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机关绩效管理的实践探索
2017-01-25泰州市编办泰州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 泰州市编办 泰州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泰州机关绩效管理的实践探索
● 泰州市编办 泰州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近年来,泰州市在市级机关和各市(区)全面推行机关绩效管理,构建了上下一条线、左右连成片的绩效管理全覆盖体系,逐步形成了一套年初有目标、过程有评估、日常有督查、结果有奖惩的绩效管理办法,倒逼服务优化、推动效能提升,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激励导向作用,为推动泰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机制建设系统化
一是运行机制上实行“三统”。统一组织架构。市和各市(区)统一成立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绩效管理工作的协调推进。统一电子平台。各层各级统一建立绩效管理电子评估系统,依托政府内网,实行互联互通,实施电子化、网络化管理。统一管理模块。按类设计相对统一的管理模块,包括机关部门绩效管理模块,机关部门内部绩效管理模块,市(区)党委、政府绩效管理模块等。
二是管理范围上实现“全覆盖”。辖区全域覆盖,覆盖市及所辖三市四区。对象全员覆盖,覆盖市级党政机关、垂直部门,部分驻泰金融机构、公共服务企业,市(区)党委、政府,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和市级专业园区,以及各层各级、各地各部门工作人员。
三是组织实施上实行“三分”。分级实施,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分层分级对所辖单位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分类设计,区别不同对象,分类设计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分项管理,突出城建重点工程、转型升级重大项目、改善民生重点实事等工作,分不同项目进行专项绩效管理。对机关部门(单位),建立“四类四级”指标体系,分党群、政府、金融机构、公共服务企业四类设计;每类指标体系分工作考评、公众评议、督促检查三个方面,设置四级指标。对市(区),建立“三类四级”指标体系,分市(区)、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市级专业园区三类分别设计;三类指标体系,均设置发展程度(情况)和公众评议两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三级、四级指标,一级指标相对固定,下设指标根据管理对象类别不同各有侧重。
二、过程管理精细化
强化对指标任务实施情况的监督跟踪、动态分析和持续改进,确保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是实行“一考两评”。工作考核严格执行目标制定与申报、工作考核公示、专家联席会审、差别化打分、扣分销除、“一票否决”等评估程序。公众评议上,坚持领导评价与民意调查相结合,分层、分类对被评估对象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调查评价。年度创新创优评估上,通过邀请高校学者、专家以及部分综合部门“一把手”建立评审组,对各部门单位申报的年度创新创优工作成果进行集中评审,按照被考评部门的不同类别,根据工作难度、突破程度、效益成果、宣传推介、成效显现、获奖表彰等要素,对各部门单位创新成果进行结构化答辩打分。
二是全程跟踪监管。坚持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强化对指标任务实施情况的监督跟踪、动态分析和持续改进。利用与市级机关和各市(区)联网运行的“部门(单位)绩效管理电子评估系统”“市(区)绩效管理电子评估系统”“重大项目绩效管理系统”“监控查询演示系统”四大系统管理平台,实现指标任务系统管理,绩效考评网上操作,结果数据自动生成,指标落实自动监管。对重大产业项目、重点建设工程和民生实事等,从项目立项报批、开工施工、现场实景、工程进度、资金拨付、工程验收、竣工决算等方面进行专项管理。对部门职能工作目标,从目标内容、工作进度、完成时限和预期成效实现等方面进行全程跟踪。依托绩效管理电子评估系统,综合使用季度评估、年中评估、专项评估、年终评估等多种形式,对被评估对象各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既评估工作是否完成,又评估完成质量及是否按期完成,做到质量与效益并重,考核、督查、评议并举,实现了管理方式一体化,增强了管理的实效性。
三是严格季度考评。根据年度绩效考评目标,市效能办采取个性目标按季度考评的方法,每季度末,市效能办组织评审小组,对该季度完成情况进行逐项审核考评,并形成评估报告。其中,第一、二、三、四季度的考评权重分别为10%、25%、25%、40%。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实际成效进行分析和总结,对推进不力的事项适时督办;对部门协作不力的事项,适时协调;对未按序时进度完成的事项,按季扣分;对违规操作的事项,适时纠偏。通过季度考评,及时发现问题,适时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持续改进。
三、结果运用双重化
坚持结果使用多元化,突出激励性,建立对各部门(单位)、各地区“既达标升级,又争先进位”的双重机制。
一是激励、促进“达标升级”。对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绩效管理评估结果确定为“优秀”“良好”“达标”和“诫勉”四个等次,“达标”以上部门或地区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市委市政府年终给予一次性绩效管理奖励,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人数比例分别按20%、18%、15%和12%执行。同时,根据绩效管理结果对各部门进行排序,确定“十佳人民满意机关”“十佳服务地方发展单位”和“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设立了“特别贡献奖”项目评选,以此激励各部门、各市(区)在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的基础上,力争实现更大作为。
二是实行“末位降等”和“约谈”制度。对得分≥80分,但排名列所在考核组最后一名的,直接列为达标等次;本已定为“诫勉”等次、无等次可降的,直接列为重点整改单位。对排名末位的单位和“诫勉”等次的部门或地区,主要负责人向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报告,并视情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三是将“蜗牛奖”认定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无锡从2016年起设立“蜗牛奖”,主要是对推进重点项目不得力、履职不到位、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不及时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倒逼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快推进快到位。依据“蜗牛奖”认定办法相关规定,市级机关部门(单位)被认定一次“蜗牛奖”的,扣除该部门(单位)当年绩效考核分1分;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的内设处室(下属单位)被认定一次“蜗牛奖”的,扣除该部门(单位)当年绩效考核分0.5分,并扣减所在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和该处室(下属单位)全体人员3个月的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列入市级机关绩效管理的人员被认定一次“蜗牛奖”的,扣除所在部门(单位)当年绩效考核分0.5分,并扣减所在部门(单位)分管领导、所在处室主要负责人3个月的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和当事人半年的年度绩效考核奖励。
员年度考核挂钩。受表彰和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市属部门(单位),下一年度其部门(单位)内部考核优秀个人的比例可分别提高至20%、17%。三是与选人用人挂钩。考评结果作为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四是与整改挂钩。各类(组)排名末位的部门(单位),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向市绩效办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五是与惩戒挂钩。对考评为不合格等次的部门(单位),由市领导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对各类(组)考评排名末位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由市领导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