非矣。”[注]吕大臨:《考古圖》卷三。館陶釜有銘文云:“河東時造,三斗銅鹿釜,重十二斤,長信賜館陶家第二。”吕大臨考證此爲漢代之物:“按長信,太后宫名,故《前漢孝元傳》昭儀專爲太后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長信宫中官。又成帝母太皇太后,本稱長信宫是也。館陶家即公主家。按《前漢》文武帝女嫖爲館陶長公主。《後漢·世家》第三女紅夫封館陶公主,肅宗時爲子求郎者也。此器未詳前後漢。”[注]吕大臨:《續考古圖》卷一。這些考證皆有助於瞭解古代文明制度。
北宋後期王黼的《重修宣和博古圖》三十卷,於每類器物有總叙,再列圖詳考。宣和乃北宋殿名,內藏青銅器極富。蔡絛説:“太上皇帝(宋徽宗)即位,憲章古始,眇然追唐虞之思,因大宗尚。及大觀初,乃仿公麟之《考古》(李公麟《考古圖》)作《宣和殿博古圖》。凡所藏者,爲大其禮器,則已五百有幾時所重者,三代之器而已,若秦漢間物,非特殊蓋亦不收。至宣和後,則咸蒙貯録,且累至萬餘。”[注]蔡絛:《鐵圍山叢談》卷四。王黼爲宋徽宗之親信重臣,曾爲宣和殿學士。他在《宣和博古圖》的基楚上進行增廣重修和考證。他對周穆公鼎之銘文考釋云:“鼎得於華陰,乃秦古地。曰‘不顯走’者,《詩》云‘有周不顯’,王安石釋云:‘不顯者,乃所以甚言其顯也。’‘走’者,如太史公所謂‘牛馬走’,則‘走’乃自卑之稱。‘皇祖穆公’者,考秦世次,先武公,次成公,而穆公;又次今銘,復先穆公,次言成公,後言武公者,質諸經傳,莫不有意義。昔商之禘祀,自上而推之下,尊尊之義。故《長發》(《詩經·商頌》)詩曰‘有娀方將’,又曰‘玄王桓發,相土烈烈’而終之以‘實維阿衡,實左右商王’。此先言有娀以及卨,至於相土,成湯而下,然後及於阿衡也。周之禘祀,自下而推之上,親親之義。故《雝》(《詩經·周頌》)之詩曰‘既右列考,亦右文母’,蓋自列考以上,逮於文母也。自上及下,則原其始,而知王業之由興;自下及上,則舉其近,以昭王業之所成。當時各有所主。而此鼎之文,世次亦有所法也。”[注]王黼:《重修宣和博古圖》卷二。禘,古代祭祀名,王者郊祭,立始祖之廟,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祀之於始祖之廟。王黼不僅考釋了銘文之義,還對商周兩代禘祀之異引《詩經》作了辨析。“周太叔鼎”之銘文僅此四字,王黼以《春秋·魯隱公元年》鄭伯克段於鄢之史事,證實此鼎乃鄭莊公之弟共叔段之鼎。[注]王黼:《重修宣和博古圖》卷三。這些考證皆是可信的。
青銅器銘文及墓誌石刻文字,它們能爲古代歷史提供新的史料,但尚須辨識真僞及時代,這得核實歷史文獻的記載。由此學者們採用二重證據法以證古史,爲歷史文獻的考證開拓了新的思路。
五
司馬光的《資治通鑑考異》三十卷應是中國考據學興起的典範著作。最初司馬光編著《通志》八卷爲戰國至秦末之編年史,表奏於朝廷,英宗皇帝甚爲重視,於治平三年(1066)詔置書局於崇文院,由司馬光繼續編撰,參加者有劉恕、劉攽和范祖禹,歷時十九年,至元豐七年(1084)完成二百九十四卷,目録三十卷;神宗皇帝賜書名爲《資治通鑑》。司馬光在編纂過程中,凡遇到某史事有疑難問題存在者,隨時考證,留下劄記,因成《資治通鑑考異》。此著考證史事異同而辨其正誤,計引書二百餘家,此外又博采譜録、正集、别集、墓誌、碑碣、行狀、别傳等資料,以求史事之真實,因而被譽爲“千古史法之精密,實未有過於是者”[注]《資治通鑑考異提要》,《資治通鑑考異》卷首。。在這部著作中,諸多條史事辨析皆是謹嚴的考證論文,例如卷一“慎靚王二年魏惠王薨,子襄王立”辨惠王之卒年引用《史記》《春秋後序》《古書紀年篇》《魏世家注》《世本》,計三百八十八字。卷一“(漢高祖)欲使太子擊黥布,太子客使吕釋之夜見吕后”,辨司馬遷所記漢高祖聽四位高士之言而立太子,證以《漢書》以爲並非事實,計八百三十四字。卷一一聖曆元年(698)“二月狄仁傑勸太后召盧陵王,吉頊説張易之、昌宗”,關於立盧陵王爲太子事,引用《狄梁公傳》《談賓録》《御史臺記》《新唐書·狄仁傑傳》《朝野僉載》,采衆之可信者存之,計一千一百三十二字。卷一三開元二十四年(736)“四月張九齡謀誅安禄山”,在比較《玄宗實録》《肅宗實録》《安禄山事蹟》《西齋録》《舊唐書·張九齡傳》《新唐書·張九齡傳》諸記載之後,採用《玄宗實録》所記,計一千一百四十四字。卷一四天寶十四載(755)“丙午顏杲卿殺李欽溱,擒高邈、何千年,河北十郡皆歸朝廷”,比較《河洛春秋》《顏杲卿傳》《肅宗實録》《玄宗實録》《唐曆》《顏氏行狀》諸記載之後,以《玄宗實録》和《肅宗實録》所記爲實,計二千六百四十字。卷一六上元二年(761)“又殺朝清(史思明之子),”辨《肅宗實録》及《薊門紀亂》記事之誤,以《河洛春秋》與《新唐書》所記爲實,計四千五百三十九字。以上考證弘博精審,實前所未有。司馬光在編撰《資治通鑑》時與范祖禹通書信,談到編纂處理史事之疑難問題的方法:
若彼此年月事蹟有相違戾不同者,請選擇一證據分明,情理近於得實者修入正文,餘者注於其下,仍爲叙述所以取此舍彼之意。先注所舍者云某書云云,今案某書證驗云云,或無證驗,則以事理推之云云,今從某書爲定。若無以考其虚實是非者,則云今兩存之。其實録、正史,未必皆可據,雜史小説,未必皆無憑,在高鑒擇之。[注]司馬光:《答范夢得書》,《傳家集》卷六三。
司馬光所談處理史事疑難問題的方法,也是他在《資治通鑑考異》裏所採用的考證方法;我們可概括爲四種方法,兹試舉例以明:
(一)比較史料。某史事於諸家記載不同,選擇合情理者爲准。例如漢獻帝初平二年(191)孫堅戰死,此事“范《書》(《後漢書》)初平三年春,堅死。《吴志·孫堅傳》亦云初平三年。《英雄記》曰初平四年春正月七日死。袁《記》初平三年五月。《山陽公載記》載策(孫策)表曰:臣年十七喪失所怙。裴松之按:策以建安五年卒,時年二十六。計堅之死,策應十八,而此表云十七,則爲不符。張璠《漢紀》及胡冲《吴曆》,蓋以堅初平二年死。此爲是,而本傳誤也,今從之。[注]司馬光:《資治通鑑考異》卷三。司馬光比較了關於孫堅之死年月的記載,糾正史傳記載之誤。唐代貞觀十一年(637)武士彠女(武則天)年十四入宫,此事“舊則天《本紀》,崩時年八十三。《唐曆》、焦璐《唐朝年代紀》《統紀》、馬總《唐年小録》《聖運圖》《會要》皆云八十一。《唐録》《政要》,貞觀十三年入宫。據武氏入宫年十四,今從吴兢《則天實録》爲八十三,故置此年。”[注]司馬光:《資治通鑑考異》卷一〇。司馬光比較諸家記載,選擇了史臣吴兢所記,確定武則天於貞觀十一年入宫。唐代大中五年(851)十一月以張義潮爲歸義軍節度使,此事“《唐年補録》《舊紀》(《舊唐書》),義潮降在五年八月。《獻祖紀年録》及《新紀》(《新唐書》),在十月。按《實録》五年二月壬戌,天德軍奏沙州刺史張義潮、安景旻及部落使閻英達等差使上表,請以沙州降。十月義潮遣兄義澤以本道瓜、沙、伊、肅等十一州地圖户籍來獻。河隴隱没百餘年,至是悉復故地。十一月建沙洲爲歸義軍,以張義潮爲節度使河沙等十一州觀察營田處置使。《新紀》五年十月,沙州人張義潮以瓜、沙、伊、肅、鄭、甘、河、西、蘭、岷、廓十一州歸於有司。《新傳》三州七關降之。明年沙州首領張義潮奉十一州地圖以獻,擢義潮沙州防禦使,俄號歸義軍,遂爲節度使。參考諸書,蓋二月義潮使者始得以沙州來告,除防禦使,十月又遣義澤以十一州圖籍來上,除節度使也。今從《實録》。《新傳》云三州之降明年,誤也。”[注]司馬光:《資治通鑑考異》卷二二。司馬光關於張義潮爲歸義軍節度使之年月,在比較諸家記載之後,以《宣宗實録》爲據,糾正了《新唐書》記載之誤。
(二)推斷事理。某史事在諸家記載中甚爲矛盾,則以推斷其事之理以作定論。例如唐代武德九年(626)六月秦王李世民謀誅建成、元吉,問於李靖、李世勣,皆辭,此事“《統紀》云:秦王懼,不知所爲,李靖、李勣數言大王以功高被疑,靖等請申犬馬之力。劉餗《小説》:太原將誅蕭牆之惡,以主社稷,謀於魏公靖,靖辭:謀於英公勣,勣亦辭;帝由是珍此二人。二説未得孰爲其實,然劉説近厚,有益風化,故從之。”[注]司馬光:《資治通鑑考異》卷九。關於李靖和李世勣是否支持秦王李世民謀誅建成、元吉之事,因兩種記載相異,司馬光從事理推斷以爲劉餗所述較爲厚道,有助於社會風化,因而採取劉餗之説。此類例子在《資治通鑑考異》中尚多,司馬光皆從統治階級的仁慈厚道的觀念出發以推事之情理,這很可能致誤,但畢竟自成一説。
(三)疑者兩存。某史事出現不同的記述,或無確證的情形下,採取存疑方式處理。唐代至德二載(757)二月永王璘敗死,此事“《新》《舊》紀傳、《實録》《唐曆》皆不見(永王)璘敗死在何處、惟云璘退至當塗。若在當塗,不應登城望瓜步、掦子。李白《永王東巡歌》云‘龍盤虎踞帝王州,帝子金陵訪古丘’,又云‘初從云夢開朱邸,更取金陵作小山’。如此似已據金陵,但於諸書則無所見,疑未敢質。”[注]司馬光:《資治通鑑考異》卷一五。安史之亂時唐玄宗第十六子永王璘於江陵以抗擊叛軍爲號召起兵謀反,其敗死之地不詳,雖然李白所述當在金陵,但司馬光對此仍是存疑。這未作出判斷,卻留下繼續探討此事的綫索,有待新的證據的發現。
(四)鑒擇雜史。雜史及筆記小説多具傳聞性質,其中所記之事真僞混雜,若從經鑒别而使用某些可作爲史事的佐證時,則有助於對史實真相的認識。隋末李靖素與李淵(唐高祖)有隙,此事“柳芳《唐曆》及《唐書·靖傳》云:高祖擊突厥於塞外,靖察高祖,知有四方之志,因自鎖上變,將謁江都,至長安道塞不通而止。按太宗(李世民)謀起兵,高祖尚未知,知之猶不從。當擊突厥時,未有異志,靖何從查知之?又上變(向朝廷報告)當乘驛取疾,何爲自鎖也?今據靖《行狀》云:昔在隋朝,曾經忤旨,及兹城陷,高祖追責舊言,公忼慨直論,特蒙宥釋。但《行狀》疑爲魏徵撰,非也。按徵以貞觀十七年卒,靖二十三年乃卒,蓋後人爲之託徵名;又叙靖事極怪誕,無取,唯此可爲據耳。”[注]司馬光:《資治通鑑考異》卷八。司馬光從李靖《行狀》鑒擇其中可信的部分,以還原史事真相。唐代天寶十五載(756)安禄山遣孫孝哲將兵入長安,此事“《肅宗實録》《禄山事蹟》惟載七月丁卯己巳禄山害諸妃主。諸書皆無賊入長安之日。推《離亂記》云:六月二十三日孫孝哲等攻陷長安,害諸妃主皇孫;七月一日禄山遣殿中御史張通儒等爲西京留守。此書多牴牾,不足爲據,然以日月計之,賊以六月八日破潼關,其入長安,必在此月內矣。”[注]司馬光:《資治通鑑考異》卷一四。《離亂記》屬於小説野史,司馬光見到其記事多矛盾處,但推斷其所記安禄山叛軍入長安之月日是可信的,以此補正了實録記事之闕,並辨析《新唐書》所據事實之誤。
司馬光在編撰《資治通鑑》的過程中留下的筆記,考辨了衆多史傳及各種雜書記載史事之真僞,是一部體大思精的傑作,體現了謹嚴求真精神。
六
北宋至和元年(1054)仁宗皇帝詔歐陽修重修《唐書》。歐陽修編纂本紀、志、表,宋祁編纂列傳,於嘉祐五年(1060)完成,計二百五十卷。歐陽修又私自重修《五代史》。歐陽發談到《新唐書》和《新五代史》的編纂意義時説:“先公奉勅撰《唐書》紀、志、表,又自撰《五代史》七十四卷。其作本紀因《春秋》之法,雖司馬遷、班固皆不及也。其於《唐書·禮樂志》發明禮樂之本,言前世治出於一,而後世禮樂爲空名。《五行志》不書事應,悉壞漢儒災異附會之説,皆出前人所未至。其於《五代史》尤所留心,褒貶善惡,爲法精密,發論必以‘嗚呼’,曰此亂世之書也。其論曰:‘孔子作《春秋》,因亂世而立法度,余述本紀,以治法而正亂君。’此其志也。書成,减舊史之半,而事蹟添數倍,文省而事備,其所正前史之失甚多。”[注]歐陽發:《事蹟》,《歐陽修全集》附録卷五。此評價是較公允的。歐陽修以正統觀,嚴遵史法,特重體例,使《新唐書》和《新五代史》具有超越舊史的成就,但關於史事之記述,則無《資治通鑑》之嚴密,以致尚存在一些問題。徐無黨曾從歐陽修學習古文辭,於皇祐中登進士第。他甚具史才,爲《新五代史》作注釋,闡明其中所體現的史法,並對一些史事作了補充和考證。《新五代史》無志表,歐陽修特作有《司天考》和《職方考》,但此兩考僅是關於天文現象和地理疆域考證的結果的記述,略去了考證的過程。徐無黨的一些考證是翔實而精深的。關於周世宗征南唐的年代,徐無黨考證云:“據湯悦所撰《江南録》云:(李)璟以保大十五年正月改元交泰,是歲獻淮南十四州,畫江爲界。’保大十五年,乃周顯德四年(957)也。按《五代舊史》及《世宗實録》,顯德四年壬申,世宗方復南征,五年正月丙午始克楚州。二月己亥,璟始獻淮南諸州;畫江爲界,當是保大十六年也。悦等江南故臣,記其目見之事,何其差謬,而《九國志》《紀年通譜》之類,但以悦書爲正,不復考核,遂皆差一年。”[注]歐陽修:《新五代史》卷六二《南唐世家》徐無黨注,中華書局1974年版。最後考定爲後周顯德二年(955)周世宗始伐南唐。十國之中,楚、閩、南漢三國的存在年代,諸家之説頗異,是最難考正的,徐無黨對此三國的考證文字達一千三百餘字,其關於閩國之年世云:“王氏世次,曰潮,曰審知,曰延翰,曰鏻,曰昶,日曦,曰延政,凡七主。而潮以唐景福元年歲在壬子始入福州,至開運丙午而滅,實五十五年。當云七主五十五年爲得其實。而《運曆圖》云五十六年,《九國志》《五代舊史》《紀年通譜》《閩中實録》《閩王列傳》皆云七主六十年者,皆謬也。審知,《五代舊史》本傳云同光元年十二月卒,《九國志》亦云同光元年卒。《運曆圖》同光三年卒。今檢《五代舊史·荘宗本紀》同光二年五月丙午,審知加檢校太師守中書令,豈得卒於元年也?又至四年二月庚子,福建副使王延翰奏稱權知軍府事,三月辛亥遂除延翰威武軍節度使。以此推之,審知卒當在同光三年十二月。蓋閩在京師遠,明年二月延翰之奏始至京師,理當然也。又據《閩王列傳》《九國志》皆云審知在位二十九年。審知以唐乾寧四年嗣位,是嵗丁丑,至同光三年乙酉,實二十九年,則《運曆圖》爲是,而《舊史》《九國志》云元年卒者,皆謬也。”[注]歐陽修:《新五代史》卷七一《十國世家家譜》徐無黨注,中華書局1974年版。徐無黨採用了史料比較和統計方法,於楚、閩及南漢三國之年次的考證極爲確切。同時的年輕學者吴縝也是長於史才的。宋人王明清記述:“嘉祐中詔宋景文、歐陽修諸公重修《唐書》,時有蜀人吴縝者初登第,因范景仁而請於文忠(歐陽修),原預官屬之末,上書文忠,言甚切。文忠以其年少輕佻,拒之。縝鞅鞅而去。逮夫《新書》之成,乃從其間指摘瑕疵,爲《糾謬》一書。至元祐中,縝遊宦蹉跎,老爲郡守,與《五代史纂誤》俱刊行之。”[注]王明清:《揮麈後録》卷二,《叢書集成初編》本。吴縝希望參加重修《唐書》的工作,在遭到歐陽修拒絶後,甚爲氣憤,待《新唐書》和《新五代史》問世後,他專指摘它們的錯誤,完成《新唐書糾謬》二十卷和《五代史纂誤》三卷(輯本)。此兩著在校勘與考證方面均爲典範之作,故得到朝廷的賞識。吴縝《新唐書糾謬序》云:
史才之難尚矣,游、夏(子游、子夏)聖門之弟,而不能贊《春秋》一辭。自秦漢迄今千數百歲,若司馬遷、班固、陳壽、范蔚宗者,方其著書之時,豈不欲曲盡其言,而傳之無窮,然終於未免後人之詆斥。至唐獨稱劉知幾,能於修史之外,毅然奮筆,自爲一書,貫穿古今,議評前載。觀其以史自命之意,殆以爲古今絶倫,及取其所嘗記者,而考其謬戾,則亦無異於前人。由是言之,史才之難,豈不信哉!必也編次事實,詳略取捨,褒貶文采,莫不適當。稽諸前人而不謬,傳之後世而無疑,燦然如日星之明,符節之合,使後學觀之,莫敢輕議,然後可以號信史竊嘗尋閲《新書》,間有未通,則必反復參究,或舛駁脱謬,則筆而記之。[注]吴縝:《新唐書糾謬》卷首。
吴縝對古代史學家司馬遷、班固、陳壽、范曄、劉知幾等的著作皆認爲存在謬戾和錯誤,在感史才之難時,力求考究歷史真實,使之成爲信史。吴縝的仕宦並不如意,沉淪於州縣,圖書條件甚差,因而在指摘《新唐書》之謬誤時,僅據該書所記事實進行比較以發現問題;尤其因歐陽修與宋祁的分工,而造成紀、表、志與傳在記事方面的矛盾,遂發現各類嚴重失實的記載。他將它們歸納爲二十門,計四百餘事,分别加以考訂。關於代宗母吴后傳所記之事多爲虚謬,吴縝考辨云:“今按本紀,代宗以十四年崩,年五十三,是歲己未,推其生年實開元十五年丁卯歲,而李林甫以開元二十年(732)方爲宰相,且按林甫本傳,其未爲相之前,亦無謀不測,以傾東宫之事;此其證一也。又按開元十五年太子瑛尚居東宫,至二十五年瑛始廢,二十六年六月肅宗方爲太子,是歲戊寅,則代宗已十二矣;此其證二也。且肅宗既爲太子,其宫室之內,汛掃廷宇,整飭樂器,宜各有典司,玄宗既臨幸其宫,則王者爲掃灑整飭以爲備豫,豈有乘輿方至,而有司恬然不加嚴飭除治以俟王者乎?就如肅宗誠憂林甫拘扇不測,則懷危懼,不過中自隱憂而已,何豫于常灑掃、典樂器之人而不舉其職歟,此其證三也。代宗既於玄宗爲嫡長孫,而又生之三日,玄宗親臨澡之,其事體亦不輕,彼負姆者,遽敢率爾取他兒易之,上欺人主,下易皇孫,静尋其言,本同戲劇,雖人臣之家,亦不至是,况至尊之前乎?此其證四也。”[注]吴縝:《新唐書糾謬》卷一。從以上四件事例來看,《新唐書》關於吴皇后的記載是虚謬而不可信的。關於王播自淮南節度使還朝向唐文宗獻玉帶、銀碗、綾絹之事,吴縝徵引了《新唐書》有關紀傳,認爲:“此蓋播當敬宗時以賄賂遺權幸,又以獻於朝。方敬宗荒侈,而得其貢奉,故復其監鐵名,既而文宗即位,權近之臣久甘其贈賄,故言之於帝,帝新登祚,未知其實,遂自淮南召還使復輔政,如此而已。”[注]吴縝:《新唐書糾謬》卷三。此糾正《新唐書》記載之誤。吴縝僅據《新唐書》關於某史事的記載進行比較,對史事極爲熟悉,善於發現記載之異,以推理方式考辨史事真實,有理有據。在《新唐書糾謬》裏,尚有很多長篇的考證文字,例如卷一辨李吉甫謀討劉辟事計九百六十字;卷三辨鄭絪作相時事之不實處,計九百五十字,並列表以示;卷一〇辨蘇味道與張錫傳之誤,計二千零四十字。這些都是很好的考證論文。《五代史纂誤》原爲五卷,辨訛誤二百餘事,四庫館臣輯得一百一十四事,分爲三卷。例如辨“梁兵攻楊行密,大敗於淠河,明年梁太祖即位”之誤云:“唐以天祐四年(907)丁卯歲四月禪位於梁,今此傳云明年梁太祖即位,則梁攻楊行密而敗於淠河是天祐三年丙寅歲也。徧考《唐書》紀及行密傳,並歐陽史《梁本紀》及《楊行密世家》皆無天祐三年梁兵攻行密敗於淠河之事。且行密以天祐二年十一月已卒矣,安得有三年敗梁兵之事耶?此甚誤矣。按梁太祖凡四出兵,攻淮南而皆敗而歐陽公以天祐二年壽州之敗爲淠河之敗,故有是説,殊不知淠河之敗,去此已九年矣。其實天祐二年攻壽州敗歸,至天祐四年唐始遜位,其可謂明年梁祖即位者亦誤也。”[注]吴縝:《五代史纂誤》卷中。此外如辨“存勗年十一從克用破王行瑜遣獻捷於京師”,實爲李存勗年十二[注]吴縝:《五代史纂誤》卷上。。辨“王衍告曰得李嚴來即降,嚴聞之喜,馳騎入益州”,稱蜀郡成都之地爲“益州”乃誤,因成都在唐代初年曾稱益州,此後已改爲蜀郡,昇爲成都府[注]吴縝:《五代史纂誤》卷中。。吴縝被歐陽修拒絶參與重修《唐書》,這促使他發憤考訂《新唐書》和《新五代史》,從史料學的角度,以史事參互比較,考辨了歐陽修之失誤與訛謬,開拓了史事考證的新的道路。在北宋考據風尚的影響下,出現了徐無黨和吴縝這樣傑出的年輕學者。他們關於史事的考證,已達到很高的學術水準,可惜他們的史才均未得到充分的發揮。
七
清代初年自顧炎武與閻若璩以來提倡以客觀的方法研究學術,注重探求真知,强調資料之翔實與别擇。此後惠棟、江永、戴震、段玉裁、王念孫、王引之、畢沅、阮元、錢大昕等繼續發揚實事求是、無徵不信的學風,使考據學在乾嘉時期臻於鼎盛。他們的治學範圍,以經學爲中心,並向小學、音韻、史學、天算、水地、典章、制度、金石、校勘、輯佚發展,各家形成窄而深的專門研究。梁啓超概括乾嘉考據學的方法爲:
(一)凡立一義必憑證據。
(二)選擇證據以古爲尚。
(三)孤證不爲定論,其有反證者姑存之,得有續證者則漸信之。
(四)羅列事項之同類者爲比較的研究,而求得其公則。[注]梁啓超:《清代學術概論》,商務印書館1944年版,第28~29頁。
近世國學運動新傾向的提倡者胡適、傅斯年、顧頡剛皆認爲清代考據學的淵源可以追溯到宋代。北宋慶曆以來,學者們在求真精神的引導下,從儒家經典的産生與流傳過程的考察,懷疑其作者及其與儒家的關係,否定儒家經典的神聖性。他們進而以史料學的研究方法考辨尚古神話傳説,探求中國歷史的真正起點。這是學術思想的解放,纔可能以求真的精神對中國文獻與歷史的諸多學術問題作細密的謹嚴的研究。歐陽修、劉敞、劉恕、司馬光、劉攽、徐無黨、吕大臨、吴縝等學者對儒家經典、歷史事實、金石碑刻的考辨,其基本方法可概括爲:
(一)發現記載相異的事實,或不明確的事實,並不預先作出假設,而是廣泛搜集證據,並以新發現的史料考訂古事,又旁采小説雜史,力求資料之完備。
(二)對記載之事實進行考證,比較諸家記載的異同,排比事實,或進行數理的統計分析,或作文獻的校勘,採用合理的細密的研究程式。
(三)從事實的情理對考證之事實推論,以求得定論,難以爲定論者則存疑,或兩説並存。
我們若將北宋學者和乾嘉學者的治學方法相比較,不難見到他們確有共同的特點,即重證求真的細密考據。這表明由北宋疑古思潮推動下興起的考據學,使中國學術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求真的新時代,亦標誌着一種純學術風尚的興起。求真的精神與純學術的風尚是中國學術的優良傳統,它在二十世紀初年興起的國學運動中得以發揚光大。
1905年上海國學保存會主辦的《國粹學報》創刊,標誌着國學運動的興起。國粹派學者以傳統文化爲國魂,以爲只要保存傳統文化即可保國。他們志於復興古學,以儒家的政治倫理爲國粹,屬於文化保守主義者,1911年《國粹學報》停刊,表明國粹主義思想由盛到衰,但其殘餘勢力卻强固地存在。1919年新文化運動的發起者胡適於《新青年》發表《新思潮的意義》,將新思潮的根本意義理解爲是對文化的態度,即批判的態度,提出“整理國故”的號召。關於整理國故的工作,他特别强調“要用科學的方法,作精確的考證”。[注]張寶明、王中江編:《回眸〈新青年〉·哲學思潮卷》,河南文藝出版社1998年版,第324頁。1922年8月1日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主持召開北大季刊編輯討論會,成立國學組,胡適爲主任,計劃出版《國學季刊》。1923年1月胡適發表《國學季刊發刊宣言》,提出擴大國學研究範圍,對國故進行系統的整理工作。自此以科學方法整理國故成爲國學研究的新傾向得到學術界的支持,並作爲國學運動的主流。新傾向的國學家們以科學考證方法爲國學研究的基本方法,它是對中國傳統考據學的繼承,同時引入西方近代的實證主義方法,使二者結合爲一種新方法。這種方法適於對中國文獻與歷史的若干狹小而困難的學術問題的研究。胡適、傅斯年和顧頡剛所提倡的科學方法體現了近代的科學精神,這在國學研究中具有方法論的意義,但在具體研究過程中必須採用中國傳統的考據學方法。
北宋以來形成的中國傳統考據學至清代乾嘉時期而趨於精密完善。它要求學者應熟悉中國的歷史文獻,具有客觀的求真的純學術的精神,注重資料辨析,搜集證據,採用合理的細密的工作程式,使用版本、目録、校勘、文字、音韻、訓詁等專門工具,對狹小的學術問題進行考證。所以科學考證方法實爲科學方法引導下的考據學。我們從胡適關於中國白話小説的考證,以及《國學季刊》《古史辨》《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發表的國學論文,皆可見到科學考證方法的具體運用。我們追溯國學運動主流的基本傾向,它應始於北宋開啟的學術的求真時代。北宋學者的疑古精神與考據方法,同科學的實證主義是有相通之處的,它們是符合理性思維的合理規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