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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吸戒毒人员趋势变化的调研报告

2017-03-27邓时坤广东省戒毒管理局副局长

中国司法 2017年3期
关键词:戒毒所收治戒毒

邓时坤(广东省戒毒管理局副局长)

翁胜强(广东省戒毒管理局)

关于广东省吸戒毒人员趋势变化的调研报告

邓时坤(广东省戒毒管理局副局长)

翁胜强(广东省戒毒管理局)

一、近三年来吸戒毒人员基本情况

(一)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情况

1.登记在册数量。从占全国比重来看,2013年,广东省登记在册吸毒人员398599人,占全国吸毒人员2474946人的16.11%。2014年,广东省登记在册吸毒人员485964人,占全国吸毒人员2955964人的16.44%。2015年,广东省登记在册吸毒人员58.26万人,约占全国349.6万人(全国数据未统计出,此数据为公安部禁毒局预估)的16.66%。近3年来,广东省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总量呈逐年上升,且占全国比重也在增长(见表1)。

表1 广东省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情况

从增长速度来看,2013年登记在册数比2012年增长55305人,增长率为16.11%,全国登记在册数量比2012年增长325249,增长率为15.13%。2014年全省登记在册数量比2013年增长87365人,增长率为21.91%,全国登记在册数量比2013年增长481018人,增长率为19.43%。2015年广东省登记在册人数比2014年增长96636人,增长率为19.89%以上,全国登记在册数量比2014年增长540036人,增长率约为18.27%左右。近3年来,广东省登记在册吸毒人员仍然处于高位运行,呈逐年增长趋势,且增幅仍高于全国增长速度。

2.人员结构。从性别来看,2013年广东省男性吸毒人员359057人,占全省登记在册人数的90.08%,女性39542人,占9.92%。2014年,男性吸毒人员435125人,占全省登记在册人数的89.54%,女性50839人,占10.46%。2015年,男性吸毒人员520900人,占全省登记在册人数的89.41%,女性61700人,占10.59%。近三年来,广东省女性吸毒人员呈稳中略有上升趋势,但女性占比总体低于全国比例(全国女性比例为2013年16.42%、2014年为16.93%、2015年16.56%)(见表2)。

表2 广东省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性别情况

从户籍来看,2013年本省户籍282486人,占全省登记在册人数的70.9%;外省籍116113人,占全省的29.1%。2014年本省户籍337015人,占全省登记在册人数的69.3%;外省籍148949人,占全省的30.7%。2015年,本省户籍396000人,占全省登记在册人数的67.97%;外省籍186000人,占全省的32.03%。近三年来,广东省本省籍吸毒人员仍占大多数,达到2/3以上,但逐年呈本省籍下降、外省籍吸毒人员上升趋势,且幅度有所增大,说明外来吸毒人员在增加(见表3)。珠三角地区外省户籍比例相对较高,东莞、深圳、中山本省户籍不到50%。

表3 广东省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户籍情况

从年龄来看,2013年16~18周岁2829人,占全省登记在册的0.71%,低于全国0.79%的水平;18~35周岁有222261人,占全省的55.76%,高于全国55.72%的水平。2014年16~18周岁未成年人5005人,占全省登记在册的1.03%,高于全国0.89%的水平;18~35周岁有279238人,占全省的57.64%,高于全国56.12%的水平。2015年,16~18周岁7160人,占全省登记在册的1.22%,高于全国1.05%的水平;18~35周岁有345598人,占全省的59.32%,高于全国57.63%的水平。近三年来,除2013年16~18周岁未成年人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外,2014年和2015年广东省18周岁以下及18~35周岁吸毒人员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表明35周岁以下吸毒人员有扩大趋势,吸毒人员进一步年轻化(见表4)。梅州、韶关、潮州、东莞等地35周岁以下吸毒人员比例较高,均超过70%,最高为梅州达78.19%。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占比例最高为韶关,其次为梅州。

表4 广东省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年龄情况

3.滥用毒品种类。从广东省滥用阿片类(海洛因)人员来看,2013年有274450人,占全省登记在册人员的68.85%。2014年有292790人,占比60.82%。2015年有316000人,占比54.24%。从广东省滥用合成毒品(冰毒、氯胺酮)人员来看,2013年有124163人,占全省登记在册的31.15%。2014年有190401人,占比39.18%。2015年有266600人,占比45.76%。表明滥用合成类吸毒人员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阿片类人员逐年下降(见表5)。

表5 广东省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滥用毒品情况

(二)吸毒人员查处情况

1.查处数量。2013年,广东省累计查处吸毒人员120402人次,全省查处率(查处人数与登记在册人数之比)为30.21%,全省累计查处人数占全国查处人数684530人次的17.67%。2014年,全省累计查处吸毒人员174877人次,全省查处率为35.99%,全省累计查处人数占全国查处人数884991人次的19.76%。2015年,全省累计查处吸毒人员190000人次,全省查处率为32.61%,全省累计查处吸毒人员占全国878409(此数据为公安部禁毒局预估)人次的21.63%。这表明广东省近年持续保持禁毒高压态势,查处数量逐年上升,同时,占全国比例也逐年上升(见表6)。

在三年查处数量中,深圳、东莞、广州、惠州、佛山、湛江、中山等7市查处人员均超过1万人,深圳超过2万人。

表6 广东省吸毒人员查处情况

2.户籍结构。2013年,广东省查处吸毒人员中,查获本省户籍82558人次,占查处吸毒人员的68.6%;外省户籍37835人次,占比31.4%。 2014年,查获本省户籍115121人次,占查处吸毒人员的65.83%;外省户籍59796人次,占比34.17%。2015年,查获本省户籍118883人次,占查处吸毒人员的62.57%;外省户籍71117人次,占比37.43%。表明本省籍吸毒人员呈下降、外省籍吸毒人员呈上升趋势(见表7)。

表7 广东省查处吸毒人员户籍情况

3.滥用毒品种类。2013年,广东省查获吸毒人员120402人次中,滥用阿片类55766人次,占查获人数的46.32%,合成毒品类64636人次,占比53.68%。2014年查获吸毒人员174877人次中,滥用阿片类59108人次,占查获人数的33.80%,滥用合成毒品类人员115769人次,占比达66.20%。2015年,全省累计查处吸毒人员190000人次中,滥用阿片类55000人次,占查获人数的28.95%,滥用合成毒品类人员135000人次,占比达71.05%。表明查处吸毒人员中,滥用合成毒品人数呈大幅上升趋势(见表8)。

三年来,阳江、湛江、揭阳等市滥用阿片类人员比例接近或超过50%。梅州、韶关、珠海、惠州、深圳等市查处合成毒品比例超过80%,梅州市达90%以上。

表8 广东省查处人员滥用毒品情况

4.新发现人员。2013年,广东省查获吸毒人员120402人次中,新发现吸毒人员57652人,新发现吸毒人员占全省查获比例为47.88%,占当年在册登记数的14.46%,占当年全国新发现人数365192人的15.97%。2014年,广东省查获吸毒人员174877人次中,新发现吸毒人员87008人,新发现吸毒人员占全省查获比例为49.75%、占当年广东省在册登记数的17.91%,占当年全国新发现人数463387人的18.78%。2015年,全省累计查处吸毒人员190000人次中,新发现吸毒人员91000人,新发现吸毒人员占全省查获比例为47.89%,占当年广东省在册登记数的15.62%,占全国当年新发现人数464286人(此数据为公安部禁毒局预估)的19.6%。三年来,深圳、东莞新发现人员均超过1万人,梅州市新发现增幅超过100%,潮州市最少(见表9)。

表9 广东省新发现吸毒人员情况

(三)强制隔离戒毒情况

1.公安机关处置情况。2013年,公安机关处置强制隔离60261人次,处置率(处置强戒人数占查获人数比例)占查处比例的50.05%,占在册登记数的15.12%,占全国强制隔离戒毒242012人次的24.90%。2014年,公安机关处置强制隔离79917人次,处置率占查处比例的45.69%,占在册登记数的16.45%,占全国强制隔离戒毒311567人次的25.65%。2015年,公安机关处置强制隔离80786人次,处置率占查处比例的42.51%,占在册登记数的13.86%,占全国强制隔离戒毒399961人次(此数据为公安部禁毒局预估)的20.20%(见表10)。

表10 公安机关处置强戒情况

2.公安机关投送情况。2013年,公安机关向公安戒毒所和司法行政戒毒所投送戒毒人员44953人,占处置强戒人数的74.59%,占登记在册人数的11.28%,其中司法行政戒毒所26220人(省直11552人,占投送人数的25.70%),占投送比例的44.05%,公安戒毒所18733人。2014年有58922人,占处置强戒人数的73.72%,占登记在册人数的12.12%,其中司法行政戒毒所29255人(省直15403人,占投送人数的26.14%),占投送比例的52.28%,公安戒毒所29667人。2015有63352人,占处置强戒人数的78.67%,占在册登记数的10.87%,其中司法行政戒毒所29257人(省直15658人,占投送人数的24.72%),占投送数的46.18%,公安戒毒所34095人。表明三年广东省打击毒品犯罪力度较大,决定投送人员比例较高,均达到处置强戒数的70%以上(见表11)。

表11 公安机关投送强戒人员情况

3.病残戒毒人员情况。2013年,全省需要集中收治的病残人员(指不符合戒毒所收治条件的病患人员)有10550人,占处置强戒人数的17.51%,其中HIV感染者1498人,艾滋病发病者226人,肺结核2562人,残疾304人,精神疾病188 人,肿瘤135人。2014年,全省需要集中收治的病残人员有13666人,占处置强戒人数的17.10%,其中HIV感染者1750人,艾滋病发病者372人,肺结核3224人,残疾362人,精神疾病223人,肿瘤168人。2015年有18355人,占处置强戒人数的22.72%,其中HIV感染者2377人,艾滋病发病者238人,残疾530人,精神疾病344人,肺结核3960人,肿瘤306人(见表12)。

表12 广东省近三年病残人员情况

二、近三年来广东省吸毒人员趋势变化分析

(一)广东省吸毒人员占全国比例情况

1.登记在册情况。三年来,广东省登记在册人数占全国比重连续3年上升,目前为16.66%;近三年广东省吸毒人数增长总量在增加,且增幅高于全国速度。广东省女性吸毒人员逐年上升,但低于全国女性吸毒人员比例。16~18周岁以下和18~35周岁吸毒人员均呈上升趋势,2014年、2015年16~18周岁以下和18~35周岁的吸毒人员近三年登记在册数均高于全国比例。

2.查处和新发现情况。三年来,广东省吸毒人员查处率均保持在30%以上,且查处人数占全国比重在上升。新发现人员中,占全国比重也在上升,接近全国的1/5。

3.强制隔离戒毒情况。处置强戒人员和公安机关投送强戒人员连续3年呈上升趋势,其中处置强戒人员达到全国比重的1/5。

(二)滥用毒品情况

1.登记在册的合成毒品滥用人员所占比例上升幅度进一步提高,从2013年的31.15%,上升到目前的46.76%。而阿片类滥用人员所占比例持续下降,从2013年的68.85%,下降到目前的54.24%。

2.查获滥用合成毒品人数从2013年超过滥用阿片类人员达到53.68%后,今年更是达到71.05%,表明滥用合成毒品人员已超过滥用阿片类吸毒人员。

(三)人员结构

1.户籍比重情况。登记在册和查处吸毒人员中,本地户籍人员占比分别由2013年的70.9%、68.6%,降至目前的67.84%、62.57%。

2.男女性别比重情况。广东省女性吸毒人员占全部吸毒人员的比例持续增加,从2013年的9.92%,上升到目前的10.59%,男女性别比呈女性上升、男性下降的趋势。

3.年龄比重情况。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吸毒人员和18~35周岁的吸毒人员占比逐年增加,分别从2013年的0.71%、55.76%,上升到目前的1.22%、59.32%。

(四)病残人员情况

三年来,广东省病残人员总数呈上升趋势,已从2013年的10550人增长到目前的18355人,2014年、2015年的增长率分别为29.54%、34.31%。同时,HIV感染者、艾滋病发病者、残疾、精神病、肿瘤等重症人员均呈上升趋势。

三、未来5年广东省吸毒人员趋势预测

(一)广东省登记在册吸毒人数总数仍呈上升趋势,预计到2020年可能达到94万人左右,甚至超过117万。从2013年以来登记吸毒人数的增长速度来看,虽然2015年比2014年增长的速度有所放缓,但仍在16%以上。据此,我们预测:一是如果未来5年的增长平均速度保持在10%左右,那么到2020年登记在册吸毒人数达到94万人左右(以下均按此数据预测其他数据)。二是如果未来5年的增长平均速度保持在15%左右,那么到2020年登记在册吸毒人数可能达到117万人左右。三是按三年来新发现吸毒人数的平均人数78553人计算,到2020年广东省登记在册吸毒人员也应达到97万人以上(见表13)。

表13 广东省未来五年登记在册吸毒人员预测

(二)广东省男女性吸毒人员将继续呈男性下降、女性上升的趋势。2014年、2015年,女性吸毒人员分别比上一年增长0.54个百分点和0.42个百分点。我们预测,如果按10%增长率预测登记在册吸毒人员为基数,女性吸毒人员以2015年增长率为基数(10.59%),每年的增长率按三年的平均增长率0.22个百分点递增,则2020年的男女性吸毒人员分别为828597人、109685人(见表14)。

表14 广东省未来5年登记在册男女吸毒人员预测

(三)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员及18~35周岁的青壮年人员将继续呈缓慢上升趋势。一是2015年、2014年,16~18周岁以下未成年吸毒人员分别比上一年增长了0.32个百分点和0.19个百分点。如果16~18周岁以下未年成吸毒人员以2015年增长率为基数(1.22%),每年按0.2个百分点的增长率预测,则2020年18周岁以下未成年吸毒人员将有2万人左右。二是18~35周岁的青壮年吸毒人员分别比上一年增长1.88个百分点和1.68个百分点,18~35周岁青壮年吸毒人员以2015年增长率(59.32%)为基数,每年按1.6个百分点增长率预测,则2020年18~35周岁吸毒人员将有63万人左右(见表15)。

表15 广东省未来5年35周岁以下吸毒人员预测

(四)广东省登记在册、查处的吸食合成毒品人数均呈上升趋势,尤其是2015年后,登记在册的吸食合成毒品人数达到45.76%,查处吸食合成毒品人数已上升到70%以上。预计2020年,随着合成毒品的泛滥,广东省吸毒人员将以合成毒品为主,按登记在册吸食合成毒品人员增长率6%计算,预计将达到70%以上,占当年查获人数的90%以上。

(五)公安机关投送强戒人数总体呈上升趋势,按照近三年公安机关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9.3~10万人左右。一是如果投送强戒人数按每年登记在册数的10%预测,2020年将达到9.3万人左右。二是如果投送强戒人数按照公安机关每年处置强戒人数占登记在册数的近三年平均率15%计算,而投送强戒人员按三年的平均率75%计算,则2020年公安机关投送强戒人员有10.5万人(见表16)。

表16 广东省未来5年投送强戒人数预测

(六)司法行政戒毒所接收强戒人员预计在4.6万~7万人左右。 一是如果按照近三年司法行政戒毒所与公安机关每年新收强戒人员基本保持在各50%左右,而司法行政省直单位新收人员则每年占司法行政戒毒所接送人数的55%以上。按此预测,至2020年,广东省司法行政戒毒所新收人数将达到46914人,省直单位新收人数达到25803人。预计司法行政戒毒所常年在所人数将超过6万人,省直单位将超过3万人(见表17)。二是如果严格按照强戒人员3~6个月分段执行的要求预测,至2020年,广东省司法行政戒毒所新收人数将达到70371人,省直单位新收人数达到38704人。预计司法行政戒毒所常年在所人数将超过8万人,省直单位将超过4万人(见表18)。

表17 未来5年广东省司法行政戒毒所接收人数(按近3年接收比例预测)

图18 未来5年广东省司法行政戒毒所接收人数(按6个月须送司法行政戒毒所预测)

(七)病残人数将逐年增加,至2020年将增加到2.6万人左右。按照近3年病残人数占处置强戒人数的平均增长率19%计算(其中不包括病残人员的自然死亡),至2020年,全省登记在册的病残人员将达到26741人。如果病残人员按3~6个月分段执行的要求,至2020年,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将接收20056人。

按照艾滋病携带者3年占病残人数比例维持在13%左右,预计2020年,病残人员中的艾滋病携带者将有3476人。2013年、2014年、2015年等其他重病人员(包括肿瘤、艾滋病发病者、残疾、精神病、结核病等)分别为3415人、4349人、5378人,按占病残人数的3年维持在30%计算,预计2020年,病残人员中其他重病人员将有8022人(见表19)。

表19 广东省未来5年病残人数预测

四、工作建议

(一)加快基础设施更新步伐,推进司法行政戒毒所增容扩建工作。根据预测,未来5年广东省司法行政戒毒所接收强戒人员将超过6万人左右、省直戒毒单位超过3万人。但截至2015年12月底,全省戒毒场所实有床位数41804张,占全国床位总数(31.2万张)的13.4%,在所40157人,占全国在所总数(23.6万人)的17%,大部分场所已满员收治,特别是省直场所持续爆满(在所2.1万人,床位仅1.6万张,超容31.5%),收治压力很大。与繁重的收治任务相比,场所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十二五”期间,因劳教制度废止,广东省戒毒系统原计划实施的25个建设项目有18个被暂停,总面积达47万平方米,很多场所设施老化陈旧,戒治功能缺项,对照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标准》(建标170-2014),全省戒毒场所建筑面积缺口达69万平方米,省三水所等单位还有约3.8万平方米建筑经鉴定为危房;全省6个单位没有教学楼,7个单位没有脱瘾训练楼,4个单位没有心理矫治中心,14个单位没有康复训练或体能训练中心。为此,建议按照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标准》,补齐“十二五”期间未完成的47万平方米建设任务缺口,并按省直场所2.7万人的收治床位规模新建省第五、第六、第七等三个强戒所,推进省一戒所、省三戒所、省女子所、省三水所、省南丰所、广州市同和所、潭岗所、梅州所、惠州所等13个改扩建工程,解决三水片省直单位内涝、危房等问题,力争补齐场所基础设施短板,扩大收治能力,完善戒治功能,以满足未来5年省直戒毒场所收治需求。

(二)以信息化为引领,不断提高场所智能化水平。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党中央、国务院顺应信息化形势,发布了《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十八大更是把“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广东省也制定了《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智慧广东”的目标。但与此不相适应的是,广东省大部分场所由于资金投入不足,信息化设施设备更新不及时,基本上是2006年“政法一期”的网络机房设备和2010年安防改造项目的监控设备,设备老旧、技术落后,故障多、维护难,有些监控还是模拟信号;一些场所信息化应用不到位,电脑数量少,数据不共享,业务无法网上办理,造成安装了监控、搭建了网络,安防仍靠严防死守,业务仍是手工办理,科技强警目标仍未实现。为此,建议积极争取落实信息化建设资金,完善一套基础网络(戒毒局域网、广域网),建设两个工作平台(综合业务平台、监控管理平台),建成三大信息库(民警职工信息库、戒毒人员信息库、综合业务数据信息库),形成四项技术标准(强戒基础数据信息化标准、基础网络建设标准、安防监控体系建设标准、综合业务系统建设标准),推广五类应用系统(管教业务类、生产财务类、队伍建设类、综合办公类、安防监控类),夯实信息化工作基础,完善与信息化相适应的执法方式、用警模式改革,探索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动信息技术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场所的智能化水平。

(三)完善分类集中收治,加强特类所和中心医院的建设。根据国家禁毒办等8部委《关于加强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将集中收治病残吸毒人员。但是目前,仅有在建省第四戒毒所1000张床位、广州特类所500张床位的收治规模。按定点收治、分段收治预测,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病残收治床位不能适应未来5年病残吸毒人员增长趋势需求,且场所医疗机构中,仅广州市戒毒中心医院为二级医院、省三水所、省南丰所、省一戒所为一级医院,其他场所医院都为卫生所标准,韶关所仅设立了医务室,只有5个场所医疗机构取得医学戒毒资质,多数医疗机构缺少基本的戒毒医疗资质和设施设备,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任务。建议:一是对省特类人员管理所进行扩容。针对病残人员中HIV感染者、结核病人等传染病人较多的实际,在加快省特类人员管理所建设的同时,对省特类人员管理所进行扩容,将收治规模从1000人扩大到3000人。建成后,划出HIV感染者和其他传染病人专区,其中原来的1000人规模专门收治除广州市以外的全省司法戒毒系统HIV感染人员,增容的2000人部分专门收治除广州以外的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戒毒人员。二是加快广州市特类所建设。目前,广州市新建广州戒毒医院(特类所)已获市发改委批准,建议加强督促,加快建设,争取早日形成收治能力。三是建立省戒毒中心医院。据了解,目前北京、山东、山西、辽宁、上海、重庆、贵州等省市戒毒系统均已建立了省级戒毒中心医院,但广东省尚未建立,影响了医学戒毒开展。建议参照“中山模式”,通过与二甲以上医院共建合作,在三水建设一所设计规模500张床位的省戒毒中心医院,配备专业的医疗、康复设施设备,加强戒毒人员疾病救治。

(四)坚持人才强警,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当前,广东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警力配备不足,按照“十三五”时期为6万人的收治规模和司法部规定的23%的警力比例配备标准,应配备政法专项编制14127名,目前尚缺口6399名。在人才结构上,心理咨询师、康复训练师等专业人员也比较紧缺,心理咨询师只占民警总数的9.5%,康复训练师只占7.74%。从医疗专业人员情况看,广东省现有医技人员仅占收治人员数的1.17%,低于全国1.54%的平均水平,医生数量只有234人,仅占收治人数的0.54%,全省仅7个场所医疗机构具有毒麻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生,造成医学戒毒难以开展。为此,建议积极与取省编办等部门沟通,建立司法行政政法专项编制正常增长机制,通过采取引进、招录、培养、激励等方式,在“十三五”末,力争警察配备比例标准达到收治人数的23%。适应戒治需求,努力培养医学戒治、心理矫治、康复训练等戒毒业务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力争“十三五”末,专业技术人才达到最低保障数,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同比“十二五”时期翻一番,专业技术人才梯队有效形成,基本满足戒毒工作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

(五)突出规范管理,健全完善戒毒管理模式。当前,广东省戒毒管理与浙江、江苏等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些领导和民警的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仍有劳教管理惯性思维;“三三六”戒毒模式还不够规范,实践推广步履蹒跚,内容方法针对性和科学性不足,戒毒效果不够明显。为此,建议借鉴浙江“四四五”等戒毒管理经验,综合运用社会学、教育学、行为学、药理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加强脱毒治疗、心理矫治、毒品危害教育、康复训练等工作,修改完善“三三六”戒毒模式,规范场所戒毒工作流程,突显医学戒毒、毒害认知、心理矫治、康复训练、社会适应、延伸帮戒在戒治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戒毒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加强戒毒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戒毒工作制度体系,细化执法标准和程序,促进民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六)强化解戒人员后续照管,提高安置康复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强解戒人员回归社会、促进就业,是抓好戒毒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巩固戒毒成果、减少毒品危害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大措施。为此,建议按照“以人为本、规范管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国家禁毒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工作的意见》(禁毒办通[2014]30号),落实戒毒康复人员职业技能免费培训政策,帮助解戒人员掌握一技之长;健全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平台,在禁毒重点地区建立康复指导站,加强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指导;完善社会帮教对接机制,加强解戒人员后续帮扶工作,逐步建立街道、社区后续照管指导站,提升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延伸服务职能;探索建立所地合作医疗、所地合建专科医院模式,构建场所负责安全、地方医院负责治疗、财政负责医疗经费的医疗救治机制,并争取将戒毒人员纳入全民医保体系,提升戒毒人员医疗保障水平。

(责任编辑 张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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