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病未愈能同房和生育吗
2017-01-23
众所周知,性病是通过各种性接触、从性行为传播的疾病,得了性病的患者最大的困扰莫过于:“以后还能有正常的性生活吗?什么时候能要孩子呢?这个病会不会传染给孩子?”由于性病的种类很多,所以医生要根据患者具体的所患的性病给出不同的建议,患者也要根据自身的状态做决定。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一旦感染艾滋病病毒,患者将终生携带病毒,目前人类无法清除该病毒,治疗手段就是保持病毒的长期抑制。所以,艾滋病病毒传染者一直具有传染性,建议患者如果有性生活,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套。
对于女性患者的怀孕问题,从医学、个人两个方面来回答。从医学上讲,如果不使用抗艾滋病病毒的药物,感染的孕妇有1/3的机会将病毒传给胎儿或婴儿;从个人来说,虽然是否怀孕生孩子是个人的权利,但是如果孩子被感染,一般来说很难正常生活,这对孩子来说非常不公平。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感染者或夫妻双方有一方是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建议咨询相应的艾滋病治疗机构。对于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妇女怀孕和分娩,要给予艾滋病病毒传播和预防知识的指导,使其认识到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危害,强调妊娠、分娩和产后哺乳有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胎儿和婴儿的危险,但是否终止妊娠应根据其个人意愿而定。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坚持要生孩子,要到艾滋病专科医疗机构采取母婴阻断措施。
梅毒
梅毒患者在有效治疗的第一个月,建议避免性生活。在随访的半年内,建议在性生活时正确使用安全套。一般要随访2~3年后才建议生育。
尖锐湿疣
尖锐湿疣患者在治疗期间应避免性生活。在尖锐湿疣彻底治愈后的2~3个月内,夫妻双方性生活时应该使用安全套,这是有效预防再感染的措施。患者经正规治疗后,如果症状消失,半年后不再长出新的疣体,可考虑结婚、生育。女性怀孕后发现患有尖锐湿疣,如果长有不严重的疣体,建议在怀孕3~8个月内进行治疗,以免分娩时影响胎儿。患有尖锐湿疣的女性孕期非常容易发生疣体增长速度过快、治疗反应差的情况。因此建议孕早期时尖锐湿疣发展严重的女性,可选择停止妊娠,等治愈后再怀孕。孕中晚期或妊娠足月,但患尖锐湿疣严重的女性,应择期行剖宫产术或终止妊娠。
复发性生殖器疱疹
建议复发性生殖器疱疹患者在病情复发时避免进行性生活,尤其在双方疲劳、酗酒,或女性经期前后等人体抵抗力较差时,病毒容易被激发复制而传染。非复发期可以考虑性生活,但要正确使用安全套。
建议女性患者在生殖器疱疹频发期不要怀孕,要到正规医院皮肤性病科诊疗机构治疗,使复发次数减少和复发的症状减轻,最好能在控制6个月内不复发、身体健康状态下再考虑怀孕。孕中后期如果仅是轻微的复发症状,如小范围的红斑水疱等,对胎儿的损害相对小。在分娩过程中如正值疱疹复发,当新生儿通过有疱疹病毒活跃的宫颈口、阴道和外阴自然分娩时,可感染新生儿,因此建议此种情况的准妈妈选择剖宫产更为稳妥。
淋病和沙眼衣原体感染者
对于淋病和沙眼衣原体感染者等,可以在短时间内治愈,故建议等待治愈后再进行性生活和生育。
由于每个人的自身身体状况和病情都不相同,以上只是一个大致的指导意见,建议性病患者要积极寻求正规医院专业医生的具体指导。
编辑/叶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