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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性思考

2017-01-24□韩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治党从严治党制度

□韩 强

(北京联合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101)

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性思考

□韩 强

(北京联合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101)

“全面从严治党”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重要意义。要从整体上理解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正确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整体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推进理路,科学评价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价值与历史地位,不断为党的建设提供新的理论和实践源泉。

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整体性思考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是指导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指针,“四个全面”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其中全面从严治党对这一战略布局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工作体系和地位作用,目前许多研究成果中虽然不乏较深刻的解读,但仍有待进一步梳理和挖掘,有些认识也需要进一步澄清。只有从整体上科学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与地位,全面推进这一工作,才能真正落实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一、正确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

全面从严治党是对党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基本思路,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常态,也是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但是,在如何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内涵上还存在许多误区,需要加以澄清和纠正。

(一)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认识误区

当前在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对全面从严治党主要存在这样一些认识上的误区:

一是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他们往往十分关心中纪委和本地又有哪个领导干部被查处,一旦没有新的案件披露就大失所望,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流于形式。这种片面把两者划等号的认识是非常有害的,是一种片面化、简单化、娱乐化的思维。

二是把全面从严治党视为一项活动。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此前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一样的,既然是活动就难免会紧张一会、热闹一阵,然后还会回复原状,因此一些人仍习惯性地对待全面从严治党,变换花样,消极应付,得过且过,不思进取。这种错误认识显然会助长党建工作中的短视眼光、短期行为,贻害党的建设事业。

三是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治标之举而非治本之策。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强调的抓作风、纪律、监督等是表面现象,难以解决更深层次的党的领导体制、党内民主等等问题,对我们党标本兼治的思路、举措缺乏认同,从而对全面从严治党信心不足,难以真正投入其中。

四是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有平均用力之嫌。认为全面是面面俱到,不分主次和轻重缓急,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矛盾次要矛盾理论,是不科学的。这一认识看不到全面是在与重点相统一基础上的全面,全面中包含着重点,是以全面指导重点,以重点推进全面。而且全面主要是战略上的要求,是指党的建设的目标、总体布局和改革等要统筹规划、全面安排,不可有丝毫的疏漏,而在推进策略和具体工作层面,则一定要有重点,要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全面工作的开展。

五是认为全面从严治党耽误经济建设。尤其是在中央实施八项规定使高档楼堂馆所难以为继、高消费行业经营困难时,这种言论一时甚嚣尘上。近两年由于受世界经济危机和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实体经济提振乏力,一些人又把原因归咎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种种举措,认为“水至清则无鱼”,适当腐败有益于经济发展。这一认识恰恰没有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正是对经济健康发展的最长远最有力的保障。

六是把全面从严治党和过去的“从重从快”联系起来。在上世纪80年代之初,“从重从快”是我们打击违法犯罪的利器,但是在法制不够健全的情况下,滥用法律的行为也时有发生,往往导致冤假错案,在今天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治国方略的新形势下,我们已经用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取代了这一过去的习惯做法,有些人仍习惯性地把从严和“从重从快”联系起来,甚至在两者之间划等号,这显然是非常错误的。

七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泛化。全面从严治党主要是对党内的违法乱纪行为严格依照党纪给予处理,违反国家法律的则通过正常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扩大适用对象,增加适用范围,最近发生的中学教师在教师节前的非工作时间自己出资聚餐被纪委通报处理的事件无疑有着范围扩大化的嫌疑,因而引起了网络的关注。类似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应该引起注意。

诸如此类的情形,都表明要正确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并在工作中正确把握仍是一个重要任务,需要加强学习和教育,也需要理论工作者进行更全面细致深入的理论阐述。

(二)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

什么是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月12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面向8700多万党员、430多万个党组织,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重点是抓住“关键少数”。“严”就是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治”就是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党委,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1]P370-371

要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当然要首先正确理解其中的几个核心词的含义。关于“全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认识,一是从全方位的视角认识全面,这种全方位包括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际、目标与手段、主体与客体、德治与法制、党建与非党建等相结合的角度去理解,把新时期党的建设融入党、国家、社会和世界发展的大局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发展的大视野中认识和把握,避免片面性和简单化;二是从全主体的视角认识全面,这种全主体是指党的建设的各级各类主体如各级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都负有从严治党的使命,都有自觉按照从严治党要求规范自己言行的责任,没有任何例外;三是从全领域的视角认识全面,要看到党的建设是一个开放的与时俱进的过程,其领域既包括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五大领域,也包括其他方面内容,如组织文化、政治生态、党员干部心理等方面,而且要随着政党发挥作用领域的扩大不断调整党的建设的时空观,不能自我封闭,落后于时代要求;四是从全过程的视角认识全面,即党的建设的各个过程都应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目前党的建设的过程主要包括党内政治生活、干部权力行使、党员干部个人生活领域等几个大的方面,一方面要把这些过程都包括在内,从严要求和管理,另一方面,也要改变重权力行使轻普通政治生活的偏向,使党内政治过程都能够体现毛泽东设想的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要求。

关于“从严”,笔者认为,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要求从严,对于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严格规范其权力行使和言论行动,而且要按照党纪严于国法的思路加以规范,这种严格必须具体而不能只停留在表面和原则,不可对一些人严对另一些人松,也不可时严时松。我们对干部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还需要落实到具体规定和具体现象上,否则难以使严格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二是管理从严,主要是以党的纪律、党内法规和制度从严管理党员干部,把各种要求落到实处,不能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同时还要明确责任和惩处,不能遇到问题职责不清,难以追责,只好不了了之,逃避惩罚的结果只能是助长违纪违法现象,使事件一而再、再二三地发生;三是查处从严,对于党内违法违纪现象一经发现都要严格查处,不能有例外,要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同时在适用党纪国法上也要严格统一,不能以党纪代替国法,也不能搞法外开恩。

关于“治党”,其对象上当然要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能够治病,尤其以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糜之风这四种不良风气;要落实好治党中党委的主体责任、书记的领导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实现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同时在治的方式上要有新认识,尤其要从三个层面认识这一概念,一是管理层面,即我们要继续沿用过去所习惯的对组织和党员干部行政式的管理来治党管党,要正确认识传统管理方式的优点与不足,不断加以改进与加强;二是治理层面,即通过强调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协商民主、上下结合、共同参与实现管党治党的人性化、高效化、科学化和现代化。因为在党内治理中,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集治理的主体与客体于一身,要建设一个民主集中的先进政党,必须善于调动全体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实现共同参与、共同治理,这样党内治理才能不留死角和空档,集中起全党的智慧和力量;三是法治,即要依党内法规和制度处理党内事务,化解党内矛盾,解决党内问题。不可否认,我们党内管理离法治的要求还有距离,主要表现在党组织的主要领导人在党内拥有的权力往往缺乏有效制约,个人说了算还比较普遍,党内科学的权力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执纪机关虽然不断进行机构改革仍难以摆脱各种干预影响等等,对此我们要在党内树立法治理念,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严格依规治党,使党内法规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走在前列。

当然,“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整体,三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那样: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我们要自觉把三者统一起来,整体推进,务求实效。

二、整体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推进理路

全面从严治党从提出到实施,已呈现出清晰的思路,这些思路集中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以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

全面从严治党的提出源于“从严治党”,中央文件中首次明确提出“从严治党”是在1985年11月24日,当时中共中央整党工作委员会在发出的《关于农村整党工作部署的通知》中提出:“要从严治党,坚决反对那种讲面子不讲真理,讲人情不讲原则,讲派性不惜牺牲党性的腐朽作风”[2]。在党的十三大后,“从严治党”开始在党的文献中大量使用。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必须从严治党,严肃执行党的纪律。对于那些败坏党和人民事业的腐败分子,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一经发现立即处理,有多少清除多少,决不能姑息养奸。”[3]P53最著名的是1989年6月16日,邓小平在同中央几位负责同志谈话时再次强调:“要聚精会神地抓党的建设,这个党该抓了,不抓不行了”[4]P230。党的十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明确提出党的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党”,标志着我们党正式将其作为管党治党的总遵循和根本原则。进入新世纪以来,从严治党方针不断落实,但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严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从严治党面临着必须系统全面推进的问题,因此,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虽然是在十八大召开两年后中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命题,但是,其破题却是十八大后中央提出“八项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八项规定以作风建设为主线,一以贯之,步步深入,收效显著。原因就在于:一是措施具体明确,便于操作;二是中央政治局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三是坚持咬住“常”、“长”二字,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四是开展了有力的检查、监督,保证了规定落实;五是发挥了党员、干部等的示范带动作用;六是注重了良好社会氛围的营造,形成了社会广泛认同支持的局面。

对于“八项规定”的这一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作了明确解释,他说:“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讨论加强党的建设如何抓时,就想到要解决‘老虎吃天不知从哪儿下口’的问题。后来决定就抓八项规定,下口就要真正把那块吃进去、消化掉,不要这吃一嘴哪吃一嘴,囫囵吞枣,最后没有消化。”[1]P360因此,从八项规定推出和实施开始,全面从严治党便拉开了帷幕,其步步深化最终使全面从严治党上升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以反腐败斗争为重点

全面从严治党一方面瞄准普遍性的作风问题,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对准最突出、最具危害性的腐败问题。人民群众历来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而腐败现象的愈演愈烈又使群众强烈不满,因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以反腐败斗争为重点,下大力气遏制住腐败之风的蔓延势头,为此,中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气魄强力开展反腐败斗争,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先后查处了一系列大案要案,打掉了一批隐藏在党政军领导干部队伍中的大老虎。据统计,十八大以来,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15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7人,移送司法机关80人。[1]P360先后查处了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查处大案要案,初步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与此同时,还对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处理了一批小官巨腐,通过拍苍蝇改变了基层“苍蝇碰头”的局面。据统计,十八大以来,截至2016年10月,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6431起,处理19694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8836人。[5]通过反腐败斗争,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2015年,国家统计局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1.5%的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这充分展现了反腐败斗争的成效,也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进一步成功。

(三)以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为基本思路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是我们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一条基本途径、基本经验,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的一个重要思路和特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紧密结合。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6]也就是说,既要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一方面,要把思想建党的成功经验升华、固化为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长效作用,巩固思想建党的成果;另一方面,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要坚持思想教育先行,以增强制度执行的自觉性,确保制度治党的有效性。[7]

当前形势下,在思想教育中重视党的制度建设更具有紧迫性。目前,以党内法规制度保证党的思想建设的正常开展、务实有效正在成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根据《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我们将着眼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党性教育为核心、道德建设为基础,加大思想建设方面党内法规制定力度,积极探索理论创新和理论武装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推动思想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尤其是要完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其中包括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制度,健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度,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学习培训阵地建设管理制度、学风建设制度以及学习培训纪律规定,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工作条例等;完善党员党性教育和分析制度,包括探索建立健全党性教育和分析的机制与办法,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等;完善党员、干部道德建设制度,包括明确新形势下党员、干部道德指引,明确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要求,健全道德评价考核办法,完善道德建设奖惩措施等。[8]当然,完善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只是思想建设制度化的主要方面,面对党内法规之外的各级党组织的大量制度,也要把思想教育融入其中,使制度姓党、管党、为党,不能使制度因追求政党的一般规律而失去我们党的本质特点,也要避免把党的制度与党的主张割裂开来,只见制度不见党的先进性。当然,我们还要不断拓宽两者结合的方式和渠道,努力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9]

(四)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基础和起点

党内政治生活就是每一个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生活,包括党内学习、党内教育、党内民主、党内活动等等。每一个党的基层组织是否能够健全、健康地开展政治生活对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有着决定性影响,对全党有着基础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特别重视党内政治生活,并把它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地位。他提出:“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6]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健康洁净的党内政治生态,是党的优良作风的生成土壤,是党的旺盛生机的动力源泉,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条件,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历史使命的有力保障,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非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标志。抓好了党内政治生活,全面从严治党就有了重要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最重要的是围绕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等重点内容,集中解决好突出问题。只有把党内政治生活置于科学理论指导、正确思想路线组织路线保障、民主风气熏陶、严格党纪约束之下,我们党才能保持“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因此,抓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一基础性工作,继承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抓好“三会一课”制度,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可以打牢从严治党的基础。同样,我们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归根结底还是要落实到党内政治生活上,并以党内政治生活来检验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重点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并修改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制度上保证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开展,体现了我们对党内政治生活的高度重视。

(五)以作风建设为主线

作风建设是指端正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树立与党的性质和宗旨相适应的良好风尚的工作。党的作风关系到党的性质,关系到人心的向背,影响着社会风气,决定着党的命运。作风建设的核心是密切党与群众的联系,这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具有根本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源于作风问题,是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作风问题的现实选择,而且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首先表现为党的作风的好转,因此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围绕加强改进党的作风来展开,把改进作风作为突出任务。实际上,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序推进看,我们党一直把作风建设牢牢抓在手上,无论是落实“八项规定”,还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无论是重拳反腐还是治理一系列党内突出问题,无论是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还是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其集中指向均是作风问题,立足于一段时间解决一个或几个突出作风问题,正是由于对作风建设的持续关注和改进,全面从严治党才得到不断深化,也才能够成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突出特征。

(六)以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根本目的

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特征,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任务。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历史也证明,什么时候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保持得好,党就更加坚强有力,党的事业就能健康发展;什么时候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受到影响和削弱,党的战斗力就会下降,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就是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我们党永葆无产阶级先进政党的本色,永远“不忘初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才能不断巩固执政地位,也才能更好地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我们党要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就要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切实保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先进和纯洁,从而增强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其中保持思想上的先进和纯洁至关重要,尤其在当前历史虚无主义、享乐主义等各种思潮对我们党影响极大的情况下,思想上信念上的滑坡是极其危险的,苏东剧变的教训值得汲取,因此我们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特别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是共产党人的灵魂,并注重通过教育加以引导,通过制度加以保障,通过纪律加以约束,通过监督进一步加强,体现了对先进性纯洁性重要地位认识的高度自觉。

三、科学评价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价值与历史地位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集中体现,是党的建设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也是习近平同志党建思想的最突出特色。

(一)全面从严治党是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

我们党把“从严治党”上升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一是体现了我们对党的性质、宗旨的坚守。因为我们党是由无产阶级先进分子组成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建立在自觉基础上的严格纪律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的根本所在,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初期就指出: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列宁也强调:无产阶级的无条件的集中制和极严格的纪律,是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所以我们要严格维护党的纪律,必须时刻同破坏党的纪律的倾向和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对此唯有从严治党才能实现这一目标。二是体现了对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任务的深刻认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面临着两大历史性转变,同时也面临各种危险和挑战,我们要战胜新的危险和挑战,必须集中全党的力量和智慧,实现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的高度团结统一,只有从严管党治党,才能有效消除各种错误思想、行为的影响,使我们党保持生机活力。三是体现了对党的建设规律的把握。随着党的建设在各个领域、方向的推进,注重顶层设计、注重系统化、体系化并全面推进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基本规律,因为单方面的推进越来越受到方方面面的制约,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因此在科学思维的指导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成为现实选择,这是新形势下管党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对从严治党的升华,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的认识。

(二)全面从严治党创新了党的建设的内涵

全面从严治党是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的集中体现,在有着新的时代特征的同时,也具有许多新的内涵,比如,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提升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定位;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个体系来看待,强调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以有效的制度保证思想建党的实现;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并融入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手段;注重落实,强化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相统一;科学认识党纪与国法关系,要求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摆在基础地位;等等。这些思想或者过去没有提出,或者提出了没有上升到今天的高度,或者有所认识但并没有落实好,但在今天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已成为大家的共识,并逐渐成为制度成果,这表明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内涵得到了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体现了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的与时俱进,也展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创新价值。

(三)全面从严治党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关键之举、战略之举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领导国家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极大的危险和考验,其中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严峻。在2012年11月15日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的自身建设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10]。在两天后11月17日举行的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他再次提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11]P80。我们党的最大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而脱离群众已到了十分危急的程度,尤其是日益严重的腐败现象更是在党和人民群众之间造成了一定的隔阂,使我们陷入了“不反腐败就将亡党亡国”的困境。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共产党人的使命和担当,面对沉疴,敢于亮剑,以极大的政治勇气开展反腐败斗争,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既打老虎又拍苍蝇,查处了一大批大案要案,极大地震慑了腐败分子,使干部作风明显转变,也使民众为之一振,从而维护了党的形象,提高了党的威信,一举扭转了党的建设中存在的被动局面,因此,全面从严治党既立足于当下,是解决党内现实问题的钥匙,同时又着眼长远,对我们党的建设具有指导价值,具有转折性、战略性意义。

(四)解决了长期困扰管党治党的一系列重大难题

在管党治党中,我们长期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因而效果难以持续保证,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为我们提供了许多破解之策。比如,虽然我们一直重视党的制度建设,但是党内法规制度由于体系化程度不够,往往造成执行中的矛盾和内耗问题,影响了制度的实施,但是我们通过倡导建立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加强顶层设计,出台在一大批党内法规,而且对党内法规之间的关系、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关系进行了新的研究和定位,使党内法规制度的体系性明显加强,整体效力得以发挥。再比如,法不责众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我们面对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辽宁三大贿选案,尽管涉及的干部数量很多、级别很高,但是我们坚决依纪依法处理,使涉案干部都得到了处理,对试图钻法不责众空子搞集体违纪违法者是一个极大的震慑;再如,面对长期困扰我们的党内纪律难落实、执纪难的问题,我们明确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并认真落实,一抓到底,而且扭住不放,使这一老大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这些都对党的建设具有突破性意义。

(五)标志着党的建设进入历史新阶段

从建党以来,我们党经过了95年的历史,总结这一历史大致可分为这样一些阶段,1921-1949是作为一个领导民主革命的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阶段,主要任务是夺取民主革命的胜利;1949-1978年是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建设的阶段,主要任务是领导革命和建设,由于缺乏经验,还犯了一系列的错误;1978-2012年为改革开放时期执政党建设阶段,我们党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探索自身建设问题,取得了许多新认识新成就;2012至今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时期的执政党建设阶段,其特点是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时期的党的建设与过去时期相比具有了许多新的典型特征,如形势任务的变化,目标的调整,内涵的拓展,手段的创新,党自身的变化等等,虽然这一新阶段党的建设的规律需要进行新的探索,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为我们认识这一切提供了新的思路、新的框架,对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促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我们党的建设的新特征、新概括、新要求,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认识,系统总结,只有这样,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不断推进,才能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充分发挥保障作用。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

[2]庄德水.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脉络[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6(19).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Z].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4]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5]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四年来查处问题14.6万起[EB/OL].http://www.ccdi.gov.cn/yw/201612/t20161204_90546.html.

[6]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0-09.

[7]韩冰.把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起来[N].人民日报,2015-11-19.

[8]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J].党内法规研究,2014(1).

[9]韩强.把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高度结合的几点思考[J].理论探索,2016(6).

[10]习近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工作[J].求是,2013(1).

[11]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徐国栋)

Some Holistic Considerations about Comprehensively Strengthening Party Discipline

HAN Qiang

(DepartmentofHumanities&SocialSciences,BeijingUnionUniversity,Beijing100101,China)

“Comprehensively strengthening party discipline” has an important meaning for strengthening party building and promoting the strategic deployment of “four comprehensives” under the new situation.To understand and grasp “comprehensively strengthening party discipline” holistically,we must correctly understand the scientific connotation of comprehensively strengthening party discipline,holistically grasp the approaches to comprehensively strengthening party discipline,and scientifically evaluate the theoretical value and historical position of comprehensively strengthening party discipline,so as to continuously provide new theories and practical sources for party building.

CPC;comprehensively strengthening party building;holistic considerations

2016-12-07

韩强(1965—),男,山东禹城人,法学博士,北京联合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二级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党的建设、干部制度改革、海外中国共产党。

本文系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保持党的纯洁性研究”(项目编号:12AZD024)的阶段性成果。

D26

A

1674-0599(2017)01-008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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