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管理运营迎接新挑战
2017-01-23夏育文
■文/本刊记者 夏育文
职业年金管理运营迎接新挑战
■文/本刊记者 夏育文
职业年金的管理运营与企业年金有什么共同之处又有什么区别?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社保经办服务工作?5月17日,由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中国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发展报告(2016—2017)》暨职业年金管理运营研讨会”在贵阳市召开,来自业界及学界的专家们济济一堂,就两个相关的主题发表真知灼见。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在《记录发展历程 迎接新的挑战》主旨演讲中指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养老保险、尤其是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问题日益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他总结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实践的三个基本经验:其一,必须始终把基金安全放在首位;其二,确定市场化、多元化投资方向;其三,坚持循序渐进。
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共同构成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从一般理论上讲,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只不过适用群体不同。但胡晓义却指出,“从中国实际出发,二者颇有一些差异,完全套用企业年金的管理运营经验可能还不够,所以面临着创新的任务。职业年金的管理运营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课题。”
职业年金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除了承担企业年金的补充保险(第二支柱)功能外,还承担着保持改革前后退休待遇平稳过渡的功能。所以,它的制度规定性不是自愿的,而是强制的,在水平设计上与基本保险(第一支柱)相互衔接。二者功能不同。
企业年金必须全部做实。而职业年金按照规定功能设计,并受财力保障能力所限,只能安排“有实有虚”或“先虚后实”。虚实不同,这对市场化运营、账户管理、利率计算无疑都带来未曾遇到过的难题。
企业年金的管理运营已经高度市场化,由举办企业直接交由市场机构(少数实行企业内部理事会模式)经办。而职业年金的管理运营要求中央及省级社保机构担任代理人,负责委托代理和账户管理工作,各级经办机构负责归集账户的管理工作,投资运营则由市场机构承担。胡晓义强调,“这一体制和程序比企业年金更为复杂,而且不仅我们自己、国际上也没有现成经验可循,只能通过实践积累经验,逐步总结,形成规范。” 2015年 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据人社部社保中心主任、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唐霁松介绍,在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指导下,各统筹地区的职业年金制度建设、信息系统建设、计划建立、基金归集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会议还研讨交流了《中国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发展报告(2016—2017)》的编纂思路和主题。该系列报告由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组织编撰、出版,被称为中国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蓝皮书”。前两部报告分别于2014年和2016年出版。第三部报告拟定“整合与提升”为主题,将增加“年金管理”和“管理服务效果”两部分内容,报告主体结构调整为“总论—主报告—专题报告”。
据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副会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孟昭喜介绍,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职业年金管理也成为中央和省级经办机构的重要职责,所以有必要将“年金管理”纳入主报告,“管理服务效果”从结果方面综合反映报告期间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发展状况,也理应是发展报告的重要内容。来自贵州、广西、北京、黑龙江、河南等地的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也围绕两个研讨专题进行了多角度阐述。
胡晓义在主旨演讲中强调了编撰这个专题“蓝皮书”的三方面价值和意义,一是提升各方面对社保管理服务重要性的认知;二是积累史料,以史为鉴;三是理论与实践结合,探寻事物发展内在规律。他希望“蓝皮书”为政策执行者和管理经办机构提供丰富信息,交流经验,启发新的创造,为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再次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