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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需要从延安精神中汲取经验
——黄克功案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启示

2017-01-25张炜达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延安从严治党中国共产党

张炜达

(西北大学 法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全面从严治党需要从延安精神中汲取经验
——黄克功案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启示

张炜达

(西北大学 法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延安精神集中体现出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无产阶级的彻底革命性,体现出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为全党、全民族积累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延安时期,党对黄克功案件的处理,是延安时期从严治党的范例,充分体现出了中国共产党破除特权,依法办事,从严治党,严惩党内腐化堕落分子的坚定决心,这些做法对于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延安精神;黄克功案;从严治党

延安精神产生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它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根据地军民在革命和生产实践中所表现和发扬的理想信念、精神风貌、思想品德、工作与生活作风的结晶与升华,集中体现出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无产阶级彻底革命性,体现出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为全党、全民族积累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延安时期,发生在陕甘宁边区的黄克功案等案件,是当时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典范和真实写照,为当下管党治党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提供了明确的实践指引。

一、追寻历史——从严治党的警钟余音犹存

1937年,发生在革命圣地延安的黄克功案,是延安时期从严治党的一个范例。对黄克功案件的处理,反映出了执政初期的中国共产党严格管控自己的队伍,为取信于民,取得并巩固执政地位所做的不懈努力。

(一)居功自傲,特权思想极度膨胀

黄克功,江西南康人,1927年参加革命,1930年加入红军,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黄克功经历过井冈山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并在长征中立过大功,年仅26岁就已是身经百战的红军团级干部。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黄克功进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随后留校任职,先后任军政大学第十五队、第六队队长。从井冈山到延安,黄克功历任排长、连长、营长、团长、旅长、抗日军政大学第三期第六队大队长。他年纪轻轻便屡立战功且身居高位,久而久之助长了其骄傲、自负的性情。刘茜,山西定襄人,1937年8月,从山西太原友仁中学投奔延安参加革命,被分配到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刘茜活泼美貌,很快就引起黄克功的注意,刘茜则对黄克功这位相貌英俊的年轻老革命也充满了仰慕,两人迅速坠入爱河。恋爱期间,刘茜发现黄克功自恃红军出身,参加过长征,又立过战功,有些骄横。久而久之,刘茜终于忍受不了黄克功的骄横和霸道,便给黄克功写信,表示要终止两人的关系。骄傲、自负的黄克功,对于刘茜的决定难以忍受,遂于1937年10月5日晚在延河边将刘茜枪杀。[1]黄克功杀人是镇定和从容的,事后他返校洗去身上的血迹,并将手枪擦拭干净,那时年轻有为又倍受器重的他,大概以为这没有什么,至少不会因此而丢了性命。

纵观该案,黄克功自恃年轻有为,战功卓著,恋爱中骄横霸道,在女方刘茜不堪忍受之时,个人私欲极度膨胀,残忍地将其杀害。事后,特权思想、侥幸心理作祟,企图逃过法律的严惩。直到行刑前仍企求法院念其参加红军且屡立战功的份上,能够让他改过自新。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红军从江西突破国民党军队的重重包围,经历艰苦卓绝的二万五千里长征,成功实现战略转移,这是无数共产党人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从井冈山到陕北延安,最终留下来的都是经过战火洗礼和经历长征磨难的共产党人和红军精英。其中不乏像黄克功这样战功显赫,年级轻轻便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但是,他们作为党员,作为领导干部,曾经的有功之臣,却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自恃有功,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特权思想极度膨胀,平时骄横自负,久而久之更是滑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2]98可以说,黄克功正是这类居功自傲,特权思想极度膨胀人群的代表。

(二)严肃党纪国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正因为黄克功参加过长征并且战功显著,是战场上不可多得的人才,其案发后,有不少领导同志为其求情,请求免其死刑。但是,毛主席断然拒绝了他人为黄克功的说情,并指出中国共产党和红军有铁的纪律,只有依法办事,予以严厉惩处,才能以儆效尤,杜绝类似情形的发生。

1937年10月,边区高等法院公开审理了黄克功案。在临刑前黄克功高喊:“我并不怕死,可是我情愿死在战场上,让我的血流在敌人面前!把这颗结束我生命的子弹用来射击我们民族的敌人吧!”此时,参加公审的人群中附和、同情之声顿起。但是,法纪是严肃的。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严肃的宣布:“黄克功故意杀人,处以死刑!”最终,黄克功被开除出党并被执行死刑。

依据中央苏区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规定,工农分子犯罪,相比于地主资产阶级分子可以减轻处罚;对革命有功绩的人犯罪可以减轻处罚。黄克功案的审理,突破了苏维埃时期的规定,突破了阶级路线、功过相抵思想所导致的狭隘的法律特权观念,在审理中秉承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共产党员,或是身居高位者、或是功绩显赫者,只要其触犯国法,均与普通民众一样要受到法律的惩处,没有特权,没有特殊人物的存在。这是司法公正的最直接体现。黄案的审理过程中,陪审员中吸收群众参与了审理,通过公审听取民众代表的意见,体现出了司法民主的要求。黄案从案发到侦破、判决并执行,总共只用了一周时间,体现出了司法效率的要求,也体现出了当时中国共产党严肃法纪,严惩党内腐化堕落分子的坚定决心。

黄克功案在当时并不是孤立的个案。延安时期,与黄克功案同样引起震动的还有肖玉壁案。1940年,身上留有90多处战争伤疤的肖玉壁,在担任清涧县张家畔税务所主任期间,以功臣自居,自认为大材小用,后来发展到贪污受贿,并向国民党部队倒卖米面、粮油等紧缺物资。当时林伯渠在请示毛主席该案如何处理时,毛主席回答是:“你还记得我怎样对待黄克功吧?”“如果有必要的话,你可否就把1937年我写给雷经天同志的那封信,转交给肖玉壁看看。因为我觉得那封信上写的话,让肖玉壁看后,他就明白我对他来信的态度了!”[3]最终,肖玉壁被依法执行枪决。

黄克功案、肖玉壁案,是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陕甘宁边区司法实践的典型代表,充分体现出了中国共产党破除特权,依法办事,从严治党,严惩党内腐化堕落分子的坚定决心,也体现出了当时特殊历史时期和社会条件下对司法公正的追求和边区法治的进步。

(三)取信于民,党执政能力、管党治党能力经受住了考验

1937年10月,黄克功杀人案发生后,在当时的边区内外引起了巨大的震动。国民党政府利用舆论大做文章,国民党《中央日报》大肆渲染、攻击和污蔑边区政府“封建割据”“蹂躏人权”“无法无天”。边区群众反响强烈,要求严惩黄的呼声高涨。而案发当时,一个国外记者团正在访问延安。加之黄案发生在抗战爆发、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的特殊时期,因而更是备受各界关注。当时刚刚建立政权的边区,法律法规并不是十分完备,对于黄克功这样一个曾经立下过汗马功劳的功臣处理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能否取得群众的信赖,关系到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以及中国共产党执政下的边区政权的稳定。

黄案公审现场,毛主席来信指出:“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4]110最终,边区高等法院依法对黄克功处以死刑。

与黄克功案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黄克功案发前不久的国民党统治区,也发生了一个类似的案子。蒋介石的爱将张钟麟(后改名张灵甫)因感情纠纷枪杀了自己的妻子,受到了法院的审判,而蒋介石因为爱才、徇私情,赦免了张钟麟,使其得以保留性命,逃过法律的惩处。[5]

黄克功案公正无私、执法如山的处理,受到各界人士的广泛赞誉。民主人士李公朴评价对黄克功案的审判时说:“它为将来的新中国建立了好的法律的榜样。”[6]97黄克功案,最终不仅成功粉碎了国民党的舆论阴谋,同时与国民党统治区当时的贪污腐败、徇私枉法形成了鲜明对比,使得全国人民更加清楚的认识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政权和军队更加信赖。该案的公诉人胡耀邦后来在抗大校刊《思想战线》上对黄案的意义进行了精辟的阐述:“必须使我们全党知道,执行纪律也是教育形式的一种,如果我们开除了一个坏分子,不但不会使我们的队伍减弱,相反的只有使我们的党、我们的队伍更加强健起来!”[7]

二、以史鉴今——全面从严治党需要从历史财富中汲取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必须在思想上真正明确,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并不是自然而然就能长期保持下去的,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从中可以看出总书记对党执政安全的忧患意识,党的执政能力、执政地位面临考验。

延安时期,执政初期的中国共产党用铁的纪律管控好了自己的队伍,取得了人民的信任,取得并巩固了执政地位。当下,中国共产党如何更加严格的管控好、治理好自己的队伍,从而革除积弊,再一次经受住历史的考验,取得人民的信赖和支持,黄克功案给予我们很好的启示。

(一)破除特权思想,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和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黄克功案给我们的启示之一:作为共产党员,作为领导干部,尤其是位高权重、功绩显赫者,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管好用好自己手中权力,遵守党纪国法。不能居功自傲,自恃手中有权就肆意妄为,甚至罔顾党纪国法。否则,就会脱离人民群众,走向人民群众的对立面,甚至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其中,“三严”是基本要求和前提保障,“三实”则是基本标准和落脚点。“三严”中,“严以修身”是基础,“严以用权”是核心,“严以律己”是保证;“三实”中,“谋事要实”是前提,“创业要实”是关键,“做人要实”是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体现出了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是对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党的优良作风的重要总结,是各级领导干部正心修身,干事创业的准则。“严以修身”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党性修养,提高个人道德品格和情操,远离低级趣味;“严以用权”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时刻牢记权为民行使,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用权,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要求身居重要岗位、特殊地位的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慎独慎微,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为官清正廉洁。“三严三实”重要论述对党员干部修心正身、秉公用权、干事创业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格的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就要遵守和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因而要真正用权于民,用对权,用好权。

(二)法纪不能屈权阿贵,用党纪国法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根本保障

黄克功案给我们的启示之二:就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什么的问题。历史的事实以及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经验告诉我们,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依靠党纪国法,要用铁的纪律和严明的法律为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的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8]135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肃、严格党的纪律。首先,要严肃党的纪律。党员干部不能再成为那些违法乱纪者的护身符。对于违反党纪的党员干部,无论情节轻重,都要按照党的纪律规定严格的予以处理,不搞姑息纵容,不搞特殊化,彻底杜绝有纪不守、执纪不严的现象。其次,要树立党纪严于国法的理念。对于党员干部,要比普通群众有更高的要求。正如毛主席在黄克功公审大会上来信所指:“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4]110因而,对于党员干部,除了要遵守国家的法律之外,还要遵守党的纪律,要受到更多的约束,要有更加严格的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树立起法治思维。首先,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法律化、制度化。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常态化、长期性、贯穿党的事业始终的伟大工程,因而需要通过法律法规将其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从严治党,只有树立起法治思维,依法办事,才能逐步建立起一套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其次,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公正司法。黄案公审大会上,时任中共中央负责人的张闻天指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也没有特权,即使像黄克功这样对革命有功的人,也不能例外。我们不能像封建社会那样,‘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更不能像军阀军队那样,可以任意杀害平民。我们共产党和红军有着铁一般的纪律,任何人不得违背,黄克功因逼婚未遂而杀人,罪大恶极,所以必须将他判处死刑,保障每个平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9]360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目前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的常态化阶段,对于党内的贪腐分子以及其他触犯国家法律的人员,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一经发现,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的进行审理和判决,做到执法如山,使其受到法律的严惩。

总之,无论是黄克功案给我们的历史经验教训,还是从当前形势的需要出发,全面从严治党都需要以党纪国法为保障。通过严肃党纪国法,将那些党的肌体中的破坏分子、蛀虫剔除出去,依靠党纪国法,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的目标。

(三)牢记宗旨,坚定信念,党的事业必将取得伟大胜利

黄克功案给我们的启示之三:不论环境多么恶劣,条件多么艰难,只要共产党人始终牢记自己的宗旨,严于律己,紧紧地和人民站在一起,最终必将战胜一切困难,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

1.要坚定信念,摒弃盲目的悲观论调

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中国共产党执政近70年来,带领中国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党在领导和建设国家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曲折,加之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低级、错误思潮的侵蚀,党的队伍里出现了一些蛀虫、贪腐分子,导致个别党员,甚至是领导干部对党的领导发出悲观论调,而不是从长远出发,历史地、客观地、理性地给予分析和评价,这种思想和论调必须加以摒弃,必须旗帜鲜明的反对。

延安时期,在条件极度艰苦,物质极端困乏,外有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内有国民党镇压排挤的情况下,共产党人始终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具体实践,向边区人民、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展示了共产党以及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权、政府的性质与宗旨,获得了人民的信赖和支持,从而取得并巩固了自己的执政和领导地位。现如今,党的队伍中固然出现了一些腐化堕落分子,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对党的执政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我们必须客观的看到,绝大多数共产党员还是好的,还是优秀的,还是始终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记党的性质宗旨,始终和人民站在一起的。因而,党员干部要提高自身修养,自觉锤炼和树立正确的理想、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

2.要警钟长鸣,严格治理党的队伍,牢记党的性质宗旨

我们既要摒弃盲目、简单、僵化的悲观论调,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坚定党的伟大事业必胜的信念,也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首先,要从历史实践中吸取经验教训。黄克功案清晰地警示我们,只有严格管理,党的队伍才会更加健康、更加强大起来。其次,要看清当下的严峻形势,要有忧患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10]因而,必须下大决心,下大力气,革除积弊,使得中国共产党永远保持先进性,永远和人民站在一起。

三、结论

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延安时期,党中央始终坚持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以严肃的纪律约束干部,从而为党的局部执政向全面执政奠定了基础,有力地保证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以及党的团结发展。以黄克功案为代表的案件的处理,体现出了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清除党内腐化堕落分子的坚定决心,是当时从严管党治党的真实写照和典范。为现在乃至将来党的队伍的治理、党的队伍的健康发展、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留下了宝贵的经验。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的改进作风,惩治腐败,严明法纪,将从严治党提到了新规格、新高度,推动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2017年2月13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全局高度,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部党内法规所涉及的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刻阐释,对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要求。当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吸收和借鉴延安时期老一辈共产党人的经验和做法,要坚定信念,严肃党纪国法,并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下大力气清除党内的腐败堕落分子,纠正党内的不正之风,使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紧紧地和人民站在一起。惟有此,党的执政地位、领导地位才能得以巩固,党领导的伟大事业才能最终取得胜利。

[1]缪平均,刘贵媜.“黄克功案”始末[J].中国档案,2003(02).

[2]张世斌.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史迹[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

[3]窦欣平.毛泽东与“肖玉壁事件”[J].党史博采,2000(10).

[4]毛泽东.毛泽东书信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5]何虎生.毛泽东蒋介石用人之道比较[J].人民论坛,2011(31).

[6]杨永华,方克勤.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稿(诉讼狱政篇)[M].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

[7]钱江.胡耀邦在“抗大”[J].党史博览,2002(03).

[8]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9]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张闻天选集传记组,编.张闻天年谱(修订本):上卷(1940-1941)[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0.

[10]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0-09.

【责任编辑赵春】

Drawing Experience from the Yan'an Spirit for Strengthening Self-Governance of the Party-Reflections on the Murder Case against Huang Kegong

ZHANG Weida

(Law School, Northwest University, Xi'an, Shaanxi 710127)

The Yan'an Spirit, an embodiment of the nature, aim and revolutionary natur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as well as the Marxist world outlook, the communist ideal and faith, offers a wealth of spiritual heritage for the Party and the nation. The handling of Huang Kegong's case in the Yan'an era set an exemplary record on strict governance of the Party, demonstrating the Party's commitment and determination to do away with privileges, act in accordance with law, run the Party strictly, and punish the corrupt and degraded. Huang's case tells us that every Party member and official must get rid of the privilege mentality, uphold strict Party governance with strict discipline and laws, bear in mind the aim of the Party and stand closely with the people.

Yan'an Spirit; Huang Kegong case; strengthening Party self-governance

D23

A < class="emphasis_bold">文章编码号

号】1674—0351(2017)04—0081—05

2017-06-28

张炜达,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导师。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延安时期党内法规建设及历史经验研究”(项目批准号:16XDJ018)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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