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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努力实现首都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2017-01-25北京市司法局局长

中国司法 2017年3期
关键词:司法行政服务

苗 林(北京市司法局局长)

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努力实现首都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苗 林(北京市司法局局长)

十八大以来,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变化,中央作出把“稳中求进作为全国经济工作的主基调”的重大决策。2016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是将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提升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这一重大决策意味着稳中求进总基调站位更高、立意更深、覆盖更广、影响更大。2017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均明确要求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牢固树立深度忧患意识。我们必须深刻认识稳中求进总基调的深刻内涵,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稳中求进总基调上,切实把行动落实到稳中求进总基调上。那么,如何理解“稳中求进”、如何认识“稳中求进”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意义,本文认为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要深刻理解“稳中求进”所蕴含的科学内涵

稳中求进作为治国理政的重大原则,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看,应该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点:

从内在关系上看,“稳”和“进”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缺一不可。只稳不进,会错失发展机遇;只进不稳,会面临风险隐患。经济社会的平稳有利于更好地“进”,而在大局平稳前提下的“进”,反过来又会对“稳”产生积极的影响。从“稳”和“进”的内在关系到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应该如何理解、如何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作的批示就是很好的诠释,“要强化忧患意识,提高政治警觉,增强工作的预见性”,这就是对政法工作“稳”提出的要求;“要不断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全面提高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这就是对政法工作“进”提出的要求。

从发展逻辑上看,“稳”与“进”体现了不变与变的关系:“稳”是基础,但不是一成不变,也不是无所作为、不敢作为,而是为了更好地“进”;没有“进”,也不能保证长期“稳”,“进”是行动,但不是急功冒进,而是有序前进、平稳推进。没有“稳”,“进”也不能长久,必须在稳的前提下奋发有为、奋力前进。今年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提出,要主动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牢固树立深度的忧患意识,同时对积极做好哪些工作、深入推动哪些改革、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也都作出了明确部署和要求。

从价值取向上看,“稳”是主基调,是前提,是大局,主要体现在保持经济平稳发展上、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上、保持民生保障持续改善上,只有在“稳”的前提下才能在关键领域有所进取,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向好;“进”是总目标,是方向,是行动,就是要抓住战略机遇期,在持续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在深化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效,只有在“进”的实践中才能更好地消除风险隐患,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熊选国副部长在总结时要求司法行政系统“不出事、不添乱、有作为”,对司法行政工作如何把握“稳中求进”明确了具体要求。

稳中求进是辩证统一的,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是指导我们工作和事业发展的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必须深刻理解、系统把握、正确领会、全面贯彻。

二、要清醒认识“稳中求进”是做好新时期首都司法行政工作的必然要求

“稳中求进”是总基调、总遵循,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指导方方面面,引领各个领域,也必将是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总遵循和总指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也是司法行政工作适应新形势任务和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可以说,稳中求进是形势所需、是职责所在、是问题所迫。

稳中求进是形势所需。“稳”是前提,是基础。没有“稳”,就没有“进”的可能。作为首都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门,作为维护安全稳定的职能部门之一,确保“稳”是首要职责。2017年是大事之年。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如期召开。安全稳定面临的最大形势、最大任务就是要确保这“两件大事”绝对安全。加之,又恰逢建军90周年、香港回归20周年、抗战全面爆发80周年、新文化运动100周年等重要纪念日,各种节点贯穿全年,重大活动接二连三。可以预见,“稳”将是压倒一切的重中之重的任务。大家已经知道,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确保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都作了重要批示,孟建柱书记在讲落实总书记的指示要求时,首先讲的就是反渗透工作,特别强调了要抓好律师重点人的管理,彻底切断西方敌对势力对律师重点人沟通联系的渠道,防止形成其国内“代言人”。把律师重点人的管理工作,上升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的高度,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标准和要求更高,责任更重。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面对社会矛盾的高发多发易发,司法行政机关预防化解矛盾的任务也必将越来越重,这些都要求我们一方面,要以坚强有力的措施,保持监所持续安全稳定,强化“两类”人员管控,加强律师重点人管理,狠抓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确保我们的管理对象、我们的人员队伍不出问题:另一方面,要主动作为,发挥职能,积极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法治氛围,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为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只有在确保自身“稳”和积极服务大局“稳”中,司法行政工作才能有所作为、有所发展、有所进步。

稳中求进是职责所在。“进”是目标,是方向。司法行政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党委政府要求,切实找准工作定位,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已经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随着首都功能定位的日益清晰, 市委市政府已经将全力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非首都功能疏解、“大城市病”治理、城市副中心建设等作为全市重点工作来抓,疏解整治促提升任务陆续启动,一批重大政策、重要项目将落地实施,法律服务需求将越来越旺盛。但是,从区域分布看,还存在很大区域差异,主要是法律服务资源过于集中,郊区特别是远郊区法律服务资源还比较缺乏。另外,从服务质量和水平来看,能够提供优质高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服务还有很大不足。这些都需要我们充分利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利契机,加快全市法律服务资源要素配置,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为全市政法系统的重要部门,在维护首都安全稳定、落实市委市政府首善的要求上,要认真研究、积极努力。没有“稳”就没有“善”,就没有和谐、宜居、平安,就没有老百姓的安居乐业,同样,没有“进”也没有“善”,就不能创一流,就无法走在全国前列,所以无论是服务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还是体现政法系统的自身职能,我们都要切实立足本职、积极主动作为。

稳中求进是问题所迫。问题就是方向,短板就是重点。首都司法行政机关只有始终坚持问题意识和首善标准,进一步补齐短板、夯实基础,才能更好地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才能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长期以来,首都司法行政系统始终坚持争创一流的标准要求,许多工作形成了“北京经验”“北京模式”,走在了全国前列。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看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特别是新的历史阶段,还面临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具体地说: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面临新风险,随着减刑、假释等政策收紧,限制减刑罪犯数量增加,暴力型、财产型罪犯比例大幅上升,监狱押犯结构日趋复杂,改造难度不断加大。特别是监狱病犯数量急剧上升,外出就医频次增多,外出押解成为监管安全最大风险。实现社区矫正人员有效管控面临新隐患,首都社区矫正人员数量多,专案社区服刑人员数量也在不断增多,特别是专案社区服刑人员,社会关注度极高,极易成为社会炒作热点和舆论焦点,这是北京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同时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还存在撤假撤缓难、查找追逃难、吊照边控难、病犯收监难等“四难”问题。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面临新难题,律师管理的相关法律分工和行业规范还不完善,在防敌对势力渗透、防培植“代言人”、防重点律师炒作等方面,在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处罚衔接等方面,还存在现实难题。公证行业规范高效执业、司法鉴定提高行业公信力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容易造成执业风险,引发争议。此外,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还面临新考验,司法行政“三支队伍”,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也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警察队伍的“乱作为”问题、警囚关系界限的问题、机关队伍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法律服务队伍“党建弱化”问题,等等。这些现实的风险隐患不解决,司法行政事业“稳”的局面就不会持久,“稳”的基础就不会坚强牢固,“进”的实践也就不可能一帆风顺,更不可能持久长远。

三、要坚持“稳中求进”,全力做好2017年各项工作

面对发展变化的新形势,面对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我们一定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强化忧患意识,提高政治警觉,增强工作预见性,不断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全面提升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

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都司法行政工作,实现预期目标,市局党委研究认为:必须始终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两件大事”安保为主线,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两大领域,大力强化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三项职能,牢牢抓住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推进法治建设四大任务,重点做好全系统安全维稳、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五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概括地说,就是一条主线、两大领域、三项职能、四大任务、五项工作。

坚持稳中求进,落实到2017年具体工作实践上,就是要着力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项:坚持稳中求进,就要防控风险。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2017年首都司法行政系统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必须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做好十九大安全保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清醒认识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风险性,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的高度出发,全力维护首都和谐稳定。

要不断强化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主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增强工作预见性,打好工作主动仗。要认真做好监管工作风险防控,梳理好教育改造、教育矫治、监所安全、执法等各个工作环节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措施,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要认真做好法律服务风险防控,严格依法规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要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从司法行政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入手,全面梳理和排查廉政风险,形成科学严密、有效管用的廉政防控机制。要认真做好司法行政决策风险防控,重要政策措施制定出台要认真做好风险评估,有效预防各类风险的形成,提高司法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

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依法履责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巩固和发展首都监管工作连续20年实现“四无”工作目标的成绩,固化为长效机制,继续坚持“监管安全为先,教育改造为本,队伍建设为要,公正执法为基”的思路,消除监管安全稳定面临的押犯构成复杂、改造难度加大的风险,确保监所的绝对安全稳定。全力做好刑释解教“两类”人员的管控工作,杜绝“两类”人员脱管、漏管问题的发生,特别是要以高度政治敏感性做好专案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工作,消除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的风险,实现“四个不发生”。继续加大重大敏感案件指导协调,加强对重点律所、律师管理,及时掌握、坚决切断律师重点人与敌对势力勾连的渠道,消除重点律师被渗透、炒作重大案件的风险,确保律师队伍稳定。有效发挥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优势,积极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行动,消除矛盾纠纷转化为重大事件的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第二项:坚持稳中求进,就要破解难题。司法行政职能特点和优势在于服务,但是从多年的实践看,其难点也在于如何整合分散的法律服务资源、更好地提供服务的问题。为此,必须加强资源整合,科学统筹谋划,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力争在服务首都重点工作上有作为,在服务保障民生上不缺位。

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深入落实《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协议》,确保三地司法行政工作在管理协同、服务协作、人才培养、信息共享方面取得新进展,全力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要紧紧围绕城市副中心建设、新机场建设、冬奥会筹备等全市重点工程,以及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等,整合法律服务力量,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要依托市区两级人民调解协会,整合优势调解力量,开展“众志成城筑和谐——人民调解专项行动”,突出群防群治,突出抓早抓小,努力将行动计划推进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要全力服务民生。要进一步巩固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在服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促进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网络,启动市、区、镇(乡)三级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今年要在全市建成1-2家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标准化”便民服务。要根据首都城市发展规划,持续推进公证机构在功能新区设立办证室工作,年内再开办1-2家办证室,满足市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这些都已经列入市政府30件民生实事,我们必须坚决抓实抓好。

第三项:坚持稳中求进,就要深化改革。改革创新是实现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法宝。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必须按照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和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坚持“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原则,坚持“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具体做法,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难点问题,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要加强司法行政改革顶层设计。司法行政改革究竟要改什么、怎么改,顶层设计是前提、是基础。我们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加强顶层设计,提出了要研究制定《北京市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和《北京市司法行政改革任务分工方案》。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法治建设领域专项小组非常重视《北京市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制定,已经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市委常委会的年度议题中也明确将研究该《意见》。这就需要我们严格落实前一阶段市局党委《关于调整市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11个专项小组职责任务,以各个专项小组改革意见的研究制定,为制定好《北京市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提供依据和支撑。

要加强改革的深度调研。要组织动员全系统力量,抽调精干人员,拿出专门时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切实把各个领域工作现状和各个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找实。这些问题包括:在落实上位法规定方面还有哪些工作没有完成;上级关于该领域改革的要求,该领域工作上存在的差距;制约该领域发展的体制性、制度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该领域与外省市存在的差距;该领域工作中存在的短板;该领域突出的其他问题。在此基础上,从需要和可能出发,有效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该领域工作的具体建议和对策。改革任务重,时间不等人,上半年各领域改革实施意见要全部制定完成。为了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成熟一个提交一个的原则,由市局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议定。

要推动各领域改革深入发展。按照司法部出台的各个单项改革意见,全力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实。今年要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出台,要筹备召开全市监矫工作会议,要在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确保司法行政领域改革年年有推进年年有发展,确保北京司法行政领域改革能够走在全国的前列。

第四项:坚持稳中求进,就要夯实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抓好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工作,是司法行政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和保证。

干部队伍是做好工作的坚强保障,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坚实基础。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进步,首先要有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下,要坚持党建带队建,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彻到“三支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在监狱和教育矫治系统广大干警中,坚持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标准和要求,强化政治建警。坚持全面从严治警,以“零容忍”态度整治“乱作为”。在司法行政机关队伍中,强化依法行政、廉洁行政,加强对“庸懒散”作风的整治。在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中,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始终把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

司法行政的根基在基层,基层是司法行政发展的动力源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强化基层意识,心里始终装着基层,深入了解基层的所思所想所盼,使司法行政的各项政策和部署安排更符合基层实际。要调动基层积极主动性,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提升工作进取心和责任心,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做好司法行政基层各项工作;要把基层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不懈建设基层、发展基层、服务基层,进一步巩固发展基层三年行动计划的成果,进一步加强新设街道、开发区等新兴区域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推进基层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保障水平。

司法行政系统只有坚持稳中求进,在“稳”上做文章,在“进”上下工夫,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着力破解热点难题,大力消除风险隐患,夯实工作根基,首都司法行政工作才能够真正实现顺应规律、稳定有序、生机勃勃、快速发展。

(责任编辑 张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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