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普法理论与对策探析
2017-01-25顾昕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司法局
顾昕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司法局)
精准普法理论与对策探析
顾昕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司法局)
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法律需求给普法工作带来了机遇和挑战。面对当前的新形式和新要求,如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成为当今普法人探讨的新话题。本文将通过对精准普法的概念、问题、对策等进行阐述,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为“七五”普法开展提供理论依据。
一、精准普法提出的背景
自1986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来,经过30多年普法,公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法治化水平得到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公正司法得到进一步提高。但新形势也对普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传统普法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式,社会和公民对普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民法律需求精细化。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公民诉求日益多元化,全民法治意识逐步提升,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成为常态,公民也从“一五”普法力争“无诉”转变为现在主动“求诉”,这个跨越表明普法工作需要提升到一个新高度,普法再也不能“一刀切”。二是健全的法律体系要求普法精准化。我国法律体系越来越健全,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有几千部,法制体系呈现系统化,法律完善对普法也提出了新要求,要求普法内容精准化。三是科技快速发展要求普法时代化。随着科技突飞猛进,信息化发展加速,智能化必将成为发展趋势,影响着人们生活。传统纸质媒体影响力逐渐下降,这就要求普法手段时代化。四是党中央也提出精准化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江苏省司法厅也出台了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精准普法。
二、精准普法的定义和内涵
参照有关理论研究,我们将精准普法定义为:针对不同普法对象、不同法律需求、不同普法区域,运用科学有效手段实施精准研判、精准供给、精准评估、精准管理的普法方式,从漫灌式向滴灌式转变,实现普法效果最大化。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内涵:
一是精准识别普法对象。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精准普法就是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门别类建成普法对象数据库,分类指导,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是精准确定普法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是法治宣传教育主体向教育客体实施教育的基本内容。精准普法就是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的法律需求和认识规律,确定不同普法内容,制定有针对性的普法菜单,实现从“集体就餐”到“自主选餐”的转变。
三是精准研定普法方法。普法方法是指为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目的而采取的途径、手段和工具等。精准普法就是根据普法对象、普法时间、普法区域、普法热点,结合法治宣传各种方式方法的优势和特点,选取有针对性的方式方法来提升普法吸引力。
四是精准运用普法平台。法治宣传教育平台是法治宣传教育实践的重要物质承载。精准普法就是要恰当运用普法平台,充分发挥平台的承载、传导、教化和蕴含等方面功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精准普法存在的问题
自2014年下半年开展精准普法以来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了进一步提升,但是对照当前法治宣传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精准普法理解不透、认识不深,导致精准普法难以真正落实。有少数的机关、学校、企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着认识不清、重视不够、举措不多、成效不好的问题。少数机关存在着“执法是硬道理、普法是软任务”的模糊认识,所以还没有真正做好“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少数学校还存在着法治宣传教育时紧时松的现象,个别学校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没有认识到法治宣传教育“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作用。部分企业只顾埋头抓生产抓效益,错误地认为法治宣传教育抓多了会影响正常生产、影响企业效益,有的还担心职工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强了,会给老板找麻烦。此外,在面广量大的农村地区,普法工作相对还比较薄弱。
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如东县从2014年底开展精准普法,属于一个新生事物,相关配套措施没有到位。尤其对精准普法认识不够,并没有制定相关制度,大部分部门和单位并未掌握精准普法概念,精准普法工作流于形式。精准普法具体怎么做、做什么,没有一定理论支撑。普法内容存在“一刀切”现象,少部分部门不按照普法对象特点来提供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普法内容。同时对精准普法没有科学精准的评价体系。
三是精准识别力度不够。精准普法前题是精准识别普法对象。可实际中要精准识别比较困难:一是司法局作为普法主管部门,现有人力资源和硬件资源都难以做到精准识别。二是社会多元化和精准普法理论不完善,造成普法对象识别归类难。如社会青少年尤其是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少年儿童,由于学校和家庭在教育和管教上存在着脱节,他们的法律知识薄弱,守法意识淡薄,是需要进行重点普法的一个群体。但由于人员偏散、流动性大、难以集中等原因,导致这些人成为普法对象上的“界外人员”。
四是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尽管如东县普法经费都按一定比例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但还未能按照省、市标准足额预算。同时,县镇(区)之间、部门之间普法经费保障能力差距较大,又缺乏适应性增长机制,客观上制约了基层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例如,部分村因为村营收入不多、经济薄弱落后等原因,对法治宣传教育也基本上没有什么措施。
四、精准普法对策和建议
要坚持“科学、精准、高效、集约”的工作理念,大力实施精准普法,将科学、精准的工作理念有机导入法宣工作推进体系,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管理精准化和服务精准化,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科学发展,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为推进法治如东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以满足法律需求为着力点,开展精准研判。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精准研判机制,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要全面采集需求信息。了解百姓需求,倾听百姓心声,以百姓的所求所需作为法治宣传的出发点。也就是谁要给谁,需要什么送什么,哪时要到哪里,实现点对点面对面的普法宣传。为全面客观掌握群众法律需求,可以精心设计法律需求调查表、市民法律需求调查表和企业法律需求调查表,通过如东普法网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账号等,进行问卷调查。坚持定期收集、实时收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每月主动收集重点人群学法需求;根据群众实际需要,即时动态收集社会学法需求,确保需求收集常态化。二要精准识别普法对象。精准识别是做普法工作的关键。借助组织、人社、教育、经信委、公安等部门数据资料,分门别类建成普法对象数据库,并健全完善动态更新机制。突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和“关键时期”青少年两个重点,根据不同行业、领域、层级,科学划分不同岗位、职位领导干部、公务员身份类别。以学校为单位,建立健全在校学生人数信息,年内分别建成两类人群学法数字档案。加大留守人员和社会青少年调查统计工作,建立数据准确内容全面的数据库。三要开展综合分析研判。根据汇总采集的数据信息,围绕法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法治社会建设的新任务,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以及重要节日、重要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等,每季定期以研判会商、交流座谈、实地调研等形式,召开由法治宣传教育成员单位为主体、法律专家学者、司法执法人员等共同参加的研判会议,深度分析群众法治需求的规律和趋势,为法治宣传服务的方案实施和规划制定提供参考依据。四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如东县制定了《如东县机关部门重要时间节点法治宣传计划表》,将200多个重要法律法规细化到各个月,明确了主管部门。同时下发了《如东县机关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考核办法》,并配套下发了《如东县机关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考核评分标准》,全面抓好普法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以开发普法产品为突破点,开展精准供给。要树立一种营销观念,开发出“适销对路”的法治宣传产品。一要明确产品内容。分类确定学法内容,在强化对《宪法》等基本法律常识普及基础上,对专门的法律知识进行分类施教。首先按照对象确定普法内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共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以及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青少年群体,要着重强化交通安全、环境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引导;企业经管人员,要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其次按时间确定普法内容。根据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的纪念日;相关部门的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重大的节日,如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等;某一违法行为或社会问题易发、多发时段等方面确定普法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最后按区域确定普法内容。要根据农村与城市、沿海与内地、企业与学校等不同区域来确定不同的内容。农村要强化土地承包、外出务工、婚姻家庭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城市要加强房屋征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沿海要强化渔业生产、 经济纠纷等法律法规宣传。内地要加强种子、土地流转等法律法规宣传。二要明确产品形式。要提供通俗易懂、群众乐于接受的产品。各普法成员单位要广泛提供主题讲座、法律咨询、法律考试、法律知识竞赛、业务培训、教育实践、公益展览、法治图书阅读、法治论坛等服务。依托如东县法治文化创作中心及时调整充实法治文化产品创作人才库,研发创作法治戏曲、法治歌曲、法治小品、法治书画、法治摄影、法治动漫、法治故事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作品。根据如东县地广人多、农村人口比例偏高等特点,建立健全村居法律服务站,针对性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等服务。依托民间演出团体,出台奖补措施,激发群众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要探索供给方式。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基层法治文化场所为阵地,整合各类媒体资源,定期发布法治宣传服务信息,实现菜单式服务、订单式配送,实现法治宣传服务供需对接。充分发挥如东县“平安法治讲师团”“平安法治工作指导团”专业能力强、业务精通的优势,提高“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行成效。加大政府投入,扩大政府购买法治宣传服务和产品的范围。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普法工作,县级成立普法志愿者协会、法治文化创作中心、法治文化促进会等社会组织,每个镇区成立不少于1个社会组织,探索法治宣传服务多元供给模式,实现政府供给和社会供给的良性互补。依托公务员网上考试系统、公务员网上培训平台、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有线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职工书屋、宽带校校通等,着力在政府、普法对象之间搭建“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的有效服务平台。
(三)以突出普法成效为立足点,开展精准评估。法治宣传效果好不好需要让群众来裁判,让群众来评价。群众肯定的要发扬,批评的要纠正,从而不断地调整,使普法宣传更为科学,效果更加明显。一是建立科学评估体系。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评估体系,以自我评估、群众评估和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为主体,以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实地调研、自我反馈、定期回访为主要方式,对照法治宣传教育量化指标,从活动数量、时间、成本、内容、方法、群众满意度、知晓率、社会评价等方面,综合、客观、准确评价法治宣传服务过程和服务效果。二是坚持过程性评估。每季度对工作绩效进行阶段性测试,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服务质效。在“七五”普法过程中,在前期活动方案策划阶段,重点评估活动方案的可行性,确保活动方案符合目标要求;在中期普法活动实施阶段,重点评估法治宣传服务的实时动态绩效,准确测试活动内部管理水平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在后期活动反馈阶段,重点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验收活动项目,总结经验做法,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借鉴。三是坚持完善提升。在评估中,对每次普法活动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要及时反馈,及时调整工作方向、改进工作方法。要根据普法对象、时代发展等变化不断完善提升评估体系,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四)以建设“智慧普法”为支撑点,开展精准管理。以构建普法智能化为目标,加快法治宣传教育信息系统的推广和应用。一是建立大数据库。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基本平台数据库、法治宣传教育基本队伍数据库、重点对象学法信息数据库、法治宣传教育产品资源数据库、社会普法需求数据库等,努力形成法治宣传大数据资源。二是推进普法信息化。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拓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服务,实现公共普法资源的共建共享。借助省厅法治宣传教育系统平台,推进县镇信息共享。借助如东县企业守法诚信评估软件和“谁执法谁普法”考评软件,推进机关部门信息共享。借助如东普法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账号等,推进社会信息共享。三是推进普法智能化。智能化是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注重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加快创新研发智能化法治宣传工作平台和分析平台,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工作流、信息流和管理流有机融合,形成“智慧普法”,不断提高普法工作水平。四是强化管理系统运用。深化管理系统的运用,强化对各类数据信息的智能分析,及时将数据结果运用到法治宣传教育服务领域,建立“需求、分析、研发、供给”在线服务系统,建立实时监控考核系统,为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管理绩效水平提供科学支撑。
(见习编辑 贺 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