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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若干理论及实践运用探究
——以第二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为例

2017-09-15汪强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公安案例

□汪强

(上海公安学院,上海 200433)

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若干理论及实践运用探究
——以第二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为例

□汪强

(上海公安学院,上海 200433)

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是指围绕一定的教学目标,依据特定的教学内容,选择和编写具有时效性、真实性、典型性和带有矛盾冲突性的案例,通过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思考、分析、讨论等课堂互动的形式,达到提高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的核心是案例,与传统教学相比有其自身特点。以30分钟教学技能大赛为例,演绎案例教学的课堂设计,并从教学实践的角度对如何更有效地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开展案例教学做了一定探究。

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教学技能大赛

2016年12月,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指出:“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坚持在改进中加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1]习总书记的讲话,进一步为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学在改进中加强指明了方向。此前,笔者于2016年11月9日到14日参加了由公安部政治部主办,江苏省公安厅、江苏警官学院承办的第二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本次大赛中,来自全国35所公安院校的700余名教官、教师围绕治安类、刑侦类、思想政治类等9门科目进行角逐,而思想政治类科目为首次参赛科目。笔者作为实际参与者,参加了思想政治类科目的比赛,最终获得该科目二等奖。本文拟对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类科目中如何运用案例教学,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时代性和说服力、感染力、凝聚力,略谈几点心得,以供参考。

一、案例及案例教学

(一)案例及其特点。案例是案例教学的核心,离开案例,案例教学就无从谈起。“案例”译自英语“case”一词,原意为状态、情形、事例等。该词在医学上译为“病例”,在法学上译为“案例”“判例”,在商业或管理教学中译为“个案”“实例”“案例”等。[2]

与高校专业课相比,思政课具有鲜明的个性特点。首先,从教学目标看,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需要;其次,从教学对象看,不分专业,面向高校所有大学生;再次,从教学内容看,与高校专业课的内容有显著区别,而公安院校思政课更为特殊,要为公安机关培养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这就决定了其教学内容的特殊性,同时也决定了其教学案例的选择要有鲜明的特点。具体而言,其所选案例应具有以下特点。

1.时效性。一是鲜活的案例应当是我们实际工作、生活中近期出现的事件。如此次教学技能大赛要求各科目所选用案例须是近5年发生的。二是当前公安院校大学生主体基本都是号称为“互联网原住民”的95后,这些学生一般喜欢比较潮的事物,所以案例的选取更要体现时效性。此次大赛中,笔者主讲的题目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之为民”,其中选取的两个案例分别是2016年9月发生于南京的有关交警执法的违停案例和2012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的上海某优秀社区民警的案例,两个案例的发生时间均在5年之内。当然时效性也并非绝对,对于一些经过时间沉淀的经典案例,如符合教学目标,依然可以使用,如上个世纪90年代中叶的美国辛普森案,虽然距今时间较长,却十分典型。

2.真实性。一个教学案例的选取,必然是发生于当下我们身边客观真实的故事、事例或事件。故事、事例或事件不一定是案例,但所有的案例都是由故事、事例或事件构成的。案例展示与反映的肯定是基于事实的故事、事例或事件,否则也就不称其为案例。真实性是案例的生命所在,不能是教学者自己凭空杜撰出来的。不是真实发生的故事不能作为案例,而这个故事、事例或事件要有一个从开始到结束的完整情节,必然具有“5个W和1个H”,即何人(Who)、何时(When)、何地(Where)、何事(What)、何故(Why)和如何(How),“片段的、支离破碎的无法给人以整体感的所谓故事不能作为一个案例”。[3]此次大赛中,笔者所用两个案例均取自于警务实践活动中的真实案例。

3.典型性。案例的选取具有典型性,意指这个案例(包括公安类和非公安类)在社会上成为了难点、疑点或是热点问题,特别是发生于我们警界的具有代表性并通过相关媒体报道过的故事、事例或事件。通过一个典型的故事、事例或事件,解决当前警务难点、疑点或热点问题,可以给受教育者带来许多思考和启示,带来若遇到同样或类似事件该如何应对的参考价值。比如,上文提到的美国辛普森案,就是十分典型的案例。

4.矛盾冲突性。笔者在确定教学内容和教学案例的过程中,最大的体会是,教学内容应从当前公安民警在警务实践活动中遇到的最突出或最关心的问题切入,坚持“问题”导向。教学内容决定了教学案例的选取,而案例的选取并非易事。案例是含有问题或疑难情境在内的具有矛盾冲突性的故事、事例或事件,也就是说,案例中没有矛盾冲突,其吸引力就会不足。另外,案例中还可能包含有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等。

(二)案例教学。关于什么是案例教学,目前教育界尚没有明确界定。学科不同,案例教学的形式也不同,人们对案例教学的界定也会有所不同。如在法学领域,有学者认为案例教学法又称“哈佛教学法”,即运用实践中具体实际案例来分析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原则的一种教学方法。[4]在教育学领域,有学者认为案例教学法是利用案例作为教学媒介的教学方法。[5]在管理学领域,有学者认为,案例教学是教师与学生直接参与共同对工商管理案例或疑难问题进行讨论的教学方法。[6]

笔者结合思政课教学实践和思政课的一般规律及其所体现出的公安特色,认为公安院校思政课案例教学,是指以案例为任务驱动,围绕一定的教学目标,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围绕教师所提供的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和评判,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进而得出解决警务实践问题的观点、结论、方法或方案,以理论学习为基础,培养大学生在警务实践活动中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的一种教学方法。

二、实施案例教学的理论依据及价值

(一)理论依据:基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理念先行的“思政观”。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是在批判行为主义理论和发展认知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是认知心理学派中的一个分支,其主要代表人物有布鲁纳、皮亚杰等。该理论的内容很丰富,其核心用一句话概括为:学习是学习者主动建构的结果。特别是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提出了教学要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理论,后来倡导“发现学习”,[7]是当代发现学习理论的主要倡导者。何谓发现?布鲁纳认为,“我将运用这一个假设,即发现,不论是在校儿童凭自己的力量所做出的发现,还是科学家努力于日趋尖端的研究领域所作出的发现,按其性质来说都不过是把现象重新组织或转换、使人能超越现象再进行组合,从而获得新的领悟而已。”所有学者认为,发现的过程是一种高级心理过程、一种问题解决的过程。发现学习,就是不把学习内容直接呈现给学习者,而是由学习者通过一系列发现行为(如转换、组合、领悟),发现并获得学习内容的过程。[8]

公安院校思政课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一刻不能脱离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现实情况,特别是公安机关的性质、宗旨和职能,决定了“坚持政治建校、从严治校,以培养‘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教学管理的全过程,着力提高公安院校学生的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从源头上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9]2016年12月,郭声琨部长在全国公安院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也强调,要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立德树人、知行合一,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办学育人全过程,努力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党和人民忠诚卫士。[10]所以,公安院校思政课案例教学将科学理论与警务实践活动、公安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显得尤为重要,即不仅要体现一般高校的思政课案例教学规律,还要体现公安教育“教、学、练、战、研”的一体化教学模式,要把教师的“教”、学生的“学”、课内外的“练”、警务实践活动的“战”与公安科学研究有机结合,形成公安思政课案例教学的“链式”思维。因此,我们依据以往案例教学中积累的实践经验提炼出基于“七为”的理念(如图1)。

图1 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七为”理念

(二)实践价值:基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知行合一的“思政观”。教师要在思想上树立思政课案例教学新理念,用新理念指导教师教学实践和学生警务实践。此种新理念是指“一种理想的、永恒的、精神性的普遍范型”。[11]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相当于库恩所言的“范式”,即包括规律、理论、标准、方法等在内的一整套信念,是某一领域的世界观,其决定了某一领域的个体有着共同的信念、价值标准、理论背景和研究方法技术。[12]因此,我们认为此种新理念就是对思政课案例教学本质及其规律的一种宏观的、整体的理性认知、把握和建构,是教学实践中对“思政”内在精神的理解和对思政课价值的解读而形成的一种理性的观念模式。

基于实践价值的“思政观”,主要缘于以下思考:一是学习者并非“空杯”,都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能以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为基础来建构自己对现实世界的理解,只是理解的程度不同;二是学习是大学生主动的意义建构和师生互动过程,是培养大学生分析问题能力、提升解决问题能力的过程,而在公安工作中通过解决警务实践活动中公安民警遇到的“三点”(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来建构新知识,特别是培养大学生正确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和社会及公众认可的职业道德行为;三是以问题和实践为中心开展的学习才是最有效的,关于此点更加说明公安院校思政课案例教学与公安实战和公安队伍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大学生对所学知识的不断发现并进行理性建构,在发现学习的过程中,通过师生之间的有效互动,根据自身经验建构出相关知识所蕴涵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和道德规范。案例教学方法,符合培养具有理性思维和一定研究能力的新型高层次警务人才(研究生层次)和新型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本科层次)以及适当规模的专科教育的实战型警务人才的需要。

因此,我们认为案例教学的实践价值有以下几点。

1.从学生角度看,能够在大学生中发扬警察职业精神、弘扬职业道德和规范职业纪律。作为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能较完满地弥补理论知识与警务实践之间的“裂缝”,对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有着重要意义。

2.从教师角度看,案例教学改变了过去教师单方面“理论灌输”的传统教学模式,从单向走向双向,从一维走向多维,“教”与“学”的双向互动、发现学习的过程以及内含的方法论具有重要的教学价值。

3.从教材编写与研究角度看,由于案例教学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方法,相关课程(教学内容)的案例教材、辅助读本尚处空白,且此次比赛中的公安思政类科目,突出了公安工作这一特点,而目前大部分公安院校使用各院校自己编写的公安类思政教材,尚未有形成体系的部统编公安类思政教材在全国公安院校统一使用,因此,有必要总结并继承发展以往案例教学的经验,此举对于填补公安类思政课教学案例的空白、编写高质量的教学案例不无裨益。

当然我们必须注意到,公安院校是我国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教育是对成年人进行的教育,而成人学习的重要“基因”必是与当下生活、工作环境相联系的。成人有效的学习,呈现出三维立体化的格局(如图2)。

图2 成人有效学习三维图

三、案例教学运用及其基本程序

(一)搜集案例。平时要注重“海选”各类案例,做个积累案例的“有心人”,这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工作。案例搜集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一是网络媒介,如人民网、新华网、搜狐网等。二是传统纸质媒体,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日报等党报党刊和公安院校学报等杂志。三是相关书籍,包括与教学内容有关的读本、教材、典型材料汇编等。四是新闻APP,由于智能手机普及率高,通过APP客户端获取资讯是教师常用的方式之一。五是电视专题节目,如央视的《今日说法》《新闻调查》,上视的《案件聚焦》等。

所搜集的案例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先进典型类,先进人物必伴有先进事迹,如公安英模、警界达人、行业榜样等,这类案例是各地公安院校思政教师最常选用的。二是社会热点类,引起了整个行业,乃至全社会广泛热议和瞩目的,如2015年上映的公安题材类电影《湄公河行动》等。三是矛盾冲突类,如涉及到“法与情”“法与理”等两难选择的案例,此类案例较有吸引力。四是具有争议类,如南京彭宇案等,争议并不等于错误,但每起有争议的案例都是社会法治进步的助推器。后两类易引发学生思考,也易引导学生开展交流讨论。

(二)编辑案例。搜集好案例后,不一定能直接用,因此,在运用案例前需要对相关案例进行编辑、整理,这是案例教学的必要环节,它决定了课堂教学的质量。在编辑案例时,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围绕教学目标选取案例;二是围绕要解决的问题设计案例;三是针对案例中的矛盾冲突,设计与学生互动的问题;四是围绕案例融入相关理论知识点,由案例中的“事实”引出需要学生掌握的“道理”;五是以正面案例、本地案例、比赛地案例为主,以负面案例、外地案例为辅。

总之,在教师编辑案例的过程中,应充分研究案例,例如,该案例与哪些理论知识相关联?案例的难点、疑点或是争议点在哪?为何会产生分歧?缘何得出这种结论?案例可能具有的其他观点以及如何论证自己所持的观点?……一句话,教师首先要对案例加以研究。

(三)运用案例。搜集、编辑案例的最终目的是要将之用于教学,运用案例的过程中需注重以下环节。

1.案例如何呈现。一是教师生动地描述。结合PPT课件,将案例制作成由文字和图片相结合的能体现“5个W和1个H”的故事,并通过教师生动叙述出来。二是视频呈现。将电视或网站上下载下来的视频(必要时剪辑)制成课件,这是思政教师最常用的方法。就现场半小时的教学技能大赛而言,视频播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三是印成文字材料。将案例有针对性地写成案例分析式的材料,发给学生,便于学生课堂阅读。四是现场情境摸拟。根据教学需要,将警务实战中遇到的案例搬到课堂再呈现。就现场半小时的教学技能大赛而言,时间原则上控制在4分钟以内。

2.案例如何体现出思想性、政治性或理论性。一是案例要与相关理论知识点结合。二是案例要与相关问题结合,引发学生思考,以提高学生分析、判断的能力。三是案例的问题要与“为什么”结合,引导学生通过案例在思想上提高认识。

四、案例教学的课堂设计——以30分钟教学技能大赛为例

案例教学的成功取决于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需要“教与学”双方积极地参与和配合。以第二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的部分教学内容为例,笔者主讲的题目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之为民”。通过提出问题、案例介绍、学生讨论、教师评析,最后再给出解决该问题的实际步骤或方法,以达到使学生掌握知识、提高能力的目的。

(一)回顾法。围绕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理论知识点的回顾,并简要阐述。

(二)“问题”导向法。坚持“问题”导向。启发学生在当前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新形势下,公安民警在执法为民过程中所面临的困惑或问题是什么,引导学生思考,并梳理出两个较现实的问题,即执法与服务(“法与情”)的关系问题、职责边界与为民服务的关系问题(本文略去)。

(三)案例导入法。讲第一个问题——执法与服务(“法与情”)的关系问题。

第一个案例主要是结合PPT采用“文字+图片”的形式展现。

案例的简要描述:交警接到市民反映,称某路上有一辆面包车违章停车。民警到场后发现,该车未在规定地点停放,确实属违章停车,但车身左侧和前后挡风玻璃上均贴有车主女儿写的字条:一个女孩对交警的请求,说她爸爸重病住院,家庭十分困难,希望交警不要贴罚单。这是一起违停案例,事情就发生在南京市鼓楼区。

案例发生时间:2016年9月。

案例发生地点:江苏南京。

案例发生人物:当事人为南京市普通市民。

(四)“头脑风暴”法。设计第一个问题,引导学生结合案例进行思考分析。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与解读,从中寻找和发现有利于问题解决的关键信息和核心材料,联系相关理论知识,形成自己的看法或观点(此时的看法或观点正确与否并不重要)。

请思考:同学们,面对一辆违章停放的车和车身贴附的恳求的纸条,你们会怎么办?

(学生1:……)

教师简要点评:……

设计第二个问题。……

(学生2:……)

教师简要点评并展开相关案例内容:……

设计第三个问题。

请思考:一边是法律法规,一边是人情冷暖,面对这种情况,同学们会怎么办?罚还是不罚?(引发不同观点学生的课堂激辨,以分小组交流讨论的形式进行。师生互动,教师在学生交流讨论的过程中,应注重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同时注意倾听、回应,并善于与学生沟通。鼓励学生畅所欲言,开启师生之间的对话通道。)

在实践中,我们积极推广大班授课、小组研讨的形式。把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先分小组讨论,然后再由各小组推荐代表参加全班交流。

(学生1:……)

(学生2:……)

(学生1:……)

(学生2:……)

教师简要点评并继续展开相关案例内容:……

由讨论得出观点、结论、方法或是方案,同时融入相关理论知识点。

(五)教师总结点评法。针对学生在案例教学中的积极表现,教师要适时地给予表扬和鼓励,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同时结合案例给予评判、总结,指出讨论中不恰当的地方及其原因,并对不完整、不准确的地方给予补充和更正,由总结再谈案例体现出思想性和政治性的内在要求。

(六)案例导入法。讲第二个问题——职责边界与为民服务的关系问题(略)。

第二个案例通过播放视频(约1分40秒)的形式展现。

……

(七)学生提问法。由学生结合基层实习经验,提出在执法为民过程中遇到的与上述两个困惑或问题有关的实际案例,交由课堂交流讨论。讨论后教师作简要点评,并将学生提出的问题以布置课后作业的形式,交由学生课后继续,将课堂教学通过作业的形式延伸至课堂外。

(八)回顾总结法。结合学生提出的问题与课堂教学内容,进行本节课的回顾与总结,给出学生解决问题的观点、结论、方法或是方案。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之为民(30分钟教案)

五、案例教学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把握好师生互动的“度”。实践中学生主体、教师主导,并不好掌握,突出了学生主体,教师主导则显得较弱,而突出教师主导,却又容易走入灌输教育的误区。因此,在教学实践中要不断加以总结,把握好课堂教学过程中师生互动的“度”,而通过反复“磨课”则是一种较好的方式。

(二)提高案例教学能力。案例教学并不是给学生讲故事,但案例离不开故事。实践中,思政教师仅仅拥有如哲学、历史学专业背景显然不够,案例教学还需要思政教师广泛地涉猎法学、公安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同时客观上还要求思政课教师要尽可能多地参与或接触一线公安实际工作和了解基层公安队伍建设情况,否则案例分析可能会显得粗浅而无法深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避免学生思绪或者话题游离于案例之外的现象发生,教师的主导作用要体现出来,而不能被学生带到案例之外的话题。

(三)体现教学内容中隐含的“三性”。思想性、政治性和理论性,是上好一堂思政课的内在要求和要义所在。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方法,有很多益处,但只能作为教学的辅助方法。比如,讲授《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必须要将相关理论知识系统深入地讲解,不但要让学生明白“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还要让学生明白在“思想上如何正确认识”。只有在思想上有了正确的认识,才能在行动上体现出正确的方向,这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要义所在。

六、结语

案例教学是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一种非常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有着广泛的实践应用价值和未来发展空间。只要以大学生为根本,依据教学目标和要求,在教学中注重并研究解决大学生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同时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和心理需求,相信此种教学方法在提升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质量上必能发挥应有的价值和作用。

[1]习近平.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N].人民日报,2016-12-09(1).

[2][3]经柏龙,罗岩.论案例教学及其运用[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4]王恒.对法学案例教学的几点思考[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1).

[5]韩玉刚.案例教学法在产业经济学中的运用[J].大学教育,2012(5).

[6]倪晶晶.案例教学的应用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5.

[7]刘利民.首都外语论坛(第6辑)[A].徐先玉.基于建构主义的高年级俄语精读教学设计[C].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

[8]李宪隆.发现学习理论与成人创新教育[J].科技风,2013(1).

[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EB/DL]. http://www.gov.cn/xinwen/2016-01/25/content_5035936.htm(2016-01-25)[2017-07-20].

[10]郭声琨.加强和改进公安院校思想政治工作[EB/DL].(2016-12-27)[2017-07-20]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6-12/ 27/c_1120192626.htm.

[11]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第1卷)[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465.

[12]ThomasKuhn.TheStructureofScientificRevolution[M].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0:10.

(责任编辑:钟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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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4-3040(2017)04-0091-06

2017-01-18

汪强,上海公安学院学管处(德育办)专职教官,主要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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