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在养老院过得幸福吗
——关于养老院入住老年人状况的调查
2017-01-25青连斌
青连斌
(中共中央党校 科社教研部, 北京 海淀 100091)
入住老人是养老院的直接服务对象。为入住老人提供周到细致的全方位的养老服务,赢得入住老人的满意,是养老院的职责所在,也是评价一家养老院是否称职的最根本标准。为了了解养老院入住老人的基本情况、入住老人的入住动因、老人对养老院收费的承受程度、对养老服务的满意程度以及精神慰藉的满足程度等方面的具体信息,我们于2015年8-12月先后赴山东、浙江、河北、河南等地,对10多家养老院的入住老人进行了随机访谈。所说的随机,是由访谈员在我们事先抽取的养老院①本次调查的抽样框为中央专项公益彩票金支持失能老人养老服务项目资助的1000家养老机构,采用不等比例分层抽样的方法抽取10家养老机构。这1000家养老机构中,公办养老机构所占比重略低于民办养老机构所占比重。因而,我们在公办与民办养老机构中分别抽取4家和6家养老机构,共10家养老机构。其中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机构1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家,社区养老院1家,医院附设的老人护理院1家,民办养老机构6家。前4家为公办养老机构。,随机进入老人房间进行访谈,每家养老院随机访谈25位左右老人②因为养老院的规模差异很悬殊,大的养老院入住老人达几百人,小的还不到20人。为了保证访谈对象的相对随机性,我们规定了几个原则:一是老人多的养老院,适当增加访谈对象,但不超过30人;二是单人间楼层,单号楼层访谈单号房间老人,双号楼层访谈双号楼层;三是多人间房间,由访谈员采取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访谈对象。要说明的是,因为访谈对象的特殊性,主要是拒访者比较多,言语不清、思维紊乱,以及正处于护理过程中访谈无法进行者更多。。因为许多入住老人是失能半失能老人,听力、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存在各种问题,所以访谈进行得不是很顺利,有的老人基本上不能说话,或者神志不清楚,也只能半途放弃对他们的访谈。我们总共访谈了250位老人(不包括拒访者,言语不清、思维紊乱,以及正处于护理过程中因而访谈无法进行者),其中有效访谈问卷234份,有效率为93.6%①在对回收的问卷进行审核、整理时,发现有的老人前后回答不一致,也有的老人完整回答的问题不到问卷的一半,这两种情况我们都判定为无效问题,共16份。。
一、被访老人的基本情况
在全部234位被访老人中,男性94人,占40.2%;女性140人,占59.8%。男性和女性入住者所占比重相差这样大,同我们的预料是大体一致的。因为女性平均预期寿命高于男性,丧偶的女性所占比重也高于男性。同男性老人相比,女性老人更愿意入住养老机构。
从入住者入住时的年龄看,60岁以下的6人,占2.6%;60-65岁的11人,占4.7%;65-80岁的112人,占47.9%;80岁及以上的有103人,占44%;说不清楚自己年龄的有2人,占0.85%。其中,入住时年龄最小的只有43岁,年龄最大的为99岁,年龄全距为56岁,平均年龄为77.72岁,中值为79岁,众数为81岁。60岁以下入住者中,有因为意外受伤、久治不愈、瘫痪在床而送到养老院照护的,也有本来就是残疾人的,他们并不是我们通常讲的入住老人。从我们的调查中了解到,许多养老院都收养了一些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以及残疾人。事实上,65岁以下的老人就入住养老院的也不多,绝大多数入住者入住时的年龄都将近80岁(均值77.72岁,中值79岁)。从入住者现在的年龄看,60岁以下的2人,占0.85%;60-65岁的4人,占1.71%;65-80岁的81人,占34.6%;80岁及以上的147人,占62.8%。其中,年龄最小的为46岁,年龄最大的为100岁,年龄全距为54岁,均值为80.61岁,中值为81岁。从入住老人看,65岁以下的不多,所占比重很低,占比最高的是80岁以上的老人。
从入住老人的婚姻状况看,配偶双全的有71人,占30.3%;丧偶或离婚(多数为丧偶)的有144人,占61.5%;从未结婚的有16人,占6.8%;其他状况的3人,占1.3%。其他婚姻状况的3人,为丧偶后与他(她)人居住在一起,但并没有办理结婚手续。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在全部入住老人中,居然有6.8%的老人从未结过婚。因为涉及隐私,也实在不愿触及老人心中的痛处,我们没有追问他们没有结婚的具体缘由。
从老人入住养老院之前的居住情况看,同老伴居家的有65人,占27.8%;自己一个人独居的有92人,占39.3%;同子女共同居住在一起的有74人,占31.6%;其他居住形式的有3人,占1.3%。可见,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老人,在入住养老院之前是同子女共同居住在一起,三分之二的老人在入住养老院之前是空巢老人或独居老人。这实际上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他们入住养老院的原因,即家中无人照料而“机构化”。
入住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直接决定了他们在养老院的养老生活能否自理以及自理的程度,也决定了他们对养老院的养老服务需求的差异性,特别是决定了他们对养老院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需求的差异性。这次访谈,我们向老人询问了两个问题,一是“您的身体有哪些残疾?”由访问员询问老人有没有上肢残疾、下肢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其他残疾,根据老人的问答记录下来,然后统计老人患有残疾的种数;二是“您患有什么样的慢性病?”根据老人的回答记录下来,然后统计老人患慢性病的种数。
从是否患有残疾及患残疾的种数看,没患残疾的有187人,占全部被访谈老人总数的79.9%;患有1种以上残疾的44人,占18.8%;不清楚自己是否患有残疾的有3人,占1.3%。也就是说,在入住老人中,有近五分之一的老人患有一种以上的残疾,其中1.7%的老人患有3种残疾。
从患慢性病的情况看,只有35人,即占全部被访者15%的老人没有患慢性病,另有3人即占全部被访者1.3%的老人不清楚自己是否患有慢性病,其他83.7%的老人都患有慢性病,其中:患有1-6种慢性病的老人,分别有75人、70人、30人、10人、7人和4人,分别占全部被访老人总数的32.1%、29.9%、12.8%、4.3%、3.0%和1.7%。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入住养老院的老人中,女性居多,年龄在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居多,丧偶的居多,入住养老院之前空巢和独居的居多,患有各种慢性病的居多。这基本上也是我国养老院入住老人的大致写照。
二、入住养老院的自主性与动因
在我国,90%以上的老人愿意选择居家养老,通常都不会轻易选择入住养老院。那么,已经入住养老院的老人,他们当初选择入住养老院是自己主动要求的,还是被动选择的呢?换言之,老人们入住养老院养老的自主性程度有多高?之所以选择入住养老院,最主要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就这些疑问,我们询问了老人们。
入住养老院的自主性,可以从他(她)当初入住养老院时是自己主动要求来的,还是子女先提出来的,或者其他人动员来的作出判断。前者属于主动型,后两者则要具体分析。从调查的结果看,自己主动要求来的有110人,占47%;子女提出来的有92人,占39.3%;其他人动员来的有19人,占8.1%;其他的有14人,占6%。自己主动要求来的占到近一半。子女先提出来的占到三分之一多,这一部分老人虽然不能说是完全自主性的,但多数都是自己也同意的,属于主动半主动型。其他人动员来的这一情况比较复杂,从老人的回答中就可以看到情况很不一样,如“儿媳妇提出来的”,“老伴先来,听说不错,我就来了”,“朋友推荐的”,“医生建议的”,“与老伴一起来的”,“自己和子女想到一块了”,“吃五保,政府安排的”等。
从选择入住养老院的最主要原因看,“生活不能自理,家里没有人照顾”的有94人,占40.2%;“生活能自理,但养老院养老更好”的有113人,占48.3%;“政府和社区安排入住养老院的”的7人,占3%;其他原因的有22人,占9.4%。超过四成的老人是因为生活不能自理,家里没有人照顾才选择入住养老院的,这是失能半失能老人一种无奈的选择。生活能自理,认为养老院养老更好,所以选择入住养老院的占到近一半,这一结果尽管并非出乎预料,但也说明我国养老机构的定位是存在偏差的。目前我国养老机构尽管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同老年人的实际入住需求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尤其是失能半失能的、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入住养老院难的问题还相当突出,但目前有限的养老床位却大量被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所占用。政府和社区安排入住养老院的,主要是“三无”老人和“五保”老人。因为“其他”原因而入住养老院的,情况也很复杂,比如“家里装修,暂时住一段”,“家庭闹矛盾,在家里没法住”,等等。
老人已经入住养老院了,但如果可以选择,是选择继续住在养老院,还是会作出其他选择?这是一个蕴含丰富信息的问题。从调查结果看,选择“住在养老院”的占绝大多数,有201人,占85.9%;选择“回家同子女住在一起”的有9人,占3.8%;选择“住回自己家里”的有13人,占5.6%;选择“其他”的有9人,占3.8%;有2位老人不愿意回答这一问题,占0.9%。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绝大多数老人选择继续住在养老院,而是后面的几种少数人。如果可能,如果居家养老服务能够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是愿意住在自己的家中或同子女住在一起的。至于“其他”,从老年人的具体回答看,更是令人心酸。有2位老人回答“看子女的情况”,有1位老人说“愿意在家,(但)儿媳打老人”,有2老人回答“不好说”,有1位老人说“住住看”,有1位老人想“换个便宜的”,还有1位老人说“村里拆迁,回去没有地方住了”。
三、入住费用与承受感
公办养老院的运营是政府财政拨款来维持的,民办养老院的运营则主要依靠收取入住费用来维系,政府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社会捐助只能起到补充的作用。一些研究机构、课题组的调研和我们开展的相关调研都得到一个相似的结论,民办养老机构的收费出现了明显的两极分化,一些高端的养老院收费很昂贵,大多数老人无法承受,床位空置率很高;一些低端的养老院收费又很低,但收费低带来的问题就是服务跟不上,经营发展面临困境。
从对入住老人的调查看,老人每月交纳的入住费、伙食费、护理费等所有费用加在一起(如果询问老人的单项收费,很多老人实际上是分不清楚的),1500元及以下的有49人,占20.9%;1501-2000元的有48人,占20.5%;2001-2500元的有35人,占15.0%;2501-3000元的有25人,占10.7%;3001-4000元的有33人,占14.0%;4001-4500元的有6人,占2.6%;4501-5000元的有6人,占2.6%;5000元以上的有4人,占1.7%;不知道自己每个月交多少费用的有28人,占12.0%。费用总额是多少“不知道”的情况比较复杂,其中一部分是费用由子女去交的,自己不清楚,或工资卡交给子女,自己不知道具体费用是多少;另一部分则是政府兜底的“三无”和“五保”老人,他们不清楚政府每个月替他们交了多少费用。从调查结果看,老人每人每月交纳的各种费用在3000元及以下的,占到全部被调查老人总数的67.1%;4000元以上的仅占6.9%。应该说多数老人的缴费并不高。我们在中部某省A养老院和B养老院调研时还了解到的一个情况,这两家养老院的入住老人都是自理和半自理老人,收费标准均为每人每月800元,包括入住费和伙食费,只有特殊的护理(比如住院护理、临终护理)另行收取少量的费用。
从老人入住养老院的费用来源看,“完全自己承担”的有115人,占49.1%;“完全是子女承担”的有64人,占27.4%;“自己承担一部分,子女补贴一些”的有36人,占15.4%;“政府给的,个人不用承担”和“养老院免费”的各有9人,分别占3.8%。要说明的是“政府给的,个人不用承担”与“养老院免费”,老人有弄不清楚、区分不出来的情况,反正是自己不用交。入住养老院的费用完全是老人自己承担的,占到全部被调查对象的近一半,这部分老人主要是城市的离退休职工,他们用自己的离退休金和积蓄支付入住费用,通常不愿意给子女增加负担,只有在自己的离退休金或积蓄不足以支付入住费用时才会让子女给予支持。入住养老院的费用完全是子女承担的老人,也占到将近三成,这部分老人则主要是农村老人,他们只有很低的养老金,又基本上没有什么积蓄,入住养老院的费用基本上靠子女承担。
入住不同性质的养老院的老人,对养老院收费的感受或评价存在比较大的差别。五保集中供养机构入住的老人,是由政府承担入住费用的,免费的占89.5%,但这类养老机构在床位有空余时也会接收社会托养老人,但“五保”集中供养机构的条件相对来讲也比较差,接收社会托养老人的收费标准也是比较低的。在其他几类养老院中,认为“收费不高,可以接受”的老人所占比重,医院附设的老人护理院居第一位(71.4%),民办养老院居第二位(67.5%),社区养老院居第三位(61.5%)。这三类养老机构入住老人认为收费不高、可以接受的比重都超过60%,尤其是老人护理院甚至超过70%。入住老人护理院的老人,基本上都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普遍高龄,身患多种疾病,有的是刚刚从医院救治后转入护理院的,护理院为他们提供了全方位的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但其费用比在家请人照护或在医院照护要低得多,认为护理院收费不高的感受更加明显。认为“收费高了,承担不起”的老人所占比重看,公建民营养老院高居榜首,达46.7%,远远高于社区养老院和老人护理院,更高于民办养老院,这是我们事先没有想到的。公建民营养老院是公办养老院通过改制而来的,软件和硬件都相对比较好,改制前主要承担政府养老服务的兜底职能,改制后虽然仍承担了部分政府兜底职能,但主要是面向社会老人开放。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部分公办养老院在实行民营后收费标准大幅度提高,超过了入住老人的承受能力和心理价位。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个问题。另外,分别有4.9%和3.3%的民办养老院和公建民营养老院入住老人认为“收费高,但能接受”;分别有7.7%、3.3%和1.8%的社区养老院、公建民营养老院和民办养老院入住老人认为“收费略低,可以适当提高一点”。
入住老人对养老院收费水平的评价存在比较大的分歧,对同一性质或类型的养老院,都有认为收费高了的,也有认为收费不高甚至还可以适当提高一点的,但总体来看,医院附设的老人护理院入住老人对收费水平的认可度最高,社区养老院和民办养老院次之,对公建民营养老院收费水平的评价最低。
四、接受养老服务的情况及其满意度
入住老人需要养老院提供的养老服务,同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密切相关。生活能自理和半自理老人,需要的主要是一般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则除了一般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外,对医疗护理有着特殊的需求。从调查结果看,在入住养老院的老人中,“完全能够自理,不需要护理人员照料”的有98人,占41.9%;“基本能够自理,有些事情需要护理人员照料”的有87人,占37.2%;“不能自理,基本上是靠护理人员料理”的有47人,占20.1%;“完全不能自理,靠护理人员照料”的有2人,占0.9%。生活完全能够自理,不需要护理人员照料的老人占到全部入住老人的四成以上,这一比例确实过高,这部分老人本来是可以居家养老或社区养老的,但因为种种原因而入住养老院,既给老人及其家属带来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又加剧了养老床位的紧张。当然,“不能自理,基本上是靠护理人员料理”和“完全不能自理,靠护理人员照料”的老人,特别是后者,在全部入住老人中所占的比重,实际上要更高一些,主要是因为如前我们所说明的,一些言语不清、思维紊乱的老人,以及正处于护理过程中的老人,没有办法进行正常的访谈,访谈到的失能老人占全部访谈老人的比重实际上低于失能老人在全部入住老人中所占的比重。
养老院为入住老人提供的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一般生活照料、医疗服务和文化娱乐服务等,但每个老人实际接受的服务是不同的。从“养老院为您提供了哪些生活服务”看,接受了打扫卫生服务的有226人,占96.6%;接受洗衣服务的有154人,占65.8%;接受送餐服务和洗澡服务的各有134人,占57.3%;17人还接受了其他服务,占7.3%。从老人的回答看,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保姆做饭、打开(热)水、换热水、泡脚、清理大小便、人工排便、代买、上门问候、出门交通等。
从“养老院为您提供了哪些医疗服务”看,居第一位的是养老院的医疗门诊服务,143人,占61.4%;140人接受了养老院的定期体检和保健,占60.1%,居第二位;130人接受了有病时送医院的服务,占55.8%,居第三位;118人接受了安排按时服药打针的服务,占50.6%,居第四位;接受健康咨询服务和健康知识讲座服务的分别有45人和35人,分别占19.3%和15.0%;还有15人接受了养老院提供的其他医疗服务,主要包括不定期看病、不定期体检保健、测血压、请专家来看病、医生上门检查看病等等,占6.4%。
从“养老院为您提供了哪些文化娱乐服务”看,146人参加了健身活动,占62.4%,居第一位;居第二位的是棋牌活动,有135人,占57.7%;读书读报的有117人,占50.0%;参加文化活动的103人,占44.0%;接受陪同聊天服务的有99人,占42.3%;参加旅游、垂钓、摄影等活动的分别有12人、6人和5人,分别占5.1%、2.6%和2.1%;另外,有16人参加了养老院提供的其他文化娱乐服务或活动,包括看电视、看电影、听收音机、外面坐坐、做操、散步,占6.8%。
老人对养老院提供的服务,137人表示“很满意”,占58.5%;59人表示“比较满意”,占25.2%;表示“一般”的有27人,占11.5%;分别有7人和1人表示“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分别占3.0%和0.4%;有3人表示“不好说”,占1.3%。“很满意”和“比较满意”两者合计高达83.7%,而“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两者合计只有3.4%,可见,入住老人对养老院提供的养老服务的满意度是相当高的。这一方面说明我们的养老院总体上办得还是不错的,为入住老人提供了比较好的服务,其实,另一方面也说明入住老人对养老院提供的养老服务的要求并不高,比较容易得到满足。这在同老人的交谈中也得到了验证。
虽然从总体上看入住老人对养老院养老服务的满意度相当高,但不同性质或类型的养老院入住老人的满意度也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医疗附设的老人护理院“很满意”的比重为100%,满意度最高。为便于比较,我们把“很满意”和“比较满意”两项合并为“满意”,把“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两项合并为“不满意”,“五保”集中供养机构的满意率为94.8%,没有不满意的老人,总体满意度仅仅低于老人护理院,居第二位;民办养老院满意率为86.5%,不满意率为3.0%,居第三位;社区养老院满意率为84.6%,不满意率为7.7%,居第四位;公建民营养老院满意率最低,只有65.5%,且不满意率也达到6.8%。
那么,老人对养老院提供的服务满意的是什么,不满意的又是什么呢?我们在访谈时请老人说出对养老院满意的是什么,不满意的又是什么。但不论是满意的,还是不满意的,最多列举三项。根据选择的人数及其所占比重排序,对养老院满意的方面,163人回答是“护理员的服务好”,占69.7%,居第一位;86人回答是“养老院的伙食好”,占36.8%,排第二位;83人回答是“院长和其他管理员尽职尽责”,占35.5%,排第三位;81人回答是“养老院的居住条件好”,占34.8%,排第四位;73人回答是“收费合理”,占31.3%,居第五位;分别有66人、24人和22人回答是“养老院的自然环境好”、“养老院的医疗条件好”和“在养老院结识了好多朋友,大家相处很融洽”,分别占28.2%、10.3%和9.4%,依次居第6、第7和第八位。此外,有11位老人回答的是其他方面或服务,主要是比在家自由、不用买柴买米、理发方便、交通方便、每天有人问候等。
对养老院不满意方面的回答,一是比较分散,另一方面也多少出乎我们的预料。选择“养老院的伙食不合口味”的有43人,占18.4%,居第一位,这同在对养老院满意的方面或服务中居第二位的“养老院的伙食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养老院的伙食在老人的满意和不满意评价中,都居前列,这看似矛盾,其实不然。因为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口味很不一样,他们的身体状况不同导致对饮食的要求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对一部分老人很合口味的饭菜对另一部分老人来讲可能很不合口味。其实,这也恰恰反映了养老院的饮食很难调理,很难满足所有老人的要求的现实。另一个出乎我们预料的,是在我们预设的选项之外,选择“其他”不满意的方面或服务的,竟然居第二位,有42人回答的是我们预设的选项之外的方面或服务,占17.9%。这些“其他”方面或服务还很不相同,如电视频道太少,经常停电,收快递不方便,超市太远,交通不方便,上下楼有限制,娱乐活动不适合老人特点,收取押金多等。另外,还分别有6.9%、6.8%、4.7%、3.4%、3.0%和0.4%的老人对“收费高”、“养老院的医疗条件差,看病不方便”“院长和其他管理员的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任”“护理员的服务不好”“养老院的居住条件不好,太拥挤”和“养老院的自然环境差”等方面或服务不满意。进一步比较老人满意和不满意的方面或服务,就会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养老院养老服务的几乎任何一个方面或项目,都有一部分老人满意,也有另一部分老人不满意。
五、家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探望情况
老年人对精神慰藉的需求本来就很强烈,老年人入住养老院,最渴求、最期望的事情就是子女能经常来看看,子女或其他人来看望是老人最开心、最高兴的事情。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明文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那么,老人入住养老院后,子女一般多长时间会去看望一次呢?126位老人的子女会每周看望一次以上,占55.5%;40位老人的子女会半个月看望一次,占17.1%;18位老人的子女会一个月看望一次,占7.7%;8位老人的子女会两三个月看望一次,占3.4%;有14位老人的子女基本上没有到养老院看望过,占6.0%;7位老人回答“不好说”,占3.0%,这部分老人其实是有难言之隐的,子女很少来或基本上就没有来看望过。另外,21位老人没有子女,占9.0%。
从看望老人的频率看,“每周一次以上”“半个月一次”和“一个月一次”大体上可以看作是子女去养老院看望老人的正常频率,“两三个月一次”“基本上没有来过,很少来看我”和“不好说”则大体上可以看作是子女去养老院看望老人的不太正常的频率,超过12%老人子女看望老人的次数实在太少了。
对老人来讲,子女到养老院看望自己是高兴的事,其他人来养老院看望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在访谈中,我们询问了老人一个问题:“您在养老院,有没有志愿者、政府、社区工作人员来看望过?”91人回答“很多,主要是志愿者”,占38.9%;62人回答“有,但不多,主要是过年过节时”,26.5%;58人回答“很少”,占24.8%;13人回答有其他人来看望过,包括原单位工作人员,区红会的领导、朋友、学生、艺术团、京剧团等等,占9.8%。
六、结论与讨论
根据对养老院入住老人访谈数据的上述分析,以及近年来我们对养老机构和养老院院长等调查,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几个方面的结论。
(一)养老院入住老人大多是失能半失能老人、高龄老人
在我国,90%以上的老人愿意选择居家和社区养老,通常都不会轻易入住养老院。选择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多数都是失能半失能老人、高龄老人和空巢老人。调查发现,超过四成的老人正是因为生活不能自理,家里没有人照顾才选择入住养老院的,这是失能半失能老人的一种无奈选择。65岁以下的老人就入住养老院的并不多,所占比重很低,绝大多数入住者入住时的年龄都将近80岁。在入住老人中,有近五分之一的老人患有一种以上的残疾,近84%的老人都患有慢性病。
养老机构入住的失能老人、高龄老人所占比重这样大,如何满足他们对医疗服务的强烈需求,是养老机构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养老机构要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入住老人的需求,有条件的应该内设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医疗卫生部门要为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提供应有的支持,国家有关方面则应该把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但是,我们并不主张所有的养老机构都要附设医疗机构,所在地附近的医院,特别是社区医院能够为其提供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没有必要设立医务室(院)。
(二)入住老人对养老院的选择是理性的
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十二五”期间,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大了对养老机构建设的投入,特别是民间资本的力量被调动起来,纷纷进入养老机构建设中来,使我国养老床位数量有了大幅度的增加,从“十一五”期末的200多万张增长到了“十二五”期末的近600万张。但是,老人入住养老院难、“一床难求”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同时,50%左右的养老床位却处于空置状态。其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原因并不复杂。我们在同入住老人的访谈中了解到,老人选择养老机构(政府兜底对象基本上没有选择的余地)主要考虑的因素是三个,一是就近,不愿意离开自己熟悉的社区环境。我们这次调查的社区养老院,长期床位紧缺,希望入住的老人只能排队轮候。但是,目前许多养老机构都建在城市的郊区甚至远郊区,尽管那里的自然环境不错,养老服务的硬件也不错,老年人就是不愿意选择这样的养老机构。实际上,目前养老床位空置率比较高的,很多就是远离城市中心区域的远郊区养老院。二是收费。从调查结果看,老人每人每月交纳的各种费用在3000元及以下的,占到全部被调查老人总数的67.1%,其中1500元及以下和1501-2000元的都占20%多。应该说多数老人的收费并不高,但是也确有一部分老人觉得收费高了,承受不起。总体来看,多数老人愿意选择收费相对比较低的养老院,这类养老院入住率高;而一些民间资本,尤其是一些房地产企业建设的豪华型的、超大规模的“高大上”养老院,因为收费高,绝大多数老年人只能望而却步,入住的老年人很少,出现大量的养老床位空置。三是医疗。养老院是不是附设有医院,或者周边附近有没有医院,看病是不是方便可及,是老人选择养老院的一个很重要因素。如前所述,医疗附设的老人护理院“很满意”的比重为100%,满意度最高,就说明了这一点。从实地调查看,医院附设的老人护理院,以及其他离医院比较近的养老院,都是入住老人的首选。
“一床难求”与供不应求的现象说明,在今后一段时期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既要加大养老床位的投入,更要加大养老床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目前的600万张养老床位同实际的需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但是,高端养老床位有一定的需求,也应该满足这部分老人的需要,但要适当限制高端养老机构和养老床位的发展,重点发展面向社会大众的中低端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可及、满足入住老人基本医疗和日常生活护理的养老服务。
(三)公办养老院入住的并非都是政府“兜底”的老人
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政府对老年人养老服务的“兜底”对象规定是明确的,即主要是城市的“三无”老人和农村的“五保”老人。政府对“三无”和“五保”老人养老服务的“兜底”职能,目前主要是通过公办养老机构实现的。公办养老机构只有在床位有空置时,才会提供托养服务。本项调查数据表明,政府主办的“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机构近90%的入住老人是政府免费的,但也有近10%的入住老人属于社会托养对象。这同现行政策规定是一致的。
国家对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投入了大量财力和物力,无论是设施设备还是护理人员水平,特别是医疗康复条件相对绝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要好得多。同时,公办养老机构收养社会托养老人的收费水平,明显低于民办养老机构。因而,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现象相当普遍,个别公办养老机构轮候床位的老人甚至排到了三四十年后。
(四)护理是关键
老人入住养老院,最需要的是服务,即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这也是养老机构的最主要职责。特别是养老机构作为医院医疗救治后的老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要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等健康和养老服务。从调查结果看,生活完全能够自理,不需要护理人员照料的老人占到全部入住老人的四成以上,这部分老人本来是可以居家养老或社区养老的。其所以出现这种自理老人“机构化”,同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不健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很大关系。除这部分自理老人不需要护理人员的照料(事实上并不是完全不需要照料)外,其他老人,特别是失能老人,既需要护理人员提供全方位的生活照料,更需要护理人员提供医疗护理。从总体上看,入住老人对养老院提供的包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等在内的养老服务是比较满意的(“很满意”和“比较满意”两者合计高达83.7%),其中医院附设的老人护理院入住老人满意率最高,“很满意”的占100%,这显然同老人护理院的医疗护理服务水平和质量有很大关系,更同他们对医疗护理服务的强烈需求能够得到满足有很大关系。
为入住老人提供良好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的关键,则是护理人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但是,目前我国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收入低、年龄大、文化程度低、培训少、劳动强度大、招聘难留人难,护养比例不协调,护理服务不到位现象比较普遍。另外,护理人员在护理老人过程中的意外伤害风险也比较多。我们对护理人员的专项调查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对护理人员的培养和培训,以及提高待遇水平,提出了明确的政策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把护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公益性培训规划,并尝试把部分公益性岗位用于养老机构护理人员,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为护理人员建立意外伤害保险。
(五)精神慰藉很重要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许多老人基本的生活都不能自理,体弱多病甚至长期卧床,容易产生不同程度的失落感和孤独感,患有焦虑、抑郁等心理疾病的老人占比较大的比重,精神慰藉的需求非常强烈。老人在养老机构过得是不是快乐、开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精神慰藉的需求能否得到满足。
从实地调查和数据分析,为入住老人提供精神慰藉的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护理人员。护理人员在为老人服务的过程中,同老人聊天拉家常,是老人很乐意的事情。许多老人同护理人员都建立了很深厚的友谊,他们愿意把同子女都不愿意说的心里话,毫无保留地同护理人员说。二是入住老人相互之间的慰藉,这一点往往被研究人员和养老机构管理者所忽视。养老机构开展的健身、读书读报、电视、看电影、旅游、垂钓、摄影、做操、散步等文化娱乐服务,为入住老人提供了相互交流的场所和机会,老人们相互安慰、解心结、出主意,甚至化解家庭矛盾,能起到很好的精神慰藉作用。三是子女的看望,这是入住老人最开心、最高兴的事情。但是,调查发现,尽管有超过半数的老人子女会每周看望一次,但也有超过12%的老人子女很少甚至几乎没有到养老院去看望过。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文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子女更应该经常看望和问候老人,这既是子女的义务,也是子女应该履行的法律责任。四是其他亲朋好友、地方政府和社区工作人员、原来的同事或领导,以及志愿者。调查发现,志愿者是为入住老人提供精神慰藉的一支重要力量,近40%的老人回答有志愿者来看望过。我们在访谈过程中还了解到一种做法,一些大专院校组织大学生陪聊志愿者陪同老人聊天,很受老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