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法实施背景下评估专业人员面临的机遇、风险与对策
2017-01-26罗文芳
罗文芳
一、引言
二、资产评估法实施背景下评估专业人员面临的机遇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之间的资产转让、并购、重组、股权交易较为频繁,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各种所有制资本的合法权益,也为了规范评估行为、促进评估行业健康发展,需要建立与现代市场体系相适应的资产评估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历经十年酝酿,于2016年7月2日正式出台,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该法的出台,首次确立了资产评估行业的法律地位,对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进入了依法治理的新时代。
资产评估法主要内容是规范评估专业人员和评估机构、行业协会、行政监管部门等相关市场主体行为,在管理体制、业务性质、评估专业人员和机构管理、评估程序、行业管理、法律责任等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本文重点围绕资产评估法对评估专业人员这一主体作出的相关法律规定,分析资产评估法的实施对评估专业人员带来的机遇和风险,以及评估专业人员应如何抓住机遇和规避风险,实现自身更好的发展。
(一)规范行业相关主体行为,有助于改善评估人员执业环境
首先,评估机构为评估专业人员提供开展评估业务的工作场所,资产评估法从多个方面放开了评估机构准入条件,例如合伙制评估师人数要求降低、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的条件要求降低、资产评估机构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等。以上这些新的规定都赋予了评估机构更多的自由空间,有助于改善评估人员执业环境,帮助更多评估人员实现自由创业和快速成长。
其次,行业协会是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的自律性组织,我国评估行业分为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和保险公估六大领域,资产评估法鼓励和支持评估专业人员加入各自不同专业领域的评估行业协会,成为协会会员,享受章程规定的权利,例如参加协会举行的学习培训、优先获取协会的信息资源等;此外评估法还明确了行业协会的职责,协会要对会员组织继续教育、建立信用档案等,这些有助于评估专业人员自身的发展。
再次,行政管理部门和评估专业人员之间属于监管和被监管关系,按专业资格划分,我国目前有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矿业权评估师、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和二手车鉴定估价师等六类资产评估专业资格,这些评估人员分别由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和管理,评估法将不同专业评估管理统一在一部法律框架之下,有利于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监管尺度,有利于不同评估专业人员统一执业标准,实现不同评估专业领域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
最后,评估业务和评估专业人员可被视为评估市场中的供需双方,资产评估法将评估业务划分为法定业务和非法定业务。其中法定业务只有评估师才能承办并签署评估报告,对于非法定业务则不强制要求评估师签名,可以允许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评估业务的分界有助于拓宽评估机构业务范围,增加评估专业人员配置灵活性,能够更好实现评估人才与评估业务的有效对接。
(二)降低人员准入门槛,有助于评估人才队伍的壮大
资产评估法提出了评估专业人员这个概念,资产评估除评估师外还包括具有评估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评估从业人员,这意味着资格考试不再是从事评估业务的唯一渠道,降低了评估专业人员门槛;此外,资产评估法还取消了工作年限和专业类别的限制,规定只要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历的公民就可以参加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大放宽了评估师报考条件,鼓励更多有志青年报考评估师。总的来说,资产评估法对评估专业人员的界定及对评估师报考条件的改革,将会吸引更多不同背景的专业人才进入到评估行业,在学历背景、专业条件、综合素养等方面呈现新的增长力量,有助于增加评估人才储备、改善评估人才结构,加快评估行业人才队伍的建设。
(三)明确评估专业人员权利,有助于发挥评估的专业作用
资产评估法明确规定了包括评估师和评估从业人员在内的全体评估专业人员在评估活动中应享有的5项权利:(1)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并为执行公允的评估程序提供所需的必要协助;(2)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查阅从事业务所需的文件、证明和资料;(3)拒绝委托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对评估行为和评估结果的非法干预;(4)依法签署评估报告;(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其中第一点既是评估专业人员权利也是委托人要履行的义务,委托人要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这有益于维护评估人员的合法权益。第三点规定评估专业人员可以依法拒绝非法干预,能够保证评估专业人员的独立性,也保证其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评估法实施后,评估专业人员可以充分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更顺利地开展评估业务,从而更好地发挥评估的专业作用,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三、资产评估法实施背景下评估专业人员面临的风险
资产评估法的实施给评估专业人员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对评估专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履行义务、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方面都作出了严格的法律规定。目前我国评估机构众多,评估专业人员数量庞大,人员的素质水平和专业能力参差不齐,一旦评估专业人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违反评估法规定,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措施,可处以警告、责令停止从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可见在资产评估法实施之后,评估专业人员在整个执业过程中将面临更大的执业考验和法律风险。
在资产评估法的框架下,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必须按照资产评估程序执行评估业务。本文依照评估程序,从评估业务开展的四个阶段来分析评估专业人员在每个阶段面临的法律风险,并对一些风险结合证监会处罚案例加以说明,以加深评估人员对资产评估法的理解,更好地规避风险。
(一)项目承接阶段的风险
项目承接阶段要明确业务基本事项,是开展评估业务的前期准备阶段。如果一些评估专业人员缺乏独立、客观、公正的精神,在项目准备过程中不遵守职业道德,违规操作,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未能履行资产评估法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禁止行为,会造成法律风险。比如:评估专业人员实际或名义上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从事业务,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从事业务或者冒用他人名义从事业务,私自接受委托从事业务、收取费用,采用欺骗、利诱、胁迫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专业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
(二)项目组织阶段的风险
项目组织阶段包括签订业务委托合同和编制资产评估计划两项基本程序。在签订业务委托合同时,会存在评估专业人员索要、收受或者变相索要、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还会存在一些评估人员违反业务委托合同,泄露评估活动中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在编制评估计划阶段,确定项目人员安排时,一些评估专业人员明知与相关当事人及评估对象有利害关系仍然不回避。这些都是在项目组织阶段评估专业人员可能会面临的法律风险。
(三)项目实施阶段的风险
项目实施阶段包含了整个评估程序的四项主要程序,即进行评估现场调查、收集整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形成结论、编制出具评估报告。我们可以看到,在项目承接和组织阶段,评估专业人员主要是因为职业道德和个人信用产生的风险,而在项目实施阶段,则主要是因为评估人员实际专业能力不足而可能导致的评估风险。在实际业务中,评估机构和相关评估专业人员也主要是在这个阶段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证监会的处罚。
1. 在进行评估现场调查时,如果评估专业人员未按评估法规定对评估对象履行现场调查职责,仍然继续执行评估项目,就无法了解真实的资产状况,无法对资产价值做出合理判断,从而造成评估风险。在证监会处罚案例中,A评估机构的相关评估人员未对九好集团在兴业银行杭州分行3亿元定期存款进行准确调查,导致未能发现上述3亿元定期存款被质押的事实;B评估机构对美林纸业的机器设备资产评估时没有对设备的材质和重量做现场调查,将设备总重错误判断为单重,导致评估差错偏高996.89万元。
2. 在收集整理评估资料时,一些评估专业人员未对评估活动中使用的有关文件、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直接影响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在证监会处罚案例中,A评估机构对九好集团全部股权项目进行资产评估时,因评估人员没有核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经营收入、企业业务流程、关联款项、未来年度收益证据等资料,导致形成未来收益预测的评估假设明显不合理,造成评估高估。
3. 评定估算形成结论的阶段是很多评估机构和人员容易犯错的环节,会出现评估人员不坚持独立性,以委托方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以及评估假设不合理、评估方法选择不当、参数或公式计算错误等问题。在证监会处罚案例中,C评估机构对苏山岛海域使用权评估时,关于被评估海域能够自2015年起即可持续获得亩产量70公斤稳定收益的假设不合理,收益法失去使用基础;D评估机构对广州富粤的股东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评估时,利息支出未扣除相关所得税,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的计算也不准确;E评估机构对广联达股东权益采用市场法评估时,可比公司流通市值计算错误、EBITDA预期增长率参数缺乏依据。
4. 编制出具评估报告是项目实施阶段的最后一步,如果评估专业人员签署本人未承办业务的评估报告、未对评估报告进行严格的内部审核、签署虚假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等,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在证监会处罚案例中,F评估机构对天津民泰股权价值评估报告的出具日期早于内部审核日期,而且存在具有重要影响的实质性遗漏,未考虑天津民泰在2014年6月解除与大智慧的业务合作后,对大智慧原无偿提供的场地将产生的租赁费支出;B评估机构对美利纸业相关资产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时未勤勉尽责,出具的评估报告有虚假记载。
(四)归纳整理阶段的风险
当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完成以后,评估专业人员还需要对前面的工作内容进行归纳整理,包括工作底稿的整理和档案的建立。在这一环节,如果评估专业人员整理的工作底稿内容不完整、记录不清晰的话,会因违反法律及准则的要求而受到处罚。在证监会处罚案例中,G评估机构在广西桂冠电力资产评估项目的工作底稿中没有水电站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等重要资产的评估计算过程;F评估机构在天津民泰股权价值评估项目的工作底稿无审核人员签字或签署不符合规定。
四、评估专业人员应对机遇与风险的措施
(一)学习法律知识,践行法律规范
资产评估法的出台,奠定了资产评估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法定地位,标志着资产评估法律制度体系的完整建立。在资产评估法实施的大背景下,所有评估专业人员都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资产评估法的精神实质,尽快熟悉和掌握法律各项规定,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不仅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要在每个评估程序都积极履行评估职责,践行法律规范,维护法律权威,从而避免相关法律风险,更好地开展评估业务,为国民经济和评估行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内部制度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也包括评估机构负责人,作为机构负责人更有责任按照评估法的要求,完善机构内部相关制度,帮助评估专业人员降低执业风险、促进评估机构自身发展。评估机构负责人要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强化业务人员风险意识,并根据业务需要为评估人员建立职业风险基金;要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强化评估服务的质量管理,增强评估机构核心竞争力;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评估专业人员各自责任,完善监督机制,有利于评估人员更加谨慎执业。
(三)加强道德建设,秉持职业操守
首先要提高个人诚信意识,诚信是个人的立身、立德之本,评估专业人员只有坚守诚信,才能在评估业务中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其次增加评估专业人员的自律精神,在主观上严格要求自己,抵制工作中存在的利益诱惑,不徇私利,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提高自身修养;最后要培养爱岗敬业的优良品德,增强个人的职业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在工作中遵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行为,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执业能力
一方面,由于资产评估法新的规定降低了评估专业人员从业门槛,并且放宽了评估师报考条件,评估专业人员要抓住机遇,积极参加评估师考试,还要积极参加继续教育,熟悉和掌握评估所需的基础知识,在专业知识层面提升自己;另一方面,评估法的实施对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稍有不慎就会造成评估风险。评估专业人员必须要在实践中检验所学知识,并且随着评估业务领域的扩展,在实践中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与技能,提高执业能力。
五、结束语
评估专业人员是整个评估行业的重要主体之一,评估业务的开展也要依赖于评估专业人员,评估专业人员自身的发展、综合素质的提高、队伍规模的壮大都有利于评估行业的进步和发展。在新的资产评估法律框架下,本文分析了评估专业人员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执业过程不同阶段可能会面临的法律风险,并提出从践行法规、完善制度、道德建设、提高能力四个方面来抓住机遇、规避风险,在实现自身更好发展的同时也为评估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