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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基层检察院如何实现更高水平发展

2017-01-25张新江

中国检察官 2017年9期
关键词:检务检察长检察工作

·张新江/文

先进基层检察院如何实现更高水平发展

·张新江*/文

“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要求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推进、均衡发展。作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需要正确、冷静看待已有成绩,通过客观定位实现科学定向,着力破解发展瓶颈,以“日日新、又日新”的工作标准,实现更高水平发展。

科学定向 遵循规律 “三力”建设 创新驱动

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在新形势下,作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如何立足先进、夯实基础、保持先进,努力实现向更高水平发展,是必须深入思考、积极探索的实践性课题。

一、正确看待先进,以更加清醒的头脑实现更高水平发展

先进固有的特性决定了先进者应当保持的认知态度。先进的荣誉性,决定先进者要有引以自豪的荣誉心。先进基层院,是荣誉,是肯定,更是一种精神激励。先进院要珍惜荣誉,常念来之不易;要维护荣誉,保持良好态势;要发展荣誉,继往更要开来。先进的示范性,决定先进者要有“领头羊”的责任心。一部分先进院走在前面,充分发挥示范引导、带动辐射作用,使先进更先进、中间变先进、后进赶先进,从而实现基层院整体发展和全面提高,这既是先进院向更高水平发展、保持自身先进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先进院带动其他院共同进步、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历史责任和应有担当。先进的相对性,决定先进者要有戒骄戒躁的谦虚心。一方面,在本地市先进,不一定比其他地市的先进院先进;在全省先进,也不一定比其他省的先进院先进;放在全国更是如此。另一方面,全部检察工作涵盖业务、队伍、保障等多项内容,取得先进基层院,绝大多数在多个项目上是先进的,但未必各项工作都是先进,不同程度上还存在短板、弱项。这两方面的相对性,就要求我们在荣誉面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把先进称号作为更高更新的起点而不是一劳永逸的终点。先进的暂时性,决定先进者要有永不止步的进取心。形势任务不断变化,基层院建设标准也随之提高。先进要进,不进则退。不进,原来的优势就会变成劣势,原来的先进就会变成后进。因此,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个称号只是暂时的,只是一个时间点上的状态。先进院只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才能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

二、客观科学定向,以更加精准的目标实现更高水平发展

目标就是努力方向。拟定目标要科学严谨,切实可行。定向要先定位。作为先进院,要以“八化”为基准,放在本市、本省、全国系统不同坐标里作比较、找位置,特别要与全国领先的先进基层院、模范基层院比较,看自身优势是否明显,还有哪些不足。定向要有原则。既不可消极保守,也不可好高骛远;既能激发动力,也能增加压力;既能体现“跳起来摘桃子”的挑战高度,也能体现“跳起来能摘到桃子”的可行适度。定向要有层次。既要有立足当前的短期目标,也要有着眼长远的长期目标;既要有以较高一级先进荣誉为载体的总目标,也要有以具体项目支撑的分目标。定向要有根据。一是根据上级的要求。认真研究领会上级精神,把目标放在全局工作中去谋划。二是根据自身的短板。将横向指标(同级院相关指标)、纵向指标(近年来自身相关指标)与基准指标(“八化”标准)反复比较,找准差距,确定发展目标。三是根据各方面意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意见,根据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期望来制定目标。

三、遵循司法规律,以更加先进的理念实现更高水平发展

检察工作特殊的规律性,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决定着检察工作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知之愈明,行之愈笃。只有把握与这些规律相符合的理念要求,才能引领检察工作保持正确方向,推进科学发展。一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总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二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法理念的一系列要求。包括“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六个并重”以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三是上级院关于各项工作的原则要求。业务建设,审查逮捕工作要“保证质量、提高效率、宽严相济、注重效果”,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要“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改善结构、注重效率、增强效果、确保安全”,预防工作要“侦防结合、工作深入、效果转化、形式创新”,诉讼监督工作要“理性监督、注重质量、讲究方法、提升效果”,处理涉检信访工作要坚持“有理推定、有错推定、有解推定、有偿推定”。队伍建设,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检务保障建设,要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绩效管理、智慧检务保障思维,重点保障检察工作发展和司法改革需要。

四、加强队伍建设,以更加坚强的组织保障实现更高水平发展

事业要发展,队伍是关键,人是最重要的因素。在队伍相对固定、人员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要把有限的人力资源充分开发挖掘,就必须借助各种载体、讲究抓的方法,做到“三结合”。

一是全面抓与重点抓相结合。首先在抓的对象上,全面抓好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全体干警,更加注重发挥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关键少数”的凝聚力、示范力、带动力,以“钢班子”带出“铁队伍”。其次在抓的内容上,要全面加强“三力”建设,即:加强能力建设以解决能干事的问题,加强动力建设以解决想干事的问题,加强公信力建设以解决不出事的问题。其中,能力建设是重点任务。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曹建明检察长强调,要切实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领军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着力解决“本领恐慌”,弘扬“工匠精神”。最后在抓的手段上,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将思想政治建设为主的组织引领、以绩效考核为主的机制推动和以正面激励为主的内部激发相结合。重点要抓好正面激励。确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想干事、能干事的被重视重用,混日子、不干事的受惩罚难立足的管理环境。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院风。公平公正处事,遏制歪风邪气,选树先进典型,及时表扬表彰,鼓励干事创业。因人制宜、多元化激励。开设检察长信箱,每年初都致干警一封信,书面征求意见,倾听干警心声,了解个人需求,逐一分析研究。汇总后,分别情况,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心,有选择、有重点给予目标激励、待遇激励、换岗激励、培训激励等,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是经常抓与集中抓相结合。经常抓,坚持三个常态化。即:学习教育常态化,利用周五学习、分类岗位培训、知识竞赛、检察沙龙,有计划学习新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督查常态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纪律作风情况。廉政建设常态化,利用廉政党课、廉政谈话、廉政短信、警示教育片、廉政台签等形式时时处处警示提醒,适时有效监督。集中抓,抓好三个关键点。即:抓好各类教育活动,对干警思想政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作风建设等专项问题进行整治。抓好苗头性问题,定期研判干警思想动态,发现负面情绪、消极作风等及时研究解决。抓好应对重大形势任务变化,教育干警认清形势,明确任务,与时俱进,把握先机。比如,重要会议、重大改革后的学习贯彻,新的法律法规下发后的专题培训。

三是共性抓与个性抓相结合。共性抓,要抓全体干警需要把握的政治素养、知识技能、制度规矩,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基本理论、职业道德、文明礼仪、纪律制度等。要抓大家共同关心的职级待遇,共同享用的工作环境,干好工作必备的工作条件等。个性抓,考虑不同岗位不同的素质标准、技能要求,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的不同要求,检察官和非检察官的不同要求,老干警和青年干警的不同要求。

五、注重创新驱动,以更加有效的机制实现更高水平发展

唯改革者新,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检察工作也一样,哪个院关注形势学习得快,结合实际思考得快,研究短板创新得快,这个院就能站在制高点上谋划工作,就能抢占先机、走在前面。注重创新,首先要抓好各业务部门的自我创新。其次,着重发挥四个部门的管理作用,创新四个机制体系,促进更好发展。一是发挥案件管理部门作用,创新以案件质效为核心的业务管理机制。实行案管为主、业务部门为辅共同把关受理案件、办案周期及时提醒、业务工作月通报、案件质量季评查、优质案件评选、业务项目统筹协调、挂牌攻克短板业务、问责连续落后科室负责人等制度,加强对办案质量和效率的监督管理。二是发挥政治处作用,创新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队伍管理机制。建立科室考核办法、科室和干警绩效档案、定期述职述廉述学、上下级互相测评、个人月小结存档、约谈落后科室等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晋职晋级重要依据。三是发挥办公室作用,创新以督促落实为核心的跟踪问效机制。全年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化。具体办公室定期负责收集反馈阶段性落实情况。对临时性重要工作,办公室在每周一检察长办公会上,及时通报,对取得成效的予以表彰,对推进较慢或者成效不明显的发出催办通知,进展不力的提交检察长办公会议或党组会议研究推进办法。四是发挥计划财务部门作用,创新以资源合理配置为核心的检务保障机制。适应检察改革,落实关于加强检务保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包括财务集中管理、科技装备计划投入、保安保洁绿化社会化管理等一系列内容,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更加合理。

六、打造“智慧检务”,以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实现更高水平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科技创新大会要求,“要牢牢牵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坚持以电子检务工程为‘龙头’,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提升检察工作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今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曹建明检察长更是提出全面推进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建设的目标。先进基层院要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的工作模式,以信息化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一是信息化与司法办案融合,促进办案能力提高。建立职务犯罪侦查智能指挥平台,从信息查询业务入手,扩展信息联网单位,形成有海量数据的侦查情报信息系统。建设集成侦查指挥、远程提讯、远程接访、审讯系统的“一体式”管理平台,提升侦查办案、指挥协调、信息收集能力。实现“信、访、网、电、视频”全面融合,使控申举报线索受理、法律咨询、行贿记录查询更加畅通便捷。二是信息化与司法监督融合,保障公正廉洁司法。扩展“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行政执法单位建立数据共享平台,自动导入实时数据,及时发现有案不报、以罚代刑等问题。建立远程视频审讯平台,加强与公安、监管场所的协调沟通,把远程视频审讯系统建设作为提高审讯效率、促进司法公正的办案新模式。三是信息化与司法规范化融合,提升检务管理水平。建立电子卷宗管理平台,提升电子卷宗使用成效。搭建“检务通”应用平台,通过手机APP掌上客户端、两微平台、电子邮件,实现在线培训、在线管理、在线廉政教育等。完善检务公开平台,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检察“微网站”等载体宣传检察工作,接受各界监督。

*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45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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