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教义学的发展:刑事责任的分配与被害人自我保护
2017-01-25车浩
政治与法律 2017年10期
主题研讨
被害人教义学的发展:刑事责任的分配与被害人自我保护
编者按:在刑法教义学的理论视域中,被害人教义学是颇具特色的子学科,其溯源于犯罪学中的被害人学,从被害人视角切入刑法问题,将传统的行为人单维视角的理解模式,改变为“行为人-被害人”双维视角的理解模式。现阶段我国刑法学界对被害人教义学的研究还不是很充分,相对集中在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人与被害人互动明显的具体案件中的被害人研究,以及被害人需保护性减损情形下的责任承担与量刑等方面。随着科技与社会的发展,刑法教义学理论上所进行的相应调整,总体而言是从预防有效性的角度重新进行风险分配。社会成员尤其是经济生活、网络生活的参与者将面临新一轮的责任调整,“受害者”也将面临新的责任分担,即从刑事政策展开,考察被害人予以刑法保护的必要性和保护程度。被害人教义学的理论,触及如何看待被害人,如何理解刑法的手段和任务,如何为刑法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准确定位等基础性问题,故围绕着这样一些基础性观念的争论,很难形成完全一致的意见。本刊此次选刊三篇文章,旨在揭示和探讨一个新的视角:以被害人教义学的理论来评价和理解现代社会中的交往行为,框定信息网络社会中公民自由与国家主权的界限,并期待建设一个更具包容性和解释力的被害人教义学理论体系,带动刑法理论的革新,推动刑法学、犯罪学、刑事政策学的互动,回应社会发展与实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