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松滋市霍乱暴发疫情消杀处置及效果评价
2017-01-21卢波易继海
卢波,易继海
湖北省松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荆州 434200
2016年10月5日,松滋市陈店镇暴发霍乱疫情,累计报告病例7例,松滋市政府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应急响应,经过各级部门积极应对,至14日该次疫情未发生二代病例及死亡病例,经省、市专家组评估,达到终止霍乱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应急响应的标准。松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立即组织制定消杀方案,并指导相关部门采取消杀处置,开展消杀效果评价,为有效控制疫情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有关经验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事件经过和流行病学资料
2016年10月5日8时,松滋市疾控中心接到松滋市人民医院电话报告1例疑似霍乱病例。接到报告后,市卫计局、疾控中心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流行病学、消杀、检验等专家组赶赴现场核实调查处理。10月5日12时,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初步检测结果为O139霍乱弧菌阳性。10月5日23时,省疾控中心与荆州市疾控中心专家组抵达我市指导疫情调查处置。10月6日11时,省疾控中心实验室复核结果为O139霍乱弧菌阳性。省、市专家组结合流行病学特征、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综合分析,判定为一起霍乱O139暴发疫情。
1.2 消杀处置
1.2.1 疫区、疫点确定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疫区:陈店镇,疫点:陈店镇7个病家、市人民医院、陈店镇卫生院。1.2.2部署制定技术方案 依据2002年版 《消毒技求规范》和GB19193-2003《疫源地消毒总则》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1],市医院和镇卫生院消毒杀虫:疾控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医院和卫生院组织实施,(同时负责技术指导市医院和镇卫生院的消毒、隔离、感染控制工作);病家终末消毒和杀虫:疾控中心负责实施;疫区预防性消毒与杀虫:疾控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当地组织实施;各级消毒、杀虫与院感防控措施的落实由市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负责监督,由松滋市疾控中心负责消毒和杀虫效果评价。
1.2.3 落实消杀措施 地面和物体表面消毒:采用1 000 mg/L有效氯溶液喷洒;餐(饮)具等物品的消毒:采用1 000 mg/L有效氯溶液浸泡30 min后,再用清水洗净。衣服、被褥等以晾晒为主;废弃的物品、垃圾的处理:尽量焚烧,不能焚烧的用10 000 mg/L有效氯溶液喷洒。
厕所及化粪池的消毒:厕所的四壁和地面消毒用2 000 mg/L有效氯溶液喷洒。粪坑内的粪便按粪便量的1/10加漂白粉(使有效氯作用浓度为20 000 mg/L),搅匀作用24 h,蹲便器下水口堵漏后(堵漏方式应便于可恢复使用),采20 000 mg/L含氯消毒剂浸泡2 h。
室内灭蝇:采用2.5%溴氰菊酯,按10 mg/m2用常量喷雾器进行空间喷雾;室外灭蝇:主要是厕所、垃圾存放处等易孳生苍蝇地带,采用2.5%溴氰菊酯,按10 mg/m2用常量喷雾器进行滞留喷洒。
1.3 消毒效果评价
采样方法:依据2002年版《消毒技求规范》疫源地消毒效果的微生物学评价和《霍乱防治手册(第六版)》(WS289-2008)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2],检测消毒前后,病人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和病人排泄物;检测指标:自然菌、霍乱弧菌;判定标准:对物体表面自然菌的杀灭率均≥90或消毒对象表面细菌总数均≤10 cfu/c㎡,判定为消毒合格,(对不适宜用规格板采样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饭碗等可按实际面积用无菌棉拭涂抹采样)。
1.4 灭蝇效果评价
监测评估方法:依据《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通则》(GB/T27774-2011)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蝇类》(GB/T23796-2009)开展成蝇杀灭前后密度监测评估工作。室内成蝇密度监测采用目测法,室外成蝇密度监测采用诱蝇笼诱捕法。
2 结果
2.1 消毒与杀虫工作开展情况
逐次对病家室内环境、物品消毒,累计消毒面积11 460 m2,累计消毒物品600件(套)。外环境消毒中,消毒面积2 820 m2,消毒厕所9座、垃圾11处、污水沟7条,累计消毒体积26.7 m2。65%漂粉精累计消耗38 500 g,25%漂白粉累计消耗1 870 000 g,2.5%溴氰菊酯累计消耗2 100 mg。
同时指导了松滋市人民医院、陈店镇卫生院内外环境、物品、患者排泄物等消毒,对市医院提出如下灭蝇措施:①院内重点场所(部位)如门诊、住院、医技办公楼、食堂等入口和与外界相通的地方必须安装有纱门、纱窗、风幕机、灭蝇灯等防蝇设施;②所有生活垃圾、食堂泔水必须入桶(箱)、加盖并及时清理,做到日产日清;③采用化学药物控制苍蝇的孳生地,室内成蝇用2.5%溴氰菊酯对苍蝇栖息处作空间喷雾,室外成蝇采用拟除虫菊酯类或有机磷类杀虫剂作滞留喷洒,幼虫用有机磷类药物缓释剂喷洒孳生地。楼房垃圾道、密闭垃圾站(桶、箱)可用烟雾弹灭蝇。小型垃圾收集容器可用市售灭害灵气雾杀虫剂随时灭蝇。
2.2 消毒效果评价结果
①市人民医院消毒前后监测采样均由医院院感办负责督办落实,经资料收集整理,市人民医院分别对高危物品如,体温计、病床、床头柜、门把手、厕所墙壁、蹲便器等物表进行了消毒和消毒前后监测,消毒前后各采样20份,经消毒作用时间达到后,经相同部位监测采样,结果显示,对自然菌杀灭率均达到90%以上,同时未检出霍乱孤菌。
②疾控中心对陈店镇卫生院消毒前、后监测采集物体表面样各6份,进行消毒效果评价,对自然菌杀灭率均在99%以上,未检出霍乱弧菌。
③自10月5日报告首例病例后,市疾控中心对病家消毒前采样62份,采集餐饮具如:盘、碗、菜刀、砧板等样品28份,采集日常生活接触类样品如饭桌、椅等14份,卫生洁具类如水龙头、面盆、蹲便器等20份。经消毒作用时间达到后,在消毒前采样点同样部位进行采样62份,样品结果进行统计,对自然菌杀灭率均在95%以上,均未检出霍乱弧菌。
2.3 灭蝇效果评价结果
室内灭蝇前目测蝇密度为30只/m2,灭后密度为3~5只/m2,灭后蝇密度下降了83.33%。室外灭蝇前蝇密度平均为35只/d.笼,灭后蝇密度平均为2~5只/d·笼,蝇密度下降了87.23%。
3 讨论
3.1 霍乱疫情控制中消毒杀虫的意义
做好疫源地的消毒杀虫对及时、有效、彻底地消除传染源排出的病原体,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3]。霍乱是经粪-口感染的肠道传染病。主要经水、食物及生活密切接触传播,应强调综合防控,实行“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依法实施”的综合防控策略和指导思想。落实“三管一灭(即管理食品、水、粪便,灭蝇、健康教育)等措施、消杀和必要的应急接种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针对疫点按照“时间要早、范围要小、措施要严、落到实处”(简称“早、小、严、实”)的原则,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控制疫情。
3.2 如何开展好消毒杀虫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消毒杀虫范围虽需根据流调结果确定,但在实际消杀工作中,范围还是难以界定,主要是少数病家的厕所无化粪池,粪便直接排到周围农田,病原体可能污染的范围模糊。在开展消杀工作时不得不扩大消毒杀虫范围,以期达到终末消毒杀虫效果,这样不仅消耗了大量的消毒剂,同时也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卫生洁具类包括水龙头、蹲便器等,在实施消毒过程中容易疏漏,特别是蹲便器内壁易粘附患者大便又不易看到,所以,在实际消毒工作中,只有釆取堵住下水道排放口(堵漏方式应便于可恢复使用),釆用浸泡消毒方式,加大消毒剂浓度和延长作用时间,不能肓目依据消毒技术规范规定操作。
现场灭蝇难度较大,村组居民无固定垃圾池,垃圾主要倾倒在各家门前屋后,卫生状况十分差,苍蝇密度非常高,客观上给灭蝇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如果环境卫生无法改善,灭蝇工作很难达到预想效果。
3.3 开展好消毒杀虫效果评价(效果评估)及其意义
消毒效果评价是用微生物学指标评价消毒措施对疫源地中被污染对象的消毒效果,是评价其消毒器械运转是否正常、消毒药剂是否有效、消毒方法是否合理、消毒措施是否杀灭或清除传染源排出的病原微生物,是作为消毒是否合格的唯一依据。符合以下全部要求者,可判定为消毒杀虫处理合格:①消毒后消毒对象中不得检出相应的致病菌;②消毒对象中自然菌的杀灭率应≥90%;③有关指标菌残留菌量,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
病媒生物控制实施后,由病媒生物专业人员进行控制效果评估,评估现场调查环境整治效果,防护设施完善程度,孳生地清理情况,群众对病媒生物及相关传染病的知晓率,公众对病媒生物骚扰控制的满意度,控制前后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结果计算的控制效果,媒介生物性疾病的发病情况,综合判定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疫源地病媒生物监测与控制过程的组织、实施是否有序,是否建立起病媒生物监测系统,收集的数据是否完整,杀虫方法是否正确使用,是否根据抗药水平确定用药方案。
[1]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消毒技术规范[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12.
[2]卫生部疾控局.霍乱防治手册[M].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74-130.
[3]王秀茹.预防医学微生物学及检验技术[M].北京:人民卫生社,2002:337-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