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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重庆市“七五”普法工作

2017-01-25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

中国司法 2017年1期
关键词:普法宣传教育重庆市

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重庆市“七五”普法工作

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

重庆市同全国一样,正处在“十三五”发展开局起步的关键时刻。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推进,为加强和改进全民普法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战略机遇与利好消息,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挑战。新形势下应当有新认识,新形势下应当有新思路,新形势下应当有新作为,重庆市将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全市“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实施,营造全面依法治市浓厚氛围,为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总结经验成效,为推动重庆市普法工作创新发展增添信心

过去的五年,重庆市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各项工作任务,以法治促发展,靠法治保稳定,用法治惠民生,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普法教育机制更加完善。重庆市建立和完善了全民普法守法领导工作机制,完成了全市各级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守法专项小组和普法工作办公室的设置,深入推进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实现市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实施了市级部门年度普法计划,对全民普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导更加高效有力。

(二)普法宣传氛围日益浓厚。重庆市围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就业、土地流转、拆迁安置、社会保障等各项重点工作,开展各类法律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8万余场次,在全市营造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三)全民法治意识普遍增强。重庆市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建设,组织编写了《法治概论与实务》等领导干部系列学法读本,坚持深化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建立了年度普法考试网络系统,五年来有16002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法治理论考试,其中包括市管干部840名;每年参加年度普法线上考试的人数达40余万。建立完善了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程、法治教育地方教材和考试考评三大体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教材已全部实行免费发放。进一步拓展了城乡居民法治教育载体平台,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升。

(四)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推进。重庆市公共法治文化服务体系已逐渐形成,以“法治新家园”为载体推动了311个标准化社区法治文化室和35600个农家书屋的法律图书角建设,建成公共场所法治宣传专栏、橱窗2万余个。打造了市级媒体普法专栏和网站新媒体普法联盟等法治文化传播集群,全市共建成各类普法微博1131个、微信公众号771个、客户端(APP)130个,创立了“点赞公民—千万市民学法律”“十大法治人物”评选、“12.4”网络晚会等系列有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品牌,“拍案说法”“大律师在线”等法治栏目屡获全国殊荣。

(五)依法治理工作亮点纷呈。重庆市广泛开展了“法治区县”“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实施了民主法治“五百”示范工程,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创建机制,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在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障、产品质量、劳动者权益保障、生态环境等方面开展了专项治理,成效明显。

经过五年的努力,重庆市全民普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普法工作服务全市大局取得明显成效,群众安全感指数持续保持在92%以上,法治得到了全社会广泛认同,为全面依法治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全市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作出了贡献,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推动重庆市“七五”普法实施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七五”普法,是推动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今后五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对于实现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实现重庆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一保持、一提高、一建设、一确保”的发展目标,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随着“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项目、五大功能区建设、扶贫攻坚、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两江新区建设等全国全市大战略在重庆市的深入实施,必然给重庆市带来经济增速、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发展动力等一系列重大而深刻的变化,都会涉及大量的法律问题,产生大量的法律需求。这些要求我们必须抓好“七五”普法的贯彻实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实施“七五”普法,是推动重庆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公民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重庆市各项改革已进入攻坚期,新旧社会矛盾叠加,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社会矛盾多发高发是基本态势,呈现出主体更加多元、性质更加复杂、处理难度明显加大的特点,迫切需要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全市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用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识。这些要求我们必须抓好“七五”普法的贯彻实施,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推动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在全社会的养成,为全市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三)实施“七五”普法,是推动重庆市全面依法治市的必然要求。随着“六五”普法的顺利收官,重庆市同全国一样,已经坚持不懈开展全民普法工作整整30个年头,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市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但不可否认的是,全市普法工作现状离全面依法治市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离全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还不够健全,普法工作方式未能紧跟时代发展和技术进步,干部群众自觉学法积极性尚未充分调动,法律权威和法治信仰尚未普遍树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的能力还不够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还有待进一步形成。这些要求我们必须抓好“七五”普法的贯彻实施,贯彻全面依法治市新举措,积极开辟普法宣传新常态,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服务全面依法治市的能力和水平。

三、明确任务要求,努力开创重庆市“七五”普法工作新局面

“七五”普法期间,重庆市将紧紧围绕国家和市“十三五”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发展,营造全面依法治市浓厚氛围。

(一)强化主题宣传,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全方位”普及。一是紧紧围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全社会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让法治成为人民群众自觉认同和信仰,成为全社会普遍的行为方式和行为习惯。二是紧紧围绕“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立足于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国家中心城市,在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两江新区建设、重庆自贸区建设、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项目等重点领域方面,扎实搞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服务保障。着眼于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保障市场经济规范运行、健康发展。要着眼于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化解过剩产能、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方面进行普法宣传,积极服务转型升级。着眼于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三是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顺应群众的期待,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让群众在享受法治实惠的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坚定法治信心。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合法诉求,加快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突出重点对象,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多领域”深化。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以制度确保刚性学法,坚持正面激励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加大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力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健全完善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制度,推动考试与旁听法庭审判相结合,有序组织相关领导干部旁听有关职务犯罪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庭审判。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加强监督,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加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责任倒查机制和终身追究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以更高标准遵守党内法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有关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积极推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的能力。二是强化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突出学校法治教育主渠道,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学校法治教育实效。在全市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法治教育列入高校非法学专业和职业学校一年级必修课程,保证学时和学分。制定和实施重庆市青少年各学段法治课教学大纲,制订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社会实践课程指导方案,出台高等学校法治教材指导目录,进一步修订法治教育教学计划。完善重庆市地方青少年法治教材体系,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法治教材纳入免费教科书发放目录,编写出版职业教育法治教材,组织开发法治教育需要的教育软件以及图文资料。全面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加强全市法治教师师资培训基地和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建设,将法治教育课程作为师范院校学生的必修课,将法治教育教师人才纳入公开招聘范围。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法治课教师法治专题培训。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利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成人仪式开展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在学校、社区等设立青少年法律服务站,加强市和区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和网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教育基地。加强对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刑释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和帮扶,充分发挥重庆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莎姐”志愿者服务团队等青少年社会化维权队伍作用,扎实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强化其他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区县、部门、行业实际,明确各自普法重点对象,进一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各区县自身不同功能区域定位,明确各自区域的重点对象,开展相应的普法宣传活动。突出部门、行业面向管理、服务和执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发挥好各自的优势,加大所涉及、所执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突出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对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三)拓展阵地载体,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多渠道”渗透。一是全面推进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坚持将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紧密结合,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完善城乡公共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微电影、客户端等开展新媒体普法服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实现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和共享。全面强化法治文化的策划设计、创作生产和推广传播等环节,将法治文化项目作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常设项目,推出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题材电影、电视剧、微视频、舞台剧,策划和出版一批法治题材图书,培育法治文化精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将法治题材广播电视节目(栏目)纳入全市广播电视创新创优栏目扶持范围,将法治题材的公益广告纳入全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范围,在全市图书馆、文化馆、公共图书借阅场所、农家书屋、社区书屋中,提高普法读物的藏书量和流通量。充分发挥重庆“法治讲坛”“干部周末讲堂”“梦想课堂”“百姓课堂”等平台作用,扎实开展法治理论宣讲。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利用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宣传载体。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市区县群众艺术团体资源,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展演展播。二是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普法与群众服务工作相结合,全面构建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巩固和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全履盖成果,不断扩大社区“法律诊所”试点覆盖面,实现普法由“单一教育”向“服务引导”的转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引导群众,充分调动他们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三是全面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在坚持推进法治区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切实加强法治创建工作理论研究,推动建立更加科学完备的法治创建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提高法治创建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发挥典型示范的辐射引领作用。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四)推进机制建设,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全社会”参与。一是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普法领导工作机制,建立各级党委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守法专项小组向本级党委和上级专项小组的年度工作汇报制度,规范全市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设置,提高履职能力。要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以及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普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健全普法责任机制。健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健全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编制实施年度普法计划,完成市和区县两级普法责任体系构建,推动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进一步深化以案释法工作,全面落实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以案释法的主体责任,深化执法司法公开,丰富各类以案释法宣传活动载体,推动以案释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制定新闻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度,加大媒体法治栏目建设和普法公益广告投放力度,强化各类大众传媒普法责任。三是健全普法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制度、奖惩激励制度,适时开展普法工作第三方评估,逐步优化普法考核验收标准和方式。要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建立相应的考评指标体系。要建立与部门、行业所承担的普法责任相适应的内部考核机制,依据部门职能细化考核内容,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全程式”保障。一是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全民普法守法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的作用,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二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治新闻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开展志愿者普法活动,打造普法志愿者品牌。以“七五”普法为契机,在全市及各区县、各部门、各行业普遍建立“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层层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促使全市普法队伍素质有一个大的提升。三是切实加强经费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严格落实全市各级财政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专款专用。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切实加强经费支撑。根据部门单位普法任务安排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加大资金投入。坚持经费保障重点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进一步缩小地域城乡普法工作保障差距。

(责任编辑 赵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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