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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调研

2017-01-21包新泰

中国农业信息 2017年10期
关键词:农经三资村级

包新泰

(浙江省泰顺县委农办县农业局,温州 325500)

泰顺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调研

包新泰

(浙江省泰顺县委农办县农业局,温州 325500)

文章介绍了泰顺县农村集体“三资”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 泰顺县

农村集体“三资”包括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对于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12月,对泰顺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泰顺县共有299个行政村,其中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 221个,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78个。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主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和农村土地资源为主。全县耕地面积4 888hm2,林地6.03万hm2,园地3 697 hm2,水面293 hm2。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是7.716 4万户,家庭承包合同份数7.355 1万份。建立了产权明细台账,做到变动登记及时。规范了村集体“三资”档案管理,有关会议决定、承包租赁方案、经济合同、招标文书、财务会计等资料做到及时立卷归档。现全县“三资”管理以村级财务记账向社会购买服务,以村级加强自我管理,以乡、县两级加强监管的管理模式,涉及村级财务中介代理的乡镇 19个,村299 个,覆盖面 100 %。

1.1 县、镇、村三级网络监管平台建立

县、乡两级已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已完成建成县、乡、村三级联网的“三资”计算机监管网络,实现了村级集体“三资”运行网络监控和 “三资”档案信息化管理。2012年泰顺县实行了村财中介组织代理(制度),全县299个行政村和92个资产管理小组已全部纳入村财中介代理,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得到规范。《泰顺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泰政办〔2012〕226号)文件,对机构职责、“三资”经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档案管理、“三资”监督、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规定。全县乡镇全面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落实了经费保障,明确了管理服务职能;明确了专人负责村级财务,明确了出纳或报账员必须经过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泰顺县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的中介代理会计、村财务负责人和乡镇农经员培训会,2016年该县共培训1 200人次。

1.2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逐渐完善

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社区)财务中介代理工作的意见》(泰委办〔2012〕8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泰委办〔2015〕88号)、《泰顺县代理村级财务中介组织工作考核实施办法》(〔2015〕46号)、《关于规范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的意见》(泰农〔2015〕45号)、《关于要求各乡镇开展对村级财务检查的通知》(泰农(2015)183号)等制度,完善了农村集体“三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财务收支预决算、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现金银行存款管理、非生产性开支控制、财务开支审批、集体资产台账、资产清查、村(社区)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和重大项目审计等各项制度,并指导各村制定具体规定。规范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完善票据管理,不使用非正规收款收据,各支出款项应有真实合法有效凭证,严格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每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设一个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的规定,村级各类收支纳入村经济合作社账户统一核算。完善了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及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和转让等采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明确合同履约要求,加强合同规范管理。通过筹资筹劳方式兴建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本着节省投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原则,采取议标或包清工等方式进行。对美丽乡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社会帮扶等建成的资产项目要按照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求,及时入账。建立村级资产等公共设施管护制度,落实管理措施和人员,确保公共设施长期发挥作用。遵循“按照权属分配,保障成员受益、尊重农民意愿”原则,合理分配农村集体资源收益。

1.3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逐步规范

深化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村经济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要求,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布“三资”运营情况,听取其对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该县积极创新公开手段,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采用了电子触摸屏、村务公开栏、网络实时公开等村集体“三资”公开三种有效方式,并各乡镇要求确保公开及时、公开渠道正常运行;细化公开内容,实现村级财务账目数据、原始凭证照片、资产资源实物取证、民主决策过程等全方位、多层次“三资”公开模式。

2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 乡镇重视程度不够

乡镇普遍存在重完成任务、轻监督管理的片面思想。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未有效运行,全县共有49个农经员,但2/3农经员不从事农经工作,农经干部配备不足。个别乡镇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三资”管理就是做做账、管管钱,没有多大工作量,对村级财务管理不够重视,放松了对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甚至忽视资金使用的监管。比如:三魁镇张宅村的塔头资产管理小组由于不能开立基本户,属于资产管理小组的资金一律先拨付到行政村再由行政村拨付到塔头资产管理小组,只要属于自然村的资金往来,张宅村委会都同意自然村把资金领取,不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塔头资产管理小组所领取的资金具体开支未到镇经管站报账,导致该资产管理小组的资金监管被忽视,近3年塔头村从总村张宅村领取资金数10.230 8万元。

2.2 代理人员业务不精

全县19乡镇的299个行政村和92个资产管理小组全部实行了村财中介代理,共有12名村级财务中介代理人员,聘用人员一般工资为2 000元/月,因待遇较低很多人做了一段时间业务熟练后就辞职跳槽了,流动较快,造成了部分代理人员对农村“三资”管理有关规定不熟悉,素质也难以保证。对村集体非生产性开支把关不严,票据手续不全就予以入账的情况。比如筱村镇外垟村村干部存在无特殊情况包车0.373 5万元,工作餐费用超标,2015年1~9月工作餐开支0.617 4万元,雅阳镇存在村干部补贴2.800 0万元附有村民代表决议予以入账的情况。

2.3 家底不清,管理混乱

未建立完整的资产资源管理台账,不清楚具体的资产存量及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特别是对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山地、水域等资源,存在登记不全、不细等问题。在财务核算上不及时、不准确,有的资产已经报废的未作销账处理,有的资产在账外运行未纳入账内核算,造成集体资产账实不符。村级组织换届时账目不移交,或新一届村委会不理会上一届账务,长此以往,造成历史账目混乱。

2.4 资源经营与分配监管指导不力

经营管理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资产资源流失严重。一是村集体资产、资源在发包和出租管理过程中,操作简单,存在着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整等现象。有些村的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未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甚至是个别村干部说了算,即使开了会,在会后也擅自变更集体决定;有些村干部将集体资产、资源长期低价或无偿承包给自己的亲戚、朋友;部分村承包款收缴不及时,拖欠承包款现象也比较普遍。二是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出租合同不规范。存在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期限过长等问题,有的甚至无书面合同;在合同定价方面缺乏公平性,按人情定价、按面子定价。

2.5 “三资”处置不规范、不民主

如有的村财务制度执行不力,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村干部担心自己的岗位报酬不能到位,为了用钱方便,将经手收取的资金不及时缴入收入专户,坐收坐支,报账时只有一堆发票,存在收支不入账,个别村报账员甚至可以提取大量现金自由使用;根据调研截止第四季度我县库存现金(以5 000元为基础)超限额的有196个,现金余额10万元以上的村有30个,有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随意,打白条入账现象普遍,比如泗溪镇下桥村至溪源段公路拓宽工程,白条入账62.074 0万元。

2.6 报账员队伍建设不力,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泰顺县共有299名报账员,报账员更换频繁,素质偏低,工作积极性不高。有的村报账员由村主要干部指定,一旦换届后村主要干部换了,报账员也跟着换,据统计,近3年有115个村的报账员更换,有的村报账员业务能力差,难以胜任工作。299名报账员中,小学学历65人,初中学历154人,高中以上学历80人,其中20~30岁的5人,30~40岁的29人,40~50岁的97人,50岁以上168人,占56%。少数报账员政治素质不高,与个别村干部串通一气,在账目上弄虚做假,欺瞒村民,或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和亲属谋取利益。

3 建议

3.1 提高认识抓基础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也是做好每项工作的基础。基层党委、政府必须把“三资”管理工作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要建立起县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农业部门业务指导、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乡镇自主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具体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纳入乡镇、村目标管理,进行绩效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考核任用进行挂钩。二是组织力量,再次对农村“三资”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建立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实行电子管理,确保做到底数清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加强“三资”管理组织和队伍建设力度,对乡镇农经管理站要在人员、经费、政治待遇上给予必要合理的倾斜,同时加大乡、村两级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知识水平。

3.2 健全制度抓落实

制度是关键,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依靠制度来管人管事,而抓好制度落实又是重中之重。一是要继续严格执行村级资金、资源、资产由乡镇代管制度。二是要对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资源管理等各项制度进行清理规范,并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一编印成册下发,坚决杜绝有制不依的现象。三是要把落实村务、财务公开作为促进农村“三资”管理的有效手段。明确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在“全、实、细”上下功夫,做到真公开。要把主动公开与群众点题公开结合起来,提高公开实效。四是不断完善公开招标投标制度,加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进一步明确进站交易的范围和程序,实行阳光作业,挤压“腐败空间”。五是抓好组级“三资”监管制度的建立完善,扫除盲点。试行“组财村代管”制度,将组级“三资”纳入村统管,组里成立由3~5人组成的监督小组,对组里的“三资”管理进行监督,重大支出等事项必须由村民小组会议决定,村备案审查。

3.3 强化监督抓制约

监督是有效手段。一是要落实民主决策机制,强化内部监督。从强化监督程序入手,规定凡办理村级重大事项、重大开支等决策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的模式进行决策,坚持用“程序化”管住“随意性”,杜绝“一言堂”。二是要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充分发挥农经监督职能,做好村级财务收支入账前原始凭证及入账后会计凭证检查工作,并把检查结果作为对中介代理组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中介代理组织整改。三是要加强乡镇、村和中介组织之间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和协调解决运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按时结算、严格执行备用金、资金领取审批制度,四是要加强对中介代理组织和代理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建立长效的备案制度、工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对村级报账员的管理,建立村级报帐员准入制度,落实有关报酬待遇,村级报账员的调整由村提出报乡镇审批。四是强化其他组织监督。实行村财审计制度,并及时公布审计结果;实行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农经、财政、审计、纪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形成联动机制,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情况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如果问题具有普遍性或属于新问题新情况,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五是要加强审计资源整合,探索分类审计的形式和途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3.4 规范集体资产资源管理

加强用于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工作。村集体自购、建、销的固定资产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核算和管理。村级工程建设验收通过后,及时进行结转固定资产等账务处理,录入“三资”监管平台。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指标流转取得的收益,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社会保障和发展生产等。

原由村集体名义投资兴办的企业,应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名义作投资人名称变更登记,规范股改后的资产更名、合同主体变更登记等工作。各乡镇要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帐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产经营制度、资源登记簿制度、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资源承包及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的执行规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构备案。

3.5 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强化队伍建设

在乡镇农经员方面,各乡镇应合理利用原来的专业人员,配足配强乡镇农经员,实行定岗定编,无特殊情况不轻易转岗,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在村级财务中介代理的聘任上,应遵循“公开招聘、统一培训、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高素质的专业才人进入代理队伍。

在村报账员方面,在委任或聘任时,乡镇应把好审核关,确保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并具有较高财会素质的人员进入报账员队伍,同时要避免频繁更换报账员,尽量减少“一任村长一任报账员”现象;加强对报账员的业务培训,完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3.6 建立交易平台,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

尽快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系统进入正式运行,建立完整、明晰的台账。对资产资源的权属界定、出租和出售、数量增减等情况,应及时记录归档,实行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出台泰顺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明确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和转让的运作规程。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和加强交易管理,防范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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