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研究
2017-01-25山西省党建研究会课题组
山西省党建研究会课题组
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研究
山西省党建研究会课题组
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发挥着引领示范作用、服务发展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通过调研发现,当前制约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作用发挥的问题主要有: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不科学,缺少“带头人”,工作运行机制不健全等。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动精准扶贫中发挥作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促进农村党建工作,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着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致富带富能力,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健全规范工作机制,及时完善“顶层设计”,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推动精准扶贫营造良好环境。
农村基层党组织;精准扶贫;作用发挥
“确保到2020年5500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可动摇,对完成脱贫任务,巩固脱贫成果,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只有充分发挥其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才能切实扛起脱贫攻坚的重任,突显抓党建促脱贫的成效。
为了深入了解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动精准扶贫中作用发挥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一定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课题组在忻州、吕梁、临汾、运城等4个市各选取1个县、2个乡镇、4个以上行政村作为样本,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了深入调研。综合调研情况,课题组认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扶贫攻坚中关键作用的发挥,目前还受到诸多内在与外在、主观与客观因素影响,必须积极探索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从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动精准扶贫中应发挥的作用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推动精准扶贫的“一线指挥部”,是扶贫工作最前沿的指挥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动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应发挥三个关键作用。
(一)引领示范作用。一是政治上引领。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基层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应充分发挥自身的政治优势,把党员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坚定信念,提振党员群众全面脱贫、同步小康的信心,凝聚脱贫致富的能量。二是思想上引领。扶贫先扶志,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带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转变“等政策、靠项目、要资金”的思维模式,积极转变脱贫发展思路,提升自身带富能力;从思想上转变贫困群众“等靠要”的精神状态,真正激发脱贫的内生动力,实现贫困群众经济收入的稳步持续增长。三是致富上引领。农村党员干部应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领头雁”,在致富上先行一步。在新项目推动或新产业发展过程中,要克服贫困群众观念陈旧、缺少资金、不愿承担风险、不敢跟着干的困难,勇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做新产业、新项目的“先行者”;在项目盈利或产业发展有成效时,又要主动做宣传、结对子、强帮扶,做帮助群众脱贫的“引领者”。先致富后带富,不断发挥每名党员的“旗帜”作用。
(二)服务发展作用。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大到谋划产业发展,培育特色经济,小到因户施策,跟踪服务,都离不开农村基层党组织。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想发挥好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作用,主要应做到两个方面:一是应成为推动农村产业发展的“主推手”。精准扶贫既要“输血”又要“造血”。农村基层党组织应在详细掌握“家底”,科学分析市场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国家扶持政策、项目等资源,积极主动地发展本地特色产业,挖掘农村特色优势,打造农村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源”,让群众,尤其是贫困群众,参与产业发展过程,分享产业发展成果,进一步提高其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二是应成为农村精准扶贫发展动态的“管理员”。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深刻领会“精准”的深刻内涵,根据致贫原因将贫困对象分类整合,动态管理。应对贫困群众的脱贫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将取得成效、遇到的困难以及解决方案,建立台账,及时做好管理服务。
(三)桥梁纽带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党组织的“神经末梢”,最熟悉农村的情况,最了解群众的生活,最清楚如何解决脱贫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是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各职能部门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村脱贫的桥梁纽带。一要全面宣传与落实上级各项扶贫政策。农村党员干部应当好扶贫政策的宣传员和执行者,首先要将中央及地方各级组织制定的扶贫方针政策向群众准确及时地解读和宣传。注重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脱贫政策与农村的区位优势相结合,与特色产业相结合,与贫困户实际情况相结合,真正把扶贫政策落实到位。二要及时汇报脱贫攻坚情况。农村基层党组织应把农村脱贫整体情况,执行脱贫政策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及形成的经验做法反馈上去,为有关部门调整完善扶贫措施提供信息和参考。三要积极宣传扶贫工作现状。农村基层党组织应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帮扶单位、驻地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做好沟通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各项扶贫政策共同发力、相关产业或项目有效推进以及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
二、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动精准扶贫中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
在落实扶贫攻坚政策,推动农村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作用的发挥,主要有: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
一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不够,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缺失。当前,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缺乏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员的党性意识弱化,集体意识淡薄,缺乏奉献精神,由这样的党员组成的基层党组织,何谈战斗力和凝聚力。调研发现,多数贫困村党组织虽然建立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活动日”等制度,但坚持得不够,执行得不好。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流于形式,虽能每月开一次党员大会,但会议内容空洞乏味,形式单一,仅仅是念念报纸、读读文件,使得多数党员兴趣不高,甚至产生厌烦心理;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有效管理缺乏手段,尤其是对新形势下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不知所措,由于流动党员多,日常的组织生活会难以召集,会议成效更是无从谈起。
二是集体经济薄弱,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底气不足。调研中了解到,许多行政村属于经济薄弱村、“空壳村”,有的甚至是“负债村”。以忻州市为例,全市4888个行政村有集体经济收入的仅949个,占19.4%。其中,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456个,占比近一半。而每年的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在支付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的工资和村“两委”工作日常性支出后也所剩无几。基于这样的现实情况,农村基层党组织面对群众提出的道路维护硬化、文体设施建设、知识技能培训、帮扶贫困户等要求无能为力。由于村集体经济薄弱,使得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弱化,党组织“为人民服务”的形象不再“高大”,一定程度地影响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三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较为突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使得农村绝大部分有文化、有能力的年轻人都选择了外出打工或经商,农村留守人员大部分是“386199”部队,这种现象在贫困村尤为突出。导致农村基层党组织后备干部储备不足,甚至出现了断层。据了解,在2014年底至2015年初的山西村级“两委”换届中,有的村党组织换届时,竟选不出合适的支部书记,只能暂由乡镇干部兼任,农村基层党组织力量弱化可见一斑。
(二)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不科学
一是组织设置不能适应脱贫攻坚项目规模化的发展要求。以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党组织的模式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相对固化,难以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共同发展。一些规模较小的贫困村地域相近、自然条件相同,在脱贫攻坚中发展的项目差不多,大多是蔬菜种植、畜牧养殖、乡村旅游等项目,但由于各村党支部各自为战,形不成规模,不能实现效益的最大化。二是组织设置不能适应农村党员流动性增强的管理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也成为脱贫致富的一种方式,部分党员长期外出务工,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又没有相应地在务工相对集中的地区建立起流动党组织,导致对流动党员的管理难度增加。三是组织设置不能适应产业链的发展。当前,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逐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出现了农业协会、个体私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经济联合体、生产大户和农业园区等不同类型的经济实体,有的农业合作组织、生产协会等党组织游离于所在村党组织之外,甘当“编外人”,个别跨村的经济社会服务组织隶属关系不明确,党组织的传统政治优势被削弱。
(三)缺少能谋事、能干事、能成事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
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是带领农民致富的“领头雁”,是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从调研情况看,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综合素质低,适应新形势的能力不够,不能满足农村脱贫攻坚任务的要求。山西省共有27105名村党组织书记。其中,35岁以下的仅有2715人,占10%;55岁以上的6390人,占23.6%;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12099人,占44.6%。这些年纪较大的村党组织书记基本都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对农村、对群众有着深厚的感情,愿意为农村的发展出谋划策,尽心尽力。但随着年龄的增大,又因文化程度偏低,他们的学习和理解能力逐渐下降,有时甚至无法完成上级交办的日常性工作任务,极大地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在某乡镇调研时,有乡镇干部反映,“在对一些脱贫政策进行宣讲培训的时候,有些年龄大的支部书记明显跟不上步调,理解不了政策精神”;还有乡镇干部反映,“有的支部,没有人能填得了表,更不要说写个简单材料,这些常规事情都得乡镇干部给做,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是激发脱贫内生动力的办法不多。“扶贫先扶志”是精准扶贫取得全面胜利的前提和基础。当前,部分贫困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内生脱贫动力不足。面对这种情况,有的村干部信心不足,甚至以此为理由,不管不问,直接放弃;有的村干部有劲不会使,想干却无从下手,在激发部分贫困群众脱贫“斗志”上没有好的办法。在忻州市走访期间,有多个村党组织书记表示:“有些贫困户在思想上没有脱贫的意愿,很懒散,‘等靠要’习惯了,你给他一天50块钱让他出工打扫村里卫生,他都不屑于干或者拿上钱转身就买烟买酒玩牌去了,面对这种情况,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三是顾虑较多,脱贫攻坚的积极性有限。首先是政治上进步希望渺茫。农村干部在脱贫工作中任务重,压力大,但作出成绩后却没有更多的政治上升空间。虽然在2016年乡镇换届时,为农村干部开辟了一条上升通道,有一部分村干部被选为了党委委员或副乡(镇)长,但数量极少,力度仍然不够。据2015年底统计,山西省村“两委”主干共有161834人,在今年的乡镇换届中,仅有290名村主干被选为乡镇副职,所占比例仅有0.18%。因此,农村党员干部仍然认为“干的再多、再累、再好也就是村干部了”。这种思想影响了干事创业的激情。其次是经济待遇普遍偏低。农村两委主干只有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有工资,而且不高。以忻州岢岚县为例,支部书记的工资分配方式为“基础报酬+绩效工资”,基础报酬是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绩效工资根据人口数量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大、中、小三类。2015年全县农村支部书记中,工资最多的有1.8万元,最少的只有1万元,全县平均每人每年1万元左右。而大多数村的“两委”其他干部没有工资,部分有集体经济的村子能适当地给予补助,但一年也就几千元左右。这样的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农村党员干部家庭的开销。有的村干部说:“现在脱贫任务这么繁重,基本占用了村干部的全部精力和时间,但是给予村干部的补助真是太少了,支部书记也经常受到家人的抱怨,很是委屈。”再次是对“连任”的担忧。在实施精准扶贫过程中,必然产生许多矛盾,尤其是在精准识别工作中尤为突出。这样的担忧使得一些支部书记为了确保自己的选票,不敢担当,怕得罪人,遇到对矛盾纠纷需要作出抉择时,畏首畏尾,导致许多问题不能及时妥善解决,极大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成效。
四是部分农村仍存在“两类人”影响党组织的作用发挥。民主选举制度意在体现民意,但在实际农村两委换届过程中,仍然存在选出“两类人”的情况,即宗族势力的代言人和没有能力的老好人。前者缺少扶贫的公心,开展工作动机不纯,落实政策搞个人“创收”,“优亲厚友”。而后者没有带富的能力,面对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和困难,没有想法,缺少办法。这两种干部都不会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甚至可能导致农村基层党组织陷入“塔西佗陷阱”,失去群众的信任,从而影响扶贫政策的执行效果。
(四)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不健全
在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行方面,虽然已经出台了许多制度,但目前仍存在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的问题,除了前面提到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好外,还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村“两委”工作衔接不畅。虽然《党章》明确规定,村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由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的干部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和罢免,各级组织不得直接任命和罢免。因此,村党组织缺乏对村委会领导的具体抓手,特别是有部分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两委”关系不协调,不能真正发挥出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大打折扣,说话没有人听,办事没有人跟。
二是监管乏力。近年来,党和政府对精准扶贫的力度逐步加大,涉农惠农扶贫对象量大面广,资金渠道和管理使用环节增多,由此相应地增加了村级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责、权、利。但由于基层财经制度不健全、资金监管不到位、相关信息不对称,特别是政策性补贴对象对应当享有的权益认知不到位,自我保护意识弱等多种因素,造成了对村级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监管乏力的问题。有的乡镇对于在精准扶贫中违法乱纪的村级党组织成员偏重于打招呼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还有的搞“家丑不可外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使给予党纪处分也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有的村级党组织在执行精准扶贫中的有关纪律时雷声大、雨点小,有的把党的纪律看作“稻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愿不敢追究责任。在精准扶贫中,由于违反纪律的成本低廉,好多村级党组织成员根本不把有关纪律当回事,自由主义盛行,把自己置身于严守党的纪律的对立面,使精准扶贫中的监管有声无力、漏洞百出。
三是村务制度执行不实。有的村重大事务决策形式化,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村级民主决策流于形式;有的基层干部规矩意识淡薄,不按制度办事,执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不彻底,重大事项开支不规范,落实农村低保、贫困户慰问救助等方面存在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甚至是违纪违法的现象,比如有的农村基层干部竟然拿危房改造资金为其亲属修建房屋等。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造成了干群关系紧张,降低了基层党组织的公信力。
(五)第一书记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第一书记抱着“镀金”的态度,搞单位农村“两不误”,不能全身心投入脱贫攻坚工作中,驻村工作时间少,进村入户走访更少,存在“走读”现象。二是基层工作经验不足。部分第一书记工作热情高,但缺乏农村基层工作经验,不善于与群众打交道,调动不了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扶贫成效不明显。三是自身定位不准。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扶贫项目建设上,工作就是向派出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钱、要物、要项目,忽视了驻村党组织的内部建设,没有从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等方面做工作。四是开拓创新能力弱。部分第一书记面对一些村没有区位优势、特色产业,经济发展存在瓶颈的现状,缺乏创新思维,工作推进缓慢。
(六)相关政策有待完善
一是扶贫政策的贯彻执行与相关部门的办事程序衔接不到位。一些扶贫政策实施后,相关职能部门或者业务部门办事程序没有进行相应地调整。以金融扶贫为例,国家进行土地确权后,明确农村土地可以进行抵押贷款。但实际操作中,银行机构仍然需要抵押物和有财产收入的人担保,才能放款,贫困对象要想贷款发展新产业或入股农村专业合作社并不是那么容易。再如,村干部缺少调查核实的相关权力。摸底过程中,村干部没有权力去车管所、房管局核实有关情况,对于不在本地区的财产情况,更是没有办法调查。有的村干部说:“我们这个县和河南某市仅有一桥之隔,村里有的人在那边买房买车,房产证牌照都是那边的,你没办法去查。”
二是农村三年换届政策不利于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是一项持续性的工程,现在到2020年全部脱贫时间还有4年,而2017年又要开始新一轮的村两委换届。无论是政策落实、服务管理还是产业发展,“阵前换将”都将影响扶贫效果,也会挫伤干部的积极性。个别村干部出现消极应付,等待换届的思想。
三、有效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动精准扶贫中作用发挥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形成合力促进农村党建工作
一要始终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要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列入市县乡党委书记三级责任清单,纳入四级联述联评联考工作,真正述出责任,评出压力,考出动力。上级组织部门要专门听取下级贫困地区党委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的专项述职,形成常态。
二要狠抓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县乡两级书记、副书记分别要确定1至2个农村党组织作为创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前要提出党建示范点名称、创建规划和实施计划,创建工作中要经常深入基层具体指导,研究解决问题,创建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创建经验,横向推动,纵向汇报。
三要加强工作统筹规划。要定期召开省、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经常性开展“抓党建促脱贫”工作专题调研督查,推动县委书记工作例会制度常态化。加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比重,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绩效考核,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度不大的,要进行严肃批评,限时整改,并对相关党委书记进行诫勉。
(二)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整合党建资源
要在坚持地域、建制村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原则,积极探索其它设置方式,促进开展党的活动。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位的村民自治试点方案》的精神,加强村党组织对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全部工作的领导,不断优化村级党组织设置。一是通过建立联村党组织,切实解决部分农村党员数量少、干部人选少、组织功能不全等问题。建议以党组织班子强、党组织书记能力强的大村、富村为主体,与邻近的班子弱村、经济穷村联合组建党组织,推动强村带弱村、富村带穷村、大村带小村,实现抱团发展。二是“村企联建”。即依托一些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与企业所在村联合建立党支部,以企带村。三是村所联建。发挥乡镇站所优势,以所带村。四是村协联建。依托生产基地、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挂靠组建。五是村队联建。即依托驻村工作队以及包扶单位联合组建党支部,或缔结友好支部,充分发挥包扶单位、第一书记的驻村帮带作用。六是以撤并方式,结合产业开发、山庄窝铺移民搬迁、农村城镇化建设、旧村开发利用等契机,探索通过撤并行政村实现集聚发展的有效途径,促进农村党建资源的有效整合、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激发活力。
(三)开拓视野选干部,着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注重选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支部强不强,关键看头羊。”要突出能带富、善经营、会治理的要求,选优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要注重从本村优秀现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致富能手、复转军人、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村经纪人、乡村医生、教师中选拔农村党组织书记,打通拓宽选任渠道;要大力实施“回归工程”,鼓励土生土长、素质好、有见识、有本事、有业绩、对家乡有感情、愿意回乡服务的民营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回村任职,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带富能力。
二是注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要建立后备人才管理库,将生产大户、致富能手、年轻骨干党员等各类人才纳入后备人才管理库,动态管理;要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力度,重点实施“三个培养”工程,即通过把农村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村党组织干部,培育储备一批年轻后备干部,使农村党组织健康可持续发展,焕发出新的活力。
三是管好用好“第一书记”。要明确职责,农村“第一书记”要重点做好“四个一”,即建好一个党支部、形成一个机制、发展一个产业、培训一批技能人才;要加强培训,制定日常培训规划,针对“第一书记”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精心设计培训内容,采取专家讲授、专题讲座、经验交流、微信互动、考察观摩等方式进行个性化培训;要科学考核,采取个人自评、乡镇党委考评,县(市、区)委组织部综合复评的方式,从驻村时间、扶贫成效、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第一书记”进行考核评价,将考核评定结果作为“第一书记”留用和退回的重要依据;市县提拔使用干部时,要优先重用有扶贫工作经历且业绩突出的“第一书记”。
(四)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形式,真正转变观念,提升致富带富能力
一要加强对村级党组织主干的培训。在培训时间上,农村基层党组织主干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级以上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组织形式上,可以省市县三级分别开展培训班,对村党组织主干分阶段、分批次进行轮训,也可以阶段性地设立农村干部学院,面对问题需求,分类整合;方式方法上,集中理论学习和到脱贫先进示范村考察相结合,同时辅以下乡送学和远程教学;培训内容上,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要学习政治理论,掌握政策精神,也要强化技能培训。同时,要注重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及时总结选树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模式、好典型,不断开阔视野、解放思想、提振信心。
二要重视对农村党员的培训。针对贫困村的特点,探索采用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方法,适时组织党员走进科技示范基地,办好“实践课堂”和“流动课堂”,帮带结对,现场示训,对同类或相近产业,要组织科技人员巡回村组授课,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惠农政策、产业发展、实用技术、电子商务等,帮助党员掌握一技之长,提升带富能力。
(五)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干事创业的底气
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决战脱贫攻坚的重要措施。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集党员干部智慧,动员各方力量,以农村集体资产、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为依托,以租赁制、股份制、承包制等为主要经营形式,通过资源开发、土地运营、项目带动、产业拉动、联合发展等多种模式,充分挖掘和发挥集体资产效益,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自身“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着力解决村级党组织运转经费不足、服务功能弱化等问题。
一要盘活资产。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要规范村务监督工作,运用“三资”清理成果,对农村闲置办公用房、校舍、农房等资产,可通过依法改造、资产重组、回购租赁等方式获得收入;对拥有集体耕地、林场、荒地、水面等资源的村,通过土地流转、复垦、改造提升、集约化经营等方式获得收入;对具有民俗文化、山水风光、红色文化和历史人文资源的村,通过发展生态观光农业等方式获得收入;对无集体资产资源、自然条件恶劣的村,通过发展村级光伏电站、流转农户土地交由集体经营、或挂靠公司经营等获得收入。
二要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坚持“一村一品”、“一户一策”,选择一批“适销对路”的特色优势项目,如风电光伏、生态治理、农家特色等以及贫困户参与度高的种养加经营项目,集中精力给予重点培养扶持,走好走稳产业支撑的开发式扶贫路子。积极推行“支部+合作社+农户”、“支部+致富能人+农户”、“支部+基地+农户”、“支部+公司+农户”、“支部+家庭农场+农户”等多种模式,发展优势产业,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
三要积极探索实施电商扶贫。强化“互联网+”扶贫效应,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化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的劣势为“绿色环保,远离污染、民风淳朴,产品地道”的竞争优势。通过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级积累,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六)建立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最大限度调动扶贫工作积极性
一是建立村级党组织活动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一方面,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由县(市、区)按行政村规模、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实际工作需要等因素统筹确定,不搞“一刀切”。可以尝试建立村级党组织为民服务资金,根据村组规模、评星等级给予5万—10万元补助,为村党组织开展活动,发展产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要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主干工资待遇。按照人口数量和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发放标准,要争取每年工资报酬增幅达到20%—25%,实现村级党组织主干基本报酬待遇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两倍这一目标。同时,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村民小组长务工补贴标准,县(市、区)可综合考虑财政状况和村级自我积累情况等因素进行适当补助。二是拓宽晋升渠道。进一步加大农村干部进乡镇班子的力度,注重把脱贫攻坚推进得力、成绩显著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选拔到乡镇领导班子中来,激发这支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逐步树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三是建立扶贫工作容错纠错机制。严格区分脱贫攻坚中的失误与违纪违法问题,为在精准扶贫中尽心尽力的干部担当,保护其脱贫攻坚的积极性。
(七)尽快健全规范工作机制,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健康发展
一是实行村级精准扶贫责任制度。由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签定精准扶贫的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中对村级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职责、目标、任务、奖惩进行明确的规定,每年年中开展一次述职、年底进行一次考核(可和其它考核合并进行,也可单独进行),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所在村党员、群众代表的监督、评议,对于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分别不同情况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严格推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识别制度、扶贫资金报批备案审计等管理制度、群众参与和民主评议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落实乡镇领导单纯针对精准扶贫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谈心谈话、诫勉谈话、讲政治讲规矩谈话、讲落实讲实效谈话等制度。坚持在精准扶贫中加强监督约束,把精准扶贫工作与定期开展的讲政治讲规矩自律教育及其它党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进行。
三是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在“精准”的基础上,加强定权责任规范,明确对村级党组织成员在精准扶贫中的权力、职责和工作规范,坚持精准扶贫的定性与定量、平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并将考核结果,特别是精准扶贫的实效作为村级党组织成员留用、调整和加强整顿的重要依据,真正实现以精准的考核结果与精准的选拔任用、精准的奖励惩处相结合,真实可信地做到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奖惩到人,不怕“出汗”、“红脸”,坚持扶贫较真。
四是规范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农村基层党组织之所以软弱涣散,党员作用不能有效发挥,党内活动不经常、不规范,政治思想教育跟不上是重要原因。要继续加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和提档升级工作力度,健全完善以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党员设岗定责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是规范运行村级自治机制。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村务情况分析、监督报告、评议考核、工作台帐、申诉救助、经费保障等6项制度,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村级事务,严格监督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确保扶贫开发完全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得到群众拥护。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等农村基层干部不廉洁问题,严厉打击违法宗族势力、乡匪村霸地痞等干扰破坏基层组织的行为,确保各类扶贫资金真正用到贫困乡村、贫困群众身上。
(八)及时完善“顶层设计”,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推动精准扶贫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在农村“两委”换届时间上,逐步实现或阶段性实现与乡镇党委同步换届,切实改变农村“两委”主干一年开始计划、二年笼络人心、三年等着换届的状况。二是扶贫政策制定部门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调整完善相关办事程序,形成联动,确保扶贫政策的有效推动。
【责任编辑 赵 春】
On the Role of Rural Grassroots Party Organizations in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Task Force of Shanxi Party Building Society
Rural grassroots party organizations in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should serve the roles as exemplary models or guides, service providers and development facilitators, ties and bridges. However, the survey shows that some factors have constrained them from playing their roles effectively, such as low cohesive force and incompetence of the organizations, lack of "pace-setters,or leaders due to irrational organizational setup, ineffective operational mechanism, etc. To push them to function effectively in the poverty reduction endeavor, it is imperative to strengthen their organization and leadership, combine all forces to promote the rural Party building, optimize the organizational setups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step up efforts in the leadership building and training to enhance their capability to get rich and lead people to get rich, channel great efforts into developing rural collective economy, improve and regulate the working mechanism, improve the "top-level" design timely, so as to create a benign environment for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rural grassroots party organization;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play one,s role
2016-10-25
课题组组长:孙大军(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课题组副组长:张晓峰(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党建办主任﹝正厅长级﹞、省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兼﹞);课题组成员:余国琦(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党建研究所﹝考试与测评中心﹞所长﹝主任﹞),李强(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党建研究所﹝考试与测评中心﹞副所长﹝副主任﹞),李迎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党建研究所﹝考试与测评中心﹞副科级干部)。
D267.2
A
号】1674—0351(2017)01—00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