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信徒教育转化的心理学思考*
2017-01-24朱季康
□朱季康
(扬州大学,江苏扬州 225002)
邪教信徒教育转化的心理学思考*
□朱季康
(扬州大学,江苏扬州 225002)
在邪教信徒的教育转化过程中,其心理层面的转化是一个重要方面。只有准确把握邪教信徒的心理特征,具体区分其个体的不同心理表现与根源,才能有的放矢,实施有效的心理干预。在进行邪教信徒教育转化的心理干预时,应从预防和矫治两个角度,在归属与认同、交往与尊重、自我完善与自我实现、逃避现实和生理状况等五个具体方面进行针对性地心理干预,从而对其心理转化起到积极的效果。
邪教信徒;教育转化;心理学
在邪教信徒的具体教育转化过程中,需要通过对邪教信徒主要心理特征的观察与把握,对其心理内涵进行具体分析,实施有针对性的心理预防与矫治。
一、邪教信徒的主要心理特征与教育转化的准备
(一)邪教信徒心理特征概述。沉迷于邪教教义,按照邪教教主的指令及上一级信徒的唆使进行邪教生活,这些邪教信徒的心理状态与常人有很大差异。一般来说,无论男女,这些崇信邪教的人普遍具有正常人所不具备的偏执性、痴迷性、癫狂性、妄想性、狂躁性、受虐性、神经质性等病态的心理表现。根据陈清萍对陕西部分邪教信徒群体进行的实验测量得出的数据,在这些邪教信徒中,精神病态者占34.09%,偏执性倾向者占25%,神经衰弱者占22.73%,妄想狂者占20.45%,轻躁狂者占10.23%,癔病者占29.55%(以上病态心理有交叉现象)。[1]这些邪教信徒不能很好地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对现有的社会秩序十分不满。
在具体的行为表现上,这些邪教信徒在为人处世方面容易冲动,对社会中的正常事物、正常发生的事件等容易产生过激的反应,会产生很多不切实际的想法。他们中很多人具有很强的自我观念,以自我个体为中心,容易妄想,容易接受暗示,对于诸如爱、恨、嫉妒、被害等情感有夸张的想象力与联想力。其中一些人对他人的语言、行为、姿势等十分敏感,猜疑心态强烈,易进行过度的联想与解读,甚至会有强烈的受害者心态。他们遇事也往往比较固执,基本上不相信科学的逻辑推理与客观的事物,对于自己的做法、决定、理念很执着,对于自己所信奉的邪教教义有着死板的坚持与盲从。他们的心胸较为狭隘,情绪容易激动,行为长期表现为情绪化,精神高度紧张,并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其中一些人对于自己有过度的自负性评价,还有强迫倾向。很多邪教信徒因为以上种种心理问题而伴生着一些生理病痛。
(二)邪教信徒主要的心理特征分类。根据邪教信徒的各种临床表现,他们大致有以下几种心理特征。
1.殉道心理。无论是入教前的熏陶,还是入教后的培养,大部分邪教信徒对于自己所信奉的邪教有着虔诚的信仰,对教主也有着强烈的忠诚感。尤其是在长期的教义感染下,他们相信教主的所作所为都是对的,所言所行都是对的。他们出于对自己所信奉的邪教及教主的信赖与忠诚,愿意付出自己所有的一切去服从教主的指令,跟随教主前行。由此,他们甚至愿意为教主、为邪教献出自己的生命,以达到信仰实现的目的。
2.被动心理。加入邪教的信徒们一般失去了自我的主动意识,盲目按照教主的命令去执行。这种被动心理的存在源于他们对于邪教及教主的信仰,并直接摧毁了他们自己的主动意识。他们也因此失去了自我判断的可能与动力,对于自己的身体健康、工作事业、家庭幸福乃至生命等问题都不再有自我的独立判断与决定。教主控制着他们的一切,包括他们的意志。
3.群体心理。邪教是一个团体性的组织,任何加入其中的信徒,都会被这个团体所裹挟,感受到整个团体的群体性影响。邪教信徒不但从这种群体性心理的影响中接受教义,遵守教规,而且由这种群体心理出发,传染与扩大其邪教信仰,驱动更多的人加入到这个群体中。在这种群体性心理的感召与暗示下,他们忘记了自我个体的存在,忘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与家庭生活,也忽略了犯罪的界限,执迷其中,乐在其中。
4.恐惧心理。大部分邪教都以“末世”论作为传播、立教的理论基础。在这个基础上,邪教教主会不遗余力地宣扬世界末日的到来与信仰该教的好处,使信徒相信肉体的消失是未来轮回、再生、永存的必需代价,鼓动信徒依附、服从,破坏社会秩序,对抗社会法制,甚至组织集体自杀等骇人的行为。在这样的环境下,信徒往往精神高度紧张,时刻持有恐惧心理。这种恐惧心理也强烈驱使着信徒紧紧跟随教主,服从教主的全部命令。
5.受虐心理。很多邪教组织为了强化信徒对教主的忠诚,为了维持邪教内部的组织体系,往往采用一些暴力手段对信徒进行惩戒。而接受了邪教教义的信徒,对于这种暴力手段不能反抗,只有逆来顺受。通过这种手段,使信徒感受到自我意识的消失,感受到教主及邪教组织的绝对控制力。长此以往,很多信徒渐渐习惯于这种暴力虐待,并产生很强的受虐心理。
(三)邪教信徒心理预防、矫治的准备。在以心理学为工具,对邪教信徒进行教育转化时,无论是心理预防,还是心理矫治,都需要提前进行一些准备工作。
首先,对邪教信徒的个体状况进行仔细分析。虽然邪教的教义和宗旨大同小异,邪教组织形式大体类似,邪教教主招徕信徒的蛊惑手段基本一致,但具体到每一个个体的邪教信徒,其往往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每一个信徒都有不同的人生,有不同的身份、经历、家庭,其接受邪教的诉求、过程等也有很大的差异,在其接受邪教蛊惑,或已经虔诚信仰邪教的程度及入教后的表现也都各不一样。这些因素决定了对邪教信徒进行教育转化时,必须考虑到每个个体的自身情况。
其次,对教育转化所采用的具体方案进行精心设计。由于邪教信徒个体的差异性,我们在准备教育转化的具体方案时必须要有多种设计。如针对入教时间短、受教影响不深的信徒与入教时间长、为邪教骨干分子的信徒的转化方案,就应有明显区别。针对不同职业、性别、年龄的邪教信徒,我们也应有针对性的转化方案。方案因人而异,视“中邪”程度而调整,不能固守一种方式,其宗旨只在于最大程度地发挥教育转化的效能,更好地实现邪教信徒的心理转化。
第三,对转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反馈信息进行及时回应。对邪教信徒的教育转化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其过程十分复杂。在教育转化过程中,来自所教育转化对象的反馈信息是很宝贵的。这些反馈信息可能是一个眼神、一句话、一个动作、一种态度,甚至更微妙的表现。这些反馈信息,一方面为我们评估教育转化对象的转化程度提供了答案,另一方面也为我们下一步执行教育转化方案提供了有价值的参照。无论教育转化过程是否顺利,被教育转化对象的所有反馈信息都值得我们研究。而在这个过程中,能否敏锐地把握到这些信息,及时分析并调整我们的教育转化方案,对教育转化的效果有极大的影响。
二、邪教信徒教育转化中的心理学内涵
在邪教信徒教育转化的过程中,有关的心理学内涵主要包括归属与认同、交往与尊重、自我完善与自我实现、逃避现实和生理状况等五个方面。对这五个方面进行预防与矫治,对其负面心理进行疏导与消除,积极发展其正面心理,可以有效实现对邪教信徒的心理转化。
(一)归属与认同:给予邪教信徒新的身份判断。所谓认同感,是指个体或群体对于一个集体、事物的价值的认可与判断,并由此而产生对其价值判断的承认与肯定。所谓归属感,一般是指个人或群体对于一个集体、事物超越认同感的认知,并基于这些个体或群体对于该集体、事物的信赖、依恋等程度,建立个体、群体对其的强烈认同与归属。一般来说,认同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个体在面临现实社会生活中的挫折与失败所带来的焦虑,满足其对自我的肯定。而归属感则可以通过对特定集体、事物的认同,实现安全感与寄托。那些加入邪教的信徒,原本也是一些普通个体,他们在面对社会与自然界的时候,感叹难以把握命运,特别是在遭受一些特殊的变故与不幸之后,深感世事无常,对自己的人生道路有很强的无力感。他们迫切希望能够得到超自然力量的帮助与指引,寻找精神的寄托。而在正常宗教之外,一旦接触到邪教组织,在邪教教主吹嘘的万能能力之下,在邪教教义的疯狂蛊惑之下,他们很容易产生对邪教的认同感与归属感,从而投身其中。在教育转化的过程中,我们要根据邪教信徒的这种心理,通过相应的教育转化方案,使他们逐渐抛弃对邪教的归属与认同,产生对正常社会的归属感与认同感,重新获得对自己作为正常社会一分子的身份判断。
(二)交往与尊重:给予邪教信徒正常的社会地位。在个体人的生活中,与社会其他个体的交往是必须的社会需要,甚至是最重要的社会需要。而在人与人的交往中获得对方的尊重,拥有正常的社会地位,也是每个人的基本社会需要。任何一个人都不能脱离人类社会的交往,不能独立于社会他人而存在。在没有交往的环境中,或在有交往但长期得不到尊重的环境中,会产生苦闷、抑郁等消极心理情绪。长此以往,会产生自卑、自暴自弃或脱离社会、敌视社会的变态人格。在现代社会,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化,工作压力和生活压力的加大,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足,或交往中带有严重的功利性质。而在钱、权、利等外在因素的影响下,很多人由于种种主客观的原因,面临着尊重感得不到满足的问题。在邪教组织中,邪教信徒们相互抱团。通过教义的约束、教主的笼络、组织的严密控制以及长期的各种邪教活动,使邪教信徒们保持着紧密的交往,也从中获得了相互之间的尊重,在正常社会之外得到了交往与尊重的心理需求的满足。在教育转化的过程中,我们要根据邪教信徒这种渴求交往与尊重的心理需求,通过相应的教育转化方案,使他们在离开邪教组织之后,能够保持正常的社会交往,并在其中获得尊重的感受,得到正常的社会地位,从而逐渐与邪教组织相脱离,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三)自我完善与自我实现:给予邪教信徒新的目标追求。自我完善与自我实现是指个体人在社会环境中通过自我的不断调适,实现自我能力的充分发挥,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与抱负的过程。自我完善与自我实现是人的最高层次的心理需求,也是一个人对于物质之外的更高层次的心理追求。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我完善与自我实现的愿望,但是能够真正实现这种愿望的人是少数。而在邪教的教义与组织活动中,正是利用了这种每个人都具有的自我完善与自我实现的心理追求,通过所谓“真善美”的修身目标,以及各种夸张、迷信的信仰邪说,使一些人在追求自身提高、自我完善与自我实现的过程中误入歧途。一些邪教信徒不再关注正常社会中的各种事业、荣誉、名利,也不再关心正常人的善良、道德,错误地以为通过在邪教组织的帮助下,遵从教主的旨意,遵守邪教的戒律与修炼方式,与教主一起修炼“正果”,能够得到自我的完善与实现。在教育转化的过程中,我们要根据邪教信徒追求自我完善与自我实现的心理需求,通过相应的教育转化方案,一方面积极劝导邪教信徒回归正常社会,对正常社会中的成功目标重新产生兴趣,建立积极正面的人生价值观,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引导,使他们明白,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实现自己理想中的自我完善与自我实现,只要自己朝着正确的方向努力,不愧对人生,就是一种美丽的人生。
(四)逃避现实:给予邪教信徒面对生活的勇气。在现实生活中,因为竞争的激烈,人际关系的紧张,导致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都很大。每个个体人都面临着生活与工作的双重压力。高压的现实环境下,个体人很容易产生各种紧张、恐惧、沮丧、不满等不良的心理情绪。如果不能正确对待,并有效地排解这些心理情绪,在这些不良心理情绪的影响下,一些心理承受能力较弱、不能面对强大压力的人就会选择躲避压力,逃避现实,而邪教正好迎合了这部分人的这种心理需要。邪教鼓励信徒逃避现实,并为其提供逃避现实的种种方法与庇护场所,使信徒彻底脱离现实的世界,专心投入到对邪教信仰的修炼中去。这些信徒从而以邪教的教义作为自己回避世界、逃避现实的挡箭牌,并自我麻痹。当这种心理情绪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他们自身就会完全被邪教教主所掌控,不但完全脱离了现实社会,而且依附于邪教组织,甚至走向极端,采取自杀等形式以求得自我的结果,实现“修成正果”。在教育转化的过程中,我们要根据邪教信徒逃避现实的心理需求,通过相应的教育转化方案,尤其是寻找出他们逃避现实的个体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给予他们面对生活的勇气,引导他们增强信心,积极面对,正视人生,重新回到正常的社会中去。
(五)生理状况:给予邪教信徒可靠的健康保障。生理健康方面影响一些人信奉邪教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我国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虽然我国的社会保障及大病医疗体系正在不断完善之中,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还有很大的空间需要提升。一些人在生病之后产生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在无法承担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往往病急乱投医,相信或迷信一些邪教所宣传的手段以及他们所宣扬的“天堂”“消业”等谬论,逐渐沉迷其中。二是随着我国国民对于自身健康的重视,一些人在寻求强身健体的过程中,接触了邪教的一些歪理邪说,由于缺乏正确的生理健康常识,而相信并沉溺于邪教之中,逐渐由健身实践转入信仰追随,成为邪教信徒。在教育转化的过程中,我们要根据邪教信徒追求生理健康的心理需求,通过相应的教育转化方案,一方面纠正他们对于生理健康的错误认识,消除邪教的影响,缓解他们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要通过积极的帮扶,建立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使更多的人得到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同时更加积极广泛地推进生理健康科学知识的普及,提升全民族的健康素质,使他们追求生理健康的心理需求得到很好地满足。
三、邪教信徒教育转化工作的延伸思考
在对邪教信徒的心理进行教育转化的过程中,以下两点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首先,在对邪教信徒进行心理转化时,要注重与社会学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很多邪教信徒是在遭受了社会挫折的同时,又在心理上遭受了创伤,才开始接触与信奉邪教的。个体人在社会中遭受社会挫折是不可避免的,如何正确对待社会挫折,调节心态,也应该是我们在对邪教信徒进行教育转化过程中需要关注的。在社会各项保障功能不健全的地方,某种程度上容易使一些人产生不安全感,产生对社会的恐惧感,转而去寻求邪教教义与邪教组织中的“温暖”。此外,人是群体性生物,天然地就容易接受其他人、其他群体的影响与暗示。在邪教传播的过程中,信徒的从众心理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其中一些人是在他人信奉邪教的宣传和影响下,在从众心理的暗示下做出了信教的判断。如何阻断这种从众的受教心理,也需要我们更多地将心理学与社会学结合起来进行思考。
其次,有关邪教信徒心理转化的方法论。我们在对邪教信徒进行教育转化时,事前要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要根据每个信徒的不同心理状态,同时考虑到具体邪教的教义、组织形式、活动方式等因素,设计不同的教育转化方案。同时,可以依据大数据理论,在足够数量的教育转化案例基础上,建立起邪教信徒心理转化案例的数据信息库。在开展邪教信徒的教育转化工作时,这个数据库可以作为一个基本数据的分析工具,把握普遍规律,结合特殊案例,推动相关工作。在对邪教信徒进行心理转化的过程中,我们还可以通过一些案例分析,进行邪教信徒心理转化的预测与评估,使邪教信徒的教育转化工作更科学、更专业、更有效。
[1]陈青萍.关于邪教痴迷者的人格学研究[J].宗教学研究,2004(1).
(责任编辑:林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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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0
朱季康,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教育学博士后,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教育史、中美学前教育比较。
*本文系2016年江苏省公安厅委托项目“邪教痴迷者教育转化的普世价值及其制度构建”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