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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廉政价值构建的方式转换

2017-01-25曾盛聪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廉政价值时代

曾盛聪

(福建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福建 福州 350007)

当代中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持续深化,不仅仰赖日臻完善的制度基础,还指向更深层次的廉政价值的形成与彰显。与制度和职权的刚性约束力不同,通过廉政活动、制度建设、文化塑造与人格教育等实践而形成的领导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政价值具有更深入、更持久的影响力和作用力。当代中国廉政价值构建适逢大数据的时代背景。日渐汹涌的大数据革命以前所未有的方式通过海量数据的比对并分析数据间的相关关系,输出有巨大价值的预测与服务,对当今世界的生产生活、信息输送乃至价值构建产生深刻影响。“用数据说话”到“用数据辅证”再到“用数据创新”成为大数据时代的基本趋势。廉政价值构建如何因应开放、自由、共享的大数据境遇,在大数据工具理性之下培育和提升廉政价值理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是当今政治哲学和廉政建设领域值得探讨的课题。

一、大数据:廉政价值构建的新境遇

数据由小变大,巨量数据时代到来,意味着某种新质的出现,这种新质就是人的思维方式的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生存和生活模式的重造[1]。生活除了有故事,还有漫无边际、触手可及的数据。在数据支配性越发强大的年代,不仅数据构建价值成为可能,而且传统故事发生作用的方式也在悄然改变。

首先,大数据开启了数据构建价值的可能路径,这是大数据对传统小数据处理模式的颠覆,是大数据带来的认识论与方法论革命性变革之所在。数据世界经历了三次革命性变革:从无数据到有数据,从生活数据到科学数据,从科学数据到人文数据,大数据意味着人文数据开启[2]。人文数据的特定内涵在于,数据不再仅仅是一种简单机械的数目字堆积,人们能够从巨量数据及其内在关联性中把握规律、分析趋势和预知未来,人们借助于巨量数据可以更全面、更精准地进行价值分析和综合评价,过去属于“事实判断”的数据开始具有了“价值预测”与“人文建构”的功能。在传统的政治与公共管理领域,尤其是关涉政治合理性与价值性追问时,基本的路径依赖是“故事模式”亦或“案例模式”,如典范价值宣传(诸如廉洁人格教育等)或反面典型警示(诸如腐败警示教育)传递出一种价值合理性与正当性判断并据此推进廉政人格塑造和廉政价值构建。这些“故事”不乏有数据成分,但更多是廉政建设主体有目的性、有针对性开展的故事“创造”(甚至不乏虚构要素)。而大数据时代数据日趋“全量”式地融入日常生活,当挖掘并使用数据成为现代人不可离弃的生活方式时,数据的人文意义就越发凸显出来。此时廉政价值构建不再局限于单一维度的故事模式,巨量数据的系统叠加功能使廉政人格塑造与价值构建不仅具有翔实数据支撑,同时获得数据相关性所揭示的价值演化规律与趋势的佐证和支持,而且其重要性与作用力日趋强大。数据的生活化是人文化的基础,在大数据时代“除了上帝,任何人都必须用数据说话”[3-1]。大数据通过理论与经验的数据化,实现了唯理论与经验论的数据化统一,让“数据发声”成为大数据时代认识论与方法论的基础[2]。

其次,大数据时代政府部门有能力通过数据开放的方式,实现公众参与与廉政建设过程的无缝隙对接,廉政价值构建有了更广泛、更厚实的民众基础。政府部门记录着每一位公民详尽、鲜活的个人信息和行为数据——个人档案中记录着清晰的人生轨迹、街头摄像头拍摄着每一次的出行路线、通信账单上能查到每一次的通话对象和时间……在传统小数据时代,这些数据的采集仅是为了维持整个社会的有序运转而做的必要的记录,数据的利用周期短、目的单一,数据间的关系以因果逻辑关系为主且数据挖掘程度低。然而依靠大数据技术,人们则能通过汇聚各个渠道产生和留存的杂驳数据,并根据日益壮大的数据间的相关关系网勾勒出所需要的人或事的信息全貌,从而使廉政建设中的社会监督功能被更好地运用。当然,由于政府部门在社会中所处的特殊地位,其在数据的使用效率上天然偏低,扮演的更多的是数据的托管者而非挖掘者。当前,借助大数据带来的技术上的突飞猛进,政府部门在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提供给公众在权限内更大的查阅使用数据许可,同时允许第三方组织提取和分析这些数据,开放可机读的数据窗口让公众成为重要的廉政建设的参与力量。美国的data.gov网站、英国的开放式数据中心的实践证明数据恰当开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在廉政建设领域,大数据的技术手段和思维方式弥补了数据沉睡、运用浪费和技术短板,促进更广大公众对于廉政建设的全面融入,公众也能更深入、更直观体验和感受廉政建设的积极、正面、持续增效的影响,这正是廉政价值形成的社会基础。

再次,大数据时代强大的数据处理技术使廉政人格化形象塑造更富针对性,提升了不同人群对于廉政价值的感受性与认同度。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制度、文化、行为、人格等维度,多维廉政建设在精神层面不断积淀与凝练成风清气正的廉政人格化形象,这是廉政价值的故事承载。在廉政的系统性建设中,不同个体所偏好的内容不尽相同。也就是说,不同人群对于廉政价值起作用的感受性因素是有所差异的。因此,廉政价值要实现吸引公众主动趋向其精神感召与价值引导,一份为个人订制的个性化数据与信息服务显然更容易实现这一目的。在传统小数据时代,由于受到成本和技术水平的限制,数据的采样多采用抽取随机样本的形式,以样本数据的特性代表某个区域的平均特征,我们形象称之为“画像”。“画像”体现出来的信息缺乏个性化细节,根据“画像”向公众推介的廉政人格化形象自然缺乏针对性。而大数据时代廉政建设主体可借助海量数据的关联性优势,能够有针对性抓取从目标个体所延伸出来的所有数据流,从而完整构建针对不同人群感受性特征的廉政人格形象,最终实现廉政人格化形象构建及其价值传播。概言之,大数据通过给予我们关于个人更详尽的数据信息,帮我们规避了“画像”的缺陷——直接将群体特征强加于个人……这种方法更完善、更精准和更个性化[4-1]。通过大数据筛选并推送到我们面前的廉政人格化形象是在排除了无用和陈旧的“数据废气”后,能够契合不同个体兴趣点和聚焦方式并对不同个体发挥引导、感召和教育的内容,有力地提高了廉政价值在不同群体中的感受性与感染力。

最后,大数据时代通过廉政数据相关性推演预测未来,契合廉政价值引领的前置性特征,更有利于廉政价值效应的发挥。廉政价值效应之一,就在于它的感召力与教育力所发挥出的腐败发生前的价值引导与行为矫正,是一种自我教育、自我纠偏、自我改造和自我提升。大数据时代通过廉政数据相关性推演预测未来并以此推进腐败预防,实现以预防为主的廉政建设思路,越发具有现实性和可行性。过去,只要遇到无法解释的事情,我们就会说那是偶然,似乎这种表面上的偶然行为推动了历史的演进,而事实发展之迂回曲折似乎如掷骰子一般[5-1]。大数据时代,廉政建设执行主体可将海量数据中已有的贪腐案件、腐败人员的特征数据抽取出来,将这些异常数据与正常数据群比对,梳理出腐败发生前的数据共性,以此作为贪腐萌芽的预警信号。正如大数据预言家艾伯特所言,“就算是偶然,它也具有内在联系,上帝从不掷骰子”[5-2]。当行政人员不断接收到与自身环境、职位、权力等相类似的带有行为发展必然性规律的预警数据后,个体对自身腐败行为的最终结果和必然受到惩罚的认知必将大大增强。大数据对腐败行为的预测与预警,必将强化行政人员自我纠偏的认知,并进而内化为洁身自好的价值认同,实现“不敢腐”“不能腐”向“不想腐”转化。总之,大数据时代警示教育的数据信息将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更有利于促进传统“故事模式”的行为规范与价值引导功能,从而更有力促进廉政价值的效应发挥,有利于廉政建设主体利用大数据推送提前驱除腐败因素,发挥廉政价值的前置性效应。

二、大数据对传统“故事模式”价值生成机制的冲击

大数据的生活化与人文化、广域推送能力和极具针对性的数据分析,使得廉政价值构建的“数据模式”成为可能。然而,漫无边际的大数据对传统价值构建的“故事模式”形成前所未有的冲击,“第三只眼”的监视无处不在,数据共享和“透视主义”时刻都潜藏着“理性失控”的隐忧;大数据的“神宠”地位,不可避免地伤及人的尊严、主体性和自由意志,这些都将成为大数据境遇中廉政价值的破坏性和解构性力量。

首先,不断趋近“全量”的大数据,不仅带来廉政价值构建方式位移,而且构成对故事构建价值的传统模式的冲击与解构。前有所述,大数据的特征不仅仅体现在它的“大”,而且还体现在数据不断变大最终由量变转向的质变,这种“新质”就是强大的数据间关系对未来的预测与构建。这一方面使廉政价值构建的“故事模式”和“故事承载”将逐渐转向“数据模式”和“数据承载”;另一方面也使得传统“故事模式”的细节创建尤其是为了特定价值传播而开展的必要“虚构性”细节,难以像过去那样能成功附着特定价值信仰和精神期盼的功能。当人们通过大数据可以一览无遗地掌握廉政故事的全景与脉络时,故事细节已无法虚构,或者说虚构的细节由于缺乏真实性已难以进入人们的内心世界,如此,“返本归真”的数据必然构成了对廉政故事的“祛魅”。在大数据时代,尽管人的精神世界的价值构建仍然离不开故事,但“故事模式”的价值生成机制在大数据作用下已同过去大不相同。由大数据刻录下的生活世界及其变化过程,展现出更加清晰的价值逻辑与发展趋势,尽管这种“合规律性”的价值和趋势未必是各阶段上人们所吁求的廉政建设“合目的性”的形态,但这种“合规律性”趋势因为有了笃实的数据支撑,而更容易被人们普遍接受和认同,从而获得社会生活中更强大的影响力与支配力。换言之,大数据时代,“合规律性”的价值形态将逐渐挤压甚至替代“合目的性”的价值形态而占据廉政价值构建的主体位置。

其次,“第三只眼”监视将使个人隐私和政府机密更加难以隐藏,廉政建设的“隐秘故事”被揭开或被聚焦,极易成为廉政价值的解构力和破坏力。大数据的自由、开放与共享的本质,将使“透视—聚焦—放大”成为社会价值传播的基本样态。腐败案例中形形色色的、离奇的腐败细节及私人生活的隐秘被揭开或被聚焦,其负面影响带来的破坏力和冲击力将不可小视,甚至容易造成“理性失控”的危险。大数据技术已经让社会丧失了遗忘的能力,取而代之的是不断“完善”的记忆[6]。亦即,由于大数据具有强大的“钩沉功能”和“复活功能”,对于不同人群未曾了解的已发生的故事“记忆”能够不断补充完整,使得即便是尘封已久的腐败案例都能成为当下十分鲜活的故事。显然,大数据时代的廉政故事已经不再是平面化、纸质化的存在,而是转换成数字化形式并成为庞大数据流中一个数据节点而转化为永久铭存的“公众记忆”。一个积极正面的廉政故事被钩沉,是一种正能量的再造;但一个消极负面的腐败故事被记忆、被复活,则会给廉政价值构建带来难以消弭的负面影响。可以说,腐败故事的数字化记忆,将成为大数据时代廉政价值建构不可忽视的破坏性因素。另外,数据的共享方式固然是传播廉政价值观及其人格化形象的有力工具,但运用不当也将使公众的个人隐私乃至政府机密暴露于有心人之手。隐私泄露、数据滥用、监管失控、自由过度、行为放纵、责任缺失、身份模糊、名誉污损等,都将是大数据时代廉政价值构建不得不面对的新难题。“大数据造就的数字化记忆作为一种全景控制的有效机制,不仅支持了对等级森严的机构和社会的控制,并且还会去寻求对他们自身的支持,从而巩固并加深现有的(不平等的)信息权力分配。”[7]由数据共享开始而最终导致的数据垄断,终将违背大数据开放、自由、共享的本质。

再次,“数据依赖”的思维致使廉政价值引导和廉政人格塑造工具理性化,弱化人的主体地位,冲击廉政价值理性的作用机制。“数据依赖症”是大数据时代容易犯的病症,过于依赖数据,而数据远远没有我们所想的那么可靠[4-2]。尽管数据“大”到了可以揭示规律并精准预测未来,但廉政价值构建中的“合目的性”的“故事创造”仍有它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如在科学数据已广泛生活化的今天,人们并不会否定以虚构故事为内容的《圣经》在西方人类精神价值世界的巨大影响甚至支配作用一样。廉政价值构建从本质上说是经过廉政建设的系统工程而达致的价值提升与精神升华,是人内心的信念、认同和人格追随,是一种有别于冷冰冰的数据思维的价值理性。廉政价值构建的过程,本质上说也是人类追寻自由进步的过程,是人的主体性地位和人的自由意志的确立过程,它不仅要在改造和创造世界中获得,还要在摆脱自己创造物的控制和束缚中获得。然而,当大数据经尊崇走向登峰造极时,它便成为一个新的“上帝”,相应地,它被赋予某种超越工具的特性,大有替代人作为主体的作用[1]。依靠大数据技术及数据间关系而生成的“合规律性”的价值预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看似更安全、更高效的数据“牢笼”,将一切可能性尽数囚禁,海量的存储数据和数据的选择将代替独立、自由的个人做出决定。但廉政价值作为一种无法全然“被数据化”的精神力量,其生成和发挥作用的机制必将被社会生活的数据“神宠化”所钳制。概而言之,如果我们过于崇尚数据规律而忽视人的主体作用,无视故事(哪怕是虚构的故事)可依托、可涵养、可寄望真切价值和鸿远智慧,那么,我们就难免会迷失在自我观、存在观和价值理性的缺失之中,沦为大数据的奴隶。

三、廉政价值构建的大数据思维与方法

尽管大数据不可被神话和绝对化,但数据趋“大”的量变到质变进程从未停歇,而且这一过程正在越发深刻地影响和改变我们的生活。在大数据时代,数据对故事的“祛魅”更加突出,强大的数据相关性揭示出的规律演化与趋势也将更经常左右人们的价值选择与行为方式。价值构建的“故事模式”依然重要,但远不足以适应大数据带给政治与公共生活领域的变革。确立大数据思维、理念与方法,让“数据发声”,推进廉政价值构建中的“故事模式”与“数据模式”的融合,是大数据时代的必然要求。

第一,确立大数据思维,充分利用巨量数据及数据间关系对于廉政价值演化规律的揭示与预测,彰显大数据在廉政建设领域的人文价值建构功能。既然数据演化生成的“合规律性”的价值形态将在大数据时代发挥出巨大的影响力与作用力。那么,我们就应该更加重视数据的整理与归类,厘清数据自身的量变和质变过程,梳理数据间关系,从而更精准把握大数据揭示出来的价值演化规律与趋势。据此指导廉政建设实践过程,发挥“人文数据”的价值建构功能,并不断校正基于特定目标的、承载“合目的性”价值的“故事模式”,实现廉政价值构建的“故事模式”与“数据模式”的有机结合和相互照应,促进“合目的性”价值形态与“合规律性”价值形态的融会贯通。具体而论,作为廉政建设执行主体的政府,应更加重视数据质量管理,保障廉政建设的数据依据,深化使用数据的实践,总结、评估、系统分析数据相关性及其功效,并进一步提出强化数据运用的措施。一是政府要成为数据的“整理者”,转变数据的采集利用仅仅是为了维持社会有序运转的短暂记录的小数据思维,改变传统的单一目的的数据整理思路,整合商业、社会、政府各个领域的数据服务,留存完整数据信息,为实现二次数据利用提供保障,降低数据沉没成本。二是政府要成为数据的“挖掘者”,要从小数据的因果关系分析上升为大数据的相关性关系分析,要将数据管理与公众生活更紧密关联起来,更加注重挖掘数据价值,提高数据及其相关性的挖掘程度。三是政府要成为数据的“推送者”,主动推送具有巨大价值引导力的数据信息,展开大数据下的趋势引领与价值引导,提升公众对于廉政活动的认同度,扩大合目的性的廉政价值在大数据环境下的影响力。

第二,树立数据共享理念,使自由共享的数据成为廉政价值正向表达的工具,有效化解大数据对廉政故事(包括典范人物宣传)的原委“返本归真”带来的冲击,引领社会公共理性形成。大数据时代,数据“大”到让人们看清公共生活的一切细节,的确大大压缩了虚构性的廉政故事的价值构建功能。当社会生活的一切细节不需要虚构时,人们自然不能再随意裁剪拼接故事细节,但人的精神信仰和价值观仍然需要创造性地构建。在一切细节都获得真实性数据支撑的生活中,如何才能继续发挥“故事模式”价值感召力,考验廉政建设主体的智慧。在开放、自由、共享的环境中,作为廉政建设主体的政府要善于开掘数据资源的正向价值。首先,改变以我为主的单向度思维,更加注重积极正向高价值数据的甄别与权衡。在混沌的大数据背景中,能够增强公众对政府部门的廉政信心、提高社会对政府廉政水平的认同感、推动社会对于廉政建设的关注度的数据信息,才能够被称为高价值的数据信息。政府应围绕廉政建设的核心使命提供数据信息,选择能够增进公众对政府部门问责能力、激发领导者自查动力的数据进行主动推送。其次,要以真实数据为基础,契合数据相关性演化的规律与趋势,对纯粹的数据信息辅以有权威性、有公信力的引导与解释,避免政府在“故事模式”中自导自演、自说自话,引领社会公共理性的形成。同样一组数据,在不同时间与环境下,面对不同对象时所能产生的解读是多向度的。同样的,廉政故事在不同的引导作用下也将产生截然迥异的价值取向。具备恰当解释和权威说明的数据信息既是对高敏感度案例进行的必要解读,也是引导公众正确认识腐败问题的公共理性视角。

第三,完善数据开放方式,善用开放的数据信息换取社会的信任和善意,帮助政府在不断被“记忆”补充完整的负面故事中化解压力,减小腐败案例的“数字化记忆”对廉政价值构建产生的负面影响。前已有述,被数字化记忆的各种负面廉政故事和细节随时可能被“钩沉”和被“复活”,并再次成为社会聚焦的话题。如何化解和降低本已封尘的腐败案例在当下的冲击与破坏,是大数据时代廉政价值构建无法回避的新课题。开放、自由、共享的大数据把社会公共生活推到“没有隐私”的时代,传统社会中隐瞒、封锁信息的某些做法在日益开放的环境中只能取得适得其反的效果。数据及其相关性所揭示的规律是大数据时代公众进行价值选择的重要参照,也是政府制定策略的重要依据。政府完全可以凭借其作为信息枢纽而占据的数据优势,不断完善数据开放方式,主动开放和推送各种数据信息包括过往的负面案例信息,来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流动,建立彼此良性互动的信任关系,来化解政府在被“记忆”补充完整的腐败故事中不断形成的新压力。换言之,如果把信息公开仅仅解读为公众对政府的一种单方面的监督,是狭隘的、片面的,信息公开归根到底是政府的一种自我保护[3-2]。大数据时代廉政价值构建不能再被简单地理解为政府单向度开展的事情,根本上说是数据信息开放的环境下政府与公众关系的重构,而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数据自由流动是必不可少的信任基础。

第四,坚持工具理性服务价值理性的目的,避免陷入“数据依赖”及“数据牢笼”的困局。诚然,今天的大数据已经体现出了未曾有过的强大功能,给我们的生活世界与价值世界提供了日益精准的数据描述与规律揭示。但数据的功能再强大,也不至于让我们对它顶礼膜拜和言听计从。我们应利用强大的数据信息来辅佐决策,升华人类的理性,而不是迷失在数据中,任由数据信息支配我们的选择。大数据的关键之处正在于:预测不同于预报[8]。在大数据认知问题上,对人的主体性的强调始终应当是第一位的[1]。当我们过于膜拜其功能并在它的支配下放弃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自由意志时,以价值理性为特征的廉政价值构建必将陷入被严丝合缝的数据所钳制的窘境。利用大数据的深度挖掘不仅包括数据技术及其相关性分析,还要加上人的能动选择。在人类历史上,许多“虚构”的故事和细节,根本不是就“虚构”而为的,而是指向特定的精神信仰和价值观而为的[1]。在大数据不断刻录下生活真实细节的今天,尽管“虚构”变得异常困难,但廉政价值构建的“故事模式”仍有它不可替代的合理性和价值性,当然这种模式要因应时代环境的转变而转变。因此,大数据时代廉政价值构建的方式从“故事”到“数据”的转换,并不是从钟摆一端走到另一端,而是要改变过去单一维度的“故事依赖”走向“故事”与“数据”有机融合、相互观照与相互证成,最终促进“合目的性”价值与“合规律性”价值的统一。

大数据不仅代表一个时代的技术力量在重塑我们的思维、工作和生活,而且在不停地拓展和擢升人的主体性和本质力量。在大数据工具理性面前,我们要理性审视并积极回应人的生存境遇的变迁,不断捕捉新的生存方式中价值构建的有效方式和可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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